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尔巴哈的提纲教学课件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教学课件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1845年写于1844——1847年的笔记中,恩格斯于1888年发表,并评价道:“这些笔记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是非常宝贵的。”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教学课件 ,欢迎阅读。
《提纲》写在马克思遗留下来的一本《1844-1847年笔记》里。1888年,恩格斯把它附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的单行本中第一次发表出来,并指出它的写作时间是1845年春天,地点是布鲁塞尔。由于恩格斯与马克思的特殊关系,以后论者对恩格斯的说法几乎没有疑义,由此延伸开来,大多数人认为,《提纲》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准备性文献或理论大纲,《提纲》中的11条内容集中体现了马克思哲学的旨趣、特征和体系架构。然而,如果仔细研究马克思的原初手稿,就会发现,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在这里,弄清《提纲》的写作时间和目的,对客观解释《提纲》的思想至为关键。
马克思的这册笔记本里的内容虽然写于1844-1847年之间的不同时期,但《提纲》第一条前面紧靠着的四行文字却与《提纲》是同时写成的。关于这一点,上世纪60年代较早研究了马克思手稿的格·亚·巴加图利亚与90年代又试图从手稿入手寻找对《提纲》的新解释的陶贝特等人的看法是一致的。这四行文字是:
神灵的利己主义者与利己主义的人对立。
革命对古代国家秩序的错觉。
“概念”与“实体”。
革命=现代国家的形成史。
抽象地看,这四行文字非常费解,与《提纲》下面的内容联系也不很清楚。然而了解《神圣家族》内容的人都知道,这些恰恰是《神圣家族》中评价法国和英国的唯物主义以及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和人道主义的那几小节的议题。比如,马克思在《对法国革命的批判的战斗》那一小节中批判过布鲁诺·鲍威尔关于革命的观点。在鲍威尔看来,法国革命希望建立一种新的人类秩序,但是,它所产生的思想并没有超出旧秩序的范围,革命不得不满足于民族的纯粹的利己主义,甚至煽起这种利己主义,同时革命又不得不“承认最高的存在物……确认那应该把单个的利己主义原子连接起来的普遍国家秩序”,靠这种办法来抑制这种利己主义。马克思对此评论说:“正是自然的必然性、人的特性(不管它们表现为怎样的异化形式)、利益把市民社会的成员彼此连接起来。因此,把市民社会的原子彼此连接起来的不是国家,而是如下的事实:他们只是在观念中、在自己的想象这个天堂中才是原子,而在实际上他们是和原子截然不同的存在物,他们不是神类的利己主义者,而是利己主义的人。”(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2卷第153、154页)至于笔记中有关“‘概念’与‘实体’”的内容与《对法国唯物主义的批判的战斗》这一小节有关。马克思指出,鲍威尔关于法国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自黑格尔的《哲学史讲义》和《精神现象学》。黑格尔把法国唯物主义说成斯宾诺莎的实体的实现,并得出结论说,如果实体不想在浪漫主义中遭到毁灭,就得进一步过渡为“概念”和“自我意识”。鲍威尔则认为,18世纪法国的启蒙运动在它向反动势力投降以后已经淹没在浪漫主义里了,“批判的批判”承认它有时以实体作为前提的矛盾之处。随后,马克思回顾了黑格尔关于实体与概念的关系,提出了他关于施特劳斯和鲍威尔的那个著名评价,即认为他们两个人都只是片面地发展了黑格尔体系的一个方面,实体或自我意识。只有费尔巴哈才是从黑格尔的观点出发而结束和批判了黑格尔的哲学。费尔巴哈把形而上学的绝对精神归结为“以自然为基础的现实的人”,从而完成了对宗教的批判。同时也巧妙地拟定了对黑格尔的思辨以及一切形而上学的批判的基本要点。
