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搬迁保护方案范文(精彩6篇)
古树搬迁保护方案范文 篇一
古树搬迁保护方案
古树作为自然界的瑰宝,承载着历史的记忆和文化的积淀,是我们生态环境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古树面临着被砍伐或者被破坏的风险。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古树资源,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搬迁保护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通过对古树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等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古树的生长环境和生态特点。同时,还需要评估古树的健康状况和生长潜力,确定搬迁的可行性和保护的必要性。这样可以为后续的搬迁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我们需要制定搬迁方案。根据调查和评估的结果,确定古树的搬迁时间和地点。搬迁时间应选择在古树休眠期或生长期停滞的时候进行,以减少对植株的伤害。搬迁地点应选择环境条件相似、土壤质量好、光照适宜的地方,以确保古树能够顺利生长。
在搬迁过程中,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保护古树。首先,需要进行树木修剪,去除病虫害和枯死的枝条,以保证植株的健康状态。其次,需要进行树木固定,使用钢丝或者木桩将古树固定在新的位置,避免根系松动或者倾倒。同时,还需要进行适量的浇水和施肥,为古树提供充足的养分和水分。
最后,我们需要进行监测和管理。搬迁后的古树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观察,以及及时的修剪和治疗。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周边环境的保护和管理,避免古树再次受到破坏。此外,还可以通过设置标识牌或者建立古树公园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古树保护的意识。
总之,古树搬迁保护方案是保护和传承自然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通过全面的调查和评估、科学的搬迁方案、细致的保护措施以及有效的监测和管理,我们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古树资源,让它们继续为我们的生态环境和文化积淀做出贡献。
古树搬迁保护方案范文 篇二
古树搬迁保护方案
古树作为自然界的瑰宝,承载着历史的记忆和文化的积淀,是我们生态环境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古树面临着被砍伐或者被破坏的风险。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古树资源,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搬迁保护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通过对古树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等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古树的生长环境和生态特点。同时,还需要评估古树的健康状况和生长潜力,确定搬迁的可行性和保护的必要性。这样可以为后续的搬迁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我们需要制定搬迁方案。根据调查和评估的结果,确定古树的搬迁时间和地点。搬迁时间应选择在古树休眠期或生长期停滞的时候进行,以减少对植株的伤害。搬迁地点应选择环境条件相似、土壤质量好、光照适宜的地方,以确保古树能够顺利生长。
在搬迁过程中,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保护古树。首先,需要进行树木修剪,去除病虫害和枯死的枝条,以保证植株的健康状态。其次,需要进行树木固定,使用钢丝或者木桩将古树固定在新的位置,避免根系松动或者倾倒。同时,还需要进行适量的浇水和施肥,为古树提供充足的养分和水分。
最后,我们需要进行监测和管理。搬迁后的古树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观察,以及及时的修剪和治疗。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周边环境的保护和管理,避免古树再次受到破坏。此外,还可以通过设置标识牌或者建立古树公园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古树保护的意识。
总之,古树搬迁保护方案是保护和传承自然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通过全面的调查和评估、科学的搬迁方案、细致的保护措施以及有效的监测和管理,我们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古树资源,让它们继续为我们的生态环境和文化积淀做出贡献。
古树搬迁保护方案范文 篇三
关于保护古树的申请报告
舒城县林检局:
汤池镇城冲小学校园内生长着一株600多年的银杏树,树冠覆盖面积约280平方米,树围约米,树高20米左右。该树已被省林业厅认定为一级名木古树。
一.古树现状。
1.由于古树枝干生长不均匀,使树身两侧承重不均衡,导致树干向西北方向倾斜12°。
2.今春树枝约有百分之七十发芽长叶,四月上旬西北方向枝叶停止生长,下旬东侧茂盛树叶逐渐发黄枯萎。
二.部门举措。
1.舒城县林业局领导多次亲临现场察看指导,委托汤池镇情侣峰花卉盆景公司及时诊断治理。
2.舒城县教育局领导闻讯后立即来校视察,并给与经济上协助。
3.学校精心呵护,扩大树根保护范围,及时将生长现状报告有关部门。
三.忧心忡忡。
2009年12月28日深夜,由于积雪的重压,一枝直径达35厘米、重约800千克的树枝轰然坠地,阻住校门,师生惊呼:这样的危险幸亏发生在夜晚,要是白天后果将不堪设想。如今面对古树的病情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全校师生整天提心吊胆。
古树本是儿童生活的乐园,家乡古老历史及厚重文化的积淀,可如今古树面临死亡的威胁,全校师生将再次面临安全能否保障、文化传承能否继续的考验。
四.深情期待。
为了古树健康生长,为了我校二百多师生的安全,深情期待各级领导继续给与全力关注、深切关爱。为我校师生创造一个安全舒心的教学学习环境,全体师生将不甚感激。
汤池镇城冲小学
二0一三年五月十日
古树搬迁保护方案范文 篇四
古树名木保护汇报
古树名木具有历史、文化、科研、生态、景观、旅游、开发、经济等多价值性,保护古树名木就是保护历史、保护文化,就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
一、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状况
