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推荐6篇】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一
标题:加强监管,严肃整治违规入股行为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股市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渠道,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然而,由于监管不力和市场乱象的存在,一些企业和个人利用违规手段进入股市,给市场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不稳定性。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加强监管,特制定了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方案。
一、建立健全违规入股监管机制。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加强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监管,加大对违规入股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者进行严厉处罚,形成有效的威慑。
二、完善违规入股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的审核制度,加大对虚假信息和不实陈述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者进行严厉处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对违规入股行为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违规入股行为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减少投资风险。
四、加强对违规入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违规入股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治,形成有效的震慑。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跨部门合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规入股行为。同时,加强与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违规入股行为严重扰乱了股市秩序,给市场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为了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加强监管,严肃整治违规入股行为势在必行。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相信可以有效地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股市健康稳定发展。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二
标题:加强监管,规范违规入股行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股市成为了投资者追逐利益的热门场所。然而,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谋取不当利益,采取了违规手段进入股市,扰乱了市场秩序,给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损失。为了规范市场行为,加强监管,特制定了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方案。
一、加强对违规入股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违规入股行为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规者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严格审核上市申请,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对于违规入股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威慑。
二、完善违规入股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的审核制度,加大对虚假信息和不实陈述的查处力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投资者教育和引导。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对投资者的培训和宣传,加强投资者保护意识的培养,减少投资风险。
四、加强对违规入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违规入股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治,形成有效的震慑。
五、加强跨部门合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规入股行为。加强与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相信可以有效地规范市场行为,减少违规入股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加强监管,规范违规入股行为是当前股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做到严肃整治,才能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三
一、动员部署、统一思想 迅速召开党工委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联合引发的《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部署。明确专项整治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作风建设向纵向发展,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意义,强调不如实申报、不积极纠正、不认真整改的严重危害性。
二、明确任务,细化责任 一是制定《园区“四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范围、完成时限
和纪律要求。二是成立“四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责任小组,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责任小组在整治中提出“三个不放过”,即:登记不齐或漏报瞒报不放过,整治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做到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全面清查,注重实效 事业单位,编制 15 名。目前,园区编制内人数 14 人。包括: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人员 3 人,中层干部 6 人,一般工作人员 5 人。此次专项整治为编制内全体人员,自查自纠参与率达 100%。
(一)全面清查。按照要求,对园区管委会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调查。14 名在编工作人员全部填报了《党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认真、规范、如实填报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职(任职)、取酬情况。
1.党政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无。
2.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无。
3.从事有偿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无。
4.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任职)和取酬情况:无 5.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无。
6.党政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到企业违规任职现象,包括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收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无。
7.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无。
(二)调查核实。对填报的自查报告表到部门逐一调查、甄别核实,并将自查结果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三)完善机制。为确保专项整治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求全体在编人员对个人自查报告真实性作出承诺。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严格遵守党纪条规,承诺不
违规经商办企业作为目标责任书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今后,园区将以此为起点,进一步加强对违规经商办企业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扩大成果,巩固成绩,以坚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2016年7月7日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四
3月31日上午,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党员干部违规投资入股专项清理和违规高息放贷“回头看”整治工作。局党组在家领导、局属各单位和股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市纪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李龙登应邀出席会议。
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梁成主持会议并强调,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全系统党员干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党性意识、规矩意识,认真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以过硬的作风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聚焦清理重点,注重整治成效。要准确把握清理对象、时段、内容、进度,要讲究方式方法,做到摸底自查与梳理排查相结合、专项巡查与审查调查相结合、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着力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三是担当主体责任,从严抓好落实。要认真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实行要一级抓一级,对本单位本系统情况全面、详细核实,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加强指导督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进行宣传和组织自查。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自查自纠全覆盖、无遗漏。要强化整治工作纪律,确保整治工作严肃认真开展,对弄虚作假和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市纪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李龙登要求,要认真对照方案,明确清理工作重点,精准自查排查,注重方式方法,严格审核把关,不折不扣的完成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向东传达了全市作风建设警示教育会和全市党员干部违规投资入股问题专项清理和违规高息放贷获利问题“回头看”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领学了相关文件。
会后,局党组向全系统党员干部发放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示卡,再次重申严格遵守中央“六项禁令”和湖北省“十个严禁”。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五
开展党员干部违规
经商办企业专项
清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中、*中、六中全会及xx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根据《中国xxx廉洁自律准则》、《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xxx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自治区、梧州市及苍梧县有关严禁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局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坚决刹住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这股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促进干部廉洁建设,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是党组领导,齐抓共管。苍梧县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清理工作在县司法局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好各项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
