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方案【优选6篇】
物业管理方案 篇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物业管理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一个优秀的物业管理方案能够为业主提供舒适、安全、方便的居住环境,提升整个社区的品质。本文将介绍一种高效的物业管理方案,以期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首先,一个好的物业管理方案需要有专业的管理团队。这个团队应该由经验丰富的物业经理和熟悉各种管理工作的员工组成。物业经理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与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员工应该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比如维修、保洁等,以便能够高效地处理各种常见问题。
其次,一个好的物业管理方案需要有完善的设施和设备。社区的设施和设备是业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保持良好的状态。管理团队应该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比如,公共区域的照明设备应该定期更换灯泡,电梯应该定期维护保养,游泳池应该定期清洁和消毒等。此外,管理团队还应该制定一套设施和设备使用规定,确保业主使用设施和设备时能够注意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再次,一个好的物业管理方案需要有良好的安全措施。社区的安全是业主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因此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管理团队应该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巡逻和安保力量,确保社区的安全。此外,管理团队还应该加强对业主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业主对安全问题的意识,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最后,一个好的物业管理方案需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管理团队应该积极回应业主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各种问题。比如,业主提出的投诉应该及时处理,业主的建议应该认真考虑并尽力满足。此外,管理团队还应该定期组织各种社区活动,加强业主之间的交流和互动,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一个高效的物业管理方案需要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完善的设施和设备、良好的安全措施以及优质的服务意识。只有通过这些方面的综合考虑,才能够实现物业管理的目标,提供一个舒适、安全、方便的居住环境,提升整个社区的品质。
物业管理方案 篇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物业管理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一个好的物业管理方案能够为业主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居住环境,提升整个社区的品质。本文将介绍一个创新的物业管理方案,以期为物业管理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首先,一个创新的物业管理方案需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物业管理者可以引入智能化设备和系统,实现对社区的全面监控和管理。比如,可以安装智能门禁系统,实现对出入人员的精确控制和管理;可以安装智能照明系统,实现对公共区域照明的智能化调控和节能管理;可以引入物联网技术,实现对设施和设备的智能化监控和维护等。这些创新的科技手段,能够提高物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为业主提供更好的居住体验。
其次,一个创新的物业管理方案需要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物业管理者应该采用环保的设施和设备,推行节能减排的措施。比如,可以采用太阳能热水器、LED照明等,减少能源的消耗;可以推行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等,减少资源的浪费。此外,物业管理者还应该加强对业主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共同为社区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再次,一个创新的物业管理方案需要注重社区的共建共享。物业管理者应该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可以组织各种社区活动,如社区清洁日、社区健康讲座等,增加业主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此外,物业管理者还可以引入共享经济的理念,推行共享设施和服务,如共享停车位、共享健身房等,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加业主的福利。
最后,一个创新的物业管理方案需要注重服务的个性化和定制化。物业管理者应该充分了解业主的需求和意见,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可以通过定期调研、业主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业主的需求和意见,及时作出调整和改进。此外,物业管理者还可以提供增值服务,如代收快递、代缴水电费等,提高业主的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一个创新的物业管理方案需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注重共建共享以及注重个性化和定制化的服务。只有通过这些方面的综合考虑,才能够实现物业管理的创新和提升,为业主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提升整个社区的品质。
