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优质3篇)
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 篇一
工会章程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规范和运作准则,对于组织内部的权责分配、会员权益保障、工会活动开展等方面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的制定旨在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的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文清实验学校工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全体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各项工作,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条 工会章程以遵守宪法、法律为前提,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教职工权益,推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工会设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主席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副主席由主席提名确定,委员由全体教职工推荐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是工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决算、会员权益保障等事项,并向全体教职工负责。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
第五条 工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工会的日常事务管理、会员登记、会费收缴等工作。
第三章 会员权益
第六条 工会会员包括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会员享有工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权益保障。
第七条 工会会员有权参与工会的各项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享有工会提供的各类培训、福利等服务。
第八条 工会会员有权参与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和被选举权,有权参与工会的决策和监督。
第四章 工会活动
第九条 工会组织各类活动,包括职工文体比赛、健康讲座、职业发展培训等,旨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提高其综合素质。
第十条 工会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发展规划,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 工会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和服务,加强教职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工会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规范,维护会员的财产权益。
第十三条 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自愿缴纳会费,会员应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
第十四条 工会财务由专门的负责人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向全体会员公示。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十五条 对于工会章程的修改,应由全体会员共同商议和决定,并经过全体会员的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 工会章程的修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校党委批准后生效。
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 篇二
工会章程的修订对于工会组织的发展和运作具有重要意义。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的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工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教职工权益保障和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修订后的工会章程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条 工会章程的修订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工会章程与教职工的实际需求相适应。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修订后的工会章程增设工会委员会的职能和权限,明确委员会对工会事务的决策和监督职责,并规定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全体会议。
第四条 工会章程修订后设立工会委员会常务会议,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提高工会工作的效率和执行力。
第三章 会员权益
第五条 修订后的工会章程增加了教职工参与工会活动的权益和义务,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工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共同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 工会章程修订后增设了离退休教职工的权益保障条款,为离退休教职工提供更多的关怀和服务。
第四章 工会活动
第七条 修订后的工会章程增加了工会在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方面的活动,提高教职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第八条 工会章程修订后明确了工会在学校教学改革和发展规划中的作用,鼓励工会积极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工作,为提升学校教育质量贡献力量。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九条 修订后的工会章程增加了工会财务的透明和规范管理要求,加强会费的收缴和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会员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十条 工会章程修订后规定工会财务的年度报告应向全体会员公示,增加了财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十一条 工会章程的修改应充分听取全体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修改后的章程符合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工会章程的修改应经过全体会员的表决通过,并报校党委批准后生效。
通过对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的修订,可以更好地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工会章程的修订是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需要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以实现教职工的共同利益和学校事业的繁荣发展。
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 篇三
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2016」
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制定了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2016】,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2016】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赣州市章贡区公有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文清实验学校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和章贡区教育工委领导,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3.学校工会要认真贯彻新时期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4.学校工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第二章 基本任务
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委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董事会的协商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尊重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共谋学校发展。
3.组织教职工开展献计献策、岗位练兵、教学能手竞赛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4.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法规、业务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5.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
6.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7.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三章 工会组织建设
1.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时召开,代表大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
2.校工会委员,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
3.校工会设工会主席一名,委员4名,工会主席由校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教育工委批准。
4.校工会要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工会委员协助主席工作。
5.校工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大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校工会要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
6.发挥网络管理的优势,建立互联网络“工会互动平台”,设立主席留言板和在线提案征集系统,提高工会工作效率。
第四章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1. 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的讨论。
2.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监督工会工作,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作人员。
4. 对学校办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批评,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工会给与保护。
6. 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基本义务:
(1)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纪律。
(2) 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
(3)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 维护学校的团结稳定,向危害学校和教职工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助合作。
(6) 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第五章 工会与党、政的关系
1.校工会组织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校工会组织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要履行民主手续,并报上级工会批准;教职工的呼声、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校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应向上级工会报告。
3.校工会对贯彻上级教育工委的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并向党组织汇报,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4.校工会要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维护学校行政的指挥权威,积极向行政反映群众的呼声和建议,宣传和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
5.在学校行政决定有关教职工切实利益的问题时,校工会应参加研究,提出意见,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经费
1.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学校应给工会活动提供经费支持。
2.校工会的财产、经费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
3.工会经费应依法管理和合理使用,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育工委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委员的审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