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莫言小说的伦理

论莫言小说的伦理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高密,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以下是小编分享的论莫言小说的伦理,欢迎大家阅读!

  莫言在一篇讲演中提出的一个看似平淡、却或许会有深远影响的 “作为人民的写作”的概念,“不是代表老百姓写作,而是作为老百姓写作”。我相信这种表述不是“做秀”,因为我记起了那些眼泪—— 即便是他的一篇在读者看来最不像小说的小说《天堂蒜薹之歌》,也深深地印着这样的痕迹:他是为最底层的老百姓写作的,是充满着血泪的文学,这似乎是最简单甚至看起来腐朽的道理,但它的感人之处正在这里,其中的悲愤和哀告,就是发自最弱小者的心灵,它没有丝毫的居于那些弱者之上的优越。一个作家的良知在这样的时候才可能真正接受考验,他会反对一切正统的道德,但却体现着这样的道德追求,人民的苦难就是他的苦难,人民的泪水就是他要在笔下化作的滚烫文字。他不会躲开他们,用了“艺术”、“生命”和“美”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相信莫言对最朴素的写作立场的寻求:作家首先要放弃的,就是他对老百姓的蔑视,这样的蔑视很容易会和“爱”混同在一起。五四以来的作家们在写到这样的 “人民”的时候,无不是充满了矛盾,“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鲁迅是一个典型,他试图用文字来拯救他的人民,但事实却是他从未相信过他们是可以拯救的,阿Q、祥林嫂、孔乙己、华老栓、闰土? ?他们哪一个是可以拯救的?甚至他自己也不能被拯救—— “狂人”就是他自己的一个隐喻,深深的孤独毁了他的自信。这就是启蒙主义者和他们的叙事自身难以解决的矛盾,某种意义上鲁迅后来不再写小说,也与这样一个矛盾有着深层的关系。在他之后,知识分子的从“为人生”到“为人民”的写作,无疑体现着他们对高尚的写作伦理的不懈追求,但其中不可否认的,也暗含了他们的优越感和权力思想。

  有没有真正的“作为老百姓的写作”?我表示怀疑,因为真正的老百姓是不会也没有必要“写作”的;但我又相信莫言的真诚,这种将自己视同老百姓的“平民意识”,是对一个世纪以来中国作家的写作心态的反省。这种反省固然跟九十年代以来的.文化情境—— 知识分子的价值追求遭到了来自商业暴力与意识形态的双重挤兑—— 不无关系,包含了某种“表述的智慧”,但也是基于对前人写作的认真思考。莫言之所以认同“民间”的价值立场,而对“知识分子”的写作姿态和趣味发生怀疑,在我看既是对一个固执的自我幻觉的扬弃,同时也是对写作的价值和伦理的一个重新定位。其实也许可以这样说,以“知识分子”的心态反而是无法真正“代表人民”去写作的,而只有“用老百姓的思维来思维”,才会实现“真正的民间写作”—— 在事实上书写出人民自己的意愿,这应该是这句话的真正潜台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这一概念是真正知识分子化的一种理解,不仅是身份的降解,也是一种醒悟,一种精神的自省与自律。我认为,莫言也许因此解决了一个问题,一个令二十世纪中国的作家长时间地陷入迷途的问题。因为在多数情况下,“为人民”或 “代表人民”的写作,虽曾以其崇高的人文和启蒙含义激励过无数的作家,但“被代表”之下的“人民”却往往变成了空壳—— 他们生活的真实状况和他们的所感所想,从未真正得到过揭示,正如德里达所欲图解构的“关于存在的形而上学”一样,“人民”,他们无形当中的“所指”会变得隐晦不明。

  这一文学的“民间伦理原则”,事实上在《红高粱家族》等早期的作品中就已经显形了。与以往类似题材的作品不同,《红高粱家族》的历史叙事的核心结构正是 “民间”,是民间社会和民间的生活,由原来的边缘位置上升到了中心地位,过去一直处于“被改造”的边缘地位的人物变成了真正的英雄,“历史的主体”在不经意中实现了位置的互换,“江小脚”率领的抗日正规部队“胶高大队”被挤出了历史的中心,而红高粱地里一半是土匪、一半是英雄的酒徒余占鳌却成了真正的主角。以往关于“抗战题材”的主题就这样被瓦解了,宏伟的“国家历史”和“民族神话”被民间化的历史场景、“野史化”的家族叙事所取代,现代中国历史的原有的权威叙事规则就这样被“颠覆”了。

