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古诗《读山海经·精卫衔微木》全诗赏析
陶渊明古诗《读山海经·精卫衔微木》全诗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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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山海经·精卫衔微木》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
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
【前言】
《读山海经》共十三首,成一组,本诗是第十首。《山海经》共十八卷,是一部包含我国古代地理,历史,神话,民族,动物,植物矿产,医药,宗教等多方面内容的重要文献。
【注释】
②精卫:古代神话中鸟名。据《山海经·北山经》及《述异记》卷上记载,古代炎帝之女精卫,因游东海淹死,灵魂化为鸟,经常衔木石去填东海。衔:用嘴含。微木:细木。
③刑天:神话人物,因和天帝争权,失败后被砍去了头,埋在常羊山,但他不甘屈服,以两乳为目,以肚脐当嘴,仍然挥舞着盾牌和板斧。(《山海经·海外西经》)干戚:盾斧。
④同物:精卫既然淹死而化为鸟,就和其它的都相同,即使再死也不过从鸟化为另一种物,所以没有什么忧虑。
⑤化去:刑天已被杀死,化为异物,但他对以往和天帝争神之事并不悔恨。
⑥徒:徒然、白白地。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
⑦良辰:实现壮志的好日子。讵:岂。这两句是说精卫和刑天徒然存在昔日的猛志,但实现他们理想的好日子岂是能等待得到!
⑧猛志:勇猛的斗志。
⑨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
⑩讵:表示反问,岂。
【翻译】
精卫衔着微小的木块,要用它填平沧海。刑天挥舞着盾斧,刚毅的斗志始终存在。同样是生灵不存余哀,化成了异物并无悔改。如果没有这样的意志品格,美好的时光又怎么会到来呢。
【鉴赏】
陶渊明对东晋的灭亡十分惋惜,对恭帝被弑痛心疾首。他不仅引用历史故事,抨击刘裕代晋,而且利用古代神话传说,表示了自己的不平和反抗情绪。
诗的前半部分,歌颂了精卫和刑天。“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精卫是炎帝少女死后化为的精灵,虽然身小力薄,却常西山之木以填于东海。“微木”与“沧海”是一组多么强烈悬殊的对比,以微木填海何时方可填平?一如愚公一担一石之移山。但诗人歌颂的是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与矢志靡它的决心,只要有这种精神与决心终有成功胜利的一天!“刑天舞干戚”讲的是刑天操斧执盾不甘失败的故事。刑天被天帝断首,仍然挥舞牌,刚毅的精神长留不衰。“猛志固常在”中的这个“固”字点明刑天的“猛志”本为其生来所固有而永不衰竭,无论失败还是死亡终不能使其消减。诗人在“精卫”与刑天身上看到他们这种共有的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从而加以赞颂讴歌,就隐含着诗人自身也时时以这种精神自策自励。
这首诗的后半部分诗人进一步赞扬这两个英雄顽强的斗志。尽管良机已失,徒怀雄心,但他们也不存忧虑,毫无悔意。通过精卫和刑天的行动,寄托了自己的悲愤。
“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前二句写“精卫”与“刑天”如此刚毅的缘由。“同物”、“化去”即物化之意。“物化”一般指死生变化而言。生与死不过是不同形式的“物化”,死只不过是生的另一种形式而已。炎帝的女儿——女娃变成精卫,刑天变成乳目脐口的怪神,都是由此物化为彼物,其精神不死,故而无论衔微木填海,或舞干戚向敌,都能无虑而不悔。诗人在此以“物化”的哲学观点激励自己无虑不悔的斗争意志。最后二句是诗人思想情感又一次跌宕:表面上是感叹精卫与刑天徒然存在着昔日猛志,但如愿以偿的时机岂能等到?实际上是诗人慨叹理想的无法实现。前人认为此二句是诗人的自白之语。
由于家庭出身的影响,陶渊明和已死去的晋朝,感情上有割不断的万缕千丝。刘裕上台后诛杀异己的行为更使他不满于刘宋政权。因此,不能正确认识刘裕及他建立的新政在历史上起的积极作用。这正是诗人的局限。但他反对刘裕代晋和憎恶时代黑暗、政治残酷是紧紧相联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批判刘宋政权,也是批判腐朽的东晋社会的继续。
这首诗写法曲折,意义较为隐晦,风格和情调与以上所选各篇大不相同,但在豪放之中仍然保持了诗人托物寄兴、精练含蓄,说理议论自然妥帖的特点。
【赏析】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
关于“同物”的理解
关于“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一句,有的认为,上句言生时,下句言死后,“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然而这样理解,未必符合作者的原意。《说文解字》云:“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可见物为天地万物之意,而精卫化去为鸟,刑天化去为“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二者虽则化为了异物,但实际上与生前并没有区别,都有着自己的意志,都是天地所生的有灵之物,都同归于自然大道。所谓的生死、化与不化,都不能改变“同物”的本质。因而,既然同样是“物”,只不过形态有所不同,那么便没有什么可以忧虑的,那么化去也就没有任何的悔恨了。“物”不仅仅是指精卫与刑天本来的形态而言的,“同物既无虑”与“化去不复悔”两句是因果的关系。作这样的理解,诗文更能表达出一种道生万物而万物一同的意义,更能理解“化去不复悔”的原因,可能更符合作者的原意。▲
陶渊明
陶渊明(约365~427年),字元亮,晚年更名潜,字渊明。别号五柳先生,私谥靖节,世称靖节先生。浔阳柴桑(今江西九江)人。东晋末到刘宋初杰出的诗人、辞赋家、散文家。被誉为“隐逸诗人之宗”、“田园诗派之鼻祖”。是江西首位文学巨匠。曾任江州祭酒、建威参军、镇军参军、彭泽县令等职,最末一次出仕为彭泽县令,八十多天便弃职而去,从此归隐田园。他是中国第一位田园诗人,被称为“古今隐逸诗人之宗”,有《陶渊明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