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方案【精彩6篇】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篇一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环境卫生管理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为了保障居民的健康和提高城市形象,制定一套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系统是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一环。通过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等不同类别,可以更好地进行垃圾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政府可以在社区内设置垃圾分类站点,并提供详细的分类指南,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其次,加强环境卫生监管力度是确保城市环境整洁的重要手段。政府应建立专门的环卫监察机构,加大对卫生标准的检查力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环卫工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工作素质和责任心。
此外,加强宣传教育是改善环境卫生的重要途径。政府可以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公众普及环境卫生知识,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同时,可以组织各类环保活动,如清洁行动和环保讲座等,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最后,政府还可以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可以给予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税收优惠或其他奖励政策,鼓励其积极投身环境保护事业。同时,可以与社会组织合作,共同开展环境卫生管理项目,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总之,制定一套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方案是确保城市环境整洁和居民健康的重要措施。通过建立垃圾分类系统、加强环境卫生监管、加强宣传教育和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可以不断改善城市的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篇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加,环境卫生管理成为一个日益紧迫的问题。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的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首先,建立健全的环境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是环境卫生管理的基础。政府应加强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明确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和权力,并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其次,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是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环节。政府应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空气、水质、噪音等环境指标进行监测,并进行评估和预警。同时,政府还应加大环境监测数据的公开透明度,让公众了解城市环境状况,并参与环境卫生管理。
此外,加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是改善环境卫生的关键措施。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包括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公共厕所等。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环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利用。
最后,加强社会参与是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方面。政府应积极引导和鼓励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可以通过设立环保奖励机制、开展环境志愿者活动等方式,激发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热情。
综上所述,制定一套全面的环境卫生管理方案是保护环境和维护公共卫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加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促进社会参与,我们可以不断改善城市的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篇三
县工业园是我县对外展示石城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其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招商兴工成效和业主居民的身心健康,为此,经工业园管委会与县城管局共同研究,参照其他县市做法,达成实施意见如下:
一、垃圾不出厂不出墙。为避免垃圾自行倾倒路边影响市容环境现象发生,减少垃圾上路的二次污染,今后所有厂家商户不得随意将垃圾倾倒路边,须在厂家商户内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由专业人员上门收集,运往垃圾场消纳处置。
二、采取定时定点和预约收集相结合。对产生垃圾较多的企业或商家,采取定时定点,即错开职工上下班高峰,在相对固定的时间由专业人员上门收集清运,对垃圾量相对较少的企业如电子厂、摇床厂等采取厂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电话通知专业人员上门收集。
三、实行有偿服务。授权专业公司向企业及商户、居民收取燃油费、车辆器具及工人工资、处置消纳费用,具体标准为各企业按量缴纳,每户每日产生三桶(桶为240升)垃圾以内的,每月交纳300元,考虑到车辆进出厂房的成本,不足三桶以三桶计算,第四桶以上为每增加一桶增收垃圾清运处置费10元,遗落地下垃圾由企业自行铲入垃圾箱,预约企业待装满三桶以上垃圾时电话通知装运,每桶收取处置消纳及清运费15元,超市、酒家及居民户参照县城标准收取(需要税务发票的由企业业主和商户自行负责)。
四、容器自备。各企业必须购置240升标准塑料垃圾桶以便与装运车辆匹配,委托保洁公司购买的,由保洁公司按成本价提供。
五、严禁自行处置或焚烧垃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垃圾清运处置须专业机构和人员作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私自装运或私自向河边、山沟倾倒垃圾,医疗和放射性垃圾自行处置的,报告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焚烧垃圾和自行处置垃圾的按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六、本方案所指的专业管理机构为县环卫处或中标企业广州环净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城分公司,联系电话:
七、保洁公司要增强服务理念,与企业签订清运处置协议,配备好装运车辆及器具,遇企业重大节庆活动或上级检查任务时,应随叫随到协调配合,努力做到双方满意。
八、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篇四
为迎接20xx年世界博览会,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决定开展“环卫作业车辆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添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让车辆整洁,为市容添美
