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优选6篇)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和滥用,抗菌药物耐药性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合理使用和管理抗菌药物,许多国家纷纷制定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这一制度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销售和使用,以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抗菌药物的分类和分级。通常将抗菌药物分为三个等级:非限制用药、限制用药和特殊用药。非限制用药是指对于常见的感染疾病,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自行购买和使用的抗菌药物。限制用药是指对于某些感染疾病,需要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的抗菌药物。特殊用药是指对于严重感染疾病,需要专家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的抗菌药物。通过对抗菌药物的分类和分级,可以避免普通人滥用抗菌药物,减少抗菌药物的使用压力,从而减缓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
其次是抗菌药物的销售和使用的管理。根据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药店和医院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等级销售和使用抗菌药物。药店必须对购买抗菌药物的人进行身份验证,并且只能销售符合其身份和需要的抗菌药物。医院必须在严格的条件下使用抗菌药物,并且要进行记录和报告。通过对抗菌药物的销售和使用进行管理,可以有效控制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
最后是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监管和宣传。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监管,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定期对药店和医院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要加强对抗菌药物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风险的认识,增强公众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意识。
综上所述,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对于合理使用和管理抗菌药物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抗菌药物的分类和分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以及监管和宣传的加强,可以有效控制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和滥用,抗菌药物耐药性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国家纷纷制定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合理使用和管理抗菌药物具有重要意义。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对抗菌药物的分类和分级,可以让患者和医生更加清晰地了解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使用范围,避免滥用抗菌药物。同时,对于一些特殊感染疾病,需要专家才能处方的抗菌药物,可以保证患者获得更加准确和有效的治疗。通过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可以降低抗菌药物的使用压力,从而减缓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还可以加强对抗菌药物的销售和使用的管理。药店和医院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等级销售和使用抗菌药物,确保患者获得合适的药物治疗。药店必须对购买抗菌药物的人进行身份验证,并且只能销售符合其身份和需要的抗菌药物。医院必须在严格的条件下使用抗菌药物,并进行记录和报告,以便进行监督和评估。通过对抗菌药物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可以有效控制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还需要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监管和宣传。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监管,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对药店和医院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要加强对抗菌药物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风险的认识,增强公众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意识。
综上所述,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合理使用和管理抗菌药物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抗菌药物的分类和分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以及监管和宣传的加强,可以有效控制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抗菌药物耐药性的问题,确保抗菌药物的持续有效。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三
一医院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
二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三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五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天用量。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必须经过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会诊,会诊同意使用该级别级抗菌药物后,授予治疗时间段范围内的使用权(包括使用药品名称、使用数量等)。
六医院当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
七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1、如抗菌药物使用人员权限(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有相应资格的医师才能开具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经会诊后,要使用的,根据会诊结论,给予限期内的使用权限,包括品种、数量,过期自动取消)
2、处方审核系统(自动识别处方的合理性、提示处方医师药品的配伍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
3、I类清洁切口(特别是4类代表手术)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管理,对I类切口使用抗菌药物(预防)作严格限制,卫生部规定预防用药不超过30%。更不允许治疗性使用抗生素(权限),凡是I类切口需要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时,须会诊后,根据会诊结论,给予使用品种、使用期限的权限。超品种、超期限不能使用(权限限制)。
4、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四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xxx〕38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发〔xxx〕56号)精神,医疗机构必须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并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定通过,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抗菌药物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
(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五
1、抗菌药物审批管理制度目的是促进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有效降低抗菌药物的使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2、住院医生工作站加入抗菌药物审批管理模块,住院医生开具抗菌药物长期医嘱时,需进入审批程序。
3、进入抗菌药物审批程序后,如当前住院病人医嘱为初次使用抗菌药物、初次医嘱抗菌药物皮试结果为阳性需更换医嘱的、非工作时间开具抗菌药物医嘱且填写相关审批理由的,均自动审批通过提交到护士工作站并执行,停嘱时间根据医生选择的不同分别置为2天后、3天后、5天后。
4、如当前医嘱非第三条所述情况下的抗菌药物医嘱时,审批表单内的审批使用理由必须填写,该条医嘱作保存处理,待临床药师审批通过后才可提交到护士工作站并执行。
5、医生开具抗菌药物临时医嘱,自动审批通过提交到护士工作站并执行。
6、医务科定期抽查抗菌药物临时医嘱和提供使用理由审批的长期医嘱,如病历资料及各项检查结果无法提供执行相应抗菌药物医嘱的合理依据,经查实即扣开具该条医嘱的医生100元,同时扣科主任30元,并在医务奖罚通告上予以公布。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六
1、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是由医疗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质管、院感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
2、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减少毒副反应,减少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严格控制缺乏指征抗菌药物的使用,坚决制止滥用抗菌药物。积极开展并规范围术期用药。
3、必须贯彻有样必采的原则,药敏结果未报告前或病情不允许情况下,可根据临床经验用药。用抗菌药前采样(可多次)送培养和药敏,待药敏报告后再调整。
4、遵循分线用药原则,根据病情应用抗菌药物,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控制第二线药物,严格控制第三线药物的使用。
5、普通感染或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提倡首选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后方可使用;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根据药敏或有关专家会诊或疑难病讨论意见,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6、审批后的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七天,若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7、实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具体由质管科负责。质管科每月对使用审批情况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科室抗菌药物量化考核。
8、坚持量化考核结果与奖罚措施挂钩,对情况特别严重者予以通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