物业管理方案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人们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景,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创新机制,构筑适应城市发展的物业管理模式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保块管、综合协调”的原则,在我区率先构建与现代城市管理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体制。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住宅区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与业主自治组织的作用,各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建立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协调、考核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房管部门是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工作
1、拟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及工作思路,制定相关配套;
2、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同时做好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
3、落实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制度,组织物业管理行业的检查、考核和人员培训工作;
4、监管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调处物业管理重大纠纷案件。
(二)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辖区内住宅区的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1、负责所辖区域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维修资金、检查考评物业服务质量、交接监管物业管理项目,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新建住宅区公共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2、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负责将住宅区物业管理作为社区居委会重要工作之一,融入社区综合管理;
4、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信访工作;
5、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后,业主大会尚未选聘出物业服务企业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城建部门委托经核准的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单位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场地需要维修养护的,组织利益相关的业主按照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组织利益相关的业主自筹。
(三)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协调业主委员会,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协调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组织业主委员会制定管理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协调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街道办明确分管领导,根据辖区规模和工作量配备落实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并指定村委会代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待街道和社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全面落实此项工作。
(四)公安、经发、财政、规划、城建、社管、执法、工商、环保、技术监督等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做好以下工作:
1、公安局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人员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支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和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2、经发局负责我区物业服务费收费管理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费行为;
3、财政局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必要的财政资金的配套落实;
4、规划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外立面、搭建、开挖地坪的审批、监管;
5、城建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市政、绿化等建设期的监管;
6、社管局负责参与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宅小区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
7、执法局负责行使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综合执法职能;
8、工商局负责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法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对利用住宅或车库作经营(办公)场所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9、环保局负责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除交通、社会噪声源等其他已经环保审批的三产等企业噪声、油烟、废气等超标行为;
10、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的检验和监督管理。
二、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管委会领导分管、会议决策、部门协调抓落实的物业管理运行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街道办事处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一)联席会议主要协调下列事项
1、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景;
2、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退出程序以及交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4、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衔接和配合;
