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入户工作方案范文(精简6篇)
征地入户工作方案范文 篇一
标题:征地入户工作方案范文
第一篇内容
一、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征地入户工作逐渐成为各地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征地入户工作涉及到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商等方面,对于确保征地入户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
1. 目标:确保征地入户工作的合法、公正、公平进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 原则:依法征收、公平补偿、真实安置、全面保障。
三、工作方案
1.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征地入户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征地入户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征地入户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3. 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和农民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4. 安置方案的制定:根据农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安置方案,确保农民的生活和就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 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征地入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征地入户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措施
1. 成立征地入户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征地入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征地入户工作。
2. 加强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征地入户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培训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征地入户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4. 加强信息公开和协商: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和协商,及时公开征地入户工作的信息,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5. 加强监督和问责:加强对征地入户工作的监督和问责,对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五、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工作方案和措施的实施,预计将达到以下效果:
1. 征地入户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2. 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地保障和维护。
3. 征地入户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得到提升。
4. 征地入户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六、总结
征地入户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征地入户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和协调,确保征地入户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发展的机会。
征地入户工作方案范文 篇二
标题:征地入户工作方案范文
第二篇内容
一、背景介绍
征地入户工作是指政府根据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并将农民安置到城市或其他地区的工作。征地入户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对于推动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
1. 目标:确保征地入户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 原则:依法征收、公平补偿、真实安置、全面保障。
三、工作方案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征地入户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征地入户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征地入户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3. 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和农民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4. 制定合理的安置方案:根据农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安置方案,确保农民的生活和就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征地入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征地入户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措施
1. 成立征地入户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征地入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征地入户工作。
2. 加强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征地入户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培训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征地入户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4. 加强沟通和协商: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和协商,及时公开征地入户工作的信息,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5. 加强监督和问责:加强对征地入户工作的监督和问责,对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五、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工作方案和措施的实施,预计将达到以下效果:
1. 征地入户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2. 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地保障和维护。
3. 征地入户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得到提升。
4. 征地入户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六、总结
征地入户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和配合。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征地入户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和协调,确保征地入户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发展的机会。
征地入户工作方案范文 篇三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冀政办字〔〕111号),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整合行政资源,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强化部门协同,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指导原则:
--标准统一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登记、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确保全流程无缝对接、流畅运转、公开公正。
--流程简化优化。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务求程序上简约、管理上精细、时限上明确。
--服务便捷高效。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让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改革内容
在现有企业设立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公章刻制备案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的登记事项,对企业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推行“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份证照、信息共享”工作模式,由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收件,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归集至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互联互通。企业不再另行办理公章刻制备案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实施范围
