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优质6篇)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体制的改革,县管校聘岗位的设置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在这篇文章中,将探讨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制定合理的方案。
首先,县管校聘岗位的设置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和教育需求的增加,仅仅依靠正式编制的教师已经无法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县管校聘岗位的引入可以引进更多的专业人士,如教育专家、心理辅导师、艺术导师等,为学生提供更多元化的教育资源。这些专业人士可以通过开展专业课程、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来丰富学生的学习经验,提高教育质量。
其次,县管校聘岗位的设置可以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在传统的教师编制体制下,教师往往需要同时承担教学和管理的任务,时间和精力都比较有限。而引入县管校聘岗位后,可以将一些管理职责交给专门的管理人员,使教师能够更加专注于教学工作。同时,县管校聘岗位也可以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培训机会,帮助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如何制定合理的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首先,需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教育需求,制定岗位设置的总体规划。例如,可以根据学校的规模和特色来确定需要引进哪些专业人士。其次,需要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和考核机制,确保聘任的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同时,也需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县管校聘岗位的工作与学校的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
最后,我们还需要关注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财政支持问题。引入县管校聘岗位无疑会增加学校的经费开支,因此需要制定合理的财政支持政策,确保岗位设置的可持续发展。可以通过增加教育经费的投入、与社会力量合作等方式来解决财政支持问题。
综上所述,县管校聘岗位的设置对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师专业素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定合理的岗位设置方案,可以引进更多的专业人士,提供更多元化的教育资源;同时也可以提供教师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培训机会。然而,我们也需要关注岗位设置的财政支持问题,确保其可持续发展。只有在合理的制度设计和科学的管理下,县管校聘岗位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推动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二
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县管校聘岗位的设置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背景和现实意义,以及如何制定合理的方案。
首先,县管校聘岗位的设置背景是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传统的教师编制体制存在编制不足、招聘限制等问题,无法满足学校规模扩大和教育需求增加的现实情况。而引入县管校聘岗位可以通过引进专业人士、提供更多元化的教育资源来提高教育质量。此外,县管校聘岗位的设置还可以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培训机会,帮助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其次,县管校聘岗位的设置对于学生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引入教育专家、心理辅导师、艺术导师等专业人士,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元化的学习资源和支持。例如,心理辅导师可以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艺术导师可以开展艺术教育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这些丰富多彩的学习经验不仅有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也能够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如何制定合理的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首先,需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教育需求,制定岗位设置的总体规划。例如,可以根据学校的规模和特色来确定需要引进哪些专业人士。其次,需要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和考核机制,确保聘任的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同时,也需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县管校聘岗位的工作与学校的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
最后,我们还需要关注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财政支持问题。引入县管校聘岗位无疑会增加学校的经费开支,因此需要制定合理的财政支持政策,确保岗位设置的可持续发展。可以通过增加教育经费的投入、与社会力量合作等方式来解决财政支持问题。
综上所述,县管校聘岗位的设置对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定合理的岗位设置方案,可以引进更多的专业人士,提供更多元化的教育资源;同时也可以提供教师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培训机会。然而,我们也需要关注岗位设置的财政支持问题,确保其可持续发展。只有在合理的制度设计和科学的管理下,县管校聘岗位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推动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三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通用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县为主”,全面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加快推进县域内教师无校籍管理、统管统用、合理配置,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 “系统人”转变,努力破解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制度保障,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选聘原则
(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把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中小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学校认识管理制度等协同配套、统筹实施。扎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切实维护我县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稳定。
(二)以人为本,民主和谐
充分尊重教师,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切实调动教师积极性,同时,做好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三)按岗选聘,专业配置
学校严格按岗位情况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效果评估,根据环境变化、社会需求和群众反应,及时调整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措施。
(四)动态管理,评估效果
实施教师岗位情况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效果评估,根据环境、社会需求和群众反映,及时调整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措施。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实施范围:
全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
(二)选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选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学校聘用的教师要求具备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履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要求。未有相应资格的,要书面形式向学校和教育局承诺,在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资格。
6.新任教师合同期未满5年,且享受上岗退费的教师,原则上不能到县城选聘。
四、实施办法
为稳定教师队伍,学校优先从学校在编或在岗教职员中选聘。