5、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的调整;
6、因欠缴物业费、调整物业费价格、共用部位及物业管理用房租赁收益等引发的纠纷、矛盾;
7、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管理问题发生的争议;
8、需要协调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二)联席会议议事议程
1、街道办事处无法独立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可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一般问题应自接到问题反映之日起3日内组织召开,应急问题须随时召开;
2、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资料,书面通知各职能部门,明确事件发生情景、联席会议协调问题、会议时间及地点、参加人员等;应急问题需多部门协调的,可电话联系各部门负责人指派与会人员及时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3、联席会议所涉及的单位需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会,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人及解决问题的时限;
4、会议团体议定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整理联席会议记录并构成会议纪要,同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备查;
5、街道办事处负责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并将最终落实情景以简报形式发至各参会单位。
三、加强管理,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
(一)开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实现建管分离
在实施物业企业备案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推进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经过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实现双向选择、优胜劣汰,提高物业行业整体素质。关于物业管理招投标及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由房管部门另行制定。
(二)制定贴合我区实际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指导标准
由经发局牵头,国土、城建、街道办等单位参与,按照市场规律,经过市场调研,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制定出贴合我区实际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指导标准。对物业服务各单项平均成本价格每年根据物价指数、劳动力成本增长指数等进行客观、科学的调整,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
(三)全面贯彻执行交接验收制度
为减少建设单位的开发遗留问题,降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风险,维护业主的共同财产权益,要严格落实《大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大政发〔20xx〕70号)及我区有关规定,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构建和谐互信的物业管理关系。
四、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城建的副主任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房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负责物业管理的日常指导工作,加强对《实施方案》贯彻情景的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物业管理方案 篇四
第一章 物业管理要点
1.项目简介:
公寓坐落于 小区总面积: 平方米,共有 幢高楼、总户数 户。 小区现有管理站长 名,保安人员 名,清洁工 名,电梯工 名,、消防工 名,水暖电工 名,绿化工 名。
(一)、秩序管理服务
小区共有 个出入口,每幢楼主进出口值班室设有保安24小时值班,楼旁主进口出入口于早上 点开,晚上 点关闭。因进出口管理难度大如要进行车辆管理就必须增加秩序维护人员。
1.秩序管理服务内容
1.1 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1.2 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
1.3 执行小区内安全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及巡查时协助记录维修事项,如:照明、漏水等;
1.4 结合小区特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1.5 进出小区各种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
1.6 小区停车有专人疏导,管理有序,排列整齐;
1.7 非机动车辆有集中停放场地,管理制度落实,停放整齐,场地整洁;
1.8 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9 及时处理小区内各突发事件,必要时疏散人员,及时汇报物业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
1.10 检查小区设施是否完好;
1.11 负责停车场区域的巡查、管理,保证车道畅通,设备、工具装卸区的车辆、人员管理;
1.12 检查进口设备、工具及非开放时段进出人员的凭证,负责人员登记工作;
2.门岗服务
2.1 门岗值岗时要认真、负责,在管理区域门岗实行24小时秩序管理服务;
2.2 在指定岗位,严禁脱岗;
2.3值班人员站姿姿势端正,面带微笑行注目礼,热情回答询问,禁止与他人闲聊。
2.4 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做好登记
2.4.1 装修施工人员应到管理处办理手续,经核对身份后佩带《施工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入管理区域,离开管理区域应交回《施 工人员出入证》;
2.4.2 对装修施工人员进出状况,每天下午5:00核对一次,保证人、卡数量相符;
2.4.3 非开放时外来人员,应到秩序管理服务处办理手续,佩带《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管理区域。
2.5 物品进出管理
2.5.1 非开放时大件物品应凭员工签发的出门证,经核对物品名称、数量准确无误后,方可放行;
2.5.2进入管理区域的装修材料或货物在指定地点卸货。
2.6 机动车辆进出、停放管理
