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管理制度
项目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项目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部管理制度 篇1
一、项目部作业纪律
1、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劳务中心职工)要热爱工地,树立以工地为家的主人翁思想,关心项目部的发展,团结协作、齐心协力、遵章守纪、规范管理、工程优质、维护形象。
2、项目部全体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要监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4、中午吃饭,不得饮酒(工作招待例外)一经发现,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分别给予停工,罚款和纪律处分,饮酒发生的事故后果自负。
5、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任何地方睡觉(夜间加班人员除外),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
6、工作时间内不得串岗或影响他人工作,严禁在工作时间内打扑克、下棋、玩游戏。发现一次,每人罚款10—50元。
7、按时参加项目部举行的各项活动,及召开的各种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未参加的人员每人扣款20元,迟到的扣款5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8、在参加会议时,所有手机不得开启响铃,不准交头接耳,随意走动,并做好详细记录。
9、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要衣着整洁,讲究卫生,在工地内必须戴安全帽,举止文明礼貌,维护良好地企业形象。
二、考勤制度
1、所有项目部人员的考勤一律采取上下班签到制、签退制,任何人不得代签,或补签,如有发现每人次罚款10元。
2、考勤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制度管理考勤,不得讲人情,纵容他人弄虚作假,如有发现每人次罚考勤人员50元。
3、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必须按项目部规定工作日出勤,每工作日按项目部规定上下班时间为准。(根据工程进展及季节而定)
4、因公外出办事或去公司办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如未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销假制度
1、休探亲假,工龄假,婚育假,假期超过三天以上都须提前提交书面请假报告。
2、申请报告,经项目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公派外出学习、培训,必须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影响工作,后果自负。
4、凡自学或自费上学人员,如占用工作时间,须提前征得项目部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批假。
5、各类事假,必须提前请示,无特殊情况,缺勤中途电话请假或他人代假,一律无效,均视为旷工。
6、项目所有人员请假,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必须进行登记,以便年终进行考核、凡未登记者,视假期时间长短给予30—200元罚款。
7、各类请假须按期限返回,并办理销假手续,不得超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向经理请示,经批准同意后,可按批准日期返回,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在社会上助认为乐,见义勇为,给项目部争得荣誉的,根据情况每人次奖励100—500元。
2、积极参与公司举办的各项活动,并获得前三名,为项目部争得荣誉的奖励50—200元。
3、积极参与新闻报道,宣传项目部典型事件,报道施工情况,在省部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100元,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200元。
4、在突发事件中,舍己保卫国家财产和他人生命安全,挽回重大损失的个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重奖。
5、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和质量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二)处罚:
1、无故迟到早退,以累计计算,月累计超过两个小时者,按旷工半日计算,超过四个小时者,按旷工一天计算,以此类推。
2、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半日,取消月奖金50%,旷工一天取消当月全部奖金,连续旷工七天,年累计旷工十五天以上送交公司有关部门处理。
3、事假五天以上,取消当月全部奖金。
4、工作时问未经请假擅自离岗,外出办私事,二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超过两小时计旷工半天超过四小时,计旷工一天,以此类推。
五、工地值班制度
1、项目值班是由项目经理部指派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全部施工人员的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在自己处理不了的情况下,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
2、项目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负责处理现场发生的各种问题,负责组织加班人员的施工生产,并不定时的抽查工地守卫人员的值勤情况。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如遇大风,大雨,应及时组织大家保护现场的施工原材料,避免造成无谓的损失。
4、值班人员应有高尚的道德和工作责任心,遇到坏人坏事勇于斗争,在坏人威胁恐吓面前不低头,使人民的利益和公共财产不被侵犯。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禁止由他人代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提前通知,以便经理部及时调整,否则按离岗处理。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玩忽职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值班人员负责,如情节严重,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和重大的损失,项目部有权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7、值班时间不得脱离岗位,不得饮酒,不得约请外来人员到工地,不得用公家电话聊天,要坚守工作岗位。
8、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按时做好交接班,如因未交接班造成的漏岗,由上班当班人员承担相应责任。重要事情必须向交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六、项目部岗位绩效工资考核试行办法(暂行)
为了更好地适应中铁二十一局二公司企业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下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体现项目部工资分配自主权,更好的发挥工资分配机制在企业中的激励作用,逐步实现企业工资分配的市场化、浮动化、直观化。从而切实达到按劳取酬和个人收入凭贡献的目的。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中的管服、辅助人员。
(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的原则
(1)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突出效益的分配原则;突出劳动和技术、管理等要素按工作中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原则。
(2)封存档案工资,坚持以岗定薪,易岗易薪,岗变薪变的考核办法。建立按劳、按效和工作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二)岗位绩效工资的构成
1、岗位绩效工资是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相互联动的工资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以岗位等级为基础,以效益指标为分配要素。
2、岗位绩效工资是由岗位薪级工资,岗位薪级系数,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组成。
①岗位薪级工资;按项目部员工平均档案工资标准确定,经测算:月平均工资————元、日平均工资————元。(兰州)
②岗位薪级系数;按项目部人员工作性质不同而制定。
③绩效工资:是以经济效益为前提,并以效益与每个员工实际贡献挂钩,突出了工资激励职能,是体现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工作成果及差别的工资。(具体分配系数比照岗位薪级系数执行)
④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标准的确定,是以员工实际工龄确定的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一年——十年工龄每年按——元标准支付;
十一年——二十年工龄每年按——元标准支付;
二十一年以上工龄每年按——元标准支付;
(工龄年限按累计工龄达到的最高年限标准计算)
(五)岗位薪级工资考核与支付
①项目部每月由劳资室核定员工出勤天数,出勤天数核定办法如下:
a、按正常制度工作日出勤,每出勤一天按一天计;
b、根据现场施工情况,项目部灵活安排双休日及节假日加班,原则上不开加班工资。但要做好统计,以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c、因公出差及公司(项目部)委派的业务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及其他公益活动视同正常出勤;
②项目指挥部员工当月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员工工资=日平均工资×出勤天数×系数+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根据施工地点不同,以项目部制定的工资实施办法为准)
(六)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日常管理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后,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及各种津贴补贴全部封存,(不含冬季取暖费补助)作为档案工资管理。遇有政策性调整工资,按规定标准进行调整进入个人档案,继续封存,员工调出按档案工资标准执行。工资测算以兰州市为依据,如出沿线,按项目部规定执行。
(七)风险抵押金制度
项目部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具体执行按照《中铁二十一局二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细则》规定执行。
(八)项目部奖罚
一、每月项目部按工资总额40%提取奖励基金,由项目部对当月工作突出的部门及个人给予奖励(根据项目成本而定)。
二、项目部对当月工期、质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等,指标不能对应的责任部门及个人进行处罚,处罚额度按月工资的10%计算。
七、卫生管理制度
1、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面貌整洁,着装干净整齐。
2、各室卫生(包括办公室、宿舍)由各室人员负责,要求各室地面无乱废弃物、桌面物品摆放整齐,墙面不得随意张贴纸张,室内不得摆放与工程无关的物品,有些必要的张贴图纸,常用数字表要张贴成线,整齐划一。
