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实施方案范文【优选6篇】
医保中心实施方案范文 篇一
医保中心实施方案范文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市医保中心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信息化系统
为了提高医保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我们将建立一个全面的信息化系统。这个系统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将每个参保人的健康档案电子化。通过这个系统,参保人可以方便地查询自己的就诊记录、用药记录等信息,医保中心也可以及时掌握参保人的就诊情况,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2. 建立医保支付系统,实现医疗费用的电子结算。参保人可以通过这个系统直接向医院报销医疗费用,避免了繁琐的报销手续,提高了报销的速度和准确度。
3. 建立医保监督系统,加强对医院和药店的监督管理。通过这个系统,医保中心可以及时掌握医院和药店的收费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二、优化医疗服务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制度,对医院的医疗技术、服务态度等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医保支付的参考依据。这将鼓励医院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同时也提醒参保人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
2. 加强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医疗乱象。对于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宣传和教育
为了让参保人更好地了解医保政策和服务,我们将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 制作宣传材料,向参保人介绍医保政策和服务内容。这些材料将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发放,包括宣传栏、宣传册、电子屏等。
2. 组织医保知识讲座,向参保人普及医保知识,解答他们的疑问。这些讲座将在社区、企业、学校等场所举办。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们相信医保中心的工作将更加高效和便捷,为参保人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医保中心实施方案范文 篇二
医保中心实施方案范文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市医保中心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信息化系统
为了提高医保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我们将建立一个全面的信息化系统。这个系统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将每个参保人的健康档案电子化。通过这个系统,参保人可以方便地查询自己的就诊记录、用药记录等信息,医保中心也可以及时掌握参保人的就诊情况,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2. 建立医保支付系统,实现医疗费用的电子结算。参保人可以通过这个系统直接向医院报销医疗费用,避免了繁琐的报销手续,提高了报销的速度和准确度。
3. 建立医保监督系统,加强对医院和药店的监督管理。通过这个系统,医保中心可以及时掌握医院和药店的收费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二、优化医疗服务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制度,对医院的医疗技术、服务态度等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医保支付的参考依据。这将鼓励医院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同时也提醒参保人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
2. 加强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医疗乱象。对于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宣传和教育
为了让参保人更好地了解医保政策和服务,我们将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 制作宣传材料,向参保人介绍医保政策和服务内容。这些材料将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发放,包括宣传栏、宣传册、电子屏等。
2. 组织医保知识讲座,向参保人普及医保知识,解答他们的疑问。这些讲座将在社区、企业、学校等场所举办。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们相信医保中心的工作将更加高效和便捷,为参保人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医保中心实施方案范文 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医保工作会议精神,把居民医保这项惠民工程办好办实,更加关注民生,让发展的新成果更多惠及群众,全心全意为广大群众谋利益,促进居民医保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调整充实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加强对居民医保工作的领导。
第二条加大对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力度,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2、抓好联合宣传,做到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进学校、进社区。通过与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发放“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从而达到带动整个家庭参保的目的。
3、抓好主题宣传活动。全县统一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活动,同时,利用xxx门组织的各种招聘会、政策咨询会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让广大群众知晓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增强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三条简化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程序。
1、采取走出去的形式,为群众服务。联合全县各中小学校进行广泛宣传的同时,由各学校配合发放“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统一收集后,录入信息,确保在校的中小学生及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以达到带动整个家庭参保的目的。
2、充分发挥社区在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中的作用。采取由社区统一办理并录入信息的形式,实现群众有组织的参保,确保全体居民及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3、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劳动保障干部职工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宣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措施和参保方式方法,提高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并协助居民办理参保手续。
第四条居民医保待遇按政办号文执行,对连续参保居民提高以下报销待遇:
1、提高居民连续参保的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具体为:
(1)缴费不满2周年的,在一级医院住院治病,报销80%,二级医院报销60%,三级医院报销50%;
(2)连续缴费2周年以上的,自第三年起,报销比例提高5%,即在一级医院住院治病,报销85%,二级医院报销65%,三级医院报销55%。
(3)连续缴费5周年以上的,自第六年起,报销比例提高10%,即在一级医院住院治病,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70%,三级医院报销60%,并享受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降低50%的待遇,且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0%。
(4)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连续缴费三年及以上的,顺产一次性补偿800元,剖宫产一次性补偿1200元。
2、连续参保3年以上的住院患者,自第四年起在当年基金有结余时,优先享受“二次报销”补偿(具体办法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另行公布)。
3、中断缴费后再参保的,视同新参保人员,不享受优惠待遇。
第五条中、小学生参保优惠如下:
1、中、小学生除享受上述待遇外,还可以单独参保,不受家庭其他成员参保与否的影响,享受医保补偿待遇。
2、中、小学生在其成人参加工作后(仅限本县范围内)。凡连续参保5周年以上的,可折算为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一年;连续参保10周年以上的,可折算为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三年。