2.6.1 对机动车进出管理域区实行出入证制度、登记制度和收费制度,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污染物品的车辆进入管理区域。
2.6.2 外来车辆谢绝进入管理区域。
2.6.3 地面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并做好车辆状况检查,发现漏油、破损等缺陷立即提示车主,并向管理处报告,做好记录。
2.7巡岗服务
2.7.1管理区内实行全年365天24小时全天候秩序管理巡视服务, 确保每2小时巡遍全部公共区域。
2.8 区内巡视
2.8.1 巡视前检查和佩带好对讲机、电筒、笔和巡视记录表,并随身携带装小件垃圾的塑料袋;
2.8.2 巡视内容:走道清洁,公共场所、照明、消火栓、机房、门、窗、装修现场等;
2.8.3 按秩序管理服务处指定的巡视路线巡逻,巡视记录中应记载发现情况及时间。
2.8.4员工需要帮助时,应及时提供服务或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处理;
2.8.5发现可疑的人和异常的事、物,通过对讲机及时报告,并迅速查明情况,严密监视;
2.8.6 发现装修违规情况,立即向客户指出,及时阻止,并报告管理处做出相应处理;
2.8.7遇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执行;
2.8.8巡视时看到小垃圾及时拾捡,投入就近的垃圾箱内;发现灯熄灭、水管及阀门漏水、煤气管漏气等,应及时通知设备人员修复;
2.8.9巡视结束后,交接巡视器材;
2.9 夜间巡视
2.9.1 夜间巡视的路线应经常变化;
2.9.2巡视时注意扶梯、走廊、电表房及通道等,确认有无可疑人物藏匿于其内;
2.9.3若发现可疑人物,须立刻报警并封锁各个出入口,进行处理;
3.1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应对突发事件,按指定的应急预案作业,平时应定期参加演练。
3.2 发生火警
3.2.1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管理处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或直拨火警电话119;
3.2.2 通知火灾周围员工撤离危险区;
3.2.3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听候指挥。
3.3 发生刑案
3.3.1立即向管理处报告或报公安部门110并保护现场,并救护伤员;
3.3.2向发现人和周围业户了解情况并记录。
3.3.3向公安人员提供情况,协助破案。 3.4发生盗、抢事件
3.4.1 用对讲机报告请求支援,同时设法抓住犯罪嫌疑人;
3.4.2对犯罪嫌疑人应认清特征、人数、作案工具,及时报告公安部门110;
3.4.3保护现场,协助破案。 3.5发现触电事故
3.5.1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5.2报告管理处主任和监控中心,同时尽快施行人工急救,并拨打医务急救电话120,请求医务急救中心派医生来现场;
3.5.3引导救护车抵达现场;
3.5.4无救护车时,临时调车将触电者即送医院抢救。
3.6发现电梯困人
3.6.1立即用对讲机报告,敦促设备人员迅速前往处理;
3.6.2安慰被困人员;
3.6.3协助设备人员抢险,安全接应被困人员。
3.7发现人员、车辆堵塞,立即用对讲机报告,增派秩序管理员及时疏导。
3.8监控岗服务
3.9日常工作
3.9.1监控系统24小时开通运行,监控人员24小时监控值班,录像资料保存1个星期。
3.9.2监控人员密切注视屏幕,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定点录像,跟踪监视,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管理处主任。
3.9.3接到周界报警系统报警时,立即向管理处主任报告,并跟踪处理过程,做好记录,然后将系统复位,重新布防。
3.9.4负责对讲机的保管、充电、调换、借用和登记。
4.1监控设备系统的管理
4.1.1对监控系统每天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故障立即报修,并做好记录。
4.1.2任何人(包括秩序管理人员)未经管理处主任同意,不准查看监控录像保存内容。
4.1.3监控人员每天擦拭监控设备一次,保持显示屏、录像机等设备清洁。
4.2中央监控室的出入管理
4.2.1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中央监控室。
4.2.2因工作需要进入中央监控室的管理人员,应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外来人员进入,应经管理处主任签证认可,由秩序管理人员陪同进入。
4.2.3凡进入中央监控室的人员都得办理登记手续。
5 秩序管理各岗位之间的轮换
5.1秩序管理岗位采用岗位固定,人员轮值的方法,即各岗当值人员每2小时循环换岗;
5.2 换岗程序:巡视岗——→门岗——→监控——→巡视岗;
5.3 换岗必须从巡视岗开始轮换,不可从门岗或监控岗开始轮换。 6秩序管理岗位设置
6.1 秩序管理岗位每岗设置2人,由管理处主任确定巡视点和巡视路线,每小时一次按巡视路线巡视所有巡视点。
6.2 秩序管理人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劣迹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能处理秩序管理的日常工作,能作每日执勤记录。
7秩序管理服务检查制度
7.1自查:秩序管理各岗位在换岗交接时按作业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好记录;
7.2秩序管理班长巡查:秩序管理班长巡回监督检查秩序管理各岗位的作业情况,每天巡回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做好记录;
7.3管理处主任抽查:秩序管理巡视、车辆管理现场及客户装修现场,每天至少一次,做好记录。
物业管理方案 篇五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要求:
为了加强和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保证物业管理公司组建质量,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全国各地城市地方人民政府颁布了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资质审查的规定。如上海的《上海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中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划分为三级
1、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必备条件:
(1)管理物业规模一般在50万平米以上,或者管理涉及物业在20万平米以上;
(2)管理物业类型三种以上或管理涉外物业两种以上,物业类型是指多层、高层住宅、公寓、别墅、商住楼、办公楼、商场、厂房等以及其他特种房屋(下同);
(3)管理物业必须有两个以上为优秀小区或者大厦,且管理达标面在50%以上;
(4)企业经理或者常务副经理必须从事物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
(5)具有经济类、工程类中级职称管理人员10人以上;
(6)企业经营年限必须在3年以上;