3、项目部食堂的卫生由食堂炊事员按《生活食堂标准》负责保持清洁。
4、对各办公室卫生的抽查由项目部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若发现与以上规定不符的情况,有权予以纠正。
5、项目部各办公室每周进行一次清扫,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清理杂物,消除办公室内的死角。
6、室内禁止随地吐痰,随地乱扔烟头、废弃物,做到剩饭、剩菜、洗碗水不乱泼。
10、奖罚:
(1)各办公室卫生,在月总评中,得分最高的,每人奖励20元,卫生达不到要求的办公室每人罚20元。
(2)食堂卫生,月总评中,卫生达不到要求炊事员每人30元,扣后勤负责人10元,卫生达要求每人奖30元,奖后勤负责人10元。
11、卫生检查小组,由项目部门负责人组成。
八、会客管理制度
1、所有来访人员,必须持有表明自己身份的证件,门卫室填写会客证,门卫检查对照并报请所访人员后,方可进入项目部办公区。
2、所有来访人员,进门把证件押在门卫处有门卫发给安全帽,会客完毕交回门卫室并领回证件。
3、所有来访人员,未经工程部同意,不得私自进入现场工作区,进入现场时门卫应加以说明,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门卫负责,说明后出现后果由自己负责。
4、未经批准的来访者进入现场时,门卫应态度和蔼,婉言谢绝,并说明情况,对无理取闹者,报请项目部处理。
5、任何人不得将工程以外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强行带入现场,违者将报有关部门严惩。
九、项目部管理规定
1、项目部所属人员(含劳务中心、住勤人员)必须在以项目经理负责制的领导下,服从工作分配,在项目部的管理体系中,完成本职工作,为项目部贡献自己的力量。
2、项目部人员要以本企业利益为重,积极维护和争取企业利益,个人服从项目部,项目部服从公司,同心同德地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利润。
3、努力钻研本职业务,不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适应当前科技快速发展的需要,经常参加各种培训,做到熟悉业务。
4、严格执行公司、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执行项目部的各项决定,顾全大局,不违章违纪。
5、在工作中既要做好分工,也要搞好协作,树立一盘棋思想,为工程着想,工作中不准推委扯皮,要主动做好自己的边缘工作,团结合作。
6、要保持思想的纯洁性,自觉抵制不健康思想的侵蚀,不赌博,不观看黄色读物和音像物品,部参与非法活动,不谈与工作无关的事。
7、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以权谋私,廉洁奉公,严禁收取回扣和有受贿行为,不许接受施工队的请吃,不接受施工队送的烟酒。
8、在与甲方、监理的工作交涉中,要注意自身的形象、维护中铁二十一局的利益,站在公司及项目部利益的立场上说话,做到即要尊重又要维护的双重作用。
9、严格按照项目部的规定出勤,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执行项目部的考勤制度,工作时间内不外出办私事。
10、遵守文明公约,做文明市民,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做一个健康向上的好市民。
十、项目部电脑、传真机管理规定
1、各室的电脑由技术室统一管理,指令专人做好微机的保养维修工作,电脑保持清洁和正常状态。
2、电脑日常数据及软件要留备份,本项目的密级资料和数据不得泄露。存储的资料应妥善保管,未经领导批准,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复制和外借。
3、电脑操作人员要做好电脑的病毒防治工作。如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资料丢失,机件坏,将追究操作人员和主管人员责任。
4、不准用电脑玩游戏。严禁用电脑制黄,传黄。如有发生,每人每次罚2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给社会带来危害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5、传真机由资料员负责保管使用。他人不得随意动用,资料员应保障传真机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传真机应按其使用保养规定,及时维修保养,确保传真资料的清晰度。
7、控制好一次传真资料的数量,避免传真机连续工作,而磨损机件。
8、资料员应服务热情,按要求完成资料传真任务。
十一、项目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项目部办公用品的配置坚持必需的原则,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其配发的办公用品均为项目部固有资产,全体人员应妥善保管。
2、办公用品的配置程序: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表明数量和要求,项目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
3、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由综合办公室人员办理。配发办公用品应建立台帐并由领发人签字。
4、调出本项目部的人员,办公用品应如数(一次性消耗品除外)交回项目部,如不上交,将按原价从工资奖金中扣回。
5、项目部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办公用品,不得故意损坏或挪做他用,如有发生,将按原价两倍罚款。
6、丢失办公用品照价赔偿。
7、项目部配发给个人使用的技术书籍、图侧、计算器、质检用具、测量用具等,都属于办公用品,在离开项目部调离岗位时都必须移交项目部。
8、项目部办公用的各种计算机耗材,由技术部门按季提交使用计划,综合办公室人员负责采购,并依据以旧换新的原则发放。
9、凡因保管不善,损坏或丢失办公用品后,给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一切后果自负。
十二、办公电话使用规定
1、项目部通讯电话是为了项目部加快对外业务联系时使用,严禁使用办公电话办理个人私事,如果发现每次罚款5元。
2、禁止长时间占用办公电话,使用时应做到长话短说,少讲闲话,尽可能提高电话办公效率,3。严禁使用办公电话聊天、闲谈、拉家常等与工作无关的通话,如果发现每次扣款5—10元。
3、严禁使用办公电话进行点听歌曲等高费用电话,如有发现,每次扣款30元。
4、禁止拨打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咨询电话、私人业务查询电话,如发现每次扣款10—20元。
十三、食堂管理规定
(一)有关要求
1、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的措施。
2、地面清洁无积水、杂物,墙面、烛台无积尘、污垢、生熟食容器分开,并有明显的生熟标记。
3、餐具、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灶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4、食堂的各种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达标。
5、坚决杜绝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品。
6、不准食用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防止疾病传染。
7、严禁食用各种超保质期的制品,严禁使用外地大包散装盐和亚硝酸盐。
8、炊事人员必须持当年有效健康证方能上岗。
(二)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领导重视,有专职或兼职行政领导负责食品卫生工作,设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卫生岗位分工明确,做到分片包干,落实到人,悬挂有项目部统一制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3、卫生工作有周检查,月评比,记录完整,评比结果与结算挂钩。
4、卫生检查内容包括:
⑴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加工等环节。
⑵餐炊用具:生熟分开、消毒、保洁、防尘、洗净程度。
⑶冰箱、冷库:生熟分开、除霜、保洁。
(4)厨房、餐厅:洗涤池、地面、门窗四壁、柜架、案板、炉台、机械、通风、照明。
⑸库房:主、副食、杂品分库存放、防虫、防潮、防尘、防腐、防鼠、防蝇设施。
⑹个人卫生:“二要、四勤、六不准”,体检办证。
⑺环境:休息间、更衣室、周围环境。
5、检查时间及方法:定期检查为每周一次,参加人员有后勤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消防负责人、施工员,不定期抽查每月二次,评比标准另行制定,每月综合评比。
6、奖励与惩罚:检查中达不到标准的项目部进行处罚,金额为50—200元。检查中达到标准的进行奖励,金额为50—200元。
(三)食品卫生知识学习制度
1、党支部书记组织本项目部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学习。
2、有食品卫生知识学习计划,按时学习,记录完整。
3、食品卫生知识学习记录包括:学习日期、主持人、参加学习人员、学时、学习内容、讨论。
(四)食堂人员卫生要求
“二要、四勤、六不准”
二要:衣帽要穿戴整齐;工作前与便后要彻底洗手。
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
六不准:①不准穿工作服去厕所。
②不准光脚赤背。
③不准在工作场所吸烟。
④不准在工作中戴戒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装饰品;
⑤不准在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中挖鼻子、掏耳朵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动作。
⑥不准用抹布与工作服擦汗。
(五)洗刷、消毒制度
1、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熟食用具每日消毒,公用餐具每次消毒、定位存放、保洁良好。
2、餐具感官检查要求达到光、洁、涩、干,洗净度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七)食品包保责任状
1、食堂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及各种规章制度,做好卫生、环保工作。自觉接受公司生活管理部门及项目部监督检查。
2、食堂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用电用火时要做到人走灯关、火熄。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一切电动机具设备必须由电工拉接。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接乱拉,违者罚款200至500元。
3、炊事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并具备初步厨师技能操作规程。保证项目部人员用餐。
4、腐烂变质的食品杜绝采购食用。若发现炊事人员将腐烂变质食品变相给员工使用或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次,炊事员每人罚款200元,采购人员罚款2000元。
5、每日食堂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倒到指定垃圾站。若发现或检查出有不按要求做的,每次罚款200元。
6、严格遵守食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凡违反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如:食物中毒、爆炸、火灾等人员伤亡)后果均由自己负责。
7、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八)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重瓶在使用前,角阀处在关闭状态时应检查阀口是否漏气,检查角阀阀杆及角阀与手轮连接处是否漏气,可用肥皂水检漏,不漏气为合格,如漏气及时运回灌瓶厂处理。
2、钢瓶应直立使用,严禁倒卧使用。
3、使用钢瓶前应检查钢瓶瓶体焊缝无漏气,瓶体无严重撞伤,无严重锈蚀。(特别是瓶体、瓶底大面积锈蚀甚至出现母材层脱落,严重凹坑,应立即禁止使用)
4、停止使用时应先关闭灶前截门,后关闭总截门。晚间不用火时,关闭总裁门及气瓶角阀,检查无火种,无漏气确保安全。