近几年,我们围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开展了古树名木调查工作。2012年我们开展了**市古树名木普查,发现全市存在古树名木940株,摸清了我市古树基本状况,为古树的保护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是建立古树名木信息档案。对全市940株古树名木登记建档,一树一档建立了古树名木信息档案,对古树名木依其树种、树龄、胸径、冠幅、生长势、生长环境等做详尽记录,对有关古树名木的历史典故、传说、故事、神话等做记录整理和宣传,既给保护古树名木提供依据,又加深人们对古树名木的认识,从而达到积极保护古树名木的目的。
三是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古树名木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开展古树名木巡查检查,督促指导古树名木的具体管护者开展保护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古树名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增强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使人们认识古树名木的价值,养成爱护古树名木的习惯,减少或避免人为破坏。严格执行保护古树名木的法规,严厉打击破坏行为,对古树名木保护做出贡献者给予鼓励,对破坏古树并造成损失者给予惩办。
四是开展古树复壮技术研究,制定古树复壮方案。组织林业技术人员深入研究老古树名木的保护、复壮技术,针对各种不同状况,制定相应的复壮技术方案。对有病虫害的树木,采取一系列对症下药的防治病虫害的办法,同时根据各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采取施肥、除草等复壮工作,恢复其生长; 对枯空严重、有倾斜的树木进行填堵树洞、加固、支撑、围栏、疏枝等手段进行维护,确保古树名木的生长;对立地环境差的古树名木,采取砌坝、培土、护坝等措施以保证水土不再流失,通过松土、覆砂等措施,增加透气、透水面积,改善其立地环境,从而复壮树体。
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古树名木保护意识不够。部分地方领导和群众对古树的价值、作用和保护的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欠缺自觉保护的意识。有的领导对古树保护不闻不问,有的市民有在树体上刻划、张贴、缠绕铁丝绳索、悬挂物品等行为,甚至有攀树折枝、挖根或剥损树皮等情况。
二是古树保护资金短缺。目前我市还没有用于古树名木的保护专项经费。开展古树调查和日常监管需要挤占其他项目的资金。古树的保护、复壮需要大量人力、物力,且古树保护是个长期工程,没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古树的保护管理就是空谈。
三是具体保护责任难落实。**市政府于2007年出台的《**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对我市的古树名木保护实行专业养护管理部门保护管理和单位、个人保护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林业部门落实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古树名木的管理、保护技术措施的制订及实施抢救复壮工作,古树名木所在地单位、个人按照职能部门制订的方案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养护工作,及时有效制止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由于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具体保护责任单位往往不能很好的落实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四是保护、复壮任务艰巨。去年9月份,市林业局组织林业专家组成调查小组对已建档古树名木中衰弱、濒危古树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市940株古树名木中衰弱、濒危古树为107株,所占比例为。衰弱原因主要为肥水不足、病虫害侵袭等,濒危原因主要为人为破坏、病虫害侵袭等。急需保护复壮的古树名木数量巨大,衰弱、濒危原因各异、地域分布又较分散,对每株老树、大树、古树名木进行保护、复壮,任务十分艰巨,不是一朝一夕即可完成的任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建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工作。
一是推动对古树名木进行地方立法保护,建议各级政府设置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经费,加大对古树名木保护的资金投入。
二是加大古树名木宣传保护力度,普及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意义和重要性,把保护古树名木列入学校素质教育的范畴,让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保护古树名木。
三是;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度,确保每一株古树名木都能找到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能及时掌握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加强古树名木日常管护工作,定期进行施肥、修剪,对长势不良的树木进行复壮,更换营养、追肥、加大地表通气、护大围护范围等,确保正常生长。
四是全市古树名木进行全面普查,登记造册,分级建立全市古树名木档案,进行挂牌保护。近年来,我市又陆续发现数量可观的新的古树名木和古树群,因此,有必要对全市古树名木进行全面的普查。
五是针对古树后备资源开展古树后备资源调查工作,理清全市古树名木后备资源分布情况,树种、树龄、生长势等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对古树名木后备资源建立电子档案并挂牌保护,同时加强技术保护措施,确保树木茁壮生长。
古树搬迁保护方案范文 篇五
关于xx学校古树名木保护资金的申请报告
xx市园林管理局:
xx学校位于xx号,始建于xx年,距今已有xx的历史。学校环境优美,古树名木众多,众多的古树名木成了学校的“活历史,活文化”。
我校历来重视校园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曾专门邀请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专业院校机构的专家对校园古树名木进行树龄测定,测定结果显示学校现有二级保护级别的古树名木共计13棵。
为更好地保护校园古树名木,科普传承古树名木文化,下一步,我校将在市园林管理局的指导下,聘请专家对我校古树名木进行进一步会诊,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制作树牌,规划保护范围,制定保护办法,实行专业养护。
落实以上鉴定、保护措施,预计需要投入资金约10万元,因学校在古树名木保护方面缺乏必要的资金来源,故向贵局提出申请,希望贵局能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我校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此致!
