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生会规章制度【精彩6篇】
高中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一
高中学生会作为学校的重要组织之一,起着联系学生与学校、服务学生的桥梁作用。为了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行,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维护学生会组织的秩序和稳定。本文将介绍高中学生会规章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首先,学生会成员的选拔与任用是学生会规章制度的核心。学校将通过选拔和面试的方式,选拔出具备一定能力和素质的学生组成学生会。选拔的标准包括学习成绩、道德品质、组织能力等方面。同时,在任用学生会成员时,学校也会注重平衡各个年级的代表,以确保学生会的代表性和公正性。
其次,学生会成员需要遵守一系列行为规范。学生会成员作为学校的代表,应该树立良好的形象和榜样,严格遵守学校的行为规范。他们需要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不得参与违法活动或者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行为。同时,学生会成员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与学生和老师有效沟通,代表学生的利益和需求。
再次,学生会成员需要履行职责和义务。学生会成员作为学生代表,有责任为同学们提供帮助和服务。他们需要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活动,如组织文艺演出、举办运动会等。同时,学生会成员还需要积极参与学生事务的讨论和决策,为学生的权益和福利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最后,学生会成员还需要接受监督和考核。学校会定期对学生会进行考核,评估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表现和学习成绩。同时,学生会成员还需要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及时纠正自身的不足和错误,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综上所述,高中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旨在确保学生会组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发挥其作用。通过选拔与任用、行为规范、职责与义务以及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定,学生会成员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校和同学们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帮助。
高中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高中学生会在学校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为了规范学生会的运行和管理,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作和有效发挥其作用。本文将介绍高中学生会规章制度的一些具体内容。
首先,学生会的组织架构是学生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设立了学生会主席团、各个部门和班级学生会等组织机构,明确了各个学生会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全校学生会的管理和协调,各个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和事务,班级学生会则负责与班级同学的联系和沟通。
其次,学生会的会议制度是学生会规章制度的重要环节。学生会会议是学生会成员开展工作和讨论重要事项的重要场合。学校规定了学生会的会议频率和形式,确保学生会成员及时了解和解决各类问题。学生会会议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记录会议决议和讨论的结果,并及时向学校和同学们进行汇报。
再次,学生会的经费管理是学生会规章制度的重要内容。学生会作为一个组织,需要一定的经费来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学校规定了学生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方式,要求学生会成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经费管理和报销,确保经费的使用合理、透明和公正。
最后,学生会的评估和激励制度是学生会规章制度的重要一环。学校会定期对学生会进行评估,评估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表现和学习成绩。同时,学校也会对学生会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综上所述,高中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学生会的顺利运行和有效发挥作用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通过组织架构、会议制度、经费管理和评估激励等方面的规定,学生会成员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校和同学们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帮助。
高中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三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组织的部门设置,明确其职权划分和干部配置,特根据《乌鲁木齐市科信中学学委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委员会
第二条学生委员会由学代会选举产生,简称学委会,委员人数应为班级人数的两倍(高三除外),原则上每个班选举两个人。委员提前离职时由学委会决定替补人选,替补委员不得超过本届当选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学委会从委员中推选产生副主席两名,主席由行政老师担任,组成学委会主席团,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两位副主席进行分工,主席团与当届学委会任期相同都为一年一选。
第四条学委会通过会议的形式行使职能,学委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正式会议,一般为每月的第一周的适当时间,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后召开。学委会正式会议由主席团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临时会议。非学委会委员的其他学生干部可列席会议。
第五条学委会主席团负责学委会的日常工作,行使以下职权:
(一)代表学委会对政教处或团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主持学委会的日常工作,对学委会的工作方针、活动计划和重要工作事项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三)召集、主持学委会会议,决定会议议程;
(四)督促、领导下属各部门的工作,接受下属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五)考察、选拔下属各部门干部的候选人,拟定任免意见,提交学委会会议决定;
(六)其他由学校有关部门或学委会委托的工作职权。
第八条学委会主席团的成员必须努力了解我校与学生工作的有关事项,认真督察下属干部的工作情况,对学委会工作做出更全面、更实际的考虑,多听取老师、下属干部、广大学生的意见,主席团成员之间和主席团成员与主管老师之间应根据需要经常进行讨论和交换意见,最大程度的有效行使职能。
第九条学委会主席团的成员必须接受主管老师和学委会全体委员的监督,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依照规定行使职权,若受到主管老师或学委会过二分之一委员的不信任则可罢免,罢免可由主管老师或三分之一学委会委员联名提出。
二、下属部门
第十条纪检部:负责配合政教处进行学校各项学生纪律的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学生考勤、仪表、晚自习纪律等检查。对内监察各部门工作是否符合校规校纪和学委会规章制度,向主席团报告。联系各班纪律委员。
第十一条卫生部:负责校园卫生的检查管理,督促校园卫生保持工作,对校园卫生向学校提意见。并代管卫生监督团、环保回收站的工作。联系各班劳动委员。
