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本好书作文1000字(优质6篇)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1000字 篇一
《1984》——打破常规的反乌托邦之作
《1984》是乔治·奥威尔创作的一部反乌托邦小说,以其独特的故事情节和深刻的哲思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这本书以其深邃的思考和对人类自由与权力的思考而成为一本必读之书。
故事发生在一个被称为“大哥”的独裁者统治的社会,人民的思想和行为受到严格控制,没有隐私和自由。主人公温斯顿·史密斯是一个思想独立的人,他开始怀疑当权者的真实意图,并参与反抗运动。然而,他最终被抓住,被迫接受洗脑,最终变成了一个无思想、无自由的人。
这本书揭示了权力对个人思想和自由的压制,通过对当权者的控制手段和洗脑术的描写,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极端的社会,使人们深思自由与权力的关系。同时,书中对历史的篡改和真相的遮掩也引发了读者对信息的思考和对媒体的质疑。
《1984》以其深刻的思想和对人类自由的思考,成为一本引人深思的好书。它提醒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思想独立和自由,警惕权力对个人思想的压制。读完这本书,我深感人类自由的可贵和权力的可怕。我强烈推荐这本书给所有关心自由和人权的人们。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1000字 篇二
《小王子》——一本让人感动的童话故事
《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创作的一部童话故事,以其深情的语言和深刻的寓意,成为世界文学的经典之作。
这本书以一个飞行员遇到了一位来自另一个星球的小王子为故事的起点。在小王子的陪伴下,飞行员逐渐了解了小王子的故事和他对世界的观察。小王子通过与各种各样的人和动物的相处,揭示了人类的虚荣、贪婪和固执,以及对友谊和爱的渴望。他告诉我们要珍惜和保护我们所拥有的,并教会我们重拾童心和纯真。
《小王子》的语言简洁而富有诗意,深情而真挚。它通过童话的形式,展示了人类的善良和美好,同时也揭示了人类的不足和迷茫。读完这本书,我深感人类对自然和人类关系的破坏,也明白了人类需要关注内心世界和珍惜真挚的情感。
《小王子》是一本让人感动和思考的好书。它不仅适合孩子阅读,也适合成年人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和对世界的看法。我强烈推荐这本书给所有喜欢童话和寓言的人们。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1000字 篇三
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书名是《夏洛的网》。这是由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写的是一只蜘蛛和一只猪的故事。
蜘蛛的名字叫夏洛,猪的名字叫威尔伯。威尔伯刚出生的时候,个头不算大,但是它还是逃不过要被做成烟熏烤腿的残酷命运。威尔伯知道了这个残酷的事实后,在谷仓里乱撞,它的好朋友夏洛见不得威尔伯那么消沉,于是准备出手帮它。在深夜,当所有人熟睡的时候,夏洛出动了,在自己织的网的基础之上又织了几个令人类视为奇迹的字,这些字已经彻彻底底的扭转了威尔伯的命运。
第二天一早,朱克曼来到了谷仓前,看到了房梁斜上边的字,赶忙叫来家人;后来这件事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轮流来参观威尔伯,不,应该是那横梁上面的字。第一次夏洛织的是“可爱的小猪”,可是只有这一次,还是不能避免威尔伯被做成烟熏烤腿的事实,所以夏洛织了第二次网……
第二天清早,朱克曼又去了仓库,却不是昨天的字了,朱克曼又叫来家人,横梁斜上方的字从“好的小猪”变成了“了不起”。对于一只猪来说,这完全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朱克曼一家翻遍了谷仓,没有蜘蛛的影子。到了深夜,夏洛又开始行动了,织出了第三个网——“光彩照人”。这三次网,都说明了威尔伯与众不同,都说明威尔伯的身上有许多的闪光点。于是,朱克曼一家看到这些网后,萌生了要带威尔伯参加比赛的想法。在赛场上,夏洛为威尔伯织了最后一次网,也是夏洛生命中为威尔伯织的最后一次网——“谦逊有礼的”。最终得结果就是:威尔伯为朱克曼一家赢得了至高无上的奖牌,为朱克曼一家带来了骄傲和荣誉,带来了的是不少人的欢呼与庆祝。从这时起,威尔伯不再是一只只能做圣诞大餐的猪,大家都非常的喜欢它,人人都深深的爱着它、为它骄傲、为它自豪。朱克曼一家也不会把威尔伯给杀了当烟熏烤腿,而是会一直好吃好住的饲养威尔伯到老。
