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的方案【实用6篇】
保护野生动物的方案 篇一
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和自然环境的不断退化,野生动物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威胁。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方案和措施。以下是一些可行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减少非法捕猎和贸易,并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首先,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是至关重要的。我们需要采取措施来保护和恢复野生动物的自然栖息地,包括森林、湿地、海洋等。这可以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保护区来实现。这些保护区可以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让野生动物能够自由生长和繁衍。此外,我们还需要减少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例如限制森林的乱砍滥伐和湿地的填埋开发等。
其次,减少非法捕猎和贸易是保护野生动物的另一个重要方面。非法捕猎和贸易是导致许多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执法力度,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链条的各个环节。这包括加强边境巡逻、加大罚款和刑事处罚力度、增强舆论宣传等。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野生动物贸易。
最后,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也是保护野生动物的关键。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我们可以增加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识和理解。这可以通过在学校开展野生动物教育课程、组织野外考察和活动、制作宣传资料等方式来实现。此外,媒体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报道野生动物保护的成功案例和相关问题,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行动力。
综上所述,保护野生动物需要采取多种方案和措施。保护栖息地、减少非法捕猎和贸易,并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是最重要的方面。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我们才能真正保护好野生动物,保护自然环境的平衡和稳定。
保护野生动物的方案 篇二
在现代社会,野生动物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威胁。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生物资源,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方案和措施。以下是一些可行的方案,可帮助我们保护野生动物的多样性、减少人类活动对其的影响,并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首先,保护野生动物的多样性是至关重要的。我们需要采取措施来保护各种濒危和珍稀物种。这可以通过建立保护区和野生动物保护中心来实现。这些保护区可以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让野生动物能够自由生长和繁衍。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物种的监测和研究,以了解它们的分布、数量和生态需求,从而更好地制定保护策略。
其次,减少人类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也是保护野生动物的关键。人类的活动对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例如森林砍伐、土地开发和水域污染等。为了减少这些影响,我们需要加强环境保护法律的执行力度,并采取措施来限制和监管人类活动。此外,我们还可以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推广可持续农业和渔业等方式,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
最后,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也是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途径。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我们可以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识和理解。这可以通过在学校开展环境教育课程、组织野外考察和活动、制作宣传资料等方式来实现。此外,媒体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报道野生动物保护的成功案例和相关问题,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行动力。
综上所述,保护野生动物需要采取多种方案和措施。保护多样性、减少人类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并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是最重要的方面。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真正保护好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保护野生动物的方案 篇三
修水县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修水县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上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打击和综合治理,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在全县营造积极爱护野生动植物、共建美好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和《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修正)》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意识,提高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自觉性;发现并打击一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打促管、以打促防,有效遏制非法采挖、出售、收购野生植物和非法猎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现象,规范野生动物经营户、餐饮业的经营行为;保护好我县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为建设秀美、绿色、生态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行为;
(二)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
(三)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管理;
(四)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移植野生植物行为;
成立修水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和4个整治组,办公室设县林业局,彭呈中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乱捕滥猎整治组。
组长:曾平副组长:梁春明陈翔成员:韩山蒲、晏雄、胡耀平、巫中华、张岸林、吴事儒工作职责:
1.严厉打击采用放电、放夹、投毒、网捕、枪击、弹弓打鸟等方法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中华秋沙鸭等越冬候鸟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严格按照《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11月至次年7月为野生动物生息繁殖期,禁止捕猎;禁止在县城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其他野生动物或鸟类聚集的地方捕猎。
(二)市场经营整治组。
组长:刘宝才副组长:孙有云、周金平成员:卢勇、肖建根、彭勇、王福礼、胡创业、陈幼凡、胡文俊、王仕和、余于北、卢安华、樊斌、郑正伟工作职责:
1.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2.全面整治野生动物经营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皮毛市场、屠宰市场、药材市场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场所;3.全面整治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
4.全面清理整顿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依法打击无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超出许可证规定范围或一证多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点,规范市场经营管理。
5.依法打击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行为,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管理。
(三)流通运输整治组。
组长:匡耀冰副组长:师小林、陈晟成员:陈钦、钟俊、石学军、徐峰、王参福、晏幸、熊光国工作职责:
1.严厉打击利用交通工具、邮寄等流通渠道非法运输、携带、邮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2.公路、邮政、动植物检疫、交警、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大车站和出县卡
点等重点地段、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交通要道的检查力度。对非法运输、携带、邮寄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依法予以扣留,并及时移交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应移交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县森林公安局要在进出境检查站派驻值班民警,对非法收购、运输野生动植物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四)乱采滥挖整治组。
组长:彭呈中副组长:王兵、陈昌彬成员:肖伟、周吉祥、安贤利、朱洪亮工作职责:
1.严厉打击破坏保护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及非法移植大树行为,切实守护好红豆杉、樟树、楠木等珍稀野生植物资源;2.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珍贵树木树蔸进行雕刻加工行为;
