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行为守则(优秀4篇)
员工安全行为守则 篇一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员工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决定制定员工安全行为守则。本守则旨在促使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遵守安全规定,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一,员工应时刻保持安全意识,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在工作场所,员工们要时刻提醒自己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不论是在高风险的工作环境中还是在一般的办公环境中都要时刻保持警惕,不得有丝毫马虎的态度。
第二,员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在进行任何操作之前,员工必须详细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如果发现操作规程有任何问题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寻求解决方案。
第三,员工要正确使用和保养工作设备。对于工作设备的使用,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和使用手册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的设置或使用不当。同时,员工还应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四,员工要遵守安全防护措施。在工作中,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以保障自身的安全。员工还要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自己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员工要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在工作中,员工要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隐患整改工作。员工还要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员工要加强自我保护和互助合作。在工作中,员工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得进行危险操作,不得违反安全规定。同时,员工还要互相协助,及时提醒他人注意安全,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安全行为进行考核,对于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希望员工们能够认真遵守员工安全行为守则,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安全贡献力量。
员工安全行为守则 篇二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公司对员工的安全要求越来越高。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制定了员工安全行为守则。本守则旨在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一、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和规定。员工要深入了解公司的安全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行事。不得违反安全规定,不得私自改变工作流程或操作方式。
二、员工要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员工要时刻保持对安全的高度警惕,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要时刻关注周围的安全环境。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三、员工要正确使用和保养工作设备。员工要详细了解和掌握工作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对于工作设备的保养,员工要定期检查和清洁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四、员工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在工作中,员工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以保障自身的安全。员工还要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其有效性。
五、员工要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员工要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员工还要将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安全性。
六、员工要加强自我保护和互助合作。在工作中,员工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得进行危险操作,不得违反安全规定。员工还要互相协助,及时提醒他人注意安全,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考核,对于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希望员工们能够认真遵守员工安全行为守则,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安全贡献力量。
员工安全行为守则 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为了进一步明确员工职责,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有效防止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搞好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准则。
第2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第3条、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4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5条、本准则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并实施。
第6条、本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制度为准。
第二章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三违”现象
第7条、生产区内不准吸烟,岗位点蚊香视为吸烟,违者罚款100元,每只烟头罚款20元(以卫生区界为准)。
第8条、上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违者每人次罚5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罚10元,1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第9条、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一个旷工,每一个旷工按该员工的日工资的二倍扣发工资。三班运转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40分到会点名,50分接班,没有参加班前会视为迟到。。
第10条、上班时间不准睡觉,违者罚款10元,爬在桌上视为睡岗。
第11条、上班期间严禁看报纸、小说杂志、干私活或干与生产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10元。
第12条、上班期间不能离岗,确需离岗必须在离岗记录本上登记,否则视为脱岗,违者罚款5-10元。
第13条、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违者罚款5-20元。
第14条、严禁在生产区内打架斗殴,违者不问理由,双方停职反省,并处罚50-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从严处罚。
第15条、上班时间必须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违章指挥除外),做到令行禁止,违者罚款10-50元,性质恶劣者停职反省。
第16条、上班人员非正常上下班时间进出厂区,必须进行登记,违者罚款10元。如不进行登记,保卫人员不得放行,违者罚保卫人员10元。(紧急情况除外)。
第17条、上班时间不准会客,不准带客人、小孩进入生产车间,违者每人次罚款5元。
第18条、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违者罚款10-2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从严处理。
第19条、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违者罚款10元,造成后果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20条、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无人监护不得作业,违者处作业者1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21条、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器外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违者罚款1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后果者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第22条、在生产区内,因打架斗殴而负伤、致残或死亡,或因饮酒过量,酒精中毒死亡者,或因做与生产无关的事而造成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均不作工伤处理,责任自负。