二、活动范围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从事本
市环卫作业、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
三、活动目标
1.从事本市环卫作业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以下简称车辆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保洁责任制度,配置车辆清洗保洁设备,落实清洗保洁措施。
2.生活垃圾清运、转运车辆实行密封化运输;消除飞扬散落;控制渗滤液滴漏;减少视觉污染。
3.内环线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符合建筑垃圾运输作业扬尘污染防止要求,标识清楚、土不外露、设施完好。
4.环卫作业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率分别达到85%和50%。
四、活动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年3月下旬至200*年4月中旬)
1.召开全市200*年添美行动动员会,部署具体工作。
2.根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和“添美行动”要求,召开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
3.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根据“添美行动”活动要求,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组织辖区内车辆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并将活动方案于4月15日前报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
(二)治理检查阶段(200*年4月中旬至200*年11月下旬)
1.4月中旬至5月中旬,车辆单位根据活动目标,结合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要求,建立健全车辆保洁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深入各车辆单位进行调研,了解动态信息,在车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5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
2.5月下旬至6月上旬和9月中旬至9月下旬,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和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在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对车辆单位检查的基础上,对车辆单位的车辆容貌进行抽查。按照《环卫作业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容貌管理评价表》(见附件)进行评价打分。检查结果以表格、文字等形式反馈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3.6月中旬至9月上旬,环卫作业单位根据夏季高温、高产量的作业特点,加强车辆在作业过程中车容保洁管理,有效控制渗滤液滴漏,确保车辆在作业途中的容貌整洁水平。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加强作业现场和道路上的检查力度,每月将检查情况报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
4.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组织“回头看”及经验交流会,对活动中有效做法及先进经验,进行现场交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5.5月至11月期间,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对各车辆单位的车辆容貌暗查不少于5次。重点检查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和区域,以及车身不洁、垃圾拖挂散落、渗滤液滴漏等现象。
6.5月至11月期间,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联合市交巡警、市城管执法总队等开展多次联合检查,对行驶在道路上的不整洁车辆,特别是车盖变形、垃圾飞扬、跑冒滴漏、不密闭的车辆将依法处罚,同时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三)评比表彰阶段(200*年12月)。
1.根据各区(县)上报的考评情况及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组织的专项检查及抽查复查情况,对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评价,中心城区前四名、郊区(县)前二名为优胜单位。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结合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和相关标准评出“十佳”车容管理示范企业。
2.根据200*年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指标评价体系,车容车貌管理分值以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在“添美行动”活动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
3.召开总结表彰会议,总结工作成效,表彰先进,将此次活动的工作情况通报各区(县)政府。社会运渣运浆车辆单位评出“十佳”车容管理示范企业,将在报刊媒体上给予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让车辆整洁、为市容添美”宣传活动,精心设计、严密组织、适当投入宣传资金,发动环卫作业、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积极参与;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定期编制“添美行动”简报,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及时收集、上报有关“添美行动”的动态信息,每月不少于一篇。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一是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规范作业车辆操作流程,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各类车辆容貌管理制()度;二是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要建立月检制度,重点检查建筑工地、泥浆码头、环卫作业及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车容保洁三落实”及辖区内车容车貌情况,并于每月底上报至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三是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每季度公布一次各区县车容车貌管理情况;四是建立纠错加分机制,主要是对纠错整改及时并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使用新工艺、新设备的单位进行加分。
(三)加大投入,改造设备。各单位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快车辆更新步伐,抓紧做好车辆技术改造工作,环卫车辆装备性能符合环保作业要求和容貌整洁要求。
(四)扎实工作,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活动的要求,严格按照活动目标,注重实效,不搞花架子,工作重点应放在薄弱环节整治上,并有明显突破。活动既要注重形式,又要注重实际内容,以基本改变、长效巩固为目标,使机动车容貌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真正体现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宗旨。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篇五