5、钢瓶使用不满20年,每五年检验一次,使用超20年者,每两年检验一次,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钢瓶定期检验的项目和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执行。需要定期检验的钢瓶由液化石油气公司负责钢瓶检验。
(九)液化石油气灶具安全管理规定
1、灶具生产厂家应是国家指定企业获得国家批准,具有生产许可证资质的合格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说明书。
2、灶具使用
(1)化石油气灶具与其它燃料灶具严禁设在同一室内使用。
(2)灶具禁止安装在卧室。
(3)灶具与可燃或易燃的墙壁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的隔热措施。
(4)燃气灶的灶面边缘,净距不应小于20厘米。
(5)灶具燃烧器前控制阀门要做到定期保养,防止阀门出现内、外漏气现象发生火灾。燃烧器、喷嘴、火孔通畅,确保火焰燃烧正常。
3、砖砌炒菜灶、大锅灶,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1)设置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炉腔和烟道必须设防爆门。
(2)砖砌大锅灶每台应有专用烟道,多台设备和用一个总烟道时应保证互不影响。
十四、民工宿舍管理
(一)有关要求
1、保持宿舍内地面干净,无烟头、无痰迹、无尘土、无杂物。更不得存放施工用料、机械、工具等。
2、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并采取清除蚊虫、苍蝇及通风措施。
3、床铺被褥,服装统一、室内统一规划,做到布局合理、不乱放、乱摆,个人不得采取任何隔断、隔离方式。
4、被褥整洁、平整、摆放统一,室内各种物品、个人用具及床下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干净。
5、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换鞋、勤理发。
6、宿舍内任何人不得私自拉线接电,不准使用高压电器设备,防止电击伤人及发生火灾。违反者每人次罚款200元。
7、宿舍内不准居住家属或女性,不准留宿外单位的任何人员,如发生,每人次罚款200元。
8、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床架、铺板、各种用具,登记领取,妥善保管,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9、建立卫生值班制度,实行专人专岗做到天天有人搞卫生,责任到人。
10、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非法集会,等有碍社会治安的非法活动,如有发生,轻者罚款200元,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11、严禁在宿舍内,私自生火做饭,烧开水,如有发生每人次罚100元。
12、项目部对各施工队的宿舍,进行不定期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或环境卫生差的单位,将根据情况给予处罚,并张贴在项目的暴光栏予以公布。
13、各施工队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后勤管理。
(二)民工宿舍卫生捡查制度
一、检查方式:采用不定期的方式。
参加人员:工会支会主席、施工员、项目部后勤管理人员、各施工队主管人员。
二、检查内容:
1、铺面:整洁,被子叠好摆放统一。
2、地面:无烟头、纸屑、无剩菜剩饭等垃圾、无积水、鞋摆放在床下。
3、门窗:擦洗干净,无明显污迹,玻璃完整。
4、脸盆:统一摆放在洗脸架上。
5、餐具:统一摆放在餐具架上。
6、宿舍走廊:地面无垃圾。栏杆、墙面无污迹。
7、包裹:集中统一摆放。
8、洗刷用具:摆放整齐。
9、宿舍不能摆放无关物品。
三、每次卫生检查结果,项目部将用板报给予公布。
项目部管理制度 篇2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总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项目部管理制度 篇3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整齐,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动火单。
2、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
4、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
5、电焊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6、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8、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9、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10、火警119 匪警110 交警122 急救120
二、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为了使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最终实现,特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企业ISO9001质量标准运行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质量责任制,强化管理,责任到人。
2、认真搞好项目施工人员质量管理教育,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序、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明确项目质量目标,标准要求,抓好员工培训,争创优质工程。
3、努力学习,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优化工艺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样板墙制度,以点带面,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4、在认真搞好图纸会审,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加强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审查)管理,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强化组织技术交底,强化积累技术质量的全面、科学、准确、及时。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选择分包商,通过对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能力,信誉调查以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检验评价,各供方之间的比较,最后中和评价,选定工作关系。
6、组织施工质量检验,强化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俗称质量三检)和专业检查,班组个人奖罚分明,兑现整改坚决及时。
7、坚持完工验收标准,实现工程完工质量目标,坚持24小时内处理好质量投诉,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项目部管理制度 篇4
1、项目部成员必须形成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的管理模式
2、项目部成员必须有大局观念,认识并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团结协作;时刻树立“公司利益无小事”、“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
3、对现场发生的任何不利于公司利益的事情,现场人员应灵活应变,做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项目经理及公司汇报,防止事态扩大,将损失降至最低。
4、任何人不准以任何方式接受承包商和个人(包括民工)的礼金、礼品、宴请,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有损公司形象行为。
5、项目经理必须尽力协调好业主、监理及地方各方面关系,积极巩固公司的商务关系,借助合作伙伴促进公司利益最大化。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等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吃住工地,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必须向公司、监理、业主同时请假,项目部其他人员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成员不得有2人以上同时请假。
8、项目部每周都要总结本周工作、做出下周工作计划,相关人员做好自己的施工日志。
9、项目部人员要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有关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信息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人。
10、项目经理应有“预警”意识,在现场施工中,项目经理应对质量、安全、设备、材料、技术、管理、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在做样板工程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程在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11、项目部每日要召开由管理人员(必要时要求施工队主要人员参加)参加的日常例会,总结当日工作、布置下步任务。
12、施工结束前一周,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结算。
13、项目部由专人记录考勤。
14、对原材料的管理要责任到人,每日应进行核对、统计,不允许发生材料、设备丢失事件。
15、项目部严禁赌博、工作时间饮酒、聚众闹事,不允许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事情。
16、项目经理或工长安排项目部车辆使用。
17、现场设备必须有专人看管,定期保养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及台账。
18、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18.1工地资料人员应严格工程档案管理,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18.2做好项目部日例会及监理例会记录,形成文字资料,。
18.3现场人员登记造册,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18.4对于工程变更、签证、监理通知等及时整理归档
19、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9.1关乎工程质量的材料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人验收,不合格材料绝不入库。
19.2保管人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并登记进账。
19.3对于易损、易燃、易爆及贵重配件应单独保管,并配备总够的消防器材。
19.4大宗材料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怕雨怕晒的应及时做好遮盖避免损失。
19.5工具设备出库做好借用台帐并及时回收。
20、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0.1施工时禁止饮酒
20.2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对于野外流动施工的便后掩埋。
20.3材料、构建等物品按照指定位置分类堆放整齐。
20.4施工车辆要在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20.5施工及生活垃圾要整理成堆及时清运。
20.6现场施工人员着装整齐,不得穿拖鞋、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
20.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恶语伤人。
