岑参《初授官题高冠草堂》赏析
岑参《初授官题高冠草堂》赏析
岑参《初授官题高冠草堂》赏析
原文
初授官题高冠草堂岑参
三十始一命,宦情多欲阑。
自怜无旧业,不敢耻微官。
涧水吞樵路,山花醉药栏。
只缘五斗米,辜负一渔竿。[1]
注释
高冠:长安西部的高冠峪,因山内石帽峰恰似巨人头戴高帽故名,有著名的高冠瀑布,岑参曾在此隐居耕读十载。[2]
一命:是官秩最低等,周代的官秩为九命,一命最低。岑参中举后被任命为兵曹参军,从八品,负责看守兵甲器杖、管理门禁锁钥,工作刻板琐碎。
五斗米:指官俸,不过,“五斗米”不是指实数,而是一种修辞手法——夸张,即言其少。意思是指“俸禄微薄”。除了这首诗之外,岑参还在多首诗中用了这三个字,如“看君五斗米,不谢万户侯”(岑参《送许拾遗恩归江宁拜亲》);“久别二室间,图他五斗米”(岑参《峨眉东脚临江听猿,怀二室旧庐》);“五斗米留人,东溪忆垂钓”(岑参《衙郡守还》)。[3]
创作背景
岑参系江陵官宦家庭出身,但在公元720年(开元八年),父任晋州(今山西寿阳)刺史时不幸早丧,家道衰贫。他自幼从兄受书,遍读经史。二十岁时,随兄至长安,长安城中,居之不易,他便随兄长来到山水秀丽的高冠峪中,置业并建起了简陋的别墅草堂。耕读于此,希望通过科举应试,进入仕途。
功夫不负有心人,十年耕读,岑参终于在744年(天宝三年)通过科举应试,高中一甲第二名进士(俗称“榜眼”),但官运不顺,仅授兵曹参军小官,这对隐居耕读十载的岑参来说太失望了。他回高冠看到经营十载的高冠草堂,却感叹为了一个小官职,不得不辜负长期隐逸的闲适生活,违逆一向的情怀。就作了这首诗,其无可奈何的心态,跃然纸上。[4]
鉴赏
首联感慨多年未得有做官的机会,到了三十多才好不容易有个官做,感慨这么多年做官的心情已经多半消退了。
第二联诗人自嘲因为家无产业生活所迫,不敢对这来之不易的小小官职有不屑之意。
第三联上下两句中最精炼传神的分别是吞、醉。前者写出了谷水淹没山间小路、恣肆无拘的情态,后者写出了山花装点栏杆、旁若无人怒放的`情态。从而表达诗人对隐逸生活的留恋。[5]
尾联运用了用典、借代的修辞手法,很生动的写景,同时暗喻诗人为了微薄的官禄不得不割舍闲适自得的生活的矛盾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