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餐饮单位监管方案范文(经典6篇)
特定餐饮单位监管方案范文 篇一
标题:建立健全特定餐饮单位监管方案的必要性
餐饮行业是一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特定餐饮单位的监管工作尤为重要。特定餐饮单位,指的是那些提供特殊餐饮服务的场所,如学校食堂、医院食堂、养老院餐厅等。这些特定餐饮单位的监管方案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建立健全特定餐饮单位监管方案有助于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特定餐饮单位所提供的餐饮服务直接关系到公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监管方案,这些餐饮单位可能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导致公众食物中毒等问题的发生。因此,建立健全的监管方案,对于加强特定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非常重要。
其次,建立健全特定餐饮单位监管方案有助于规范行业秩序。特定餐饮单位的监管方案应当包括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餐饮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方面的规定。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方案,可以促使特定餐饮单位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最后,建立健全特定餐饮单位监管方案有助于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针对不同特定餐饮单位的特点和行业特点,建立相应的监管方案是必要的。比如,学校食堂的监管方案应当注重学生的营养需求和食品安全;医院食堂的监管方案应当注重病患的特殊需求和食品药品安全;养老院餐厅的监管方案应当注重老人的饮食健康和食品卫生。只有针对特定餐饮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管方案,才能更好地发挥监管的作用,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综上所述,建立健全特定餐饮单位监管方案是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方案,可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规范行业秩序,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特定餐饮单位监管方案的建立和执行,需要政府、行业协会、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只有形成合力,才能确保特定餐饮单位的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为公众提供安全健康的餐饮服务。
特定餐饮单位监管方案范文 篇二
标题:特定餐饮单位监管方案的具体措施
特定餐饮单位的监管方案是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特定餐饮单位应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抽检,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同时,餐饮单位应制定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规范,加强对食品的质量检测和保鲜措施。此外,应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食品加工环节的卫生安全。
二、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特定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是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其素质和技能水平直接关系到餐饮服务的质量和公众的饮食安全。因此,特定餐饮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要制定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从业人员遵守卫生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三、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特定餐饮单位的设施设备是提供餐饮服务的基础,其运行状态和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到餐饮服务的质量和公众的饮食安全。因此,特定餐饮单位应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要建立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卫生。
四、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特定餐饮单位的监督和执法是确保监管措施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特定餐饮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同时,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形成震慑效果。
特定餐饮单位监管方案的具体措施需要政府、行业协会、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政府要加大对特定餐饮单位监管工作的投入和支持,行业协会要加强对特定餐饮单位的指导和培训,从业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和专业素养,公众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参与监督工作。只有形成合力,才能确保特定餐饮单位的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为公众提供安全健康的餐饮服务。
特定餐饮单位监管方案范文 篇三
众所周知,一个企业膳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及企业的生产效益。如果要让全体员工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经营工作中,就要为他们营造一个如家的感受和企业的温暖,为他们提供一个科学的膳食计划。切实发挥员工食堂服务及保障作用,为员工提供卫生、营养、健康、便捷的就餐服务,现对公司员工食堂运营管理作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员工食堂是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生活保障,在饮食安全、卫生的前提下,以低利润水平,高质量的服务在公司的领导和监督下,服务好员工生活,服务好整体工作。
二、运营方式
员工食堂采取公司自主经营,自行采购,内外兼承,独立核算,薄利多销,财务审结的运营方式。
三、总体经营目标
1、切实保障集团公司现有员工的生活,并承接外来公司零散员工就餐,满足单次30-50人就餐人的需求,收费及菜谱(见附表1)。
2、满足公司内、外员工及单位包桌消费或来料加工,收费及菜谱(件附表2)。
3、就餐一律不收现金,固定用餐人员实行就餐卡充值(充值卡押金10元),由财务部负责;零散就餐人员按照消费标准实行微信支付,二维码账户由财务部监管。
4、采取自愿消费的生活标准,以满足所有就餐人员的需求。收取的食堂经营管理费用于食堂修补、设备购买、原料采购、公司领导就餐及对外接待等补助。
5、为了干净、卫生,所有固定人员餐具自备,餐后自洗,餐具自行保管(公司统一提供餐具柜)。
特定餐饮单位监管方案范文 篇四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镇在县委、县政府及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食品监管职能,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我镇广大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顾县镇食品监管基本情况
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镇对镇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到目前为止,全镇共有食品生产企业3个,餐饮服务单位77个、125家超市(食杂品店)。在77个餐饮服务单位中,大餐馆10个,中餐馆16个,小餐馆24个,小吃店15个,饮品店6个,学校食堂3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3个。通过摸底调查,摸清了这些生产经营服务单位的分布和每个单位基本情况,并对每个生产经营服务单位进行登记建档,为今后的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镇政府始终把该项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结合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服务环节的监管内容,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保证监督手段实施到位,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确保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每月对学校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1次,对学校食堂的监督实行每半月检查一次。通过以上措施,我镇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二是按照县安办、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的要求,我镇组织与工商、畜牧、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的超市、餐饮店、集贸市场等进行了专项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店铺存在进货和销售台账不够完善,餐饮店无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情况下达了限期整改要求,并及时跟踪督办。我镇与35个村(居)和民间厨师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对在本辖区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事件的责任人,将视其造成的后果进行相关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消除了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提高了镇政府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能力,为辖区群众饮食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狠抓重点时段的监管。
一抓重要节曰。为确保春节、清明、五一等节曰食品安全,我们及时召开了食品安全专题会议,认真落实节日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承办酒席的单位实行备案制度。二抓安全保障。在节日及各项重大活动期间,对生产企业、供餐单位食品原料、食品加工过程、餐具消毒等重点环节全程监督,在春节、清明及五一节前,镇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超市、农贸市场、饭店、药店等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服务单位84户次,确保了全镇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四)强化应急,切实提高处置能力。
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我镇制定了《顾县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如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同时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救助,开展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我镇精心组织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利用食品安全专项宣传活动、开展食品整治行动等形式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形成了全镇共同参与的宣传氛围。我镇召开食品安全大小会议6次,出动宣传人员80人次,散发宣传资料和2000佘份,并开展了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庄的“四进”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课堂5次。二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设立咨询电话,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百姓的食品安全参与意识、责任意识。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顾县镇属于我县东北部片区中心集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多、分布广、监管链条长环节多,而我镇食品服务监管工作主要依靠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管所4名工作人员,镇政府没有专业的监管人员,仅有42名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因此确保全镇食品安全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
(二)财政投入十分短缺。我镇由于每年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接待任务量大,致使工作经费严重紧缺,检测设备奇缺,检查手段难以适应日常监管工作,按照现有的财政预算体制,我镇此项工作开展面临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配齐监管人员。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加大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二)加强财政投入,多渠道争取资金。增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支出比例,确保食品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特定餐饮单位监管方案范文 篇五
