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优秀3篇】
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 篇一
第一篇内容
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是为了管理和监督员工的上班时间,并确保员工按时到岗、按时下班,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本文将介绍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
首先,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规定了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一般来说,上班时间是早上9点,下班时间是下午6点。员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工作岗位,并在下班时间离开。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员工需要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得到批准。
其次,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要求员工进行签到和签退。员工需要在每天到岗后,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签到,并在下班前进行签退。签到和签退记录将作为员工考勤的依据,用于工资计算和绩效评估。员工可以使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签到和签退,也可以通过纸质考勤表格进行记录。
另外,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还规定了迟到和早退的处理办法。如果员工迟到或早退超过规定的次数,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一般来说,迟到或早退超过3次,将会扣除当月工资的一定比例作为迟到/早退费用,并会记录在员工档案中。如果员工迟到或早退达到一定次数,公司有权采取更严厉的处罚,包括扣除绩效奖金、调整工作岗位等。
最后,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还对员工请假进行了规定。员工如果需要请假,需要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并得到批准。请假时长不得超过规定的天数,且请假期间的工资将会有所调整。员工请假需要提供相应的请假材料,如病假需要提供医生证明,事假需要提供请假申请书等。
总之,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员工的工作纪律和工作效率非常重要。通过明确上班时间、签到签退要求以及迟到早退的处理办法,可以有效管理员工的上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
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 篇二
第二篇内容
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纪律,确保员工按时到岗、按时下班,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本文将介绍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的优点和实施效果。
首先,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纪律和责任心。通过规定上班和下班时间,并要求员工进行签到和签退,可以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避免迟到早退等不规范的行为。员工知道自己的工作时间被监督和记录,会更加自觉地按时到岗、按时下班,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通过要求员工按时到岗,可以确保团队成员在同一时间段内都在工作岗位上,减少了等待和协调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员工按时签到和签退的记录也可以作为工作量的依据,有利于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的建立,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另外,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还能够提高公司的管理效能。通过电子考勤系统的使用,可以简化考勤流程,减少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考勤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也得到了提高,方便管理人员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依据。
最后,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对于员工福利和权益的保障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明确请假制度和考勤规定,员工可以合理地调整工作和生活的平衡,享受到合法的休假权益。同时,考勤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性也可以避免员工的不公平待遇和歧视现象。
综上所述,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在提高工作纪律、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方面具有显著的优点。通过明确的规定和实施,可以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管理机制,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福利提供保障。
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 篇三
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
考核员工出勤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参考依据。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条 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 常日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4、 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 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 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 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 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 事假
1、 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 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 病假
1、 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 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 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
1、 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 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 值班、加班
1、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 假 期
第十一条 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 休假
1、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 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 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 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 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 婚假
1、 员工婚嫁休婚假3-10个工作日。
2、 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 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 产假
1、 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开始休假;
3、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5、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 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 工伤假。
1、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丧假
1、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 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 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 公假
1、 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 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 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 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 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 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考勤。
1、 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8:25~8:30 前台打卡登记
8:40 前台记录汇报每天已到公司员工,将考勤交给企管人员。 8:40~9:00 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 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 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其他办公地点
1、 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 每月27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 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罚5元,第二次扣罚20元,第三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基本工资20%。
第二十八条 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 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 第三十一条 符合考勤未到岗原因之一,即扣发全勤奖。
第三十二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伍拾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