衡水市行政区域内新设立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改革任务
(一)改革步骤
自x年10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对新设立企业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前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继续有效,企业办理变更事项、证照有效期满续办申请等情形下予以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自20xx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须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二)责任分工
1、一窗受理。申请人向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一窗受理、一口核准”,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再另行办理公章刻制备案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市食品和市场xxx、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信息共享。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将企业登记信息在xx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归集至xx省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共享应用平台。省有关部门收到企业信息后,及时分发至所属各市有关部门,实现部门间信息传输和共享,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市食品和市场xxx、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做好衔接。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直接到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等证件。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要通过xx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单位开放共享。(市食品和市场xxx、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xxx负责)
4、强化应用。改革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保险机构,以及海关、电力、电信等垂直管理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认可“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法律效力,不得要求市场主体另行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证和刻章证明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提高效能。围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系统加强业务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加快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统一的企业登记条件、登记标准和登记规范,不得擅自增加申请材料和审批环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市食品和市场xxx、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下推进,由市商事制度改革组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人、财、物、技术等保障工作,确保改革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同配合。食品和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公安、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法制等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分工合作,协调联动,形式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推送企业登记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做好本部门业务系统、工作流程、工作制度以及平台对接的调整与衔接;市直有关部门要对改革涉及的各类文件,及时按程序修订和完善;机构编制部门要为改革提供支持。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商事制度改革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有针对性地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督导考核,对改革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和激励,对落实不力、延误改革进程的要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改革宣传,对改革政策进行全面准确解读,对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答和回应,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征地入户工作方案范文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根据《xxx土地管理法》、《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关于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的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征地拆迁的范围、实施主体和组织机构
第二条征地拆迁的范围是指市境内实施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征地及其附着附属物(包括房屋、零星附着附属物、杆线迁移等)。
第三条市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的主体为市境内高速公路建设涉及的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第四条组织机构及分工
工程沿线的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成立相应的高速公路建设服务指挥部(以下简称“服务指”),组织开展高速公路的征地、拆迁、安置和协调等工作。
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高指”)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服务指签订征地拆迁总包干协议,协调配合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并负责相关费用审核以及用地手续的报批工作。
杆线迁移工作由市高指负责组织各杆线权属单位实施,市高指与各杆线权属单位签订杆线迁移总包干协议。杆线迁移具体工作由各杆线权属单位组织开展,各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做好矛盾协调工作,保证杆线迁移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征地拆迁数量、标准和经费支付
第五条征用土地数量的确定及补偿标准
(一)征地数量以相应的高速公路工程确定的用地图为依据,各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具体征地数量按xxx门勘测数量为准。
(二)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及《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取土坑补偿标准为29350元/亩。取土深度超过3米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屋拆迁数量的确定及补偿标准
(一)房屋拆迁数量为用地范围内所有的房屋(包括环保拆迁房屋),房屋拆迁面积及附着物数量以最终入户调查时形成的一户一表为准。
(二)房屋拆迁补偿按以下标准由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服务指包干使用,超出部分由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服务指承担。
1.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楼房:2050元/平方米;平房:1800元/平方米;厂房:2300元/平方米;简易房:500元/平方米。上述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重置费用、房屋主体、装饰装潢及附着附属物等的补偿费用以及奖励费用。
2.沿线涉及附着附属物补偿标准按下表执行:
3.上述两项以外的其他沿线附着附属物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由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服务指包干使用。包干费用为:拆迁补偿费用(即上述1、2项费用之和)的4%。
4.房屋安置区配套补助费
本着“统一规划,相对集中,就地安置”的原则,进行拆迁安置。安置区的土地计划由市高指负责协调解决,并补助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服务指每个拆迁户15万元的安置区配套费。
5.服务指工作经费:按拆迁补偿费用的2%核定,其中包括对积极高效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服务指及先进个人的奖励。
第七条杆线迁移数量的确定及补偿标准
