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部落奇遇美文【经典3篇】
印第安部落奇遇美文 篇一
在一片茂密的丛林中,隐藏着一个神秘的印第安部落。他们居住在高大的树屋里,生活在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状态中。这个部落传承着古老的文化和传统,他们崇拜大地之母,尊重万物生灵。
一天,部落里的年轻勇士阿拉特出发去狩猎。他穿过密林,爬上陡峭的山岭,终于发现了一只巨大的猎物——一只狡猾的豹子。阿拉特展现出了他的狩猎技巧,最终成功地将豹子制服。他将猎物带回部落,得到了长老们的赞赏和祝福。
在夜晚的篝火晚会上,阿拉特的猎物被烤得香气扑鼻。部落里的人们围坐在一起,分享着丰盛的狩猎成果,唱着部落的歌谣,舞着传统的印第安舞蹈。阿拉特感受到了部落的温馨和团结,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部落,决定将来继承长老的位置,保护部落的传统与文化。
印第安部落奇遇美文 篇二
在印第安部落中,有一位年轻的女巫医生艾玛,她擅长用草药和神秘的仪式治疗疾病。艾玛的名声在部落中很响亮,许多人都慕名而来求医。一天,一个年迈的部落长老患上了顽固的疾病,所有的药物都无济于事。艾玛决定用她的特殊仪式来治疗长老。
在一片神秘的森林中,艾玛点燃了圣火,开始了复杂的仪式。她用草药和祈祷,唤醒了大自然的力量,治愈了长老的疾病。长老重获健康,部落里的人们都对艾玛感激不尽,认为她是部落的守护神。
艾玛并没有因此而骄傲自满,她继续默默地为部落的人们服务,用她的医术和智慧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她深知自己的使命是保护部落的健康和幸福,她愿意永远守护这个神秘的印第安部落。
印第安部落奇遇美文 篇三
印第安部落奇遇美文
老婆。他坐下了以后,白鹤站了起来说道:同上。
昨天,我们的父亲已经把要说的都说了,今天,我很高兴地看到你们给我们的老酋长带来了衣服。我还年轻,不想向你们索要太多;我的父辈让我成为一个部落的酋长;在以前我有很多想法,而现在则更多了。老酋长说的也就是我的意思,无论他和你们愿意做什么,那就去做吧,不过我希望你们能可怜我们,因为我们实在是太穷了。然后另一个叫做包纳尼帕贝的酋长说道:该部分内容引自《刘易斯及克拉克日记》。虽然我是个年轻人,见识浅薄,不善言辞,但刚才你们同老酋长说的话我全听到了,不管你们达成什么协议,我都将遵守。一个叫阿威查茨的酋长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日记》里还说道:我们惊奇地发现在白鹤之后说话的酋长的名字是“受到波尼人打击”的意思,是因为曾经受到波尼人的伤害而得名。在他后面发言的酋长的名字意思是“半条命”。作为战士,这样的名字似乎有些奇怪,于是有人解释了名字的来源。原来这位酋长在谈到这件功绩时,常常还谦虚,习惯说:“我算不上勇士,只是个半条命而已。”其他的酋长话都不多,但在他们说完以后,一个战士发表讲话以支持他们的观点。他们许诺与奥托族及密苏里族之间交好。所有这些长篇大论归结起来,就是叙述他们的部落如何凄惨,乞求我们可怜他们,派商人来和他们进行贸易。他们还要一些火药以及炮弹,盼望我们能给他们一些牛奶。我们送了每位酋长一些烟草,对那些跟随酋长来参加会议的战士,每两人颁发一张证书。我们还说服了我们的翻译杜伦先生留在这儿,让他尽量多找些苏族的酋长,陪他们去找政府。我们还给了他儿子一面美国国旗,一些衣服以及食物,希望他能带来周围部落的和平,并护送他们去见总统阁下。我们刚刚离开的那些印第安人是杨克顿人,这是苏族最强大的一个部落,大约有200个壮丁居住在雅克、黛诗茅尼斯以及苏河地区。他们都很强壮,身材匀称,脸上有着一股子尊严和勇敢的劲儿。他们的穿着与我们先前所见到的那些部落没什么区别。
在这里我们想说明一下:苏族有很多个部落或是分支。一些作者认为有18个主要部落。然而其中最重要的还是苏族或是达科他族。这个名字是他们的敌人起的,意为“蛇”,含有贬义的意思,然而“达科他”却是“朋友”或“盟友”的意思。《刘易斯和克拉克日记》里有一段关于杨克顿—苏族的描述是这样的:
最令我们吃惊的是,他们有一个特殊的机构,据说再往西面更远一些的.鸢(或乌鸦)印第安部落也照搬了这种模式。这个机构里有着最活跃和最勇敢的年轻人,他们互相扶持,信守一个共同的誓言,在任何危险面前从不却步,对敌人毫不手软。战斗时他们从不藏匿于树后或是耍任何的阴谋诡计,而是凭着自己的勇猛冲锋陷阵。当他们从冰封的密苏里河上穿过时,他们这种一旦确定了目标就毫不动摇的品德不久就变得壮烈无比,或者滑稽可笑。冰面上有一个洞,很容易绕过。走在最前面的人不屑于这么做,于是勇往直前,落入水中。有些人想仿效他们,不过被余下的族人阻止了。和其他部落不同的是,这些年轻人一起坐,在一起扎营和跳舞;他们都30到35岁的样子,对勇敢极其重视,因此对在会议中的座次看得比部落的酋长以及自己所敬重之人的座位还重要。然而这样一来,这种没脑子的个人英雄主义很快会使他们的人数急剧减少;所以现在这个部落仅剩下4个战士,就在来访者里。就在不久前,这群人还有22个,但是在与黑岗的鸢(或乌鸦)印第安部落交战时,有18人丧命,其余4个人被他们的同伴所救。
