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方案(精简4篇)
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方案 篇一
中医药是我国传统的宝贵文化遗产,也是我国人民的宝贵财富。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中医药法规的宣传和推广,我们计划开展一系列中医药法宣传活动。
一、宣传主题和目标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传承中医药文化,弘扬中华医药精神”。活动旨在通过宣传中医药法规,提高公众对中医药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促进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
二、宣传形式和内容
1. 举办中医药法讲座:邀请相关专家学者,通过讲座的形式介绍中医药法规的内容、意义和作用,解答公众的疑问。
2. 开展中医药法宣传展览:通过展览的形式,展示中医药法规的制定过程、实施效果和相关案例,增加公众对中医药法规的兴趣和了解。
3. 发放中医药法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手册、海报等宣传资料,通过发放的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医药法规,增加公众对中医药法规的认知。
4. 制作中医药法宣传视频:通过制作宣传视频,以生动有趣的方式介绍中医药法规的内容和意义,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中医药法宣传活动中来。
三、宣传渠道和时间
1.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中医药法宣传内容,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中医药法宣传活动中来。
2. 利用传统媒体渠道: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渠道发布中医药法宣传内容,覆盖更广泛的受众群体。
3. 利用线下宣传渠道:通过在社区、学校等地举办中医药法宣传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本次宣传活动计划在一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四、宣传效果评估
为了评估宣传效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设立宣传调查问卷: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公众对中医药法宣传活动的反馈意见,了解宣传效果。
2. 监测社交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宣传效果:通过监测社交媒体平台的宣传内容转发量、评论数等指标,以及传统媒体的报道情况,评估宣传效果。
通过以上宣传活动和评估措施,我们相信能够提高公众对中医药法规的认知和理解,推动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和发展。
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方案 篇二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也是世界医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中医药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推广,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计划开展一系列中医药法宣传活动。
一、宣传主题和目标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中医药法规,健康中国”。活动旨在通过宣传中医药法律法规,增强公众对中医药的信任和认可,提高中医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宣传形式和内容
1. 举办中医药法讲座:邀请知名中医药专家,通过讲座的形式介绍中医药法规的重要性和作用,解答公众的疑问。
2. 开展中医药法宣传展览:通过展览的形式,展示中医药法规的历史沿革、法律责任和相关案例,让公众更加了解中医药法规的内容和意义。
3. 发放中医药法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手册、宣传册子等宣传资料,通过发放的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医药法规,增加公众对中医药法规的认知。
4. 举办中医药法宣传活动:通过组织中医药知识竞赛、中医药健康讲座等形式,增加公众对中医药法规的兴趣和参与度。
三、宣传渠道和时间
1. 利用互联网平台:通过建立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账号,发布中医药法宣传内容,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中医药法宣传活动中来。
2. 利用传统媒体渠道: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渠道发布中医药法宣传内容,覆盖更广泛的受众群体。
3. 利用线下宣传渠道:通过在社区、学校等地举办中医药法宣传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本次宣传活动计划在半年内进行,具体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四、宣传效果评估
为了评估宣传效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设立宣传调查问卷: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公众对中医药法宣传活动的反馈意见,了解宣传效果。
2. 监测互联网和传统媒体的宣传效果:通过监测互联网平台的宣传内容转发量、评论数等指标,以及传统媒体的报道情况,评估宣传效果。
通过以上宣传活动和评估措施,我们相信能够提高公众对中医药法规的认知和理解,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建设健康中国做出贡献。
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方案 篇三
为切实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xx〕146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xx〕27号)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项目内容
(一)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
1、活动目标
(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加深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理解和认识。
(2)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使群众了解中医药有关生命、健康与疾病等方面的基本理念和保健知识,掌握一些常见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
(3)增强社会对中医药的普遍理解与认同,扩大中医药的影响,树立社会形象,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
2、活动内容和方式
(1)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
(2)开展健康讲座、义诊咨询、文体表演、知识竞赛、教授健身方法、科普游艺互动等活动。
(3)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动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在基层长期开展。
3、活动要求
(1)各地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在20xx年已安排5个以上县(市)的基础上,继续选择5个以上县(市)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
(2)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社区,贴近农村,使更多的基层群众参与活动并从中受益。每个县(市)直接受益人群至少达到5000人次。
(3)活动中要注意发挥当地媒体的作用,通过媒体扩大影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争取良好的宣传效果。
