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精简6篇】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 篇一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县级管理学校的聘任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提高县级管理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需要合理设置岗位并制定相应的聘任方案。本文将探讨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
首先,对于县级管理学校的聘任岗位设置,应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合理的规划。一般而言,可以设置教学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和教师队伍建设岗位。教学管理岗位主要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教材的选用和管理、教学评估和监督等工作。行政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教师队伍建设岗位主要负责教师的招聘、培训和管理工作。
其次,对于各个聘任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应该明确具体。教学管理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包括:具备较高的教育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能够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能够评估和监督教学质量,能够有效管理教材和教学资源。行政管理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包括:具备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能够制定和执行相关制度和政策,能够合理安排学校的人事、财务和后勤工作。教师队伍建设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包括:具备较强的教育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制定和实施教师的招聘和培训计划,能够评估和管理教师的工作表现,能够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最后,对于县级管理学校的聘任方案,应该注重科学性和公正性。聘任方案应该根据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和程序,确保聘任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同时,聘任方案应该重视对候选人的考察和评估,确保选聘到具备相关能力和素质的人才。
综上所述,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应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合理规划,明确各个聘任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并制定科学公正的聘任方案。通过这样的努力,可以有效提高县级管理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 篇二
随着县级管理学校的发展和进步,聘任岗位的设置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需要制定合理的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本文将探讨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首先,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对于学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合理设置聘岗位可以更好地分工和协作,提高教学管理效率。通过专门设置教学管理岗位,可以确保教学计划的科学制定和实施,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督。通过设置行政管理岗位,可以更好地管理学校的行政事务、人事管理和财务管理。通过设置教师队伍建设岗位,可以更好地招聘和培训教师,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通过这样的分工和协作,可以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
其次,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应该具体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要求。教学管理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应该包括: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评估和监督教学质量,管理教材和教学资源等。行政管理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应该包括:管理学校的行政事务,制定和执行相关制度和政策,安排学校的人事、财务和后勤工作等。教师队伍建设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应该包括:招聘和培训教师,评估和管理教师的工作表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等。通过明确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可以更好地发挥每个岗位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最后,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应该注重科学性和公正性。聘任方案的制定应该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确保科学合理。评估和选拔候选人的程序应该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同时,聘任方案应该注重对候选人的综合评价,不仅要看其学历和工作经验,还要注重其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通过这样的努力,可以确保选聘到具备相关能力和素质的人才。
综上所述,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对于学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合理设置聘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并注重科学性和公正性,可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学校的发展进步。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 篇三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 篇四
一、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管理权限,依据“编制总量控制、岗位整体设置、人员统筹使用”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强化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统筹管理的职能,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和有效利用,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的职责权限
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职责权限,建立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按岗聘任、教师有序流动的用人机制,实现教师从“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
20XX年全市在总结矿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启动“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到20XX年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流动、聘用、退出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三、实施范围
全市教育部门所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管理
1.编制如何调整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管理机制。编制部门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省定教师编制标准,依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原则上每两年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一次。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
2.岗位如何设置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办法。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可在本系统内统筹使用,并向乡村、边远学校倾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和本地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总量,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核定岗位设置总量,实行总量控制。
教育部门在核定的岗位设置总量内,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人员结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以及教师交流轮岗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按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时,进一步健全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岗位数量。
3.职称如何评审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职称(职务)申报评审管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初聘),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中级及以上职称(职务)申报总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教育部门统筹使用,向农村、边远、一线教师倾斜。
4.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
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教育部门会同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岗位需求的原则,定期申报招聘计划。
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编外教师,特别是不得以事业单位整体满编为由而不为中小学校补充教师;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5.交流轮岗常态化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教育部门会同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长效机制。
6.采取上调下挂、帮扶结对、转岗等形式,积极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交流轮岗原则上实行刚性交流,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严格执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任期制,期满必须交流。
将交流轮岗经历作为校长教师职称评审的条件,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
五、聘用
1.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
学校统筹使用教育部门下达的人员编制、岗位和绩效工资总量,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奖励、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
2.岗位聘用
坚持“有岗必竞”原则。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推进,可采取交流直聘、校内直聘、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等方式有序组织好竞聘上岗工作。落聘人员要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待岗培训,培训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食宿自理。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
3.完善聘后管理措施
竞聘结果报当地“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为相关人员聘用、调动提供便捷高效的人事管理服务,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教育部门及时为相关人员办理编制、人事和工资等相关手续。
4.实施聘用合同管理,通过竞聘上岗的教职工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履职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竞聘和调整、绩效工资发放、评优评先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5.岗位竞聘和绩效工资要向教学一线、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倾斜。
