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精简6篇】
公告篇一
公告
尊敬的业主们:
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区的管理,提升居住环境品质,我社决定自即日起对小区内的停车管理进行调整和优化。现将具体措施公告如下:
一、停车位管理:
1. 为了确保每位业主的停车需求,每户将被分配一个固定的停车位。请各位业主自觉停放在自己的专属停车位上,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2. 业主如有多辆车辆需停放,请提前向物业部门申请,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额外的停车位。
二、停车规定:
1. 请各位业主严格遵守小区内的交通规则,注意安全驾驶,并遵守停车位的使用规定。
2. 请勿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楼道、绿化带等禁止停车的区域,以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畅通。
3. 请勿随意倒车、超速行驶或者在小区内进行危险驾驶行为,以确保小区居民的安全。
三、违规处理:
1. 对于在禁止停车区域停放车辆的,物业将对车辆进行贴条处理,并罚款100元。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车辆,物业将进行拖车处理,并由车主承担拖车费用和相应罚款。
请各位业主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停车环境。如有任何疑问或者建议,请及时与物业部门联系。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此致,
XXX小区物业管理处
公告篇二
公告
尊敬的居民们:
为了确保小区内的安全和居住环境的和谐,我社决定从即日起在小区内实行严格的垃圾分类管理。现将具体措施公告如下:
一、垃圾分类
1. 请各位居民正确分类垃圾,将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中。遵守垃圾分类规定是每位居民的义务和责任。
2. 请居民将可回收垃圾清洗干净并放入专门的可回收垃圾桶,避免污染其他垃圾。
3. 厨余垃圾请放入专用的垃圾袋,并密封好后投放到厨余垃圾桶中。
4. 其他垃圾请投放到普通垃圾桶中。
二、垃圾投放规定
1. 请居民在指定时间段内将垃圾袋投放到小区门口的垃圾收集点。具体时间段请参照小区公告栏上的通知。
2. 请勿将垃圾随意扔在小区内的花坛、绿化带或其他禁止区域,保持小区的整洁和美观。
三、违规处理
1. 对于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物业将进行警告并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
2. 对于多次违规的居民,物业将对其进行罚款处理。
请各位居民共同遵守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共同营造一个清洁、美丽的居住环境。如有任何疑问或者建议,请及时与物业部门联系。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此致,
XXX小区物业管理处
公告 篇三
公告 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美利坚合众国的贸易反报复清单)
(xxx年x月4日)
鉴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无视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及在中美知识产权磋商中我国谈判代表团所表现出的诚意,单方面公布对我国出口美国的电子、家俱、自行车等价值10.8亿美元的产品实施贸易报复,该措施将于2月26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七条关于“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的规定,为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对于美国的贸易报复措施,我国将不得不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根据xxx年x月31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及其后在国内外广泛征求的意见,公告如下:
一、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批准,对原产于美国的下列进口商品除正常征收进口关税外,加征税率为100%的特别关税:各种游戏机、游戏卡、录音带、激光唱盘、烟、酒、化妆品、照像胶卷、程控电话交换机;
二、暂停进口产于美国的电影片、电视片及录像、激光视盘;
三、暂停与美国音像制品协会、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商业软件联盟、美国软件出版者协会的贸易合作关系;
四、暂停受理美国音像制品制造公司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申请;
五、暂停受理对美国化学、药品制造商根据我国《化学、药品行政保护条例》所提出的申请;
六、暂停与美国公司正在进行的大型汽车合资项目的谈判;
七、暂停批准美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华设立投资公司。
以上措施将于x月26日,即美国对我出口产品贸易报复生效时生效。
公告 篇五
公告 篇六
根据广安地区行政公署广署函发(1995)7号文件的批复,广安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于xxx年x月1日正式成立,从xxx年x月1日起开始运行。现将纳税地址征管范围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纳税地址:根据我区地级以上企业分布情况,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在全区范围内设两个征收点。广安县境内纳税户的纳税地点在广安县国家税务局(广安县浓洄镇建设路)办公大楼一楼,电话号码:225637;华蓥市境内纳税户的纳税地点在华蓥市双河镇滨河路3号(原华蓥市国税局集贸税务所旧址),电话号码:821531、821831。
二、广安县、华蓥市辖区的地属(含外地办)以上各类工商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其所属经济实体,均是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的纳税户。
三、根据广署办发(xxx)28号文规定,上述纳税户从xxx年x月1日起缴纳以下税种和办理有关业务: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4.中央企业所得税;
5.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6.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项税收以及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
8.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9.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附加;
10.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11.地区地方税务局及其有关部门委托代征的税款、基金和附加费。
四、各纳税户自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到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华蓥市征收管理处和广安县征收管理处)办理税务登记证或变更手续(按川国税(xxx)004号文办);主动到直属分局规定的纳税地点申报纳税,定期向直属分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