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管理办(实用6篇)
规章制度管理办 篇一
规章制度管理办的重要性与实施方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是一个组织内部的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和执行组织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它们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组织的正常运作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章制度管理办的职责是确保规章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并监督和促使各部门和员工遵守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管理办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规章制度管理办的存在可以保证组织的运作秩序和规范性。通过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可以规范组织内部的各项工作流程和行为准则,确保各部门和员工在工作中遵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避免了无序和混乱的情况发生。其次,规章制度管理办的职责是监督和促使各部门和员工遵守规章制度。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规章制度管理办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最后,规章制度管理办还可以通过不断完善和更新规章制度,适应组织发展和变化的需要,提高组织的适应性和竞争力。
实施规章制度管理办的方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规章制度管理办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流程。制定规章制度应从实际出发,充分调研和分析组织内部的工作情况和需求,制定适合组织的规章制度。其次,规章制度管理办应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宣传和培训机制。通过宣传和培训,可以让全体员工了解和掌握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员工的规章制度意识和遵守能力。同时,规章制度管理办还可以通过组织内部的例会和培训活动,及时解答员工对规章制度的疑问和困惑,确保规章制度的正确理解和执行。最后,规章制度管理办应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通过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章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和难点,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总之,规章制度管理办在组织内部的作用和意义不可忽视。它的存在和工作可以保证组织的运作秩序和规范性,提高组织的适应性和竞争力。为了实现规章制度管理办的有效运作,我们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流程,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宣传和培训机制,以及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规章制度管理办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为组织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规章制度管理办 篇二
规章制度管理办的重要作用与挑战
规章制度管理办是一个组织内部的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和执行组织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它们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组织的正常运作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章制度管理办的职责是确保规章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并监督和促使各部门和员工遵守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管理办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规章制度管理办的存在可以保证组织的运作秩序和规范性。通过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可以规范组织内部的各项工作流程和行为准则,确保各部门和员工在工作中遵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避免了无序和混乱的情况发生。其次,规章制度管理办的职责是监督和促使各部门和员工遵守规章制度。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规章制度管理办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最后,规章制度管理办还可以通过不断完善和更新规章制度,适应组织发展和变化的需要,提高组织的适应性和竞争力。
然而,规章制度管理办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是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规章制度需要充分调研和分析组织内部的工作情况和需求,但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决策失误的情况。此外,规章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员工的抵触和不配合,需要规章制度管理办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其次是规章制度管理办的权威和影响力问题。规章制度管理办需要建立自身的权威和影响力,才能有效地推动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改进。最后是规章制度管理办的人员和资源问题。规章制度管理办需要具备专业的人员和足够的资源来开展工作,但在实践中可能面临人员不足和资源紧缺的情况。
为了克服这些挑战,规章制度管理办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首先,规章制度管理办应加强与各部门和员工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其次,规章制度管理办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影响力,通过培训和学习来提高工作水平,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最后,规章制度管理办可以与其他组织进行合作,共享资源和经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总之,规章制度管理办在组织内部的作用和意义不可忽视。它的存在和工作可以保证组织的运作秩序和规范性,提高组织的适应性和竞争力。然而,规章制度管理办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挑战。为了克服这些挑战,规章制度管理办应加强与各部门和员工的沟通和合作,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影响力,与其他组织进行合作。通过这些努力,规章制度管理办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为组织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规章制度管理办 篇三
为做好xx校区临住教职工宿舍的综合管理工作,为教职工提供一个温馨、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结合xx校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住宿安排原则
1.教职员工需到xx校区上课或办公的均可提出住宿申请。
2.临住宿舍的床位和床上用品实行公用原则,由xx校区综合办公室统一配置。
二、住宿办理程序
住宿申请人需于学期初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领取房间钥匙。如住宿时间有变更,须及时办理变更申请手续。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并归还房间钥匙。
三、住宿守则
1.教职工要按申请指定的床位入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2.住宿期间要保持房内卫生清洁,不得随地丢果皮、纸巾、烟头等垃圾。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打扰别人。
3.不得私自将临住宿舍内的床上用品带走或锁进衣柜。
4.临住教职工宿舍实行“本人申请,本人入住”的原则,不允许将临住房间的床位转让给他人入住,也不得随意带其他人入住。
四、安全守则
1.离开宿舍须关掉光管、风扇等电器(热水器可在周末再关掉)。