在学校编制总数内,个人报名, 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产假及已怀孕(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妇产科或妇幼保健医院鉴定怀孕证明)人员应在第一阶段优先聘用。
对于三年内退休人员,原则上考虑优先聘用(如在过去一年的工作期间,有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常违纪、工作马虎、教学成绩较差的,不作优先聘用考虑)。然后由学科小组民主测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考评,最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票决通过聘用。
在第二阶段选聘教师中,可优先选聘本乡镇籍的、邻近乡镇学校的、夫妻有一方在本校或本镇工作的教师。
1.以科组为单位,按学校学科岗位设置数竞聘岗位。
2.学校招聘教师按照“编制总量控制-学校岗位设置-个人申请-集中考核-领导小组票决-聘用”的程序进行招聘。在学校编制总数内,首先聘用必聘人员,然后按岗位设置,进行学科人员推荐,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最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票决通过聘用。
3.根据县的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分阶段聘用办法:第一阶段(7月23日前完成),聘用编制人数的85%,聘用对象是学校现有人员。其中:教师聘用领导小组成员、三年内退休人员和产假人员必聘。已获聘人员不能再参加下一阶段聘用;
第二阶段(7月27日前完成),聘用编制人数的10%,聘用对象是全县各学校第一阶段未获聘人员。获聘人员不能再参加下一阶段聘用;
第三阶段(8月3日前完成),聘用编制人数的5%,聘用对象是全县各学校第一、第二阶段未获聘人员。每阶段聘任完成后2天内,将聘任情况报县教育局备案。
4.个人申请。各类符合条件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和竞岗意愿,填写《xx学校岗位意向调查表》和《xx学校“县管校聘”量化考核表》。
5.严格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学校聘用的教师必须相应(小学、初中、高中)的教师资格证和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要求。
6.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建立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
7.选聘人员通过双向选择,并初步签订《xx学校“县管校聘”聘用意愿书》。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五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我市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根据《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推进“县管校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国家、省、潍坊市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现县域内教师的合理交流流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学区、校际之间师资差距,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实施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xx省民族中专、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竞聘条件及类型
教师参加竞聘的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师德,无违法违纪等问题;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能胜任本学科相应的教学工作。
(一)支教竞聘
1.支教人员条件。年龄48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支教工作;有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县级以上业务或荣誉称号;近三年连续在教学一线工作。特别优秀的(具有xx市级以上教学能手、立德树人标兵、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等),可适当放宽年龄。同等情况下,具有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
2.设置支教岗位。在距城区和镇街区驻地较远、条件艰苦或缺编、老龄化严重的农村中小学设置支教岗位。由被支教单位提出学科需求,教育局和中心校统一安排参加竞聘,支教时间至少一年。到农村学校的支教经历,将作为教师晋升中级职称的必备条件。
3.共享教师纳入支教范围。参与“共享教师”活动的人员,纳入支教的范围。具体流程与要求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共享教师”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4.干部挂职交流。参与城乡双向挂职培养的学校干部,到新任职学校参与岗位竞聘,具体要求详见《市教育局教育干部双向挂职培养实施方案》。
5.新教师顶岗实习。20xx年新考入农村学校教师继续在城区学校顶岗实习,由相应城区学校安排同等数量教师到相应农村学校支教。
(二)直接聘用
直聘人员条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市教育局自主招考的聘用制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重大疾病(有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并在教育局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
符合直聘条件的教师,经个人申请、校内公示报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可直接聘用并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三)校内竞聘
校内竞聘,可按先竞聘教学岗位,再竞聘非教学岗位的顺序;或者按工作量大小的顺序,实施分轮竞聘。教职工人数较多的学校可组织多轮竞聘,优化级部、学科教师结构,做到人岗相适。
校内竞聘要注重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不能单纯依靠民主评议结果。已确定支教岗位人员不得再参与校内竞聘。
(四)跨校竞聘
1.学区竞聘。我市设置13个农村学区和1个城区学区。校内未竞聘上岗的人员,经学校同意结合教师个人申请参加学区内竞聘。学区内竞聘分两轮进行,一是在学区内同学段学校间进行。二是在学区内,不同学段学校间进行。高中教师分流人员按照《市关于高中教师分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他高中教师未在本校竞聘到岗位的,只能参加高中学校间的竞聘。
由学区统一公布跨校竞聘岗位类别、学科、数量,供流出教师与接收学校进行双向选择。
2.县域竞聘。按照农村学区间、城乡学区间两个层次依次开展竞聘。
为避免乡村优秀教师集中进城问题,具有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乡村教师参加城乡学区间竞聘的,须参加原所在学校的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岗位不得设置性别、年龄、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小学岗位原则上不限制专业;对岗位只有1人竞聘,竞聘人又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聘任学校不得拒聘。校内竞聘已聘用人员、支教人员不得再参与跨校竞聘。
跨校竞聘比例。已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一般3-5年)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各单位跨校交流出的教师总数要达到本单位适宜交流教师总数的10%以上。
四、竞聘程序
按支教竞聘、直接聘用、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的流程,采取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一)岗位分配
根据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及20xx-20xx学年度在校生
情况,按照“按需设岗、分层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在校生数和班数、教师数、学校类别、地理位置、师资结构等实际,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设定各学校岗位聘用指标。民办学校按照民办学校管理的有关要求,组织其超出规定公办教师总数30%的人员到城区公办学校竞聘岗位。
(二)岗位设置
1.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制定20xx年中小学教师“
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竞聘流程、未聘人员处理、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等,明确岗位职责、权利和义务,方案要具体、量化,具有可操作性。
2.明确岗位职责。学校岗位设置应参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人社办发〔20xx〕37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xx〕56号),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合理设置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专任教师、教辅人员数量及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
