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离婚答辩状【实用4篇】
被告离婚答辩状 篇一
尊敬的法官:
我是本案的被告,对原告提出的离婚诉讼,我在此作出如下答辩: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我并不同意原告提出的离婚请求。我们之间的婚姻问题应该通过理性和沟通来解决,而不是以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婚姻是一种家庭关系,是建立在相互理解、尊重和爱情基础上的。我深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我们的婚姻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其次,我要反驳原告所提出的诸多指责。原告指责我不负责任,不关心家庭,这完全不符合事实。事实上,我一直尽力承担起家庭责任,关心照顾家庭。我每天辛勤工作,努力赚取家庭生活所需的经济基础,并尽力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我也积极参与家庭事务,尽力为家庭创造一个和谐幸福的环境。相反,原告却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顾家庭的需要和幸福。她经常出入夜店,忽略家庭责任,给我们的家庭造成了许多困扰和不安。
此外,原告还指责我与她的感情破裂,这也是站不住脚的。我们的感情问题并非单方面的责任,而是双方共同导致的。我一直努力维持我们之间的感情,但是原告却冷漠对待,对我不闻不问。她对我不信任,甚至怀疑我对她的忠诚。我承认我们之间存在一些摩擦和矛盾,但这并不足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婚姻是需要双方共同努力维护的,而不是只看到问题的一方就选择放弃。
最后,我强烈请求法庭能够给予我们一个和解的机会。离婚对我们的家庭和孩子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伤害。我希望法庭能够进行调解,帮助我们解决婚姻问题,重新建立起我们的家庭幸福。我相信,只要我们愿意努力,我们的婚姻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再次,我要强调,我并不同意原告提出的离婚请求。我希望法庭能够审慎考虑我们的情况,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被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被告离婚答辩状 篇二
尊敬的法官:
我是本案的被告,对原告提出的离婚诉讼,我在此作出如下答辩:
首先,我要对原告提出的离婚请求表示深深的遗憾。我们之间的婚姻问题确实存在一些矛盾和困扰,但我坚信婚姻是需要双方共同努力经营和维护的。我始终相信,只要我们用心去沟通、去理解对方,我们的婚姻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其次,我要澄清原告在答辩中所提到的一些事实。原告指责我对家庭不负责任,不关心家庭成员的需求,这并不属实。我一直以来都尽力承担起家庭责任,尽量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并尽量为家庭创造一个和谐幸福的环境。我努力工作,为家庭赚取经济收入,尽力提供我们生活所需的物质基础。我也积极参与家庭事务,尽力为家庭成员提供关心和帮助。相反,原告却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顾家庭的需要和幸福。她经常出入夜店,忽略家庭责任,给我们的家庭造成了许多困扰和不安。
此外,原告还指责我与她的感情破裂,这也是站不住脚的。我们的感情问题并非单方面的责任,而是双方共同导致的。我一直努力维持我们之间的感情,但是原告却冷漠对待,对我不闻不问。她对我不信任,甚至怀疑我对她的忠诚。我承认我们之间存在一些摩擦和矛盾,但这并不足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婚姻是需要双方共同努力维护的,而不是只看到问题的一方就选择放弃。
最后,我恳请法庭能够给予我们一个和解的机会。离婚对我们的家庭和孩子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伤害。我希望法庭能够进行调解,帮助我们解决婚姻问题,重新建立起我们的家庭幸福。我相信,只要我们愿意努力,我们的婚姻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再次,我要强调,我不同意原告提出的离婚请求。我希望法庭能够审慎考虑我们的情况,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被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被告离婚答辩状 篇三
答辩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就##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根据本案的法律事实,夫妻双方不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具备《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理由是:
1.本案原告与答辩人于2004年在深圳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经过一年多的相互了解,彼此接纳了对方,xxxx年农历正月十二,答辩人按照福建老家当地的习俗举办婚宴,将原告迎娶进门,xxxx年4月5日两人登记结婚。婚前漫长的相识相爱过程,使得两人建立了牢固的婚姻基础,原告提出“双方未进行充分的了解就匆促结合,共同生活期间矛盾不断”不符合事实。
2.原告在诉状中提出“原、被告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加之被告脾气暴躁,对原告极不信任,经常无端猜疑原告,致使夫妻感情日渐淡薄,现已经到了无法共居的地步”,对此说法答辩人不同意。原告与答辩人觉得彼此合适才会结婚,双方婚后一直关系不错,xxxx年8月儿子出生后,一家人更是其乐融融,令旁人羡慕。xxxx年夫妻二人来到长沙后,虽然由于生意上不太顺利,双方偶尔发生口角,但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矛盾,是很多家庭都存在的现象。
