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评审通知【通用3篇】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评审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评审专家:
您好!感谢您能抽出宝贵的时间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评审工作。在此,我代表学校创新创业中心向您发出评审通知,并衷心邀请您担任本次评审的专家。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我校为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而推出的重要项目,旨在提供给学生一个实践锻炼的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能力。我们相信,通过这个项目的实施,学生将能够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需求,并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本次评审将对已立项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继续推进的潜力和可行性。评审专家的评价将是项目能否进入实施阶段的重要依据。希望各位专家能够在评审过程中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给予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评审过程将包括对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对项目的目标和计划进行审查,对团队成员的背景和能力进行考察等。评审专家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和经验,提出相应的问题并进行深入探讨。我们鼓励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提出宝贵的改进建议,以帮助项目团队进一步完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
评审工作将于本周五上午9点在学校创新创业中心会议室举行,预计评审时间为两个小时。届时,我们将提供项目立项申请材料和评审表格供评审专家参考。请各位专家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请提前告知,以便我们做好安排。
再次感谢各位专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支持和帮助。我们期待您的参与和指导,相信在您的专业评审下,项目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和实施,为学生的创新创业之路铺平道路。
祝好!
学校创新创业中心
日期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评审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评审专家: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我谨代表学校创新创业中心向您发出评审通知,并衷心感谢您能够抽出时间参与本次评审。
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评审专家,您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将对项目的顺利推进起到重要作用。通过您的评审和建议,我们将能够更好地了解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以及团队成员的能力和背景,从而为项目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评审过程将从项目的申请材料和立项报告开始,评估项目的创新性、市场竞争力和可行性。评审专家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和经验提出问题,并就项目的技术、市场、团队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我们鼓励评审专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项目团队完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
评审工作将在本周五上午9点在学校创新创业中心会议室举行,预计评审时间为两个小时。请各位专家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并带上自己的评审表格和笔记工具。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请提前告知,以便我们做好安排。
再次感谢各位专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支持和帮助。我们期待您的参与和指导,相信在您的专业评审下,项目将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和实施,为学生的创新创业之路提供坚实的支持。
祝好!
学校创新创业中心
日期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评审通知 篇三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评审通知
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关于报送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45号)要求,经研究,山东省教育厅将开展评审推荐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要求,制定和完善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工作方案进行论证,确定2013年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高校名单。
二、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开展团队合作、产学研合作和国际合作项目。各高校要加强管理,积极组织申报工作。我厅将组织专家在确定参加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推荐的'立项项目中进行评审遴选,按照教育部要求推荐申报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各高校要按照每个项目平均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予以配套资助,在申报公文中必须明确学校申报的总项目数和资助总经费额。
四、各高校根据实际推荐1名专家,推荐专家人选要求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亲自参与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织或指导,组织协调能力强,学术造诣高,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填写《××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协作组专家推荐表》(附件2)。我厅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择优推荐1名,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协作组。
五、各高校务必于2013年5月23日前将申报公文、工作方案、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信息表(见附件1)(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协作组专家推荐表》(附件2)(一份)报高教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emailprotected]。联系人:孟令君;联系电话:0531-81916527;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教育厅高教处;邮编:2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