  这也可以看作是对“真实”这一历史伦理的一种追求,是谁写下了历史?在被权威叙事淹没了的边缘地带、在红高粱大地中,莫言找到了另一部被遮蔽的民间历史,也告别了“寻根”作家相当主流和正统的叙事目的。有的评论家曾说,寻根文学是当代中国作家“最后一次”试图集体影响并“进人中心”的尝试,而莫言所选择的民间美学精神,却终结了这一企图。对于整个当代文学的历史来说,这一终结的意义是不言自明的。联系起来看,在莫言早期的《秋水》、《白狗秋千架》、《球状闪电》——乃至后来的《红蝗》、更晚些的《牛》等大量的中短篇小说中所描写的那些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立场”和“倾向”的民间生活,同他在《天堂蒜薹之歌》中所表现的强烈的民间道德精神,其实是从两个方面—— 民间自身的生机和被施暴的屈辱—— 确立了他的基本的民间写作伦理。在《天堂蒜薹之歌》里莫言所设置的民间艺人张扣,应该不是一个叙事的装饰,他的底层的社会地位,纯粹“民间”的话语方式,无处不在的本能式的反应,还有与百姓完全一致的立场与命运,都表明他是莫言所追求的民间写作伦理的一个化身。

  但仅仅是“张扣式”的表达未免是过于直白了些,莫言热爱并为之感动,但却比他更“高”,他要把这民间的哀告和大地的忧伤连接起来,还要用“母亲”这样的人伦化身来激荡起它那高尚和神圣的内涵。《丰乳肥臀》才是最典型地体现着莫言对民间伦理的执著追寻的作品,他对被侵犯的民间生活的描写,同母亲的苦难与屈辱、和大地的悲怆与哀伤一起,合成了一曲感人的悲剧与哀歌。

  《檀香刑》可以看作是另一种例子,它所体现出来的民间伦理,因为两种文化的冲突而变得复杂起来。用时髦的话说,其中的“现代性”的思考,对“民间”的某些文化因素构成了烛照,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红高粱家族》和《丰乳肥臀》等作品中那种民间大地的诗意,民间在这里变得分裂和矛盾起来。比如民间生活化身是孙眉娘,作者对她的态度与对《红高粱家族》中的奶奶、《丰乳肥臀》中的母亲显然都是一致的,是对民间生命形态的由衷赞美;民间生活的“变体”是孙丙,他的生命形态就显示了一种可怕的分裂,他身上的英雄气质和装神弄鬼的愚昧,显示了民间价值在现代文化背景中的悲剧命运。某种意义上,民间文化本身是没有“落后”和“愚昧”之征象的,只是当它被另一种强势文化所侵犯,并呈现出某种必然的“反应症”的时候,才会显示出它“丑”的一面。孙丙的命运某种意义上既是民间文化在现代历史进程中的命运,也是莫言对中西文化冲突中的中国现代历史的思考。它使我相信,“知识分子”的东西在莫言的叙事中仍是足够多的,莫言所说的 “作为老百姓写作”在本质上并不会放弃“知识分子”的人文价值追求,相反,还会得到更逼近人民和民间的体现,将二者更好地统一起来。

  莫言作品涉及的民间生活纷繁多样,都与人们为生存的奋斗过程联系在一起的。另外,他的作品在写到性爱时也下笔特别恣肆,这其实也是人的生存繁衍的一个基本方面,所谓“饮食男女”,其实是联系到人的生存的很基本、很深刻的内容的。正是这两点,民间的生存方式和人的生存的基本问题联系在一起。莫言作为一个民间色彩浓厚的作家,在表现这些时特别汪洋恣肆,毫不造作,有一种民间的率真。这种率真,也让人直接感受到生命本体的冲动,而没有丝毫的淫秽之感。相反,一个受过很深文明熏陶的人反而可能将之表现得很污秽。在新时期的小说创作中,能够把乡土民间的文化形态揭示得这样深刻的作家只有莫言。他没有张炜的诗性浪漫,但他能更充分地体味到民间的复杂和二元判断的艰难,更接近于民间生存的本相。作为一个民间之子,他在乡土民间藏污纳垢的现实文化空间中,把生命精神充分地张扬起来.而这种生命精神又具有民间文化精神的精华.它与中国民间的现实和文化心理密不可分.从而创造了一个独特的、本土的又是现代的审美艺术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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