3.自从今年7月原告不顾答辩人的反对到酒店上班之后,开始与一些男性朋友聊天时语气暧昧,甚至夜未归宿(以前从未有过),面对答辩人的询问言辞闪烁。答辩人并非无端猜疑原告,原告为人单纯,现在的社会各种诱惑很多,答辩人对原告某些言行举止的方式提出善意的批评,也完全是为了家庭幸福着想。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故意在语言上夸大了双方的分歧和矛盾,凭心而论,答辩人和原告一起走过8年,有苦有乐,互相扶持,感情一直都还不错,不应该随随便便就谈离婚。
4.原告起诉离婚后,答辩人曾几次去岳父岳母家看小孩,每次都会呆上两三个小时。因为原告上班的地方离答辩人住处很近,答辩人也常常去她上班的地方找她,原告虽然有时态度恶劣,但有时态度也很好,并且曾说过即使离了婚以后还是可能复婚。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起诉离婚,有明显的意气用事的成分,也与这两年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有一定的关系。虽然原告提出离婚,但双方远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不管是从珍惜夫妻感情的角度还是从爱护孩子的.角度,答辩人都坚决不同意与原告离婚。温格·朱利的《幸福婚姻法则》中有这样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两百次离婚的念头和五十次掐死对方的想法。”恳请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与情节,驳回原告的起诉,维护我们这个本就不该解体的家庭。
二、本着澄清事实的目的讲一下原告诉状中其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儿子自出生以后并非一直随原告居住在外婆家。xxxx年小孩出生后到xxxx年回长沙之前都是一家三口在一起,父子的感情至今一直很好。xxxx年回长沙后,原告执意要把孩子放在外婆家,答辩人一直是不同意的。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每月要去娘家8、9天,小孩周末不上课的时候就回父母的住处,来回跑很不方便,对小孩上学和门面生意都有影响。
2.原告称:“原告一直未参与经营(油漆生意),故这笔借款应全部由被告个人偿还。”对此答辩人不同意。答辩人夫妇回长沙后,由于行业经验不足,加上起步资金比较紧张,希望夫妻两人能同心协力,共同把门面经营好。原告与答辩人属于共同经营,是“夫妻店”,原告对生意的开展、借贷等情况都是清楚的。退一步说,答辩人做油漆生意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即使原告未实际参与经营,这笔借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非答辩人个人债务。当然,答辩人目前生意已见起色,作为一个丈夫和孩子的父亲,无论如何,答辩人会担起家庭的责任,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还清借款,不断充实家庭经济基础,希望原告能给答辩人一些时间。
3.答辩人夫妻共同债务共有28万元。答辩人夫妻在这几年做生意的过程中,陆续向银行和双方的亲戚朋友借了28万元用于周转,这些借款原告都知道,起诉后还一度承认过,只是鉴于亲友的关系,当时很多借款都没有写借条。包括原告起诉状中提到的10万元,有2万没有写借条,另外8万是在起诉前原告让答辩人补写的。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答辩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请,判决不准离婚。
此致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被告离婚答辩状 篇四
答辩人因原告绿油油起诉离婚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离婚诉状》作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有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也好。
1、答辩人与原告结婚后出双入对,感情很好。答辩人一直在家中操持家务、勤恳持家,是一位贤惠的妻子。
2、原告诉称双方自小孩出生后,答辩人不愿意在家中,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
3、原告在诉状中称夫妻共同债务共计26800元,没有此债务,均是捏造的不实之词。
答辩人和原告共同生活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即便原告提出离婚,答辩人也坚决不同意离婚,答辩人有决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只要有空间和时间就能调和双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变自己。如原告一定坚决离婚,请原告给予答辩人七年的青春损失费共计:300000元。将孩子归于答辩人抚养,抚养费由原告承担。
二、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从未向原告提出过离婚要求。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在其诉状中处处捏造虚构,极尽所能无中生有。
答辩人与原告夫妻关系的矛盾系因原告的原因所致,原告在婚后曾多次实施暴力,用剪刀等物件将答辩人致伤,还是答辩人娘家人给予治疗。xxxx年4月份原告将答辩人又实施暴力,在河滨公园将答辩人暴打,说拉到黄河中扔掉,答辩人将此事告知原告舅舅,5月2日原告在酒后因答辩人将此事告知其舅舅将答辩人该出家门,将孩子留在原告家中。赶出家门后答辩人为生活在外打工,在一前答辩人未曾出门打工,因此原告在诉状中称答辩人在外打工和事实不符,出门后答辩人因想念孩子,去原告家中看望孩子,原告不给予看望,实属不符人情。原告因答辩人愿意给予更多地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更不愿意看到因为离婚而伤害到年幼的小孩,让小孩从小在一个残缺的家庭生活成长。
三、答辩人恳请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化解我们双方之间的矛盾。
答辩人请求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分析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化解原告与答辩人之间的“疙瘩”,帮助我们迈过这道“槛”,维护我们这个本就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以维护妇女合法权利,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