第十二条体育部:负责学校的两操管理,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策划、组织等工作。联系各班体育委员。
第十三条生活部:负责对住校生的纪律、卫生的日常检查管理,维护良好的寝室住宿环境,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住宿生生活问题。向学校报告寝室存在的问题。联系各寝室寝室长。
第十四条信息处理部:负责综合处理各班或学校有关部门与学委会的信息交互工作,对信息交互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向各部门提出意见,必要时向主席团报告,联系各部门。
第十五条宣传部:负责学委会各项工作、活动的宣传方案策划和执行。负责公开栏信息的审核发布。日常负责学校广播站的运营,对有关的通知进行播放,并制作适宜校园的广播节目。负责校报的编辑印发。并接受委托代管国旗班、主持团、记者团。联系各班宣传委员。
第十六条电影院:负责丰富学生的周末娱乐生活,利用学校阶梯教室的设备,播放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电影,同时收取一定的电影门票,扩大为学生组织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各部门配置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两名,特殊情况副职多配须经主席团批准。各部门干部候选人应由本部门现任的部长、副部长初步考核,报主席团考察后做出任免意见,由学委会会议决定。任期由学委会视需要决定。
各部部长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各部门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条例。部长临时缺位时可指定代理人,代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超过一周须向主席团请假,由主席团决定代理人,代理人一般为副部长或资深成员。各部门须定期向主席团报告工作,并随时请示重要问题。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会议由部长召集,讨论部署本部门的工作,部门会议应邀请其他部门干部列席会议。各部门分工明确,也许要全力配合、协调一致。部门之间的工作调动可由部长协商进行,除需特殊技能的岗位外,均可申请调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三、补充说明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由主席团监督实施,需修改时,应由主席团指示办公室拟定,经主席团审议后报学委会会议批准修改,并报团委备案。
高中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四
高中部学生会是在高中部政教处、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老师与学生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利益的维护者和忠实代表。高中部学生会是高中部学生代表的最高执行机构,学生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纪检部、卫生部、文艺部、体育部,其中秘书处隶属于主席团。
一、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高中部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团结,协助学部建立文明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部与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向学部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二、学生会工作职责
(一)在校团委、政教处的领导下,组织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和谐发展。
(二)完善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部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协助学部加强学生管理,积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自觉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生学习、生活、工作、活动秩序,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生产劳动、公益劳动、卫生扫除等,协助政教处做好班级活动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
(五)组织学生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关心学生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情况,维护学生正当利益,帮助学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六)及时向各班主任汇报其班学生的有关情况,帮助班主任做好对其班班委会工作的指导。
三、学生会组织机构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主席
⑴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
⑵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听取各部工作汇报,及时汇总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学生会成员的思想动态。
⑶指导、帮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⑷推荐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及负责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⑸每周一主持学生会干部会议,搞好一周工作小结及下周工作安排,及时发现培养人才;
⑹负责主持制定学生会组织的相关制度及指导、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做好各部之间的协调工作;
⑺带领学生会各部完成学校各部门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
副主席
⑴协助主席做好工作,根据学生会主席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⑵受主席委托行使各职责:协助人员管理,活动安排及监督各部工作。
⑶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秘书处的工作职责
⑴隶属主席团,辅助主席日常工作,其主要桥梁作用,起草和制定各种计划及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会议记录文件起草,存档、宣传、调查研究、文书摘制、文书处理,会议记录。
⑵对学生会工作、思想状况进行学期和学年的总结监督及评估。
⑶充分发挥秘书处的作用,加强对外联络。
⑷配合各部组织大型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和并及时报导。
⑸监督考核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对各项决定、制度的执行。
3、纪检部的工作职责
⑴纪检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及时收集情况,反映意见,布置工作。协助学校抓好检查工作,力创安全、舒适、有序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⑶维持各项活动、会议的纪律及考勤工作及大会秩序的维持,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做好活动的纪律工作,督促同学们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同学们的的组织纪律性。对学校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不文明行为,协助学部有关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各部门开展的活动和工作中,监督和检查活动、工作的开展情况,起到公平、公开、公正的作用,使学生会工作更透明。
⑷每天对教学区进行检查,及时制止一切违纪事件。星期六晚协助政教处进行清场。协助学部抓好日常纪律和集会纪律。
4、宣传部的`工作职责