第六条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同一住户(即同一户口簿)中的所有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人员必须同时参保。
第七条居民医保参保时间: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中、小学生的参保时间提前半个月)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没有按时参保的,应在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前补缴参保,补缴后次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八条对于未整户参保的,发生的医疗费按如下办法管理:
1、患者(学生除外)已参保,同一住户其他成员未参保,必须全部补缴参保:在补缴的时间内,按正常缴费标准缴费;超过补缴期限的,必须按成年人230元、未成年人118元标准补缴。全部补缴完毕后,患者方可享受医保补偿报销。超过补缴期限的其他补缴的参保人员,自补缴后第181天起享受医保补偿待遇。
2、住院患者未参保,其他家庭成员已有人参保的,在补缴时间内,未参保人员必须全部补缴,补缴后次月发生的医疗费才可以报销。超过补缴时间的,不予补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补偿报销。
3、全部家庭成员在正常缴费或补缴时间内未参保的,不予补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4、所有未整户参保人员,不享受第四条的优惠待遇。
医保中心实施方案范文 篇四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台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市政府主办,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台办承办的海峡两岸高端人才与科技成果交流洽谈会暨活动将在我市举行。为全面做好活动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应急办、医政科、卫生监督处、120指挥中心、市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保障工作由局应急办总牵头,局医政科、卫生监督处、120指挥中心、市疾控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抓好保障措施的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甲型HINI流感等传染病防控
会议承办方在与会人员入住的大酒店、每个房间内设置温馨提示牌(提示内容附后)。由市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区卫生防疫站,在活动期间分别在大酒店对参会入住人员早晚各测体温一次,并安排专人进行症状随访,做好相关记录(体温计由会务接待组提供,每人一支。具体测体温和症状随访时间由市疾控中心与宾馆会务接待组确定)。指导入住人员每天对房间进行通风1小时以上。对出现发热或流感样症状的人员,由体温检测和症状随访人员通过120指挥中心调救护车,并陪同送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治。对确诊为甲型HINI流感的患者按相关防控预案组织实施。对其他传染病防控按有关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市疾控中心责任领导:
(二)饮食、饮用水、房间卫生安全
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在活动期间,在大酒店分别派住两名卫生监督员,加强食品、饮用水及住宿房间卫生监督,严把进货、加工、制作等关口,加强饮、餐具及房间消毒检测,严防食物中毒和饮用水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与会人员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市疾控中心根据卫生监督处监督员的要求,对有关食品、饮用水实施快速检测。
卫生监督处责任领导:
(三)医疗救护
由局医政科在9月3日上午8:00~12:00安排救护车一辆,配医生1人、护士2人,在中国国际人才市场蹲点医疗保障。遇大量伤病员出现时,由蹲点医护人员拨打120指挥中心电话,调度救护车辆及医护人员前往救援。
医政科责任领导:
120指挥中心责任领导: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活动期间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安全事件、重大伤亡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活动承办方、有关单位、医疗卫生保障人员应立即向市卫生局应急办报告,由应急办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统一调度专业队伍实施现场处置,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向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应急办责任领导:
三、保障时间
20XX年9月2日~4日。
四、其他事宜
参与本次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各科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与承办方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台办加强联系沟通,全面抓好保障措施的落实。保障活动结束后,各科室、单位要将工作总结及时报局应急办,由应急办汇总上报局领导。
医保中心实施方案范文 篇五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的工作部署,为加强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维护和保证参保人员的基本待遇和权益,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健康运行,决定在我省开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查找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和经办管理中存在的风险,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提升监督水平,促进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经办机构规范管理,逐步形成自我约束的机制,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是否制定医保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政策导向,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20xx年以来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对医保基金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情况;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和支付情况。各统筹地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监管的通知》(赣人社字〔20xx〕324号)的情况。
(三)20xx年以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协议签订和管理情况,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主要包括: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医保基金划拨及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是否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和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及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三、检查方式和步
骤
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方式进行。设区市、县(区)和医疗保险行业封闭管理单位组织对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全面自查;在自查基础上由省、市组织进行抽查。检查工作由各级基金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配合。具体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设区市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开展培训。6月下旬,厅里组织对各设区市、县(区)和医疗保险行业封闭管理单位基金监督机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参加检查的人员进行培训。
(三)自查。7-8月份,各设区市、县(区)和医疗保险行业封闭管理单位开展自查。
(四)抽查。9-10月,省、市两级抽查。省检查组抽查2个设区市市本级及所辖的2个县(区)(其中,一个县区抽查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各不少于2家)和2个行业医疗保险封闭管理单位。设区市抽查范围自定。各设区市自查、抽查情况于10月底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工作总结。省基金监督机构总结汇总我省检查情况于11月底前上报部基金监督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是管好用好基金、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配备医学、医政等专业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同时根据实际,可协调纪检、审计、卫生、财政、药监、物价等部门及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工作重点。各地要根据当地基金支付模式,结合以前年度稽核、检查和整改情况,年度考核及群众举报线索等,分析近期就诊、住院和费用支出异常情况,找准检查重点,采取有效方法,切实发现存在的问题,确保检查质量。