(7)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必备条件:
(1)管理物业规模一般在3万一20万平米,或者管理涉外物业1万~5万平米;
(2)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人员3人以上;
(3)企业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3、处于以上两种类型之间的为二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物业规模3万平米以下或涉外物业规模l万平米以下的暂不定级。
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经营资质审批时所要提供的资料
1、内资企业(全民、集体、股份制、股份合作制)
(1)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申请报告;
(2)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管理章程;
(4)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或聘任书;
(5)验资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拥有或委托管理物业证明(委托管理协议书);
(8)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
(9)其他有关资料。
2、外商投资企业(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
除需要提供内资企业申报审批所需的有关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合资或合作项目议定书、合同等文件的副本及中方投资审批机关的标准文件。
3、私营企业
(1)业主身份证明(复印证);
(2)业主的工作简历;
(3)申请资质审批的报告;
(4)管理章程;
(5)验资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拥有或委托管理物业的证明;
(8)雇员的名册;
(9)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10)其他有关资料。
二、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审批程序
国家房产行政管理体系——各地区房产管理局收到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资质报告及申报资料齐全后,在一定时间内(通常规定为两个星期内)审核完毕,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核发批准文件,其他必须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在手续办完后才能对外营业。
三、物业管理公司设立和工商登记
(一)组织机构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依照《公司法》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公司”两种。
(二)工商登记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由于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行业,在注册登记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为了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有必要搞清楚。
1、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宗旨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宗旨应含有以下几个方面:
(1)物业管理是房地产开发的延续和完善,是一个复杂、完整的系统工程。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参与社会分工,实现房地产开发、经营良性循环,促进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
(2)对所管理的房产及各类附属设施进行科学的管理与养护,使其物业保值、增值,延长其使用寿命,限度地实现社会财富的节约。
(3)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对象是人。所以应以业主(使用人)为对象,开展各类经营业务,寓经营与管理十服务之中,提供全方位的方便服务。
(4)发挥物业的使用功能,为业主(使用人)创造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最终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5)履行社会管理义务,积极开展两个文明建设,致力于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2、经营范围根据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经营宗旨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
(1)管理方面:楼宇(多层、高层)管理;房屋的修缮管理;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车辆运行及看护管理;治安管理;清洁环卫管理;绿化管理;消防管理;物业保险管理等。
(2)服务方面:物业修缮;物业租售代理;物业清扫保洁;搬家、装潢服务。车辆出租;绿化工程及花木租售;燃料供应;蔬菜粮食供应;服装清洗供应;美容美发;康乐健身;幼儿教育;老年服务;家教服务;商业服务等。物业管理经营的范围非常广泛,但其目的是为所管物业范围内的居民或单位提供优质、方便的各种服务。
物业管理方案 篇六
第一节、顾问工作纲要
1、引进香港先进的物业管理制度
结合项目实际状况,引进香港先进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先进的设施、设备管理经验,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智能化管理体系及其它电脑软件,另定期派出资深专家组成员巡视并指导、培训。
2、实行建筑后期介入管理
根据专业管理经验和物业的具体情况,于建筑后期实行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对工程设计、物业功能、规划和布局等提出改进或完善建设性意见。
3、协助接管验收入住工作
协助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做好接管验收管理工作,分清双方权力、义务、责任和费用关系,并签定委托管理合同。
4、协助公司行政架构优化组合
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行政架构的整改,合理地设计组织结构,优化岗位设置、工作流程和组织编制,削减不必要的人员,减少行政费用,以达到精简、高效的目的。
5、推行专业人员培训计划
对原有人员进行多方面考核,协助培训、筛选各类专业管理人员,制定各级员工考核计划,并实施各类员工专业培训,以提高服务水平。
6、争取专业管理质量标准