其实在第一次夏洛为威尔伯织网的时候,不仅仅是扭转了威尔伯的命运,也是扭转了夏洛的命运。夏洛的生命走向了尽头,夏洛因为太操劳,每日每夜的帮助威尔伯织网,在产下最后一个卵袋的时候,夏洛就离开了威尔伯……
威尔伯第一次看到了冬天,夏洛的孩子们也出生了,有的离开了,去别处历练;而有的,留下来陪着威尔伯。这本书写了夏洛与威尔伯真挚的友情,朋友们无私的关爱与生命中纯真的友谊,最能触动人最柔软的心房。这本书不仅写了夏洛与威尔伯的友谊,老鼠的义气,鹅妈妈的啰嗦,夏洛的温柔,还描述了小猪的与众不同。为什么说威尔伯与众不同,它与众不同的点就在于:别人没有为自己无私奉献的朋友。千万感触汇成一句话:每一个生命都有力量,每一份友情都值得珍藏!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1000字 篇四
我读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让我感受到友情是多么珍贵的《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曹文轩写的一本少儿文学书籍,曾获过6项大奖。书的封面和封底都是青铜葵花的常去地——大麦田的芦苇丛。封面上有一个拿着小葵花的葵花,笑得特别开心。
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说:“读这本书不流泪是不可能的。”它讲述了乡村男孩——青铜和城市女孩——葵花的故事。在充满着天灾人祸的岁月里,他们永远都乐观地生活着,从容应对洪水、蝗灾等一切苦难。在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召回了她原本的故乡……
读了整本书后,我知道了在青铜和葵花生活的时代有着各种苦难,没有我们现在这样一帆风顺的生活。他们经历的是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但是他们并没有气馁和放弃,而是勇敢地坚持了下来。可以说,灾难给他们带来了苦难,但是让他们更加其乐融融,也带来了别样的快乐。
在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结尾。在葵花12岁那年,市长突然间把葵花召回了城市。葵花走后,青铜整天失魂落魄、魂不守舍,想念着葵花。他每天都坐在茅草屋的屋顶上望着城市的方向,盼望着葵花可以回来。有一次他出现了幻觉,仿佛看到了葵花向他跑来。不会说话的他激动地大声喊:“葵花!”那句话被配角嘎鱼听见了,他跑着、跳着挨家挨户地说:“青铜会说话了!青铜会说话了!”
读了这个结尾后,我哭了。葵花走后,青铜因太想她都喊出话来了,体现出他俩这种友情已经是无法磨灭的了。你说葵花会不会听到青铜在喊她?我觉得她应该会听到吧!青铜都这么想念葵花,葵花应该更想念青铜。他们曾每天都生活在一起,应该早已经心有灵犀了。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的同学张语瑄。我们以前下课时经常一起玩儿,还说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可惜,她在一年级的时候转学了。现在,我们有时会视频通话一起聊聊天,说说开心事和对方分享。
在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来自城市的葵花。她性格开朗,很受欢迎。她还很倔强。自从奶奶生病后,她不顾家人反对,执意要去外边采果子换钱。在一天晚上,她独自前去船上,和其他阿姨去采果子,路上阿姨们很照顾她,她没有口袋就借给她,还让她睡在自己的被窝里。这让我感到葵花很爱家人,不顾自己安危也要努力赚钱给奶奶治病。也让我感受到了葵花的那种倔强是现代人很少有的。我应该向葵花学习这种不顾反对也要帮助别人的精神。
这本书之所以成为经典,是因为写出了青铜和葵花之间深厚的友谊。它值得你一读!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1000字 篇五
你在生活中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你的家人很反对你玩游戏,你的同伴觉得游戏很幼稚。游戏仿佛天生就是个充满罪过的词,永远抬不起头。但《游戏改变世界》这本书里提出不一样的观点。
本书作者简麦戈尼格尔是一位著名的未来学家,曾帮助世界五百强企业设计企业内部游戏,如英特尔、耐克、微软等。《游戏改变世界》对游戏作出四个特点的总结,分别是:明确的目标、规则、及时的反馈系统与自愿参与。伟大的哲学家胡伟劼结合这四个特点对游戏作出了这样的总结:玩游戏是自愿克服不必要的障碍的行为。
