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总结(实用6篇)
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一
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在我市圆满落幕。本次活动以“安全出行,文明驾驶”为主题,旨在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活动期间,各级政府、交通部门、学校、社区等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为交通安全贡献力量。
本次活动以宣传教育为主线,通过多种形式广泛传播交通安全知识。一方面,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在主要交通干道上设置了宣传点,向过往车辆及行人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提供法律法规讲解等服务。另一方面,学校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与绘画、演讲、模拟交通场景等互动形式,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社区也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居民参与交通安全知识测试,发放宣传册和小礼品,引导居民遵守交通规则。
此外,本次活动还注重了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与更新。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对道路交通标志、信号灯、护栏等设施进行了全面检修和维护,确保交通设施的完好运行。同时,还加强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占道经营、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提高了交通违法成本,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本次活动,全民对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变道、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呼吁政府、交通部门加大对道路安全设施的投入,提高交通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保障体系。
综上所述,本次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但是,交通安全问题依然严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能够引起更多人对交通安全的关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建设交通安全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二
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在我市成功举行。本次活动以“安全出行,文明驾驶”为口号,旨在引起社会各界对交通安全问题的重视,推动交通安全意识的普及和提高。活动期间,各级政府、交通部门、媒体等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营造了良好的交通文明氛围。
本次活动注重了宣传教育的多样性和针对性。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通过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过往车辆和行人传达交通安全知识,让更多人了解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同时,还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交通安全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
在本次活动中,政府和交通部门还注重了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和完善。他们对主要道路的交通标志、信号灯、护栏等设施进行了全面检修和更新,确保交通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加大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提高了交通违法成本,切实维护了道路交通秩序。
通过本次活动,全民对交通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得到了提高。参与活动的人们纷纷表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不酒驾、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呼吁政府和交通部门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力度,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惩处,不断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总的来说,本次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反响。但是,交通安全问题依然严重,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能够引起更多人对交通安全的关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建设交通安全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三
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设立以来,已陆续围绕遵守交通信号、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七类违法等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3次主题活动,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公众认知度不断提升,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交通安全问题,共同建设汽车文明。
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公布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在全国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今年以来,相继发生了成都女司机因“路怒”被打、占用应急车道延误伤者救治、北京二环路摩托车飙车等涉及交通问题的社会事件,引发舆论对汽车文明、交通规则意识的热议。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引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问题的再次关注。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将针对这些热点,突出关注危险驾驶违法犯罪问题,组织12.2主题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 “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
据悉,根据《方案》要求,各地将开展联合部署,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对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同时,各地将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渠道策划交通安全媒体行动,形成集中报道声势;持续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开展各项公益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好交警”、“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送交通安全知识进农村、进企业、进驾校,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
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四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深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携手治理交通环境、切实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今年将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公安部提出,此次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各级公安交管、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要将涉及百姓生活、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宣讲纳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着重开展“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利用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警示教育。要对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宣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大量印制、发放、展示带有“12.2”标识的宣传品,组织重点群体参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宣传教育。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以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为契机,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各级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结合地区实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扶助事故受害者等公益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好交警”、“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参加文明交通倡议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
另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排查修缮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国省道沿线自然村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依托县电视台、广播站、乡村广播(大喇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农村地区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争取覆盖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驾驶考试制度改革,组织驾驶培训机构对驾校学员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理念集中宣传、强化培训。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向每一位驾驶人告知刑法新规定、发送一次主题短信。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形成集中报道声势。相关部门领导要走进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要以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在报刊杂志开辟专版、专栏,结合违规企业、危险驾驶典型案例曝光,持续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交法微课堂”等主题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在“百城百台”交通专业媒体策划组织主题联播,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通过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开展,交通安全意识已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家长都深有感触。学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了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己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开展此活动以来,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到位,没有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此次12.2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开展,广大家长对孩子的在校学习感到放心,同时,社会对学校的满意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可以说,我们开展的特色活动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校各项工作起了支撑和推动作用,成为学校安全和德育工作的支点和杠杆。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把此项工作常规化。我校将以交通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学校教育的作用,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由校内延伸到校外、家庭、社会,使学生及广大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不断提高,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而不断努力。
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五
11月27日,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喀左县交警大队组织校车办、巧语口才表演艺术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共同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全家安全一起走”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活动中,县交警大队民警通过讲解图片、提问、播放动漫视频等形式,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随后,在交通岗现场给孩子们示范如何安全过马路,并耐心解答孩子们对交通安全相关知识的提问。
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学生和家长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孩子们意识到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从而起到了“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效果。活动结束后,交警大队还给孩子们准备了小礼物。
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六
12月2日上午,伊宁市交警大队携手伊宁市电视台《交通全接触》栏目组开展12.2交
通安全宣传活动走进伊宁市客管处,为在场200余名出租车驾驶人带来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知识课。
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辖区实际首先向各位驾驶人员讲解了各种驾驶陋习给驾乘人员带来的安全隐患,提醒广大驾驶人员驾驶车辆要系安全带,绝不超载、超速、不开斗气车、开车时绝不接打电话。
随后又详细讲解了交通法规,让驾驶人员知法、懂法、守法。提醒驾驶人员一定要按时审驾照、审车辆,达审验标准未审验、达报废标准未报废车辆坚决不能上路,只有人人都了解了交通法规才能更好的去遵守交通法规。
活动现场,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张志强也简单的向大家介绍了事故发生后的快速,简单的处理方法,得到大家的热烈反响。
最后,全体参会的驾驶人员共同在民警的带领下做尊交规守交法的宣誓,保证以后文明行车,安全行驶,全民共创交通安全文明伊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