(一)杆线迁移数量依据市高指与各杆线权属单位现场调查并经设计部门认可的数量为准。
(二)杆线迁移补偿标准见下表:
第八条补偿费用的确定和支付
(一)征地费用:依据施工图用地面积及相关补偿标准,由xxx门测算确定征地补偿费用,市高指根据xxx门测算的补偿费用,与有关市(区)政府(管委会)服务指签订征用土地补偿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在协议中予以明确。
(二)拆迁费用:根据最终确定的拆迁房屋面积和附着附属物数量,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确定费用,由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服务指包干使用,并签订包干协议。
(三)杆线迁移费用:根据设计部门确定的杆线迁移数量,由市高指与各杆线权属单位现场确认后,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确定费用,并签订迁改协议。
第四章各方职责
第九条征地拆迁各方职责
(一)市高指
1.及时向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服务指和相关部门提供用地计划、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界定用地范围,确定房屋拆迁及杆线迁移数量。
2.按照签订的协议,及时向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服务指和杆线权属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3.配合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服务指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4.负责征地拆迁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并对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服务指的资料整理进行检查和指导。
5.负责用地计划的上报,以及土地征用手续的申报工作。
6.负责与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做好对接,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服务指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高指提供的用地计划,对征地拆迁工作包组织、包实施、包经费、包进度、包协调、包安置,及时提供建设用地。
2.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做到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公平公正,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平稳推进。
3.加强征地拆迁经费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严禁侵占、截留或挪作他用。所有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必须以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签收的单据为凭证。
4.妥善保管征地拆迁资料,及时归档,确保资料完整、真实有效。
5.做好地方矛盾协调及相关工程建设的协调保障工作。
(三)杆线权属单位
负责高速公路范围内影响工程施工的所有杆线的迁改工作,包括设计、勘测、施工、监理、安全等工作,并确保杆线迁改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工程施工需要。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市高指将定期对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服务指的征地拆迁工作进行检查,对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积极高效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将酌情予以奖励。对未能按期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减相关工作经费。对违反规定,发生虚报征地拆迁数量,冒领补偿费用,截留、挪用、占用征地拆迁费用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严肃查处。
第十一条对于本办法未能明确的征地拆迁特殊事项,由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服务指提出申请,由市高指商请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研究解决。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参照执行。
征地入户工作方案范文 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全县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决定成立县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组长___副组长___成员___联络员___工作职责负责建立企业复产、项目开工预审备案制度。加强对开工开业企业的统筹指导和服务保障,负责审核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同步有序推进。
二、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
(一)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一是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内容包括职工姓名、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春节假期出行信息、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郓人员等,县外来郓人员暂不返岗。企业要向员工所在村居出具证明,做好职工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接续管理服务。
(三)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一是要确保防疫物资充裕,按照返岗职工人数,科学合理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二是要设置独立隔离室,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四)组织消杀防疫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企业要登记上报消杀部位台账。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向所在乡镇街区进行申报,由乡镇街区初审核实后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备案(为减少人员流动,所有材料一律以电子邮件发送)。
三、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要制作在岗职工监测每日台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
(二)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尽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征地入户工作方案范文 篇六
双江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征地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严格和规范我县土地管理,切实提高政府参与土地调控的能力,确保扎实有力推进全县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双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保证产业发展项目、省市县重点项目、社会公益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县城市综合开发等用地为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县“十二五”规划为依据,以统筹各行业科学、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扎实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工作,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双江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征地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杨绍珊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家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戴 鹏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唐永飞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新刚 县xxx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
成 员:杨发琼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 伟 县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杨国贵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双和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 军 县财政局局长
罗恒荣 县住建局局长
董光明 县水务局局长
杨绍兵 县农业局局长
魏江腾 县民政局局长
罗文英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xxx局长
蔡 伟 沙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国胤 勐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罗华庚 县招商局副局长