20xx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部署,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围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这一主线,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将风险防控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探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切实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一)学校食堂。继续开展“四查”(学校自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通过八项措施(制定检查计划、确定监管清单、督促学校自查、落实季度检查、实施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公示、纳入年度考核),督促校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市局、各县区局分别制定20xx年学校检查计划,明确监管清单。
5.做好省局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的迎查工作。
(二)校外托管场所。继续实施“登记管理、星级公示”,探索校外托管场所“微管理”,促进社会共治,严格落实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的食品安全首负责任和主体责任。
1.各县区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济食药监餐饮〔20xx〕109号)要求,进一步统一登记条件、内容和程序,统一监管手段和公示形式。
3.各县区局对辖区托管场所落实季度检查制度,实行动态星级评定,动态评定结果及时录入校外托管场所公示系统并实时更新。
4.探索实施校外托管场所“微管理”。一是建立“监管群”,成员为监管人员和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以宣贯食品安全知识、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为主;二是建立“交流群”,成员主要为监管人员、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学生家长,开设监管动态、明厨亮灶等栏目,让学生家长随时了解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和监管情况,实时掌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或者:市局开发独立的济南校外托管场所手机APP,实现上述功能)。每个县区至少选择10所学校周边校外托管场所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此项工作。
5.市局将对校外托管场所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监管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区局餐饮监管工作的考核。
(三)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的整治力度,将学校门口周边500米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视同学校食堂,开展季度检查,督促规范提升,严格量化分级,力争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量化评定等级达到B级以上。市局将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整治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区局餐饮监管工作的考核。
二、突出风险防控,强化对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管
按照《济南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济食药监餐饮〔20xx〕64号)要求,落实“四查”制度,以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突破口,探索将风险分级管理与公开评价相结合,增强公开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公正性,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1.市局修订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公开评价方案和标准,突出风险管理理念。继续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公开评价,每年两次。
2.各县区局督促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自查制度,严格落实季度检查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以高风险场所为突破口,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
以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场所为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体系,规范经营行为。
1.市局以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调研,探索制定有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标准,与县区局共同选择试点单位予以指导实施。全年至少选择1家学校食堂、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城市综合体开展良好行为规范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率先实施HACCP、ISO等先进管理方法和标准。
2.各县区局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建立、执行情况,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有条件的县区局可以先行先试,带头试点,力争每个县区至少1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良好行为规范试点工作。
四、多措并举,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一)推进城市综合体公开评价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公开评价办法、标准进行修订,探索引进第三方机构,增强公开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社会影响力。
(二)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省局也将制定《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市局、县区局要加强调研,摸清小餐饮底数,按照省局要求推进“六项标准”,即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票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各县区至少打造1个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
(三)持续推进示范创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安山东”、“食安济南”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示范创建,不断拓展创建范围和层次,突出各县区监管特色和亮点工作,力争做到“区区有亮点、县县有看点”。做好省局示范创建单位复查的迎查工作。
特定餐饮单位监管方案范文 篇六
为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食药监餐服9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坚持强化监管与积极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
二、职责分工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是指城市郊区及农村地区家庭或者单位因婚丧嫁娶、节庆聚会、乔迁贺喜等事由举办的非经营性自办宴席,其日常监管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二)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的建档与管理,承担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申报备案。应对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应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1),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肴清单等内容提前报告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应对聚餐场所卫生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提出餐饮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与集体聚餐活动承办人和厨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及时报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单位。
(二)现场指导。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重点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和厨师做好自办宴席使用的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聚餐活动举办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品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以备查验;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不具备凉菜制作条件的,不得制作凉菜等。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或者厨师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三)监督检查。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三无”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采购外卖熟食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包装运输要符合卫生要求,食用装盘前应重新加工烧熟煮透,拼制装盘要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
(四)建档培训。各地要会同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必要时可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安排开展专题培训或选派业务骨干对口培训,努力提升农村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要组织农村流动厨师参加岗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从业期间专题培训,努力强化其从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五)事故报告。发现农村集体聚餐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或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按照《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一般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应急管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对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处理程序,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切实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保障,明确责任。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是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聚餐活动举办前应主动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并接受协管员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乡镇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总责,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列为村规民约,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贯,营造氛围。要通过常态化、多样化、通俗化的方式,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宣传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和现场指导的重要意义,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教育聚餐活动承办者和厨师守法诚信操作,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科学安全地举办聚餐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指导水平。
(四)举报投诉,畅通渠道。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实查处投诉举报线索,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