3.加强苗木基地的监督检查,认真检查苗木基地内移植的大树是否办理合法手续、建档是否规范、森林病虫害防疫措施是否到位等,规范苗木基地经营管理。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2个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摸底阶段
1.周密部署,明确分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由县林业局牵头,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修水报、广播、电视、标语、会议、宣传栏、宣传车、公开信、通告、微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严明政策界限和法律尺度,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责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人们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愿、不敢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踊跃检举揭发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3.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为单位,由各乡镇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和护林员的作用,对辖区内非法采挖移植野生植物、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和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场所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强化源头管理,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宾馆、饭店、木竹工艺企业(含根雕企业)、人口密集地等可能存在经营或交易野生动植物的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大清查。鼓励群众举报放电、放夹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法行为,全面掌握长期从事野生动物捕猎人员的猎物来源及去向,摸清非法采伐野生植物案件线索,找准案源,认真填写好调查摸底表,做到有的放矢。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整治组按照职责分工,对接到的报案、举报、检举及前期排查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快速反应,及时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研判,突出重点、重拳出击,根据职能权限自行或移交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查处,坚决做到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作用;对案件要做到应立尽立、应罚尽罚、应拘尽拘、应捕尽捕,打出声威,打出气势。加大路面巡查、
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对非法运输野生动植物行为要追查来源,依法从严处罚。坚决取缔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植物的窝点和市场,及时发现、制止、查处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动植物行为,切断野生动植物进入市场的渠道,真正做到堵住出口、切断下游、保护源头。
(三)总结提高阶段
各整治组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做法与成效,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进一步增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措施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影响、见效果;定期收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明确打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在全县发起猛烈的严打攻势,坚决查处一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对顶风作案人员要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惩处。对获取的大要案件线索,要高度重视、精心经营,深挖案件来源和去向,一查到底;要落实破案责任,确保执法质量和办案效率。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又要加强团结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县委宣传部:切实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开展生态和法制宣传,
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自觉抵制各类破坏野生保护动植物的行为。
县人民法院:加快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刑事案件的审理,指导案件办理。
县人民检察院: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刑事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所涉及的渎职案件依法查办,同时加强对联合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
县环境保护局: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是否达标排放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对基地污水、污气等处理进行指导,确保排放达标。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加大集贸市场内收购、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的查处力度,联合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对经营野生动植物的企业、餐馆、酒店等进行清查整顿。进入经营领域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及其种子制品,必须有合法手续;加工销售铁夹、天网等猎捕野生动物工具的,要依法予以收缴,并责令停止加工销售;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县畜牧水产局:切实做好市场内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检疫、监管工作,抓好野生动物养殖场(户)的防疫管理,全面落实各种防疫管理制度。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对人畜交叉传播疾病防护的技术指导。
县水利电力局:加强河道、河口滩涂非法采沙(石)管理,保护野生动物和鸟类生存环境。
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运输过程中、进入市场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管理,坚决杜绝无证件或超数
量、超种类运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配合各整治组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涉案车辆进行处理。
县林业局:调查掌握本县区域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状况,制定和完善各项保护措施,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进行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意识。
县森林公安局:充分发挥主力军的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最大限度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一批累犯、惯犯、职业犯。
(四)严厉打击,依法整治。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的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犯罪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要依法办案,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按程序、按标准办好每一个案件。
(五)注重宣传、畅通信息。要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弘扬健康向上的生态文化,在全县树立起正确的生态消费观,形成人人爱护、善待野生动植物的良好社会风尚。各整治组要加强配合协作和信息沟通;各乡镇要主动为整治组提供信息,建立情况通报机制,提高专项整治行动的整体效果;修水报社、修水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组织现场报道,及时跟踪,确保整治起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保护野生动物的方案 篇四
根据省厅09护绿行动和《关于开展09夏季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的总体部署,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我县野生动植物养殖、培育和经营利用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09夏季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爱护野生动植物、共建美好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打击行动,坚决遏制我县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抬头的势头,坚决维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确保我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现有成果,大力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规范我县野生动植物养殖、培育和经营利用活动,为建设和谐平安安平、绿色生态安平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县局成立安平县09夏季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林业局局长刘旭洲任组长,县林业局副局长赖利溪、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纪继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局相关股、室(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谋旺兼任办公室主任,祝应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内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江西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打击餐饮业、集贸市场、药店、药材市场、医院等非法收购、加工、出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采集、运输、经营利用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为。
