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充电”防“触电”
职场如战场,职场中人想升职?想加薪?怕被竞争淘汰?怕技术更新换代,参加职业培训已经成为不少人提高职业能力、获取更好待遇的重要途径,这也造就了一
个繁荣的培训市场。然而,在高额培训利益面前,专为职场人设计的一个又一个培训陷阱,渐渐“浮出水面”。陷阱一:虚假包装的师资队伍
去年7月,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的张小姐想提高自己的英语口语能力,为年底转行做准备。
在网上浏览并现场咨询了众多英语培训机构后,张小姐冲着“某某疯狂英语”的名头选择了该校少儿英语石景山分校,交费后获得了“疯狂英语石景山分校学员卡”。
孰料,该培训课程开班时只有两名学员,授课仅三次,校方即在9月初告知张小姐暂停教学,另行等候复课通知。可是,该培训课程此后再未开课。
张小姐投诉至疯狂英语培训中心得知,“少儿英语”石景山分校其实没有权利使用“疯狂英语”进行宣传,且无对成人进行英语培训的授权和资质。
张小姐数次与学校协商要求退还学费未果,只好将校方诉至法院。
陷阱二:听起来很美的“后悔权”
去年10月,王小姐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了《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协议》约定:“我校特设犹豫选择期(试听课,正式第一节,正式第二节),在选择期内可无理由退还剩余学费,超过选择期将不再退费……培训费的支付标准为:260元/课时,共计人民币21360元……
11月初,王小姐在正式上完第二节课后,认为该机构的教学质量不能满足其培训要求,于是便口头通知培训机构要求退还剩余学费,但该培训机构一直不予回应。经过数次沟通,王小姐于12月1日书面向该机构提交了退费申请,要求根据合同约定退还20050元剩余学费,该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虽然在退费申请上签字,却仍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费。
王小姐将该培训机构诉至法院后,该培训机构答辩称王小姐书面提出退费申请的时间已经超过了犹豫选择期,所以不予退费。
幸好,王小姐保存了记载其与培训机构协商退费过程的录音证据,证明其在试听第二次课后已及时向该机构提出了退费要求。该案最终的审理结果以王小姐胜诉结案。但在本案中,如果王小姐没有证据证明其在犹豫选择期内提出退费、解除合同的要求,那么王小姐将承担较高的败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