以上这些议题的关联性表明,《提纲》的写作与《神圣家族》有关。我们知道,《神圣家族》试图从总体上评价法国的启蒙运动及其反对现存政治制度、反对宗教神学和形而上学的斗争,同时从思想史上对以黑格尔为集大成者的德国思辨哲学作出评价。在马克思看来,通过揭示自爱尔维修以来的唯物主义同从巴贝夫直到欧文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联系,就可以看出,费尔巴哈的人道主义观念在法国和英国的唯物主义那里已经存在了。然而,对黑格尔的思想进行唯物主义批判是让德国哲学家学会理解法国唯物主义的必要前提。
正是这样一种考虑使马克思产生了一个计划,就是要编纂“一套社会主义史的资料汇编,或者勿宁说是一部用史料编成的社会主义史”。(《恩格斯致马克思(1845年3月17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27卷第29页)很显然,《神圣家族》并没有完全实现这一计划,因为它对作为社会主义哲学基础的唯物主义的清理,过多地叙述了法国唯物主义,而对同属于这一谱系的费尔巴哈哲学的剖析非常不够,这是一个缺憾。此外,在当时德国的社会思潮里,同属于青年黑格尔派别的鲍威尔思辨哲学与费尔巴哈哲学的关系也是需要甄别清楚的,《神圣家族》着眼于、用力在前者身上,对后者的论述就理应成为《神圣家族》的后续工作。而且上述缺憾从《神圣家族》出版以后人们对它所作出的反应和争论中更加凸现出来。
这样说来,《提纲》写作的契机并不是为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做准备,理论工作和研究计划的尚未完成,以及当时围绕《神圣家族》所展开的争论可能才是写作《提纲》的直接动因。而我们知道,这种争论是到1845年《维干德季刊》第2卷上才展开的;又由于这一卷出版于同年6月底,所以,《提纲》不可能写于1845年5月中旬以前,而很可能是在1845年7月初才写就的。
关于《提纲》的这样一种解释的意义在于:第一,它说明《提纲》与《神圣家族》在思想上同样有着密切联系,《提纲》的思想只能视为马克思进一步论证新世界观的前提,而不能把《提纲》解释为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直接契机,也不能把它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提纲。第二,就《提纲》的内容而言,它们是针对当时德国特定的思想形态而进行阐述和评论的,他之所谓“哲学”云云,绝不是指总体上作为社会意识形式的一般哲学,而是特指鲍威尔、费尔巴哈等以观念解释和构建世界的德国青年黑格尔派哲学,因此恐怕不能把诸如“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等论断,解释为哲学、理论涉及普遍,而实践指向具体、个别,也不能像另外一些论者据此指出马克思鄙视“哲学”,进而主张消解“哲学”,排斥哲学在社会有机体系统和社会意识结构中可以有一席之地;认真分析马克思的原意,他这里所说的“哲学”只是当时德国独特的具体的思想形态。
结构解读:
文章分11段,先看段落大意。
1、费尔巴哈不懂实践。
2、思维的真理性只能用实践证明。
3、英雄史观。
4、宗教的问题在于实践,而实践是可以改造的。
5、费尔巴哈停留在直观的唯物主义。
6、费尔巴哈只看到单个的人,或者说类本质,而人应当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7、再次强调人的`社会性。
8、社会的问题只能在实践中解决。
9、直观唯物主义只能是对单个人的直观。
10、以往的“市民社会”的观点是片面的。
11、改变才是解释的目的。
这个提纲可以分为三部分:对费尔巴哈的批判有这样一个结构:
一、他缺少什么?实践的问题。
(1-4)主题词:唯物主义、人的感性活动、实践、能动、客观的、革命的、实践批判的。纯粹经院哲学、环境与教育、社会分为两部分、欧文、宗教、自我分裂、自我矛盾、排除矛盾、革命改造。如果把这些词串起来,那就是重写这个提纲了。不能这样,还是按照马克思的行文顺序看,既然是提纲,那就不一定是发表的顺序,允许跳跃。马克思上来直抒胸臆:费尔巴哈缺!!!缺什么?缺少实践?实践是什么东西?是个人的能动的感性活动,在哲学中贯彻实践观,就不能像经院哲学那样在“一个针尖上站几个天使”的问题上纠缠,因为无法在实践中检验。孟德斯鸠、欧文等人给社会开药方,但是他们开出的药方是英雄史观,是社会上一部分精英、英雄用雄韬伟略来管理社会,由于片面的人为人是僵死的、被动的受环境影响,所以只能有天才来创造好的环境以拯救愚人,这不是把人当人,简直是把人当牲畜。