申学谦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杜静梅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征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征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李双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同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两个征地工作组,其名单如下:
(一)沙河征地工作组
组 长:戴 鹏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蔡 伟 沙河乡党委副委书记、乡长
李双和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 波 沙河乡政法专职副书记
杨绍祥 沙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武装部长
董光平县国土资源局勐勐分局主任科员
李荣宽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李支祥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鲁怀忠 县林业局干部 孔继祥 县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副主任
范志华 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段志华 沙河乡人民政府干部
刀玉洪 沙河乡人民政府干部
赵 毅 沙河乡干部
李志华 沙河乡土戈村党总支书记
李志华 沙河乡允俸村党总支书记
李光惠 沙河乡允甸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发支 沙河乡南布村党总支书记
(二)勐勐征地工作小组
组 长:王新刚 县xxx会副主任
副组长:李国胤 勐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杜静梅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李如昌 勐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紫龙 勐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唐永华 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李 后 县国土资源局勐勐分局局长
苏力兵 县国土资源局勐勐分局副局长
罗维绪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唐自琴 县农业局推广中心干部
刀应良 勐勐镇干部
刀 星 勐勐镇干部
李新成 勐勐镇干部
铁红仙 县国土资源局勐勐分局干部
罗荣昌 勐勐镇公很社区主任
三、各相关单位职责
征地工作采取属地负责的办法,由乡(镇)对辖区内征地工作负总责,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一)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征地工作范围、政策措施、补偿标准,细化分工,制定征地工作方案;协调县相关部门办理征转用地报批的前期工作;协助乡镇确定四至红线范围,做好实地丈量、地上附着物登记等工作;协调、监督征地安置补偿资金的申请、划拨和兑现;负责办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二)属地乡(镇)。根据征地工作方案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宣传及政策解释工作;对征收集体土地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及丈量、登记、造册;负责用地报批资料中需村、社确认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三)县财政局。负责编制资金预算及解决征地补偿安置所需的资金,根据征地进度审核并拨付征地补偿资金;监督和审核资金使用情况。
(四)县建设局。负责审核所征土地是否符合城乡利用总体规划,出具选址意见或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协助属地乡(镇)规划预留用地;
(五)县林业局。负责办理林地征占用的审批手续等相关事宜。
(六)县水利局。负责办理涉及水利审批的相关手续;负责对农户自建水利设施进行补偿测算登记。
(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审核手续,出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和?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书?。
(八)县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户办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九)县农业局。负责对青苗等地上附作物进行补偿测算登记。
(十)县招商合作局。负责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业主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一)县xxx。负责做好被征地来信来访群众思想疏导工作。
(十二)县监察局。负责对征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四、征地范围
根据双江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目前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用地的需求,结合全县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县委十二届一次常委会议和县人民政府第十四篇2: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地块批准后在规划选址、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签订征地委托合同。由公司企投部牵头到地块所属乡镇,对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类别、房屋和其他地面附着物及各种设施进行勘察,后与国土所进行后续工作如何开展讨论思路方向。
二、由乡镇府与国土所对地块所涉及的村队的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对土地被征收的意见、想法、会出现的问题。后与我公司企头部进行工作交流,得出解决方案推进办法上报公司分管领导,由公司高层进行实施方案的定夺。
三、制定土地征收和安置补偿。
1、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2、青苗补偿标准
3、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安置方案。
四、对地面附着物进行登记。先由政府发布《土地征收通告》,就征地位置、范围、实施单位等告知被征地村组和全体村民。
2、对地面附着物造册登记。
五、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听证会
六、土地征收的报批
七、土地征收和安置补偿公告 2013年11月15日篇3: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工作方案)
征地拆迁工作分为十个阶段:
①征迁准备阶段②宣传发动阶段③勘察核实阶段④征地拆迁阶段⑤资金兑付阶段⑥拆迁安置阶段⑦进场施工阶段⑧服务招商阶段⑨竣工通车阶段⑩验收总结阶段。
一、征迁准备阶段
1、委托文物、压矿、地灾、水保、环评、土地等相关咨询评估机构完成相应的报告书,并获取相关行政批文后,委托国土咨询评估机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土地预审呈报书,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2、在设计单位出征地红线图后,委托林业勘察单位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使用林地调查报告》,报林业厅初审,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3、省政府印发永武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4、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并成立全职的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立土地核查小组、房屋丈量小组、矛盾纠纷协调小组。
5、根据初步设计编制征地拆迁简介,准备征地拆迁使用的各种表格及工具、用具等。编制项目征地拆迁实施预案,为正式实施征地拆迁做好充分准备。
6、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二、宣传动员阶段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和征地拆迁政策。通过宣传发动,使沿线群众和征迁安置对象熟悉掌握永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政策、计划安排,争取公路沿线被征单位和个人积极 配合、参与、支持。
三、勘察核实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放线,划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对征迁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进行丈量、清点、核实、登记、签认,为开展征迁补偿提供数据指标。
1、与地方征迁办签订红线边沟开挖协议。
2、由设计单位依据红线图划定红线范围,进行红线放样,项目办、地方征迁办共同参与。确定中线和边线、打桩、开挖边沟和边界保护。
3、勘测界定:土地勘测单位以施工图为依据,对项目征地进行勘测核对、绘制勘测界图、市县勘测定界报告书,正式确定公路用地范围。
4、实物指标调查,在划定公路用地红线范围的同时,与设计单位、各地征迁部门、国土部门、林业部门、被征户(单位)共同对红线内土地、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实地丈量、清点、登记、四方共同签认工作,调查登记结束后及时统计、核算、汇总并上报确认。征地拆迁调查资料应永久存档保存。
四、征地拆迁阶段
(一)签订协议
1、与市(县)征地拆迁部门签订征迁协议及项目管理责任书、征迁管理资金管理协议。