(4)每次活动要注意收集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
(5)在开展活动中,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
(6)各省(区、市)要注意培育和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二)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载体
1、工作方式
采取组织编写、制作出版中医药科普作品(含音像制品)、在媒体上开设栏目等方式,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
2、工作内容
(1)挖掘本地的中医药典籍、文物古迹、传说故事和其他历
史古籍文物中的中医药文化内容,进行研究整理,组织创作一系列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群众、图文并茂的中医药文化和科普丛书(手册)。
(2)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中医药知识和科普宣传栏目专题介绍中医药知识。
(3)要注意利用互联网、手机、公交地铁电视等新兴媒体资源介绍中医药知识。
3、工作要求
(1)在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载体中,各省(区、市)要把基层的需求作为工作重点。
(2)总结本地区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出版、宣传资料制作及发放以及所开设媒体宣传栏目的内容及效果等工作情况。
(3)要定期召开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项目执行时间
本项目执行时间为20xx年——20xx年。各省(区、市)于20xx年4月15日前编制完成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任务。
四、项目资金安排及资金管理要求
20xx年中央财政继续按照每省(区、市)80万元标准给予项目资金补助(未含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20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组织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30万元用于加强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重点是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媒体建设以及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队伍建设的经费补助)。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达各地的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各地项目执行的实际效果作为安排下年度相关项目资金的依据。
五、项目组织实施及监督与评估
(一)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各省(区、市)要加强对本地项目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将项目总结评估报告于20xx年1月15日之前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与总体评估,并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在项目执行中期,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检查督导,在此基础上进行中期考核与评价;在项目执行结束后,将根据各省(区、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
中医药法宣传活动方案 篇四
一、与日报社开展合作。
《日报》作为市委机关报,发行面广,其宣传报道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和代表性。该报《健康视界版》注重对群众健康的宣传和报道,是许多读者喜爱的好栏目。20xx年市中医药管理办公室与日报社合作开展以下工作:
(一)举办《中医在我身边》有奖征文活动。
在全市征集以讲述自己对中医的真实经历和亲身感受,或中医给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变化、提升等为主题的文章,征文择优录稿在《日报健康视界版》刊登,每周一期,每期1-2篇,全年不少于50篇。稿酬由报社按规定支付。征文活动结束后,由日报社与市中医药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优秀作品评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奖品分别为由市中医院提供的价值2000元、1000元和500元的健康卡一张。
(二)宣传介绍名中医药专家。
《健康视界版》开设《名中医访谈录》,每期介绍一名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名中医药专家,宣传专家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治经验和感悟见解。
(三)动态报道。
对涉及我市卫生事业尤其是中医药事业发展所开展的'相关活动和重要新闻,在二版或阳光政务版面,随时进行动态报道。全年不少于20篇。
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根据日报社征稿要求踊跃投稿,努力做到寓教于乐;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名中医药专家撰写简历、临床观点;对本单位将要开展的有关中医药发展的活动及时与市中医药宣教中心联系。市中医药宣教中心要对《中医在我身边》征文的科学性进行审查;要合理安排名中医药专家见报时间;对各单位开展的相关活动和重要新闻,要及时联系报社采访报道。
二、与电视台合办《中医养生》栏目。
《中医养生》围绕不同季节、不同节气的自然变化,阐述起居作息、饮食养生、强身进补、防病治病与护肤养颜等内容,为观众提供日常自保自疗的养生宜忌建议。根据中国传统养生学“天人合一”的指导思想,针对节气变化和观众需求,适时顺势的安排节目内容,在系统介绍中国传统养生文化的同时、有针对性的介绍实用养生方法。节目架构包括:
(1)《中医话养生》。邀请中医专家针对节气变化和观众需求,讲解相关养生知识;
(2)《我和养生》。征集观众的养生保健故事,或者一些偏方,让医生点评是否科学合理,并有针对性的提供更好的建议或方案;
(3)栏目延伸。在周五或者周末对一周的养生内容进行总结,或者邀请名医进社区,设定主题,主持人主持,中医讲解,现场互动,让观众参与回答,并在答对者中进行抽奖,并将现场互动的内容转回直播间,增加节目的影响力,提高节目收视率。
本栏目由电视台和市中医药管理办公室主办,市中医药宣教中心协办,奖品为市中医院提供的健康卡。电视台联系人:卫强。
三、创建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专题网页。
由市中医药宣教中心负责在“卫生网”中创建中医药文化宣传专题网页,开设网络健康大讲堂、中医药知识普及、文化宣传等栏目,及时将《中医在我身边》和《中医养生》内容发到网上。各有关单位要在已有单位主页中增加相关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内容或创建专题网页。
四、编撰出版市中医中药进万家文化科普宣传读物。
今年,拟翻印省中医药管理局编撰的《省中医药知识宣传册》三万册,主要在各单位开展科普讲座、中医义诊等活动时免费发放。
五、开展科普讲座和中医义诊活动。
各级中医院每年要开展不少于300人参加的中医药科普讲座至少五场,不少于200人参加的义诊至少五次;三级综合医院要开展中医药科普讲座至少两场,中医义诊至少两次;二级综合医院要开展中医药科普讲座至少一场,中医义诊至少一次。各单位组织的宣传活动要深入到社区、街道、乡镇、村庄、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每个市、区直接受益人群至少五千人次,受益人群尽可能广。要注意发挥和利用当地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媒体扩大影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争取良好的宣传效果。
市卫生局将免费为科普讲座和义诊提供《市中医中药进万家文化科普宣传册》,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册发放的登记工作,并及时报市中医药宣教中心。
六、充分利用各单位的电子宣传工具。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电子显示屏、平面电视等媒介宣传对本单位的中医特色,同时要加大中医药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多播放中医科普宣传片,努力营造宣传中医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