3.科学设置比例。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设置比例,高中不超15%,初中不超12%,小学不超9%。流出教师人数超过适宜流动教职工总数10%的超编学校,不再设置跨校竞聘岗位。通过岗位设置、交流轮岗等措施,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超过设岗比例上限的,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内(高级设岗比例上限:高中30%、初中25%、小学12%;中级设岗比例上限:高中50%、初中50%、小学45%。)。
4.坚持民主集中。各学校制定的竞聘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不足80人的召开教职工大会)审议,85%以上人员通过,公示无异议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各学校竞聘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表决未达到85%同意的,需按规定程序重新修订、表决,直至通过为止。
(三)个人申请
参聘教师分别向学校提交支教、直接聘用、校内竞聘和跨校竞聘申请书,填写《市教职工竞聘登记表》,申请支教和跨校竞聘的需经学校审核盖章,报教育局审批。
(四)开展岗位竞聘
学校公布竞聘方案,采用全出竞进的方式,组织教职工双向选择、层层聘用。
(五)签订聘用合同
对竞聘上岗的教师,实行“双合同”管理。参加学区竞聘和县域竞聘的,要按新聘用岗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要求,与聘任教师签订人事聘用合同。由学校与其签订《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实行一年一聘,做到岗位明晰、职责清楚、权责一致。
(六)完善聘后管理
学校制定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对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等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兑现奖惩以及解除、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岗位竞聘和绩效工资要向教学一线、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倾斜。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受到开除处分的以及落聘人员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优秀教职工代表为成员的 “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一般为7-9人(单数),负责本单位岗位竞聘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争议调解小组,人员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重复,负责处理在岗位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加强宣传,周密部署。深入推进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是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开好全体教职工大会,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要教育引导教师消除思想顾虑,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聘工作方案。
(三)坚持原则,加强考核。要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以人为本,坚决杜绝私下承诺、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拒不执行竞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公示制度,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竞聘方案、竞聘结果等必须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 篇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xx省教育厅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配合上级做好教师的统筹管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域统筹管理,落实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充分激发、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县管教职工编制、人员经费、岗位设置、交流轮岗,校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奖惩的新机制,为校长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
三、实施时间
从20xx年秋季开学起,在校内全面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
学校成立“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x
副组长:曹x、刘xx
成员:余x、陆x、崔xx、张x
(二)上报学校编制和实有人员
依据上级文件(固编[20xx]6号),上报学校编制及实有人员花名册,为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可靠信息。
(三)完善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机制
学校“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岗位设置方案,建立岗位职数使用情况台账,实现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的有机结合。
(四)落实交流轮岗制度
根据《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交流支教管理办法》(固教体〔20xx〕97号)文件精神,8月上旬,由教师本人提出交流轮岗申请,学校确定交流名单后上报教体局。由主管部门具体安排交流学校,交流学校安排具体岗位。已确定为交流对象、服从安排的教师不再参与学校的竞聘。
(五)开展岗位竞聘
学校“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科学制定《固镇二中岗位竞聘方案》,将聘用岗位设置到学校各年级、处室,明确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竞聘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教体局备案,然后实施。学校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定程序,开展岗位竞聘。岗位竞聘坚持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原则。教师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可根据实际教学工作需要进行核定调整。聘任初步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以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对三年内退休人员、处于孕期哺乳期人员或患有较为严重疾病经教体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人员,原则上在本校聘用;其余人员应先参加学校内竞聘,落聘者可参加跨校竞聘。聘用学校与各类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以加强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学校教辅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按有关要求配备。
(六)完善教师流动和退出机制
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逐步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凡经过竞聘后未上岗的教师,由教体局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调剂时应服从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县教体局调剂的人员,当年度起纳入待岗人员管理。待岗时间不超过一年,待岗人员要按要求正常参加教学业务培训和其他集体活动,参加指定跟岗培训和学校考勤,不得违规从事其他工作,不正常上班的按有关人事管理规定处理。待岗时间在半年内的,扣除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师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歸除聘用合同。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社会影响恶劣或违法乱纪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解聘等。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教师,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
五、保障措施
在校内广泛宣传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政策,引导教师、学生及家长理解、支持“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学校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切实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组织不力或推诿扯皮阻碍工作开展的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由学校“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解和处理;不服从学校调解和处理的可向县联席会议申报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