20.8对于施工车辆要按照项目部制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碾压植被。
21、安全管理制度:
21.1新员工进场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对施工队组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1.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及其他劳保用品。
21.3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上岗前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21.4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劳保用品。
21.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切割材料时均匀用力。
21.6吊装基础环时要有专人指挥。
21.7施工现场挂贴安全标识牌。
21.8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及吸烟。
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
22.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22.2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装置,照明线路接线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22.3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2.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器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架设应符合施工用电要求。
22.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22.6电器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22.7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22.8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23、施工现场成本管理制度:
23.1施工前做好成本预测。
23.2随工程进度动态核算实际成本并与预测成本进行比较,实现成本的动态控制。
23.3对于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严格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根据施工员及技术人员提供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分批次进场,最大程度的减少资金占用及不必要的租赁费用支出。
23.4项目部成员合理配备加强管理,工资与绩效挂钩。
23.5对机械设备加强管理,由项目副经理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及使用计划,由于本工程车辆较多项目部应由专人对机械用油进行管理,每天每辆车记录用油数量。
23.6严格控制桩基和承台基槽开挖的几何尺寸,减少的混凝土用量
2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4.1项目部制定个项工程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控制工程质量。
24.2技术人员对施工队组及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编制作业指导书。
24.3对原材料进行严格验收,对于项目部不能自行检测质量合格与否的要送相关部门检测,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
24.4加强专项检测,特别是隐蔽工程要有技术或质检人员随时跟踪检测,对于质量不达标的要及时纠正,避免带入下一环节。
24.5做好工序的交接验收手续,分清责任。
24.6加强基础混凝土的养护测温工作。
24.7做好各种备用方案以保证基础混凝土的一次性浇筑。
24.8浇筑基础混凝土前要对基础环进行复测,以保证基础环的平整度。
25、进度管理制度:
25.1项目部制定施工进度计划。
25.2按照进度计划制定材料采购及进场计划。
25.3根据进度计划制定机械设备进场计划。
25.4制定搅拌设备、发电设备的配件采购及维修保养方案以保证进度。
25.5项目部每周应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如有差距查找原因优化工作环节。
26、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26.1施工前应以甲方下达的技术、书面交底文件为依据,认真细致的编制各施工班组技术交底文件,并组织施工班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6.2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与实际不符时,应由施工班组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报告,由技术负责人向甲方技术部门及监理汇报,由甲方技术部门组织技术洽商,经设计部门或有关部门下达书面变更文件后方可按新的技术要求施工。
26.3由施工技术负责人与监理一起对隐蔽工程验收并记录,隐蔽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6.4冬、雨季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甲方技术部门下达的冬、雨季施工技术措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6.5对于特殊工艺要求,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培训,作业人员经实际操作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26.6对于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必须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技术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26.7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经常深入实际,开展技术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班组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2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7.1项目部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设立一名兼职的安全员。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除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外,每旬在队长参予下,组织各班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应列项,并限期消项,以安全生产违章通知单书面形式下达。
27.2新入场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后,方可参加生产操作。
27.3对于采用新的操作方法、技术、设备、试验产品、工人调动岗位时,必须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安全生产教育。
27.4对于特殊工种及工作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工人必须进行逐级交底,组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上岗,方可进行操作。
27.5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自身所应戴的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并检查其工作场地,工具和设备等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操作。
27.6现场的一切机电设备,非专业操作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27.7严禁施工人员酒后操作,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不准与别人打闹、嬉戏。
27.8现场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或赤脚工作,在易xx易xx附近严禁吸烟或明火,不得在施工场地休息或睡觉。
27.9遇到雷雨时,应离开高压线、高压电器。雨雷后施工,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27.10在施工现场、宿舍内严禁私自接电源,更不能用明火、用电器取暖做饭,严防火灾的发生。
27.11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各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项目部管理制度 篇5
1.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
1.1针对性
不同的项目涉及的施工单位和工序有较大的差别,参建单位也各不相同,因此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必须要针对项目本身,结合内外部的各实际情况来编制。不可一味的以拿来主义来直接复制别的地方的管理制度,这样在后期的实施过程中没有任何意义。
1.2实用性
目前我国的建筑法律法规有很多,并且形成了国标规范、地方法规和行业规范等多等级制度。各地结合自身情况,都制定了适合自身的法律。对于建筑工程,也需要在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上,进行修改和完善。一些只讲口号和不适用与本地行情的条款,可以直接删除掉。达到最大化的适用效果。
1.3可操作性
很多企业在长期的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自身经验和相关法律要求,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但是在工程现场,很多制度根本就不适用,只是纯粹的存在于理论知识上,无法得到具体的实施。很多企业为制度管理制度而复制大量的外界已存在的东西,导致这些制度在现场根本无法执行,导致形同虚设的程序,因此管理制度必须具有可操作性。
2.项目管理制度在质量管理上的应用
2.1质量保证体系制度
质量管理是一个系统化的工作,不是某一个单位的某个人来独立完成的,需要参建各方共同的努力与协调。因此在项目开始之前,必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独立的质量管理小组,形成专业组织架构对质量进行管理。并对每个岗位职责和要求进行明确,形成考核的制度。这样才能确保现场的质量管理有人负责、有法可依。
2.2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不论是甲供材料设备、还是承包商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甲方对照合同要求、样板以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验收。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还要按照要求进行见证取样试验,经检验合格,任何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对检验不合格者,应将该设备材料做上标志,进行隔离,并尽快作退场处理。
2.3质量检验制度
