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写写作文
随便写写作文
随便写写作文1
啊,之前还在另一个学校,转眼,已是不同的同学,不同的朋友,感觉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又是那么的陌生,还没反应过来呢,真的,像做了一个噩梦。不过,我会努力忘掉之前的同学,适应的\\(^o^)/~
随便写写作文2
又是一个无聊的双休日,我坐在家里独自“神游”,突然,我的思绪将右手紧紧地缠绕在了时空隧道……
在我的右手上,最显眼的,就要属那中指中骨节了,因为在那儿,没有上层皮肤的保护,是一片粉红色的不毛之地。当然,这派风景的形成也不是没有理由。
记得那是在一个月光明媚的夜晚,我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地聚在一起,原来,我三姨刚教了我妈一节按摩操——是脚上的。我出于好奇,使劲催着妈妈让我给她做按摩,妈妈扭不过我,哭笑不得地应了我,就在她脱下袜子的一瞬间,我看到了一双饱经风霜的脚:一双开裂的脚后跟上布满了一层不化的雪,我的鼻子酸酸的。从那以后,我每天给妈妈做按摩。直到有一天,我惊奇的发现,我的中指中骨节因为做按摩而脱了一层皮,我害怕被妈妈发现,于是,我没敢再给妈妈做,但这块地方居然再也没有长出皮来,于是,一幅记忆画片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
于此同指,它的`左侧面还有一处让我震惊的画片:于是指中骨节恰恰相反,这里,有一块老茧在茁壮生长,不停地繁衍生息,在灯光的照耀下,这块土地,却散发出耀眼的光芒。这块宝地是不断变化的,记得在前一次看它的时候,它还是暗绿,因为在前一段时间,我总是用钢笔写字。说起我那钢笔,那也是同妈妈的脚后跟一般,经过千锤百炼的。我的钢笔原本握笔处是银白色,不知什么时候,它就变成了暗绿色,我的老茧,也就跟着变成了暗绿色。以后的变化,也是如此。
中指的邻居之一:食指也值得一谈。说来也挺有趣的,这食指上也有两处历史遗迹,而且也是一片凹地一片凸地,十分匀称。先说说食指的凹地儿吧!这片土地,也不能说是历史悠久,因为这是上上个礼拜留下的。我想大家很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吧!说来也算是“丑事”。
就在那天早上,我提着个残兵(断把的扫帚)就上了战场,这扫帚也真够缺德的,断把儿的地方正好卡在了我的食指左侧,我一连换了好几个位置都无济于事,于是,我只好忍着“剧痛”来拼完这一仗。半个小时之后,终于解放了,我喘着粗气带着“遍体鳞伤”回了老家。咦?手上咋这么不舒服哩!低头一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就在被卡住的那个地方,顽强地起来一个水泡!俗话说:纸里包不住火,那也包不住水,没过多久,这个顽固的家伙,就自取了灭亡。给我带来的,却是那一阵又一阵的钻心的疼。后来,他就发展成了今天这个样,会不会全愈,那就要看它的造化啦……
和它同居的,是另一处老茧,它,那才能真正地和中指左侧的那块宝地相媲美,这块宝地与其他三处别然不同,这块真可谓是小巧玲珑,看到它,我不禁想起了“湖”。真是“潭面无风镜已磨”呀!磨得锃光瓦亮,红光四射。说它是“磨”出来的,这一点也不假,因为我从小就有个怪癖:思考问题时总爱用大拇指右侧与它相摩擦,好像只有这样才会有灵感,就这样,它,诞生了。
望着这两根被“磨”得直冒红光的手指,我陷入了美好的幻想……
随便写写作文3
真的很喜欢林俊杰,应该算得上是崇拜,开
始只是觉得这个小孩子好可爱啊!(其实我也是小孩子啦!):乖乖的单眼皮,笑眯眯的月牙眼,因为腼腆抿嘴而越发明显的酒窝,一副稚气未脱的样子,可能是爱屋及乌的缘故吧,慢慢的也喜欢上了JJ的声音,干净细腻,在收尾处流露出沙哑的余味,不是那种混在人群中就找不出来的声音。每当听到林俊杰的歌时,我就会傻傻地笑,然后大脑开始注满关于他的信息,呆呆的愣在那里。你说要我死了这颗心/最好永远存放在埃及/像木乃伊保持着生命/敲也敲不破/连时间都忘记/你一直唠叨的所谓真理/剖开的心就看到我不是记忆/要我节哀虽然她不该/如果看不开/我怎么活过来爱/木乃伊的心在烧/金字塔里闷到老/也许我自己太在意被抛弃/无法忍受黑暗的沉默孤寂(林俊杰《木乃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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