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通用3篇】
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篇一
自主招生简章是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工作的重要文件,对于考生和家长来说,了解并遵守其中的规定非常重要。本文将对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进行解读,帮助考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自主招生政策。
首先,自主招生简章明确了自主招生的意义和目标。自主招生是中国人民大学为了选拔具有特殊才能和潜质的学生而设立的一种招生方式。自主招生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特长,不仅看重学科成绩,还关注学生的创新能力、领导潜质、社会实践和艺术特长等方面。通过自主招生,中国人民大学旨在培养具有全面发展能力的优秀人才。
其次,自主招生简章明确了自主招生的申请条件和流程。根据简章的规定,申请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具备普通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优异,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和特长,并通过中国人民大学的初审和复审。自主招生的申请流程包括报名、初审、复试等环节,考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相关的申请材料和考试。
再次,自主招生简章明确了自主招生的考试科目和评价标准。根据简章的规定,自主招生考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能力测试两部分。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特长,包括学术科研、社会实践、领导潜质和艺术特长等方面。学科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在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和能力。评价标准将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学科能力进行综合评定,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能力测试的分数比重各占50%。
最后,自主招生简章明确了自主招生的录取办法和录取名额。根据简章的规定,自主招生的录取名额将根据各学院的计划和招生需求确定,录取名额将在自主招生考试结束后公布。录取办法将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能力测试成绩进行综合考虑,综合分数高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获得自主招生的录取资格。
总之,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对于考生和家长来说是一份重要的参考文件。通过了解自主招生的意义、申请条件、考试科目和评价标准,考生和家长可以更好地准备自主招生考试,增加录取的机会。同时,考生和家长也要注重遵守简章中的规定,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中国人民大学将根据自主招生简章的规定,公平、公正地选拔优秀的学生,共同培养未来的栋梁之材。
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篇二
自主招生是中国人民大学为了选拔具有特殊才能和潜质的学生而设立的一种招生方式。自主招生的申请条件和流程、考试科目和评价标准以及录取办法和名额等方面都在自主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
首先,申请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具备普通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优异,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和特长。中国人民大学将通过初审和复审来筛选考生,初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复审将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考核。考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相关的申请材料和考试。
其次,自主招生考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能力测试两部分。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特长,包括学术科研、社会实践、领导潜质和艺术特长等方面。学科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在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和能力。评价标准将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能力测试成绩进行综合考虑,综合分数高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获得自主招生的录取资格。
最后,自主招生的录取名额将根据各学院的计划和招生需求确定。录取办法将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能力测试成绩进行综合考虑。综合分数高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获得自主招生的录取资格。录取名额将在自主招生考试结束后公布。
自主招生简章的出台对于中国人民大学的招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自主招生,中国人民大学旨在选拔具有特殊才能和潜质的学生,培养具有全面发展能力的优秀人才。同时,自主招生也为考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特长和潜力的机会。考生和家长在申请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自主招生简章中的规定,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中国人民大学将根据自主招生简章的规定,公平、公正地选拔优秀的学生,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学习和发展机会。
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篇三
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四、选拔程序
1.报名材料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初审结论中显示,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类。其中,审核结果为“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初试免试资格,直接入围复试;审核“通过”者入围初试;“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后续考核环节。审核结果将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
2.初试: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将重点考查学科素养和学习发展潜能,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
复试考核形式为面试和其他专业相关考核环节,考查范围不限于中学教学大纲,可参见下表(《各专业主要考核内容表》):
4.“人文拔尖人才加试”
为发现、选拔在人文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素养和极佳培养潜质的苗子,对于报考人文科学试验班的考生,在报考的具体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者在报考的具体专业相关领域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作品的,经面试评委一致提名,可参加“人文拔尖人才加试”环节。加试采取面试形式,评委由人文科学试验班相关学院院长或院长推荐的教授担任,重点考查考生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发展潜力。
通过加试的考生可获得我校在其省份相应科类最终模拟线下60分(不低于生源省份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考生录取优惠方案另行公布)的优惠政策。未通过加试不影响考生其他环节考核成绩及资格生认定。“人文拔尖人才”资格生人数宁缺毋滥,最多不超过人文科学试验班资格生总数的10%。
5.资格认定
我校根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报名材料,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名单。
五、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高考并填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
2.资格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详见下表;浙江、上海考生录取优惠方案另行公布)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为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注:以上降分幅度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监督机制
1.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我校实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处制定自主招生监督细则并全程监督自主招生选拔。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家长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直接向监察处反映(电话:010-82509918),也可向社会监督委员会反映(可通过网站查询我校社会监督员名单)。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2.我校初试入围名单、复试入围名单、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此外,我校还可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3.中学应按要求公示其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4.评委名单和面试顺序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5.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七、自主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2017年3月17日—3月31日
2.发布报名材料审核结果:2017年4月30日
3.初试:2017年6月10日左右,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4.复试:2017年6月17-18日
5.公示资格生名单:2017年6月22日前
6.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7.录取:7月
八、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rdzs.ruc.edu.cn或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咨询电话:40001235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九、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十、本招生简章已报教育部备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十一、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