每一个工序都有自己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施工企业首先要自觉遵守三检制度,形成工人自检、班组互检、技术人员验收的检验制度,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验收要求进行整改。特别是对于一些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履行验收的程序,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人员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化的记录。只有确保了每一个工序的质量合格,才能达到工程整体的合格。
3.项目管理制度在进度方面的应用
3.1进度计划报审制度
在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该上报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总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每月25日前工程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向甲方、监理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三个月滚动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并且符合阶段性工期要求和总进度计划要求,内容包括施工内容、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施工机械安排、材料安排、管理人员安排等,经甲方、监理审定后实施
3.2周报和月报制度
施工方应每周提交进度周报,对工程现场的进度情况进行总结,并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书面化的明确。监理单位每月提交的《监理月报》、城市公司上报管理会的《月度报告》应涵盖工程进度的检查、对比、差异分析、措施等内容,及时向业主汇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区别以及相应赶工措施。
4.项目管理制度在安全文明施工的应用
4.1安全教育培训
建筑工程的实施主体是施工单位,具体做事的劳务作业人员。因此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应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让他们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安全注意要点,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情况发生。
4.2日常检查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各方人员要加强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三宝的使用情况、临边洞口的维护、施工机械的使用、安全用电的布置、起重机械的使用和维护等情况,并制定评分表,根据得分的情况来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并可以与工程款来进行综合考评,对施工单位形成约束。
5.结束语
项目管理制度是对工程建设的行动准则,也是对参建各方的有力约束条件。良好的制度建设必须要强有力的执行,才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项目部管理制度 篇6
一、制度目的
为规范项目研发、加强项目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符合业务一致性、内控合规性、系统稳定性、系统安全性,使我公司新产品开发能够严格遵循科学管理程序进行,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研发产品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产品技术人员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开发与项目管理全过程。附件涵盖《产品需求申请表》模板,《产品设计PRD文档》模板,《产品测试文档》模板。
三、制度说明
1、本制度中软件开发指新产品系统开发和现有产品系统升级改造。
2、本制度中软件开发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项目管理涉及立项管理、项目计划和监控、配置管理、合作开发管理和结项管理。软件工程涉及需求管理、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验收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系统上线和数据转换。
3、各软件开发项目组应严格遵循本制度所附流程和模版,若需调整需经过相关评审。
四、开发管理过程
(一)需求管理
依据公司业务开展及软件产品应用现状所提出的需求,均须遵循本制度内容执行。
1、需求分类:
(1)根据其紧急程度,分为紧急类需求和非紧急类需求;
(2)根据其实施优先级,分为紧急、高、中、低级四个级别;
2、审批流程
(1)需求申请人提交《产品需求申请单》(详见附件1)至业务归管
部门进行业务评审,评审通过后,报至产品技术中心。
(2)产品技术中心根据产品需求进行分析,形成评审报告进行内部评审,评审通过后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并提交至公司中高决策层。评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预计工作量和成本、风险、可行性分析等(详见附件2:《产品需求文档(PRD)模板》)。
(二)立项管理
经评审确认后的产品需求由产品技术中心提交公司中高决策层,讨论通过后立项。
(三)项目计划与监控
对于产品需求,软件开发采用项目形式管理,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技术总监配合项目经理、产品经理与项目干系人进行有效沟通,在项目目标、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法上达成一致。
(四)系统设计
1、在系统设计阶段中,邀请用户或者业务一线人员充分参与,确保系统设计能满足系统需求。
2、项目组结合需求规格说明书或者系统原型,进行数据库设计和功能设计,并形成《DB设计书》。项目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核心功能的相关设计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评审人员应对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3、项目组进行详细设计,出具《单元测试案例》。《详细设计说明书》中,需要定义系统输入输出说明和接口设计说明。
4、详细设计评审和DB设计评审均以《业务需求规格说明书》为依据,
确保系统设计满足全部需求。
5、对已确认的系统设计进行修改,需项目经理及技术组负责人及测试负责人审批。
(五)系统实现
1、系统实现包括程序编码、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
2、在系统实现时保证开发、测试和生产环境独立,为各环境建立访问权限控制机制,并明确项目成员的职责分工。对生产环境、测试环境与开发环境在物理或逻辑方面应该做到隔离。
3、项目组进行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出具《单元测试报告》、《集成测试报告》和《系统测试用例》,测试人员签字确认测试结果(详见附件3:《×××系统_测试报告》、附件4:《×××系统_测试用例》)。
4、项目组完成《用户操作手册》(参照附件5),凡涉及应用系统的变更,应对手册及时更新。
(六)系统测试及验收测试
1、项目测试组依据项目整体计划制定项目测试计划。
2、产品技术中心确保开发、测试、验收、上线运营环境独立,为各环境建立访问权限控制机制。
3、搭建验收环境供内部测试,网络运营中心在验收测试环境进行验收测试,并在《验收测试报告》签字确认。
4、业务部门邀请合作伙伴参与测试,确保与系统控制活动相关的功能得到充分的测试,确保系统生成的与编制财务报告相关的报表的正确性。
5、验收测试通过后,进一步完善《用户操作手册》。
(七)系统试运行
1、网络运营中心根据项目规模及影响决定试运行策略。
2、研发事业部组织制定《试运行计划》并提交网络运营中心审批。
3、研发事业部进行相关系统部署工作,准备培训资料,对相关用户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4、试运行达到《试运行计划》规定的终止条件时,项目组编写《试运行报告》。此报告应由项目组和试运行单位审批确认,并提交系统主要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
(八)系统验收
1、研发事业部及业务归管部门组织验收小组,从业务需求和功能需求及技术需求进行系统评估验收。
2、验收小组依据验收情况整理形成《产品验收报告》提交信息系统研发事业部及业务归管部门审阅。
(九)系统上线
1、系统上线应遵循稳妥、可控、安全的原则。
2、研发事业部提交系统上线发布申请。
3、研发事业部在系统发布前检查经测试人员、相关业务归管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的《系统发布申请》、相关《测试报告》是否齐全,并提交公司决策层审批确认。
(十)数据转换
1、研发事业部配合数据转换/初始化各相关部门,根据网络运营中心和研发事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数据迁移计划》/《数据初始化计划》进行
项目部管理制度 篇7
1 .总则
1.1为加强项目部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项目部正常运转,营造和谐、稳定和平安的生活、工作环境,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
2 .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2.1项目部上下班时间: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7:30时。因季节等原因需调整作息时间时,以通知为准。
18:00 ——18:30召开日生产例会。
员工每天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2项目部实行不定期休班工作制,休班要视工作需要而定,原则上每30天左右安排休班3~7天(外聘人员按合同执行),工作忙时不休或少休,工作闲时可集中休班。如少休,项目部将在年终兑现予以考虑。
2.3员工出差、请假或休假、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按要求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或《员工请假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及项目经理批准后才能正式休假。员工出差或休假返回项目部后应及时向劳资员办理销假手续。
2.4员工要严格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计划或施工任务。
2.5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6员工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用纸,保持宿舍、办公室整洁、干净;保护环境,爱护公物,团结同事,和睦相处。
2.7项目部实行集体用餐制,要遵守餐厅卫生及有关用餐管理规定。
3 .劳动纪律的管理
3.1部门负责人是所在部门劳动纪律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负责承担起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
3.2综合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建立健全考勤制度。
4.处罚规定
4.1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使用或配戴防护用品的,按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的标准予以处罚。
4.2凡因公出差或因故请假、休假不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
4.3上班迟到、早退的,第1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累积3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0元。
4.4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度指令、消极怠工或因自己原因无法完成生产任务的,第1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累积3次以上的,退回公司人力资源部。