⑴宣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指导各班搞好班级的黑板报,定期对各班的宣传委员进行培训,从而不断提高班级黑板报的质量。贯彻执行学校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广泛进行征稿、约稿、及时表扬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⑶组织各班开展黑板报、班刊竞赛,并随时进行检查、评比。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工作。定期张贴海报及完成活动室黑板报。
⑷负责学生会内部宣传活动及内容及协助主席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5、文艺部的工作职责
⑴文艺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配合学校搞好大型文艺汇演。利用课余时间多开展同学喜爱的文娱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⑶做好三操考勤工作及质量监督考核。
⑷组织、举办学部各类文艺比赛,宣传校内文艺动态,发掘校内的文艺人才,组建校园文艺团体和一些有关文艺的兴趣小组。
6、卫生部的工作职责
⑴卫生部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对教室、包干区、餐厅卫生进行定期检查,及对餐厅值日人员进行监督考核,要求严格按各项规定打分,并及时公布成绩,列入“文明班级”考核中。
⑶设立监督岗,在教学区进行巡逻,对破坏校园卫生者进行劝诫,并可视情况作出一定的处罚。
⑷定期组织学部各班卫生大检查,并分派干事检查、督促各班打扫好教室、包干区的卫生。
⑸组织开展“教室美化设计比赛”、“卫生日”,“卫生周”等活动,提高同学环境保护意识。
7、学习部的工作职责
⑴学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直接领导学习委员,指导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了解各班学生学习情况及同学的要求,开展优秀作业评选、展览,分析各班的考试结果,并及时反馈给教务处。
⑶开展学习竞赛,经验交流,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⑷及时总结交流学习经验,推荐先进的学习方法,引导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同学严谨求实的作风。
⑸经常了解和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⑹实行晚自习后及课余时间进行各班学习情况评比,及时公布进行表扬批评。
⑺组织开展同学喜爱的活动和知识讲座,引导学校优良学风的形成,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8、体育部的工作职责
⑴体育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领导各级体育委员,指导、协调、监督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
⑶召开运动会时,协助体育组及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⑷组织各类体育运动比赛,倡导良好的赛风,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召开运动会时,协助体育组及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⑸组织广大学生开展校内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帮助同学活跃身心,增强体质。
⑹负责高中部学生路队管理及考核记录
附录:
一.学生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常务主席团提议应免去干部职务。
A、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及肆意煽动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B、工作中营私舞弊,偏袒或出现内讧及弄虚作假者。
C、因能力有限,部门工作无明显起色者。
D、对自己要求不严,多次未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表率作用差者。
E、工作不积极,对本部工作不够主动者。
F、工作不认真负责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或较大损失者。
G、工作问题较多,干部及成员反映较大者。
H、部门考核分连续几个星期低于其他部门或者个人考核分连续过低。
二.学生会会议制度
1、学生会主席可根据需要召开部长会议和所有班委成员会议;各部可召开相应的班委会议。
2、学生会每周定期召开例会,相应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由主席主持。
3、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可临时召开学生会常委或学生会全体会议。
4、各部可按本部工作需要,自行召开本部工作会议,每两周至少开一次。
三.学生会内部人员制度
1、凡正式成为学生会干部及成员需严格遵守以上相关制度。
2、各班级每月按照学生会人员工作情况相应加分5-10分每人。
3、学生会内部人员如需调换部门及要求升迁及下调者,需提前一星期先写申请书。
4、学生会正式成员及干部要求退出学生会者,必须有充分正当理由且提前一个星期上交辞呈,经现任主席批准方能正式退出。
5、如没有按照正式程序退出者,一律属违纪、开除并公布。
6、被开除人员班级按照情况进行扣除5-10分每人。
高中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五
值班制度
1、值班干部应提前5—10分钟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值班任务:接待来访人员,接受信息反馈,妥善保管电脑,做好值班登记(包括学生会各部门在该日进行的会议、活动),打扫办公室,遇到重大事情应立即报告主席或秘书长。
3、值班干部要注意保管办公室公共财物。
4、不能按时值班但能主动做好调班安排并提前报秘书处的,考勤记录作正常值班处理。主席团或秘书处对值班出勤作不定期检查,秘书处对出勤情况作定期整理,作为各部评优的一个考察方向.
5、值班钥匙不能私自专借.如有发现有秘书处收回,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6、值班同学应及时打扫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团总支办公室。
干部培训制度
1、学生干部必须服从院党、团总支的领导,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接受同学监督。
2、密切联系同学,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本着认真学习的态度,在共同讨论、互相交流的氛围中取长补短。
4、主动积极开展工作,讲求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自觉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提高各部门的业务水平。
6、每个干部都有权利和义务接受学生会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确因有事应提前将书面请假条上交秘书处。
7、学生会应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全体成员参加有利于提高成员综合素质的各项培训活动。
高中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支部和校务会领导下的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受政教处的领导,协同团委会、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们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同学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同学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富有我校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在学的我校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期初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正副主席。
②任命各部正副部长。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六个部,各部正部长一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若干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同学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