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鳄鱼文原文
祭鳄鱼文原文
祭鳄鱼文(韩愈) ◇原文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①: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②。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③?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④。
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⑤!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⑥。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⑦?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容归,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⑧;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注释 ①潮州:唐朝一个州名,州治在今广东海潮安县。刺史:州的行政长官。军事衙推:刺史的属官。恶溪:即潮安县内的韩江。
②列:同“烈”。罔:同“网”。擉(chù):刺。
③蛮夷:古代称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岭:五岭,即越城、都庞、萌渚、骑田、大庾。
④涵淹:潜藏。
⑤今天子:指唐宪宗李纯。六合:指天、地、四方。揜(yǎn):覆盖。这里是践踏之意。扬州:传说禹分天下为九州,扬州为其一,潮州古属扬州地域。
⑥睅(hàn):睁大眼睛,无所畏惧的样子。亢拒:即抗拒。
⑦伈伈(xǐn_xǐn):恐惧的.样子。□□(xiàn_xiàn):眯着眼睛看东西,害怕而不敢正视的样子。
⑧丑类:众类,指大小鳄鱼。
◇鉴赏 韩愈因为谏迎佛骨,被贬到潮州(今广东省)做刺史。到任不久,他了解到当地恶溪中鳄鱼危害很大,便命令下属官吏祭祀鳄鱼,并写下了这篇名为祭文实为讨伐檄文的文章。
在本篇中,作者历数鳄鱼的种种罪状,极力宣扬天子、刺史的声威,言辞激烈,颇有气魄,表面上是对鳄鱼的痛斥,实际上却表达了作者对一切危害百姓的恶势力的满腔愤慨,所以有人称它“是一篇讨贼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