4.5不准时参加调度会、周例会、员工大会或无故缺席的,第1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累积3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0元。
5 .附则
5.1本管理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项目部管理制度 篇8
一、实施目标
鼓励农民转变理念,因地制宜打造美丽田园,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实现乡村振兴发展。
二、申报对象
本辖区内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种植大户等。
三、资金扶持额度
(1)一年生景观作物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300元补助;
(2)在非永久性基本农田上连片种植多年生景观作物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按实际种植面积一次性给予每亩300元补助。
四、申报材料
(1)《美丽田园示范项目申报表》;
(2)土地流转合同;
(3)申报单位承诺书;
(4)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五、申报、审核、验收和资金拨付程序
(1)申报程序。申报对象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乡镇(街道)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2)申报时间。项目原则上一年申报一次,每年8月底完成申报,建设期限为当年10月1日至下一年9月30日。
(3)下达计划。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材料及乡镇(街道)出具的审核推荐意见,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可行性审核。审核意见报经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同意后,在相关平台向社会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后下达建设计划。
(4)项目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后,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美丽田园示范项目验收表》(附件3)、创建前后对比照片、标明四至范围的卫星图、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等有关材料。乡镇(街道)验收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及备案。
(5)资金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在项目验收审查通过后一次性拨付。
六、管理与监督
(1)落实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位。项目实施主体对申报材料和建设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美丽田园建设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负责美丽田园建设的申请受理、初审、建设过程监督和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美丽田园建设审核、计划下达和验收结果的审查;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审核拨付。
(2)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乡镇(街道)要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确保依法依规操作,对建设质量严格把关、实施进度时时跟进,确保顺利完成。
(3)强化信息公开,确保公开透明。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将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实施内容、申报对象、申报条件、资金补助、办事程序、投诉渠道等内容对外公开,做到政策公开、透明。
项目部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含外包工作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二条外包工作票分为外包电气工作票和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外包工作票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二章外包工作票
第三条外包工作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和电厂设立工作联系人制度。
第四条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提出,电厂安监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第五条外包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必须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三)工作许可人职责: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是否有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负责人正确地说明哪些设备有电、有压力、有高温和有爆炸等危险;
5.对工作票所列的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四)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不安全行为;
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工作负责人必须持票并始终在工作现场监护工作;
6.对工作班成员正确使用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负责,并对上述机具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完好负责。
(五)电厂工作联系人职责:
1.协助工作票负责人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
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5.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三章外包工作联系单
第六条外包工程,凡在生产区域进行不需执行工作票制度的(不需要停运设备和系统或改变运行方式,如设备及现场专项清扫、小型土建、搭建脚手架等),必须办理“外包工程工作联系单”。
第七条外包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资格和职责如下:
(一)工作许可人应由管辖该项工作范围内设备、场地的运行值班负责人担任,并对工作是否影响设备安全(指是否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负责,负责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二)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负责人提出,经电厂安监部门备案并公布。其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负责检查工作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负责填写“工作联系单”,办理工作手续。
(三)工作联系人应由电厂(甲方)有资格人员担任,并对下列事项负责:
1.协助工作负责人检查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重点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掌握工作进度,及时与电厂有关部门联系。
第八条对于经常性的外包工作(如清扫设备卫生工作),电厂应制订专门的管理规定。在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电厂联系人不变的情况下,可办理“周、月工作联系单”。
第九条外包工程工作联系单的管理、考核办法由电厂自行制定。第四章外包安全措施票
第十条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涉及特别的安全措施、挖掘、登高、有害气体,有害物质等特别危险的场所工作时,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的同时必须办理“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十一条外包安全措施票共有“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二种。
第十二条外包安全措施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制度。
第十三条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1.对特殊作业是否必要负责;
2.对特殊作业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1.对所派特殊作业工作负责人是否适当、特殊作业人员是否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特殊作业工作所使用的器具和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特殊作业时,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第十四条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动火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动火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动火工作负责人和消防监护人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动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动火工作使用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动火时,必须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三)动火安全措施票许可人职责:
1.动火安全措施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已隔绝;
3.向动火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四)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完成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安全措施票开工和结束手续;
6.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五)电厂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联系人职责:
1.协助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检查措施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始终在现场监督动火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并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和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一级动火作业时,消防监护人由电厂规定的人员担任;二级及以下级别动火作业时,消防监护人由承包单位规定的人员担任。消防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一)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二)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三)确认所指定的专人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四)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灭;