Xx学校
二○一四年十月九日
古树搬迁保护方案范文 篇六
某某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县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根据《xxx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住房和城乡xxx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某某县城市管理办法》、《某某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某某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某某县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所称名木,是指树种珍贵、稀有的,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研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所称古树后续资源,是指树龄在70年以上100年以下有保护价值的树木。第四条县林业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县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县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规划、住建、农科、水务、环保、民族宗教和旅游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实施本办法。
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及古树后续资源名录由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及古树后续资源的调查登记、鉴定分级,并建立档案、设立标识。
第五条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规划,加强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对古树名木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宣传普及保护知识,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及其保护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损伤、破坏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及其保护设施的行为。第七条对养护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按下列规定实行分级保护:
(一)名木及树龄在3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
(二)树龄在100年以上300年以下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
(三)古树后续资源实行三级保护。
二级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由县人民政府确认公布并报省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级古树名木报省人民政府确认公布。
第八条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相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划定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范围:
(一)古树名木木的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5米;
(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2米;
(三)成群落生长的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其保护范围有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第九条市、县(市)区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至少每5年组织一次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普查,根据普查建档技术规定进行调查登记、鉴定分级、建立档案。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普查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用于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专业养护、保护设施的修建维护。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养护。第十一条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日常养护实行责任制管理,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日常养护责任人:
(一)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园林、风景名胜区、林场、寺庙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由所在单位养护。
(二)铁路、公路、航道、河道、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分别由铁路、公路、航道、河道管理部门养护。
(三)居住小区、居民庭院内属个人所有的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由个人养护;不属于个人所有的,有物业管理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专人养护。
(四)城镇道路、街港、公共绿地的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有城镇绿化养护单位养护。
(五)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属个人所有的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由个人养护;不属于个人所有的,由村委会指定专人养护。
(六)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因权属不明发生养护责任争议时,由县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养护责任人。
第十二条市、县(市)区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养护责任人签订养护责任书,明确养护责任。养护责任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养护责任转移手续,并重新签订养护责任书。第十三条禁止下列损害、破坏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一)在划定的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或构筑物、挖坑取土、敷设管线、硬化地面、堆放杂物、使用明火、倾倒或排放有毒有害废渣废液废气。
(二)挖根折枝、攀树摘果、剥损树皮。
(三)借用树干作支撑物、固定物,或在树上刻划、敲钉、悬挂物品、缠绕绳索、架设电线。
(四)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标志牌;
(五)损坏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支撑、围栏、避雷针、排水沟等有关保护设施。
(六)其他损害和破坏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第十四条禁止砍伐、转让、买卖和未经批准移植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第十五条因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者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确需移植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报批经批准:
(一)移植古树后续资源的,应当经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移植二级保护古树的,应当经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移植名木和一级保护古树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六条申请移植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应当向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三)移植方案;
(四)移植补偿协议;
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对移植申请进行审查时,必须就移植方案的可行性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或听证会,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或报请本级、上级人民政府批准;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移植和移植后5年内的养护,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绿化养护单位进行。移植费用及移植后5年内的养护费用,由申请移植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影响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生长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并采取避让和保护措施。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应当征得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十九条生产、生活设施等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影响、危害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生长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限期内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和危害。
第二十条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业人员,从事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治理、复壮和抢救工作,并按下列规定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进行定期检查、保护和管理:
(一)名木和一级保护古树每6个月一次;
(二)二级保护古树每12个月一次;
(三)古树后续资源每2年一次。
第二十一条县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养护需要,制定养护技术标准,并无偿向养护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二十二条养护责任人应当按照养护技术标准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进行养护,发现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有受害或生长异常的情况的,应及时向县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日常养护费用由养护责任人承担。县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古树名木的保护价值给予养护责任人适当的养护费用补助。第二十三条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死亡的,养护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县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核实、查明原因并明确责任后,上报市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予以注销。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死亡未经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注销的,不得擅自处理。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绿化条例》、《某某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某某县城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损伤或死亡的赔偿标准,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评估后确定。
第二十六条县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某某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