协助物业管理公司不断改善工作效率和管理运作体系,调研修改各种管理程序、规章制度和操作表格,以通过ISO9002国际质量标准体系的认证。
7、编制物业公约手册
根据国家建设部指引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和制订物业公共契约、业户手册、装修管理手册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部门工作手册,以提高管理效率,并制定各项工作长远计划方案,每月向委托方作出工作汇报。
8、检查公共设施良好运作
检查和保持各类公共设施(如电梯、水、电、空调、消防、监控系统和防盗系统等)良好运作,监察各项保养服务素质。
9、制定物业管理财务收支预算方案
协助制定物业管理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并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实有关物业管理费和其它收费标准,并每季或每月准时做出详细财务收支报告。
10、努力争取优秀管理荣誉
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改善公共设施,进行及时维修,协助管理者争创市、省,以至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荣誉。
11、研究促进物业销售方法
进行市场调查、定位、定价和推行有效的市场策划,制定推广宣传计划,研究促进物业租售方案,提高物业使用率及出租和出售率,以达到物业保值目的。
12、推广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协助筹办各项节、日装饰,社区活动及推广节、目,定期主办各类学术讲座、康乐、文娱比赛,以创造物业文化之特色和形象,提高业户对工作环境的归属感。
13、拓展一条龙全方位服务
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开展“一条龙”服务,实行多种经营,开办小型超市、洗衣、托儿、专线汽车、快餐中心、商场中心、代理租售中介服务等。
第二节、顾问工作计划安排
根据世纪大厦项目进程和现状,我司将该项目分为常规期顾问、监督检查期顾问两个阶段提供顾问服务。
一、常规期顾问阶段的顾问服务内容
1、在甲方需要对物业设施、设备系统进行增加、减少或改动时,协助甲方进行整改,并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和解决办法,确保系统的完善和稳定运行。
2、协助管理者选聘各专业物管工作人员,组建工作队伍,并对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进行考核及资格等级的评定,以确保人员素质。
3、提供设备移交、接管验收的全套程序、问题缺陷和解决方案建议书样本及其它资料清单。
4、指导管理者对设备外观出现的缺陷进行整改,对维修保养工作的程序等级进行划分,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节、能改造以利于提高设备管理质量。
5、提供本物业内物业管理VI设计需求及进行设计方案要素评审。
6、协助管理者按ISO9001(20xx版)体系标准编制各项管理制度及建立相关资料、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引进ISO14000和SA8000的理念。
7、协助管理者建立各专业原始技术资料、维修保养记录等档案;并就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整理提供咨询和指导。
8、协助项目入伙阶段的工作。
9、协助管理者编制对外分包的有关程序,协助评审各专业分包方。
10、顾问小组定期对项目进行考评,并就各专业所涉及的内容、范围进行全面检查,提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纠正落实情况。
11、提供物业管理迎检创优咨询指导。
12、对本项目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物管常识,相关法律、法规,各项专业技能,酒店式物业管理服务意识及行为规范培训。
二、监督检查期顾问阶段的顾问服务内容
1、顾问小组每三个月对项目现场进行考核评价,并就各专业相关内容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给出书面整改意见及建议。
2、协助整理各专业图纸及资料,保证设备的完好,确保交接工作顺利完成,物业管理正常运行。
3、根据管理者的需要提供物管工作各专业咨询服务。
第三节、顾问期限、方式、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顾问期为18个月。共分两个阶段,常规期顾问(12个月)和监督检查期顾问(6个月)。其中:
1、常规期顾问(12个月)的起止时间为:
2、监督检查期顾问(6个月)的起止时间为:
二、顾问方式及费用
1、紧密型顾问方式:
(1)根据项目工作进度及计划,在常规期阶段,分别派出顾问经理、工程顾问主管、安全顾问主管常驻现场,为顾问项目量身定做管理与发展模式,打造一支一流的物业服务团队,使业务和管理骨干在最短的时间内担当起项目管理重任。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日常运作与管理,对顾问项目进行咨询、策划、指导,使其快速步入正规、跻身一流,最终达到顾问服务承诺的指标。
(2)公司由业务副总经理、总工及安全管理专家组成顾问组,不定期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考评和作业指导。
(3)顾问费用:总计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
2、松散型顾问方式:
(1)根据项目工作进度及顾问计划安排,在常规期阶段,采取分期派驻现场顾问经理、工程顾问主管、安全顾问主管到场协助、指导各项工作展开的形式提供顾问服务(不长驻现场),现场顾问针对每一个阶段性的顾问专题,定期赴现场提供顾问服务。
(2)公司顾问组远程指导现场作业工作。
(3)顾问费用:总计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
3、顾问人员深圳、克拉玛依之间往返差旅费、现场住宿费由甲方提供,上述顾问费中未含。
三、顾问费用构成
1、顾问组成员、顾问期派驻人员的人工费(含工资、保险、各种福利补贴);
2、对项目各阶段进行顾问指导、培训的费用;
3、卓越物业管理的品牌使用费用;
4、项目管理者来深参观、考察、交流卓越物业管理的国优、省优等项目费用(不含往返交通、食宿费);
5、税金;
6、其他相关费用。
四、付款方式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全部款项按5期分阶段付清,即:
1、签约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总额的30%;
2、常规期顾问工作开始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总金额的20%;
3、常规期顾问工作满3个月的第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总金额的20%;
4、常规期顾问工作满9个月的第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总金额的20%;
5、监督检查期顾问工作开始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总金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