为了进一步创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实现道路清扫保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加快卫生城、园林城和文明城市的创建步伐,根据国家和省、市城市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五个余干”,实现进位赶超的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降低运行成本,完善考核办法,建立优质高效、运转协调、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城市卫生管理服务体系,为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新余干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余干县县城道路及里弄小巷清扫保洁作业市场运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文宏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员:县市政局、财政局、第六纪工委、审计局、政府采购中心、法制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亭镇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局,由齐成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运作方式
县城区道路及里弄小巷清扫保洁共设置四个标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合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或相应经济实力,并具备能保证履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相关业务的城区保洁法人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中标后须缴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
四、清扫保洁内容
1、对承包路段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每天在环卫所规定的时间内全面普扫一次,然后转入全天候保洁。
2、负责倾倒承包路段环卫果壳箱垃圾。
3、负责清理绿化带内垃圾。
4、及时清理过往车辆洒落泥、沙等固体物。
五、清扫保洁标准
1、在清扫保洁时间内确保路段“三净四无”(即:路面净、环卫设施净、人行道净;无堆积垃圾、无果皮纸屑、无建筑余土废渣、无污泥积水)。
2、确保承包路段果壳箱摆放整齐,外壳清洁,且果壳箱内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压。
六、清扫保洁时间:
冬春季:5:00—7:00普扫完毕,7:00以后转入正常全天侯保洁。
夏秋季:4:30—6:30普扫完毕,6:30以后转入正常全天侯保洁。
七、实施范围、类别及经费拨付方式
根据城区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各区域、各路段工作量、繁华程度、人口密度,科学合理划分管理范围,分类分段,确定承包标准。
1、实施范围
县城区内45条街道共计163。32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及城区里弄小巷57。91平方米(具体路段范围附后)。
2、实施类别
根据各路段人口来往密度和繁华程度,将城区道路清扫面积163。32万平方米及里弄小巷57。91万平方米,分为一、
二、三类路段(具体分类见附表)。一类路段人均清扫面积
22为3800m,二类路段人均清扫面积为4800m,三类路段人均清
2扫面积为5800m。
3、资金拨付方式
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经费为239。77万元,里弄小巷保洁经费为100。62万元,共计340。39万元,承包方的年承包费按12个月平均分摊,每月20日前由县财政按县城区道路清扫范围和里弄小巷保洁范围将承包费分别拨给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再由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根据各自的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考评结果扣除罚款在当月底前发放给承包方。
八、运作时限
采用试运营方式,即在与承包方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后,
如六个月内县城区环境卫生无明显变化,或效果差、测评不合格的,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有权与承包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如在试运营期间,县城区环境卫生及里弄小巷卫生改观明显,承包方能够很好地遵守各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六个月后,转入正式运营,期限为一年。
九、违约责任
1、对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同承包方签订合同后,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所承包路段无人清扫,则合同自然解除,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没收履约金。
2、对未按照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制定的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的,每次对承包方进行罚款50元-100元。
十、责任事故
本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效果第一”的宗旨,承包方须办理好所有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确保设备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运行,并独自承担承包期间的一切刑事、民事、安全等责任。
十一、新增路面的清扫
新增的清扫保洁路段,在新增的当月起由县财政、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根据路段清扫类别核定经费,再由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对外承包。
十二、环卫工具和服装
1、清运工具(板车)、清扫工具(扫帚、锹)及相应维护费全部纳入承包费中,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2、环卫标志服装由承包方按照市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和颜色自行配置,发放到位,并在规定的清扫保洁时间内穿戴整齐。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篇六
为切实保障全乡旅游景区优美清洁的环境,全面改善旅游景点及山庄的环境卫生,从而提升旅游景区的整体形象,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目标,以“洁化、清新、有序”为标准,重点解决旅游景区环境卫生存在“脏、乱、差”的问题,进而打造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服务优良、健康文明的旅游景区,促进全乡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
各旅游景点及山庄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求纳入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即进行垃圾分类袋装堆放在指定地点,再由垃圾清洁车运至乡垃圾压缩中转站进行处理。严禁景区范围内随意乱丢乱堆垃圾。要求各旅游景点及山庄严格执行,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届时由乡政府牵头,协调各旅游责任单位与垃圾清运车的垃圾清运工作。
三、时间安排
垃圾清运时间从5月1日至10月15日。
四、责任要求
各旅游责任单位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保护和爱护好我们的旅游环境。乡政府将会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环境卫生督查,如一经发现有随意倾倒垃圾,随处可见垃圾现象,决不姑息,责令停业整改,待整改达标后再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