(三)严肃基金纪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医保经办机构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属于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服务协议作出处理,并及时追回基金,对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要依法作出处理。检查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难以处置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四)认真总结经验。通过这次检查,要掌握医保基金管理使用中的风险点,理清检查思路,把握检查要点,熟悉检查路径,提高检查能力。同时,探索建立日常审核、重点监控、问题调查与反欺诈联动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风险。
医保中心实施方案范文 篇六
为做好我市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医疗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负责,积极工作,切实把该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工作目标
扩大全市参保范围,将经核实确有困难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含集体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加大解决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大中小学校在校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的看病就医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建立机构。成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有关会议,启动我市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摸底调查。上旬完成摸底调查及基础数据收集工作。重点是对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各校新生、低保、重度残疾等人员的数据收集。
制定方案。上旬前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
(二)组织实施阶段
宣传发动。召开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举办保险费征收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领发政策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宣传,全面启动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工作。
登记缴费。由各乡镇政府、学校及居委会组织,与宣传发动工作同步,向办理新参保业务的居民和学生发放申请登记表,办理续保业务的居民和学生需比对系统数据,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或学生经核实后进行缴费登记,参保缴费信息及时录入征收系统,并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申报表》报送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后,及时将居民的参保金转入财政账户,并将最终确认的登记信息反馈给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及学校;最后由各乡镇、居委会及学校分别根据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确认的缴费登记人员名单以户为单位向参保人发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手册》(即医疗证)。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和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要及时开启计算机征缴系统,采取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学校集中收缴的征缴办法开展居民缴费工作。
规范管理。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要认真核实居民参保人数、居民缴费等情况并及时报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划拨市财政补助资金。市财政局要严格审核参保人数、及时拨付市财政补助资金同时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基金预决算、财务会计和专项设审计等制度,每年定期检查和审计,对基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促进基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待遇支付。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理规划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建立定点准入和退出机制,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密切协调,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行社会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引导参保居民“小病和康复在社区、大病救治进医院”。市民政局、卫生局认真做好城市医疗救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确保参保居民获得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不断扩大收益面和提高补偿水平。
(三)督查验收阶段
督导检查。至12月,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市社保局、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实行周汇报制,各相关单位于每周五将有关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迎接省督导组的督查。
验收评估。年1月底,在自查的基础上,迎接上级部门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验收评估。建立健全奖惩制度,设立奖励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工作职责
(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和学校报送的参保居民人数、缴费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将居民的参保金转入财政账户。
(三)市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四)市委宣传部和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城镇居民参保的宣传工作。
(五)市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的监管。
(六)市财政局负责参保人员政府补助资金的筹资,并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经费,严格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七)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学校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等工作,动员本辖区居民积极参保,对居民身份进行甄别、核实;做好居民以户为单位申请登记及组织计算机录入、核发医疗证等工作,集中收缴居民参保金统一到市地税社保费征管局办理手续。
(八)市教育局负责牵头,以学校为单位做好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缴费工作。
(九)市民政局、市残联负责界定和审核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帮助做好特困群体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补助工作。
(十)市公安局负责配合开展城镇居民状况的调查工作。
(十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机械质量的监管。
(十二)市审计局负责定期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十三)市社保局负责具体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资料审定、发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手册》(即医疗证)、信息录入、医疗费用审核和支付等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列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步实施。
(二)精心准备,制定方案。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应参保人数摸底调查、资金测算、组织管理、资金安排、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四)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相关单位于每周五将有关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各部门及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