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短篇散文(优秀3篇)
张爱玲短篇散文 篇一
《红玫瑰与白玫瑰》:爱与背叛的交织
张爱玲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以其独特的笔触和情感表达,深深打动了无数读者。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充满爱与背叛的三角关系,展现了人性的复杂和矛盾。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王小姐的女子,她与丈夫严先生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然而,当她邂逅了赵先生,一切都发生了改变。赵先生是一个风度翩翩、风流倜傥的男人,他的出现让王小姐的心动摇了起来。于是,在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象征中,王小姐和赵先生之间的爱情悄然绽放。
然而,爱情的背后往往隐藏着无数的阴谋和诡计。在王小姐眼中,赵先生是如此完美,以至于她从未怀疑过他的真实身份。然而,当她发现赵先生其实是个无赖,且与自己的闺蜜有染时,她的心如同被刀割般痛苦不堪。这种爱与背叛的交织,让王小姐在痛苦中挣扎,最终选择了离开。
通过《红玫瑰与白玫瑰》,张爱玲深刻揭示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矛盾性。爱情的甜蜜和痛苦交织在一起,让人无法割舍。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朵红玫瑰和一朵白玫瑰,我们渴望爱情的美好,却又无法逃避背叛的阴影。这种痛楚和无奈,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命运。
张爱玲短篇散文 篇二
《金锁记》:记忆中的爱与失落
张爱玲的短篇小说《金锁记》以其细腻的文字和深情的情感,深深触动了读者的心弦。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女子在经历爱情的甜蜜和失落后,回忆往事的心情。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诗娴的女子,她在年轻时与男友邵大成相爱,两人的感情甜蜜而深厚。然而,命运的捉弄让两人最终未能在一起。邵大成因为家庭的原因被迫与别人结婚,而诗娴也在悲伤中选择了另一段婚姻。
多年后,当诗娴回忆起与邵大成的往事时,心中的爱与失落交织在一起。金锁成为了两人之间的象征,记录着他们曾经的爱情和遗憾。尽管时间已经冲淡了记忆,但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却永远留存在诗娴的心中。
通过《金锁记》,张爱玲深刻描绘了爱情的复杂和无奈。两个相爱的人最终未能在一起,他们的爱情如同被金锁锁住,永远无法解开。这种深情的爱与无奈的失落,让读者感同身受,也让我们反思爱情的真谛。爱情或许是甜蜜的,但也往往伴随着痛苦和遗憾。这种复杂的情感,正是张爱玲作品的魅力所在。
张爱玲短篇散文 篇三
张爱玲短篇散文
《天才梦》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视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像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违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b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打人》
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风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于张惶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sir是为仔要我登牢子?"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师,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