第23条、未经批准禁止动火,发现违章动火,一次罚当事人10元,如因违章动火,造成火灾、火警者加倍处罚,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24条、未经安全部门批准,不得设立烤火点或安装取暖设备。若私自设立,每处罚款20元并限期拆除;若因取暖设备故障造成事故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25条、违章作业者每人次罚款1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事故者停职反省。
第26条、严禁违章指挥,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后果者停止反省,承担相应责任。
第27条、违章作业者,本人负伤,不做工伤处理,并承担责任;导致他人负伤,追究肇事者责任。
第三章 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第28条、进入生产车间必须按规定着装,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人次罚款5元。
第29条、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安全带,脚手架不牢、作业点带电、设备线路安全距离不够或无安全护栏等,不准登高作业。每缺一项罚款10元,造成后果者追究作业者和责任人责任。
第30条、检修设备时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违者处罚10元。
第31条、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违者罚款10元,造成后果者追究使用者责任,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32条、公司配发的安全帽、安全带应妥善保管,在使用期限内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章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指标,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第33条、新入厂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方可入岗学习,未经安全主管部门教育,不得安排上岗学习,发现一次罚安排者1 0元。
第34条、入岗学习三个月或半年(特殊工种),经考试合格后,领取安全作业证。未领取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顶岗操作,发现一次,罚安排者10元,若造成经济损失,责任由直接安排者承担。
第35条、上岗期间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5元。
第36条、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顶岗作业,违者罚款5元。
第37条、严禁自行顶岗和换班操作,违者双方各罚5元。
第五章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当班发生的事故进行事故分析,查明事故原因,采取必要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38条、必须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排查处理,把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每少巡检一次罚款5元。因排查处理不及时发生事故追究当事人员责任。
第39条、发生事故后,当班相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和车间,并逐级上报。
第40条、发生事故后,当班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准确地控制事故状态,采取一定措施严防事故蔓延,减少事故损失,如因控制不当,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41条、当班发生事故的相关人员必须在下班后参加事故分析会(晚班由调度另行安排),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总结,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会的罚款10元。
第42条、当班发生事故的相关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交车间,事故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判断处理过程、对事故的认识和应吸取的教训等。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事故报告者罚款10元,事故报告每缺一项罚款5元。
第43条、中、高压管道、阀门、容器、阀兰等漏液、漏气或漏气并着火,岗位操作工发现后,应立即请示值班长,采取措施进行缷压止漏,情况紧急有权先减量降压后报告,必要时应果断停车处理;如不负责任,拖延时间造成事故,属谁责任谁负责;严禁带压紧固螺栓或其他不安全行为,违者处相关人员10~1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在生产中发生事故,各相关人员(电工、仪表、维修工)应立即到场,如因迟迟不到或不认真排除事故、配合操作工控制事故,造成事态扩大,一次罚20元,情节严重者停职反省,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有突出贡献者奖10-100元。
第46条、能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全措施、安全技术创新,有突出贡献者奖励10-100元。
第47条、在事故发生后,能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于10-100元奖励。
第六章 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第48条、辖区内地面卫生必须经常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无油污、无杂物、无积水,违者每处罚款5元。
第49条、必须经常擦洗所包设备,保持整洁卫生无污物,违者罚款5元。不准使用汽油等易挥发液体擦洗设备、用品和衣物,违者罚款5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从严处理。
第50条、必须经常保持仪表、仪器、仪表盘、墙面、门窗卫生整洁干净无污渍,无乱写乱画,无乱贴纸张等,违者每处罚款5元。
第七章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
第51条、岗位消防蒸汽管应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违者罚款10元。
第52条、各蒸汽消防管应固定在蒸汽甩头上,保证随时可用,并盘放整齐,违者罚款5元。
第53条、事故柜内不得摆放杂物,更不得私人占用,违者罚款5元。
第54条、事故柜内物品使用后,及时报安环科清点,需更换的及时更换,清点后封存,确保柜内设施良好备用。柜内设施使用后不报,影响备用罚款10元。造成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55条、防毒滤罐使用后必须上下封存,以免影响使用效果,缩短使用寿命,违者罚款5元。
第56条、灭火器材按规定摆放整齐,妥善保管,保持表面干净清洁,不得随意破坏,用后必须及时更换,违者罚款5元。造成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57条、损坏消防器材、警示标牌、安全设施等,按原价赔偿,若属故意损坏加倍处罚。
第八章 考评办法
第58条、如违反上述安全行为准则者,除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对所属车间扣分,每罚款5元扣0.5分。
第59条、各车间总分按定员计算,每人每月1分,定员几人,该车间总分就是几分。
第60条、每月进行一次统计,用实得分数除以总分得出本月管理百分数。
第61条、每月对各车间进行评比一次,评出五个等级,并进行通报,分别给予100元、50元、0元、-50元、-100元的经济奖罚。
员工安全行为守则 篇四
一、接受安全教育
⒈ 公司员工入职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参加安全考试,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种安全教育,取得作业证方能上岗。
⒊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接受经常性安全教育,参加全员安全知识考试和各类安全活动,了解安全常识,掌握安全知识。
二、提高安全意识
⒋ 员工必须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摆正安全与施工生产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三、落实安全责任
⒌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员工必须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互相监督,齐抓共管。
四、服从安全管理
⒍ 员工必须重视安全管理,服从安全管理。树立“施工必须安全,安全重在管理”的观念。
⒎ 员工在从事任何工作时,必须在有效的安全管理下进行,杜绝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五、遵守安全规定
⒏ 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部门)、本岗位安全规章、职责制度。杜绝任何违反安全规章、安全规程、安全制度行为。
⒐ 员工违反安全规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责任。 ⒑ 员工对违反安全规章的任何指令可以说不。
六、隐患事故报告
11. 员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发现重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后,撤离生产现场。
12. 员工发现或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及时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尽可能采取适宜措施,防止事故或伤害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