二是分级负责,分步推进。专项清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整体部署和安排,分阶段明确时限、明确任务,明确要求,全局同步实施并推进。
三是挺纪在前,坚决彻底。强化纪律约束,对该清理的问题坚决清理整治到位,对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不到位,清理不彻底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
四是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主动纠正问题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弄虚作假、瞒报的坚决从严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清理范围
(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
(二)纳入我局管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四、清理内容
(一)相关人员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参与他人企业实质性经营活动并获得实际利益。
(二)相关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特别是承揽工程项目、低价获得资源、参与企业运作等。
(三)相关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四)相关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五)其他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和涉商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工作从 20**年 3 月起至 12 月结束,分动员部署、登记申报、纠正处理、总结抽查、建章立制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
局机关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县公证处及县法援中心也要开展针对专项清理工作动员部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xxx廉洁自律准则》、《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xxx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政策界限,严格纪律责任,增强清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登记申报阶段(20**年 3 月 16 日至 3 月 31 日)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县公证处及县法援中心要按照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组织所属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填写《全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报告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员干部填写的本人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自查登记报告表交我局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由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对个人填报的内容进行梳理汇总,科级干部的自查登记报告表统一交到县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审核把关。所有纳入清理工作范围的党员干部均须参加登记申报。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县公证处及县法援中心的自查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须于 20**年 3 月 24 日前报县司法局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
(三)纠正处理阶段(20**年 4 月 1 日至 20**年 5 月 31 日)
我局专项清理办公室对受理的自查登记表,依据相关政策,进行甄别核实,认定违规问题,自行提出整改意见,并责成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进行整改纠正。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县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需要核实的,涉及所在地的相关单位
要积极协助。
(四)总结抽查阶段(20**年 6 月 1 日至 20**年 7 月 30 日)
纠正处理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县公证处及县法援中心要及时总结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并于 20**年 6 月 2 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司法局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
(五)建章立制阶段(20**年 8 月以后)
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我局党组及纪检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清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梧州市委和县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从业行为管理监督的禁止性规定,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县司法局成立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局机关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传海同志兼任,李蓉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县公证处及县法援中心要把专项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统一组织部门的专项清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带头登记申报,带头纠正违规问题。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司法所、股室、公证处及县法援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苍梧县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对外公开举报、监督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专栏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三要严格依规清理。认真学习领会和准确掌握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和梧州市委已经下发的有关严禁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和政策,注意把握专项清理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式方法。要严格按政策纠正违规问题,确保专项清理工作扎扎实实开展。
四要严肃执纪问责。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按要求主动纠正、积极整改违规问题的,可视情节依照有关政策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免予处理。对群众举报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组织专项清理工作不尽责、监督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作为干部及相关人员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违规入股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篇六
二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领 导人员任职企业及与之存在关联关系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 三是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党政机关、人 民团体、依法受权行使行xxx力的事业单位工作或者担任国 有企业领导人员,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的。
四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存在委托他人代持 或者隐名投资等形式规避整治经商办企业的。
五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 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
本方案领导干部是指局党组管理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是指: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在国(境)外注册
公司后回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情形。
二、推进措施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进行。其 中,市管干部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本单位管理干部由局党组牵头负责。
(一)摸底调查 领导干部应如实填写《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 商办企业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由所在单位 组织人事部门梳理汇总,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市管干部填写的《申报表》,经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局党组管理的领导部填写的《申报表》由组织人事部门收齐后自行存档备查。
序时目标:市管干部 7 月 15 日前完成,局党组管理的干部 7 月 20 日前完成。
评估标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 情况申报表》收集齐全。
责任单位:局党组、各总支、支部、人事部门。
(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集中整治 按照市委组织部安排,对局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安排。
序时目标:今年 9 月份部署,12 月份完成。
评估标准:学习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建立本单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造规经商办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台帐。
责任单位:局党组、机关纪委、组织人事部门 (四)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领导于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其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续不断抓好局党组制定的清理文件的落实,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长抓长严、常管常严 序时目标:长期推进。
责任单位:局党组、机关纪委、组织人事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党组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
(二)精心组织实施。局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对表对标,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措施。要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分工和时限,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格追责问责。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
不力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