(五)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第十六条动火执行人的职责:
(一)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二)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三)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四)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清理并检查无残留火种。
第十七条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项目部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建立科学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既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必须时期内,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含各区统筹)在市、区范围内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的资金。主要包括: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农业、服务业、教育和环保等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市(区)发展支出,省级及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配套支出。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执行,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市级依法征收的各类基金(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一并纳入本办法管理。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按本办法规定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救灾、应对突发性事件等安排的,不宜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不纳入专项资金的管理范围。纳入市级各单位部门预算的专项支出,按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设立的原则。设立专项资金务必具备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依据,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贴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安排专项资金,并体现示范性、激励性和动态性。重点支持推进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的支出项目,着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三)公开公正的原则。专项资金管理要做到公开、公正、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的确定实行群众决策、联合会审、专家评审等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和筛选机制。
(四)规范运作的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申报、分配、执行、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要充分体现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管理程序和方法运作。
(五)绩效管理的原则。根据既定的绩效目标,将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紧密结合,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监管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七条市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一)负责专项资金的宏观管理和政策的研究制定,会同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各类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
(二)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等事项的审核工作,并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负责汇总梳理专项资金类型和目录,报市人民政府审议后确定;
(四)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
(五)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规范项目申报、审核与分配;
(六)负责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资金调度和统筹安排,严格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八)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支出活动;
(九)组织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市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的.实施细则,设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制定管理流程,明确职责主体,规范资金管理;
(二)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行业发展重点,按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三)执行已经批复的年度专项资金预算,会同财政等部门,组织具体项目申报、评审和分配,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对专项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规定向市级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并对执行状况进行自查;
(五)负责对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市级审计部门应会同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并出具绩效评价和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市级监察机关对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本办法行为作来源理。
第三章设立、调整和撤销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应当重点满足政府带给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产业提升,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保障民生工程的要求。
第十三条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立的专项资金,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设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务必具有明确的依据,至少要贴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要求;
(三)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
(四)市人大议案要求;
(五)市级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需要,并经市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申请设立专项资金,应当带给文件依据、绩效目标、可行性报告。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对专项资金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认真论证。必要时,可透过组织听证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要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合理确定。专项资金不得重复设立,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者用途一致的专项资金。凡需要新增的专项资金,应首先思考从现有同类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整合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中央及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要求市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批准。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向市级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带给要求配套的文件。
第十八条专项资金应当明确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项资金执行期限届满后不再纳入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目录。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执行期届满前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时重新申请设立。
第二十条专项资金在执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报请市人民政府调整或者撤销该专项资金:
(一)客观状况发生变化,使专项资金设立的目标失去好处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不存在的;
(二)客观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三)对同一类使用方向和用途的专项资金,有必要归并整合,统筹安排的;
(四)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情节严重或者经整改无效的;
(六)财力状况发生重大变动;
(七)其他需要调整或撤销的状况。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二十一条专项资金一般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量入为出,注重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建立健全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优先安排重点项目、急需项目、成效明显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程序:
(一)市级主管部门会同市级财政等部门,按规定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区级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申报。凡贴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二)项目申报每年组织两次,或者实行上半年预申报,下半年集中审核制度。
(三)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申报资料应主要包括企业状况、项目状况、绩效证明材料、相关文件、报表资料等。
(四)预申报两月内,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核实项目申报的真实性、效益性,构成初步核实意见,联合下达项目初审确认书。
(五)实行项目集中评审制度。在项目初步审核认定的基础上,再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业务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集中联合评审。并按必须比例实地核查,择优立项,合理确定补助资金。
(六)专项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重大项目需要公示的,应当在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严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一)同一类型专项资金的项目,明确牵头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避免重复申报。
(二)同一单位的同一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专项资金;同一单位的不一样类型项目能够分别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财政资金奖励或补助的,一般不得重复奖励或补助(国家或省文件规定需要地方配套的除外)。贴合市级专项资金奖补条件的,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个类型资金奖励。
(四)对于已批准项目尚未完成的,除特殊状况外,项目单位不得再申报同一类型的专项资金。
第二十四条市级、区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实施经批准的专项资金项目,保证项目如期完成,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确需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的,应当按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市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审批,重大项目变更的,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六条撤销或者调整专项资金项目构成的资金结余,市级财政部门有权及时收回,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用心配合。
第五章资金使用和执行
第二十七条制定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分配办法、审批程序、支出管理、绩效评价和职责追究等资料。对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的,市级财政部门暂缓拨付资金。
第二十八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分配方案,编制专项资金具体用款计划,按规定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专项资金的拨付按财政国库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专项资金支出实施分类管理。
(一)实行财政“以奖代补”方式的,能够采取根据项目进展状况预拨部分资金、使用项目完成并经考核后拨付剩余资金的方式管理。对经考评后,不贴合奖补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收回预拨资金。
(二)实行财政直接补助方式的,根据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度,分次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前资金拨付一般不得超过补助总额的80%,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三)实行财政贴息补助方式的,能够按贴息比例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四)实行财政专项借款方式的,根据文件或合同,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五)股权投资等其他支出方式的,按“一事一议”原则拨付。
(六)专项资金支出涉及基本建设投资的,应当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七)用于项目评审、业务培训、会议、考核评比、工作性奖励等方面的工作性经费,按照不超过专项资金总额的5%提取并统筹使用。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开展状况,提出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政审批后安排。
(八)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第三十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专项资金,不得无故滞留、拖延专项资金的拨款。区级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市级财政部门应予扣回资金。
第三十一条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当年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预算不再结转下年使用。经批准的跨年度执行的项目专项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三十二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财政部门能够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对间隙资金统筹安排,合理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账核算,切实加强财务核算的基础工作。
第三十四条专项资金按规定构成国有资产的,应当及时办理决算验收,进行产权、财产物资移交,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并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
第六章绩效评价
第三十五条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资金加强过程跟踪、组织验收和绩效管理。
第三十六条市级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由市级审计、财政部门牵头,联合业务主管部门,采取抽查、重点检查、全面检查等方式,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
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应于下一年度组织新一轮项目评审前完成。
属于尚未执行完毕的跨年度支出项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继续跟踪项目实施,项目建设结束及时组织验收。
第三十七条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后,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审计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
第三十八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完善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法律职责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设立专项资金,或者未经批准延长专项资金执行期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该专项资金,并收回相关资金。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并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三年内取消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资格;严重违纪违规的,由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督查仍未按计划规定如期完成的项目;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变更项目资料或调整资金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专项资金构成的国有资产未按规定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八)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或财务管理的。
第四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罚,追究直接职责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三条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个人如发现专项资金支出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部管理制度 篇11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构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务必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务必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务必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务必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到达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务必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务必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职责。
项目部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资料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资料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做好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光、地点、设备、资料、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竣工工程临电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光、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项目部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
7、健全安全用电职责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及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务必持有效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