就在杨克顿城北边,也就是今天被称为本霍梅岛的地方,克拉克上尉在河湾处发现了一个奇特的地层结构,看上去像是一座古堡垒,横跨了河的大拐弯处,大堡垒所具有的特征一应俱全。《日记》对此有详尽的描述,并且还绘制了一幅地图。不过今人的考察研究却证明,这种奇特的矮墙布局只是河流对泥沙冲击而形成的垄状物。在北达科他州和南达科他州密苏里河上游的西岸,还有好多这样的地形。
几天以后,探险队看见一种被他们称为“山羊”的动物,它们善于奔跑,角短而分岔,并向后倾斜,毛发是灰色而臀部却为白色。然而当时科学界还不知道,这种动物是美洲羚羊,刘易斯和克拉克是最早对它们进行描述的人。探险者们在一座奇怪的“像炮塔”一样的圆顶山(如今被称为“塔山”)上还发现了另一种动物的巢穴,当时也不知道是什么。《日记》里写道:“这块地方大约有四英亩,上面有一些小洞,可能是一种被称作‘法国狗’的小动物的栖息地。它们站在洞口,发出一种哨音般的响声,不过在碰到紧急情况时,它们便躲回到洞里。为了把它们弄出来,我们往洞里注入了5桶水,但还没有填满,可我们还是逮住了一个。在挖掘了一个6英尺深的洞以后,我们插进去一根杆子,发现挖掘还不到一半深度。不过我们在洞里发现了两只青蛙,并在附近杀死了一条刚刚吞食了一条草原犬鼠的响尾蛇。我们还听说有种动物与一种蜥蜴和蛇共同居住在一起,但从没有亲眼看到过。尽管它们有些地方很像松鼠,但我们起的名字还是不错的,原因是它们在某些方面和狗有些相似。除了耳朵短以外,它们的头很像松鼠,尾巴像地鼠,有着长长的指甲和灰色的长毛。”
然而最易让读者混淆的便是对另一种掘穴动物的描述,刘易斯和克拉克称它为“囊地鼠”。这种动物和小狗在某些方面很相似。然而现在人们却给了它一个不太贴切,容易引起误会的名字——草原犬鼠。其实它和狗一点儿也不像。它大约有3磅重,叫声很像一只玩具狗。是土拨鼠的一种;以根茎和其他植物为生;大腹便便,肉质鲜嫩可口。刘易斯和克拉克发现这种动物虽然美味,但难以猎获,原因是一察觉有危险它们便钻进洞里去了。
以后的几天里,他们还发现了大群的水牛,并在一些矮树丛里发现了麋鹿和驯鹿的踪迹。他们捕杀了一些水牛用来做食物和衣服。“就在雪松岛北边,”《日记》还记载道,“在一座小山的南坡上,有一根鱼脊椎骨化石,长45英尺,往尾部逐渐变细,保存状况良好,部分残骸被收集起来,送往了华盛顿。”这不是鱼,而是最古老的地质时代的一种爬行动物的残骸。探险队在这里还发现了一大群水牛,有几千头,他们猎获了其中一些水牛,获得牛肉和皮革。此外他们还发现了麋鹿、驯鹿、火鸡、松鸡、河狸和草原犬鼠。《日记》还特别抱怨烦人的“文子”,也就是我们今天所熟知的蚊子。
说也奇怪,《日记》里有时会提到“山羊”,有时又会提到“羚羊”,在说到这两种动物时好像没什么区别。《日记》里有一段关于这种美丽动物的描述:
在我们见过的所有动物之中,羚羊是最善于奔跑的。它们害羞而且胆小,大都栖息在山脊上,这样更能清楚地洞察敌人的动态:它们能够准确无误地觉察到最远处的危险;它们敏锐的嗅觉能够闻出藏匿的危险;碰到紧急情况时,它们的奔跑速度几乎可以与飞禽类相媲美,是其他所有四肢动物所不能及的。经过了多次失败的尝试,刘易斯终于能够靠近它们的巢穴,那儿一共有7只羚羊,正忍受着寒风的侵袭。其中仅有的一只公羚羊经常巡视整个山头,一有危险便会通知另外6只母羚羊。尽管它们没有看到刘易斯,却能闻到他的味儿,当刘易斯离它们有两百码时,它们便逃跑了。于是他立即跑到羚羊原先待的地方,但是它们如今却都隐藏到一个峡谷里。下一刻,它们却出现在第二个山脊上,远在3英里之外了。他怀疑这是否是原来的那群,不过照它们的数目以及拼命奔跑的模样来看,他相信它们与马奔跑的速度不相上下。在我们今天的收获当中,有一头黑尾鹿、一只喜鹊、一头普通鹿和一头水牛。刘易斯上尉还看见了一只野兔,并打死了草原犬鼠洞穴旁边的一条响尾蛇。
在密苏里河的大拐弯处,即现在南达科他州的中心地带,探险队在沙洲上扎营,碰到了一次惊心动魄的事情。《日记》里描述:“午夜刚过,睡梦中的人被一阵尖叫声惊醒,站岗的一个军士报告沙洲正往下陷。由于警告非常及时,就在他们刚刚乘船离开时,他们睡觉的那片土地便整个儿都陷下去了。他们派了一个人去测量到达大拐弯的距离,大约还有2000码,周长是30英里。”
第二天,有3个苏族男孩游过河告诉他们,在河上游驻扎着两队苏族部落,一队有80个人,另一队有60个人,他们想和探险者们进行一次谈判。这些人是提顿族人,提顿河也由此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