那为什么玩游戏要比生活快乐得多?这本书告诉我们,快乐分为两种:一种是简单的快乐,一种是认真的快乐。简单的快乐,比如说你看了一场好看的电影,你买了一件心仪的衣服。但这种快乐并不持久,不会让我们的内心获得长久满足。心理学表明,只有真正的快乐才会为我们带来长久的满足,真正的快乐便是幸福。
但是真正的快乐很难求,除非我们自己去创造它。很简单,如果我们的行为得到了奖励,那我们就会获得幸福感。这份奖励可能是外在的,也可能是内在的。大多数情况下,外在奖励是我们做很多事情的原因和动力,比如努力工作换来金钱,比如好好学习取得佳绩。然而外在奖励是十分不稳定的,你是否觉得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变得越来越难以满足了呢?小时候,一颗糖让你开心一整天,后来一包糖才能让你笑起来,再后来糖果不再给你带来任何快乐。因为你长大了,你的需求变多了,你的快乐变得复杂。
心理学表明,一味追求外在奖励,是摧毁人类幸福的最直接方式。如果我们在自己本身很喜欢的事情上施加一些外在动力的话,这件事情就会变得越来越索然无味。只有内在奖励才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当我们在创造属于自己的内在奖励一种精神层面的奖励,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能为我们带来非常深刻而持久的快乐。这种寻求内在奖励的行为用科学术语来讲是autotelic。如果我们把一份外在动力驱使的苦力活转换成内在动力驱动行为,这样下来,不仅自己轻松,工作也变得更像是娱乐。
爱玩游戏的你并没有错,寻求快乐是人类的本能,你只是个普通的追求快乐的人罢了。这种喜爱不该仅仅被认做是逃避现实的理由。或许,我们无法与这个世界和解,但却依然可以努力着,在自己的一方天地中,成为世界的中心。
试着把你的生活和学习游戏化,加入更多内在奖励因素,用这份属于你的游戏精神,为自己和这世界润色吧!
顺便说一下,伟大的哲学家胡伟劼是我的同学,你是百度不到这位哲学家的信息的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1000字 篇六
放假时,表哥惦记只有外婆与外公两个老人在家,不仅要经营他们的小店,还要做一些农活挺累的,于是就约着我一起到外婆家,为两个老人做点事。
外婆家的房屋坐落在村子的小路旁,房子在后,院子在前连着小路,很方便村子里的人到小店里消费。
下午,清风从院外吹进屋子里来,格外凉爽。一个小孩的身影从窗外闪过,我推开门,看到这小孩把院子里的小凳子抬到路旁的一块大石头边坐下,从怀里小心翼翼的取出一本练习册,放在石头上翻开了第一页。
小孩满脸灰尘,头发凌乱,穿着破旧。他原来就是村子里人人皆知的人物,当然这与他的家庭有关。
他的父亲有手有脚,却整天游手好闲不理家事,有点钱就到外婆家买两口酒,生活基本靠亲戚的援助。而他的妈妈虽谈不上正直,但为了自己的孩子也是挺苦的,早上天没亮就带着小孩和他的妹妹上山捡柴,有时也会去偷别人家的菜。以至于小孩的性格小偷小摸的(曾几次到外婆家偷东西,但被外婆抓住教训过后,就改掉了这个毛病),她们回家后还要一起受小孩他爸爸酒后发的脾气。这些原因让小孩和他的妹妹上不了学。
“呦,还会看书了。哈哈,是不是一个字都看不懂啊。”路过的一个中年人嘲讽道。小孩抬起头来对他笑了笑后把头低下,伸出手挠挠自己的脑袋,再抬起头时,中年人已经走远了。
记得外婆家旁边的房子原来是这里的一所小学,后来学校搬走后,丢下了不少学校里的东西在外婆家。于是我就回屋里翻了翻,发现书并不是很多,粉笔倒是有一堆。最后我的目光定在了一本美术书上,这本美术书的封面多处已经破损了,但好在里面的彩色图画没有损坏。
我拿着书走出家门,小孩还在路旁,一页页的翻着那本练习册。我走向他,他没有发觉我已经离他很近了,当我站在他面前时,他猛地一抬头用大眼睛望着我。我见他发现我后就问了句:“喜欢读书吧。”他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我这里有一本好看的书,你想要吗?”他又点点头,看来他并不爱说话。于是我把书递给了他,他拿着美术书翻了两页后,兴奋的拿着书往他家的方向跑。一眨眼,他的背影就消失在这夕阳下。
几天后,我在不远处的地面上看到了那本让小孩兴奋的美术书。我弯下腰捡起了美术书,心想他不喜欢吗?算了,我也算是帮过他一回了。突然,在前方玩耍的小孩和他的母亲、妹妹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他发现我后向我跑了过来,用手指了指我手里的书又指向了他的妹妹。“哦,是给妹妹分享了么,那以后要好好保管了。”说着我又再一次把书递给了他,他笑了笑接过书说了句“谢谢”后朝他家人那跑
去。
我又一次看着他的背影,但愿他以后能上学之后,所能阅读到的并不是只有图画,而是更丰富多彩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