2、各地征迁部门以确认的实际核实面积和实物为依据,以村为单位分解到农户,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房屋、类别、面积、补偿资金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期间无争议和举报,各地征迁部门,村组分别与被占地的单位、个人签订征地和房屋征迁补偿协议。
3、与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及其它设施的权属单位按实物指标调查结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二)实施征地拆迁
1、按照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拆除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各类构筑物、地面附着物等,满足交地、施工条件。
2、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地方征迁办负责组织具体实施,项目征迁办指导、督促、检查征迁进度。
3、督促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履行协议,满足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要求。
五、资金兑付阶段
1、保证征迁对象及时足额得到补偿。
2、依据征迁勘察、调查核实实物指标、核算征迁补偿资金,按照协议按比例分期支付补偿资金。
3、征地拆迁补偿费由项目建设单位按征地拆迁的实际进度分期付款。即:征地拆迁协议签订后先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的50%,土地丈量、调查及核算汇总上报后,在完成征地范围内的清障工作达到交地条件,经验收后,在建设用地交付施工单位使用并全面开工后,再付征地补偿费的50%;县(市、区)、乡(镇)政府与拆迁户签订协议后再付拆迁费的50%(拨付比例按省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4、电力、通讯、广播、水利等部门专业设施的拆迁补偿拨付比例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办理。
5、按照规定、进度分期拨付地方征迁办的管理费用。
六、拆迁安置阶段
按照拆迁安置办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把因修建高速公路搬迁的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个体工商户、集体和个人的原有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恢复,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各地征拆部门一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地方征拆办要对拆迁户宅基地安置点严格把关并告知项目征拆办,避免乱占耕地。
七、工程建设阶段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对前阶段工作进行全面的清理和回顾。以施工单位进场交地为切入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妥善处理好本项目征拆的各种遗留问题的基础上,满足施工单位进场开工的要求;
2、地方政府办理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手续,配合国土部门获取土地使用批文,满足项目对用地的法律要求;
3、地方征拆办对征拆户宅基地安置点的选择要按规定、按标准执行;
4、施工单位进场,复核项目用地,正式移交施工用地;
八、服务协调阶段
1、施工过程中需二次征地: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当地政府人员现场核实补签征地手续。
2、协调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与各方的矛盾与纠纷,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取砂采石、用水用电等手续。
3、加强与个部门的联络,协调好项目办及各参建单位与各
个部门的关系。
九、竣工通车阶段
1、涵洞通道接水是否通畅,并经地方征迁办、项目办工程处验收。
2、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恢复施工便道原貌。
3、督促施工单位对临时用地实行相应的绿化等措施恢复植被。
十、验收总结阶段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对征地拆迁过程进行全面回顾和清理,以完善手续为切入点,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的各种遗留问题,办齐各种批文和证照,满足工程交工验收是需要。
2、征地拆迁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归档、移交工作,达到征地拆迁工作无遗漏、批文证照无遗漏、数据资料无差错的目的。
3、征地拆迁竣工验收总结工作:
(一)纂写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二)聘请有关部门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或验收,做出结论性评价
(三)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4、征地拆迁验收总结是项目验收总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竣工验收的考核指标之一。
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土地预审、报批流程篇4:全县征地拆迁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征地拆迁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给全县征地拆迁工作营造浓厚、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力打造活力钨都、绿色南安、幸福oo,现制定如下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征地拆迁工作又快又稳进行为目标,通过全方位、立体化、高密度的宣传,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形成积极配合拆迁的浓厚氛围,为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目的意义
通过集中开展征地拆迁宣传教育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县城居民充分了解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法律法规,以及改造老城区、实施新区开发对我县经济建设的重大意义,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使被征地、拆迁的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并服从征地拆迁工作,力求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委宣传部负责人为组长,县文广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广电新闻中心、县委报道组、县信息中心负责人等为成员的oo县征地拆迁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四、宣传形式和任务
全县征地拆迁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媒体宣传、社会宣传与对外宣传相结合,坚持以正面引导和鼓劲为主,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争取广大被征地、拆迁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媒体宣传
时 间:2011年7月11日至12月31日
1、县电视台、《oo报》要及时刊播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通告,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在《oo新闻》节目前后、《oo报》一版醒目位置刊发有关宣传标语;统一开设《树立oo形象 提速城市建设》宣传专栏,下设“政策导航”、“走马oo看变化”、“我为oo城市建设支一招”、“他山之石”、“曝光台”等子栏目,分阶段、分重点报道征地拆迁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
2、县电视台要制作以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新型城镇化建设为主题的专题宣传片,在重点时段循环滚动播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oo报》要组织开展以“我为oo城市建设支一招”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讨论,形 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3、县电视台、《oo报》要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精心撰写和配发评论员文章,邀请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法律、城建、国土等方面的专家,通过撰写调研文章、访谈等形式,阐述做好征地拆迁、改造老城区、实施新区开发的重要意义及影响,有针对性地解读相关政策法规。要深入采访报道被征地、拆迁群众欢迎建设项目实施、热切希望建设项目早日动工的心声意愿。
4、县电视台、《oo报》要组织记者深入开展“走马oo看变化”采访活动,对征地拆迁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典型的人和事进行深入采访,集中展现oo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征地拆迁、投身城市建设的精神风貌;同时对在征地拆迁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曝光和批评。
6、县委报道组、县电视台外宣组要做好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采写稿件、采编新闻,宣传oo城市建设的重大进展与成就,扩大在全国、全省、全市的影响力。
(二)社会宣传
时 间:7月1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