2、专项整治行动以县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为主体,对辖区内车站码头、旅游区、风景名胜区,特别是餐饮市场进行重点整治。并在全县范围内不定期开展突击执法行动,对典型案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全程跟踪。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部署。林业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力以赴,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投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2、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林业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去,把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好行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做到认识统一,行动一致。
3、调查摸底,扎实推进。为确保行动中有的放矢,取得实效,行动前,各站要对辖区内从事野生动植物资源经营利用场所展开一次彻底的调查摸排,行动台要结合摸排结果,突出重点、难点,重点突破,尤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对一些查处难度大、阻力大、地方保护严重、久拖难决的案件进行全程曝光,促进案件的顺利查处。
4、严格执法,依法打击。专项行动中,各站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地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一是要突出严打精神,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不管涉及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依法打击,决不手软。二是要严格依法办案。对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一定要立为刑事案件依法查处;对已经查明事实的,要尽快结案,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管、降格处理以及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是要严格遵守办案程序,提高证据意识,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严禁超期羁押,严禁滥用强制措施,确保办案质量,真正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凡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法律法规,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珍贵野生植物和珍稀野生动物的热情,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活动中来,努力营造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全民参与,共同监督,打防并举,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6、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站要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信息报送责任制度,于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案件执法情况,同时,行动中要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大战果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保护野生动物的方案 篇五
为全面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进一步巩固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中央政法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2022清风行动”的通知》要求及《呼和浩特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充分认识当前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执法工作是践行党的使命宗旨、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任务,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全力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着力强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有效维护辖区生态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
二、组织领导
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苏文涛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俊飞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侯建明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庆鑫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各股室、监管所、执法队负责人
三、重点工作
各股室、监管所、执法队负责人要保持高压态势,突出非法猎捕和经营野生动物易发、多发区域,突出城乡接合部、农村等区域,突出集贸、农产品、花鸟、古玩市场等场所,突出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网站,依法严厉查处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如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充分利用网监技术手段,开展对网络交易平台的定向监测。各股室要结合自治区野生动物分布情况,要重点强化对象牙、虎及其制品和以下违法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要结合回民区实际对以下行为同时强化监管对花鸟市场经管利用、非法销售野生鸣禽如蒙古百灵、角百灵等;对餐饮场所加工销售黄羊、袍等兽类,大天鹅、小天鹅、鸿雁等雁鸭类野生保护动物;对文玩市场制作、销售北山羊、盘羊、金雕、狼等野生保护动物标本及其他制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室、监管所、执法队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计划,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乱实开展、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股室负责人要密切合作,并积极配合农牧业、公安等部门的相关整治工作。各股室、监管所及时互通执法信息,发挥整体优势,线上线下联动监管。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各股室、监管所、执法队要按照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根据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力度,有力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辖区正在开展的“衣食住行”四大领域专项整治和滚动式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查获的重大案件,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充分发挥12315热线及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举报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要迅速查实、依法处理。
(四)强化宣传,严格督导。各股室、监管所要研究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督导,对于敷衍塞责、行动迟缓、组织不力的工作人员要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
(五)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各股室、监管所要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要明确专人,汇总、掌握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注重收集行动期间工作开展的影像资料,并于10月27日前向市场和网络交易科信股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包括典型案例、检查图文、报道信息、影像资料等)。
保护野生动物的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力度,根据省林业厅统一部署,我场决定在全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等7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大力宣传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
二、行动内容
1、金山林场要先行自查。结合金山林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野生动物的只要分布区、繁殖栖息地、迁飞停歇地、集群活动区等,组织巡山清套,逐一安排巡护,严防乱捕滥猎和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活动。
2、金山林场要成立野生动物保护春季行动办公室,确定联络人。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定专人值守,积极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有举报、有查处、有反馈。发现重大案件线索要及时向森林公安机关移送,特别是对违法投毒饵、网捕和持枪作案的等恶劣方式猎捕等野生动物的团伙作案,要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打击,依法严惩。
三、行动重点区域
行动重点区域为金山林场施业区的骆驼脖子和暖泉子大沟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易发区域。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行动的领导,为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候鸟保护春季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吴杰、关健
副组长:朱延林
成员:李景波、耿锡瑞、张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