社会本身是一种有机体,它的基本单位是个人,但是这种个人从来没有“个人”的存在过,他必然被纳入一种结构:要么属于这个阶级,要么属于那个阶级,不在对抗中剥削,就在对抗中被剥削,所以研究人,要对他在社会中的关系进行精确定位:费尔巴哈:大学教授,小费尔巴哈的父亲,老费尔巴哈的儿子,费氏的老公,有住房一所,年薪1万马克,受唯物主义影响,属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对唯物主义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等等。而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重80公斤,身高1,80,预计寿命70岁这样的一个生物人,单个人,一个“类”。这里面的关键就是“实践”,运用实践观点对人考察就是要看他所属的阶级,他在他所属的阶级社会中的地位,发挥的作用,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反过来也是如此,社会是人的总和,但这种总和不是单个人的简单相加,而是划分为阶级的人的由于利益问题(经济问题是主要的)而产生的矛盾斗争,为什么这样呢?因为历史和现实证明,社会本身就是这样发展的。历史、环境在改变人,人也在改变环境,这种改变有时候是以革命的面貌出现,它的主体不是英雄,而且阶级通过斗争的方式推动的社会颠覆与革命,所以实践的话题,在社会政治领域,就是革命,就是阶级斗争。
二、他有什么?所谓的“直观唯物主义”的缺陷。
(5-9)何谓直观唯物主义?又称作机械唯物主义。机械,含义是力学。力学唯物主义,牛顿唯物主义。细胞学说是1838~1839年间由德国的植物学家施莱登和动物学家施旺所提出,直到1858年才较完善。《物种起源》1859年发表,能量守恒定律也是19世纪中叶才发布出来。没有三大学说,唯物主义只能停留在“机械”阶段。所以对费尔巴哈也没有多少好抱怨的,但是也应该有所抱怨:为什么人家马克思就提出来了呢?那时候三大发现也没有公布呀!无怪乎恩格斯说:“天才,这就是天才!”所谓的直观唯物主义,就是持洛克的观点,笛卡尔的观点,拉美特利的观点,动武是机器,人是机器,人是白板。力学不仅统治物理界、自然界,而且统治人类社会,人对于社会环境来讲,只能是被动的接受,社会是怎样,就在人这块“白板”上留下怎样的痕迹。人对此无能为力,这就叫做环境决定论。马克思在黑格尔哲学中浸淫已久,了解了黑格尔哲学中“物化”的革命含义:物化就是主观见之于客观,途经不是认识,而是实践、改变。这样的唯物主义叫做能动的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即后来的辩证唯物主义,所谓辩证,就是把人与世界(自然、社会)的关系看作一种互动的关系,环境改变人、人改变环境,螺旋式上升,正(思维)——反(环境、物质)——合(实践),黑格尔的哲学虽然是颠倒的(由主观到客观),但是却是能动的(主观必然要改造客观),人不仅对自然提问、命令,而且亲自动手改造。所以在经历了黑格尔哲学的洗礼之后,在洞悉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要害之后,马克思虽然没有接触英法政治经济学,他已经在社会历史领域找到解决社会问题的钥匙了。那就是唯物主义(解决问题要从底下开始)+辩证法(人是可以改变世界的)。这种相加虽然仍旧有些机械,但却是踏到了坚实的土地上。
三、怎么办?新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含义。
(10、11)哲学的任务是发动群众进行革命。这里延续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里面的观点:群众+革命。在上篇文章中,马克思仅仅道出了“德国”革命的名门——无产阶级。对法国资产阶级保留了适当的“尊敬”,在这篇文章中,则把革命的“个别”提升到了“一般”:“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之所以这样,是不是在上一篇种小马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呢?不然。马克思在《导言》利用大篇幅分析了资产阶级革命乃至无产阶级革命的要害,要害就在于发动群众,基于上篇文章主要解决德国问题,所以加强了德法革命的对比,突出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诸阶段,而在这篇论述中,德国的问题已经不再是问题,马克思有信心把他的理论放之四海,而在这里的话题又是对新旧唯物主义的对照,所以他就是“一般”、“人类”这样的表述了。从一开始,马克思就没有把“实践”局限在实验室、实证领域,大踏步地进入了社会领域,毕竟,黑格尔的视野,从来就没有停留在小小的“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