6.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要进行转岗或低聘,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激励竞争用人机制。
六、退出
1.各县制定具体考评办法
建立师德为先,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各县(市、区)要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考评办法。
2.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退出机制
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对落聘人员实施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满仍未能竞聘上岗,经组织调整可转岗,同时调整岗位工资,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按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这些情况可解除聘用合同
①建立科学、合理的解聘机制。各县(市、区)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连续旷工、累计旷工超过相关时间规定的可依据具体情况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②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③教师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学校自愿解聘的,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④教师受到开除处分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⑤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聘用单位可与其解除岗位聘用合同,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七、完善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学校制定的岗位设置方案、教师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等,须经教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聘用和考核结果,须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教师维权服务机制,让教师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道。对学校违背政策和程序的聘用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要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严格落实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在乡镇工作补贴、生活补助、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面向乡村、边远学校倾斜。要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 篇五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县为主”,全面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加快推进县域内教师无校籍管理、统管统用、合理配置,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努力破解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制度保障,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选聘原则
(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把“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中小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学校认识管理制度等协同配套、统筹实施。扎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切实维护我县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稳定。
(二)以人为本,民主和谐
充分尊重教师,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切实调动教师积极性,同时,做好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三)按岗选聘,专业配置
学校严格按岗位情况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效果评估,根据环境变化、社会需求和群众反应,及时调整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措施。
(四)动态管理,评估效果
实施教师岗位情况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效果评估,根据环境、社会需求和群众反映,及时调整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措施。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实施范围:
全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
(二)选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选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学校聘用的教师要求具备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履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要求。未有相应资格的,要书面形式向学校和教育局承诺,在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资格。
6.新任教师合同期未满5年,且享受上岗退费的教师,原则上不能到县城选聘。
四、实施办法
为稳定教师队伍,学校优先从学校在编或在岗教职员中选聘。
在学校编制总数内,个人报名,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产假及已怀孕(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妇产科或妇幼保健医院鉴定怀孕证明)人员应在第一阶段优先聘用。
对于三年内退休人员,原则上考虑优先聘用(如在过去一年的工作期间,有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常违纪、工作马虎、教学成绩较差的,不作优先聘用考虑)。然后由学科小组民主测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考评,最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票决通过聘用。
在第二阶段选聘教师中,可优先选聘本乡镇籍的、邻近乡镇学校的、夫妻有一方在本校或本镇工作的教师。
1.以科组为单位,按学校学科岗位设置数竞聘岗位。
2.学校招聘教师按照“编制总量控制-学校岗位设置-个人申请-集中考核-领导小组票决-聘用”的程序进行招聘。在学校编制总数内,首先聘用必聘人员,然后按岗位设置,进行学科人员推荐,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最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票决通过聘用。
3.根据县的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分阶段聘用办法:
第一阶段(XX月XX日前完成),聘用编制人数的85%,聘用对象是学校现有人员。其中:教师聘用领导小组成员、三年内退休人员和产假人员必聘。已获聘人员不能再参加下一阶段聘用;
第二阶段(XX月XX日前完成),聘用编制人数的10%,聘用对象是全县各学校第一阶段未获聘人员。获聘人员不能再参加下一阶段聘用;
第三阶段(XX月XX日前完成),聘用编制人数的5%,聘用对象是全县各学校第一、第二阶段未获聘人员。每阶段聘任完成后2天内,将聘任情况报县教育局备案。
4.个人申请。各类符合条件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和竞岗意愿,填写《xx学校岗位意向调查表》和《xx学校“县管校聘”量化考核表》。
5.严格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学校聘用的教师必须相应(小学、初中、高中)的教师资格证和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要求。
6.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建立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
7.选聘人员通过双向选择,并初步签订《xx学校“县管校聘”聘用意愿书》。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XX县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和《XX县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教师竞聘上岗的人事管理制度,优化师资结构,促进师资合理配置,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教师活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科学规范、自主用人的.原则。
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事职相宜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平等自愿、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严格考核的原则。
三、竞聘对象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前未退休的我校在编教职工
四、竞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师德。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3、教师应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5、具备担任班主任能力。
五、竞聘程序
(一)宣传动员
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某县推进“县管校聘”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学习学校具体实施方案,使政策知晓率达100%。
(二)组建机构
(1)成立xx县实验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漆XX
成员:李XX等
下设办公室:龚XX
(2)成立竞聘上岗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
负责组织召开学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处理在岗位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化解矛盾;对不服从学校调解的教职工可向上级申请调解或申请仲裁。
组长:杨XX
成员:余XX等
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XX月XX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制定方案
按照县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经学校教职工大会宣布并公示。
(四)组织竞聘
(1)学校按班主任、科任教师、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等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
(2)教职工向学校提交书面岗位竞聘申请。
未向学校书面提出岗位竞聘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大英县实验学校应聘资格。
(3)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竞聘人的应聘资格;
所有教职工的申报岗位由竞聘领导小组根据职工的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考核该同志是否适合在该工作岗位上工作。
出现以下情形的教师,作为落聘教师处理:
①违反师德师风;
②违法乱纪,社会影响极大;
③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
④无故旷工、连续旷工达到7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
⑤教育质量连续三期黄牌警告;
⑥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组织竞聘会。
若岗位数大于申报数或与申报数一致,则原则上直接聘用到岗位。
若岗位申报人数超过设定岗位人数,则由申报人述职,陈述申报理由,由竞聘领导小组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考核,学校按照双向选择和岗位职责要求择优聘用。(择优顺序如下):
①教学效果好的优先;
②年龄大的优先;
③原从事岗位的优先;
剩余人员参加第二轮(或第三轮)剩余岗位的竞聘。
(5)学校对已竞聘上岗人员、校内转岗人员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其具体工作岗位。
(6)校内竞聘未成功的教职工,由学校上报到县教师管理中心,参加教育系统学区内或跨学区竞聘上岗(具体要求按县教发[20XX]24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六、争议处理
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由学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小组调解,不服从学校调解的可向县教育局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服从调解的可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方案由XX实验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