2.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舍内。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3.离开宿舍须关好门窗,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丢失宿舍钥匙需赔偿10元。
5.丢失或损坏宿舍内公用物品需按价赔偿。
五、对违反本规定的教职工,xx校区综合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
六、本办法由xx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规章制度管理办 篇四
一、收费站会计工作的人员配备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收费站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二、收费站会计工作的岗位设置及其职责权限
1、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合理划分职责权限,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2、收费站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出纳、稽核、票证等。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票证和收入、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收费站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办理交接手续应有财审科人员监交。
4、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5、必须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三、收费站票证管理工作
㈠票证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其基本职责是:
1、高管中心是票证管理的总的核算单位,负责票证领发,并对各收费站票证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各收费站均是票证管理的基本核算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票证领发、保管、使用和审核销号。
㈡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票证管理,建立健全票证收、发、领、用、核的制度和手续。加强票证管理,领入票证必须办理验收入库,发放领用双方要当面点清。票管员要掌握票证用量和库存数量,加强核对工作。
㈢票证必须妥善保管,顺号存放。管理有条不紊,保证票证完整,不受损失,并定期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㈣对作废收据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销毁。
㈤票管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准离职。
四、账户管理
收费站收入专户的开设、变更和销户工作必须严格审批手续。
五、收入解缴
每月5日、15日、25日应将规费收入专户中的存款全额解缴。
六、收费站会计核算工作
收费站会计核算应执行《江苏省公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应使用财务统一的电算化软件进行核算。
七、收费站财务的监督管理
高管中心财审科负责对收费站的财务进行监督管理。采用定期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各收费站应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规章制度管理办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发布程序和文件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保障规章制度得以严肃、严格、有效的贯彻和执行,按照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规章制度是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制定并统一发布的具有强制约束力和规范格式的公司内部法定性文件,包括制度、办法、规范、规定、规程、流程、标准、以及由此而生成的表格、记录、格式文本等,是公司各级单位按章办事和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使用、遵守或用于指导、规范本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工作或需要跨部门协作完成的所有规章制度均属于本办法控制范围,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发布实施。
第四条 规章制度管理是指按照统一要求规范公司规章制度文件的制定、审核、修改、批准、发布、修订、执行和废止等一系列工作,并将全部规章制度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和归集,形成一套完整的企业内部法规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是规章制度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一) 对规章制度进行宣贯和培训,推动规章制度的实施,监督、检查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二) 对新发布规章值得成文必要性、合理性、与其他制度的衔接性、文件格式、文字、条理性等进行综合审核。
(三) 责成相应部门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或进行必要的修订,组织规章制度评审。
二、 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组织起草、修订、审核、登记、编号、发布、归档、废止等工作。
第六条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是公司规章制度地提出、制定、修订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提出并起草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
二、 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释、宣贯、推行,监督、检查、指导本部门制定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以及所有员工都是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对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条款和工作标准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执行并接受考核的义务。
第三章 制度分类
第八条 公司规章制度分为以下几类:
一、 综合管理制度(系列代号 zh):指为规范和指导公司基础管理、预算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运行体系构建等综合性经营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制度。
二、 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系列代号 wh):指规范和传播公司理念、行为和视觉识别系统而制定的制度;
三、 组织管理制度(系列代号 zz):指为明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组织分工、职能划分、岗位职责分工、基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而制定的制度。
四、 财务管理制度(系列代号 cw):指为规范和指导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税收筹划、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等工作而制定的制度。
五、 人事管理制度(系列代号 rs):指为规范和指导公司招录与培训管理、考核管理、劳资与薪酬管理、考勤管理、奖惩管理等工作而制定的制度。
六、 行政管理制度(系列代号 xz):指为规范和指导公司行政督察、公文处理、公共关系、会议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行政办公事务而制定的制度。
七、 信息管理制度(系列代号 xx):指为规范和指导公司信息化建设醒目管理、软件管理、系统管理、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而制定的制度。
八、 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系列代号 aq):指为规范和指导公司安全、消防、环境保护与治理、优化作业环境而制定的制度。
九、 经营与生产管理制度(系列代号 jy):指为规范、指导、监督、检查公司生产作业管理、物资管理、消耗管理、运销管理、设备管理等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制度。
第九条 以上分类不足以涵盖新增的制度时,可在现有分类基础上向后延展。
第四章 格式与内容
第十条 规章制度属于企业标准性文件,采用统一的文本格式发布,即发文标识为“xxxx公司规章制度文件”,标题为“xxxx管理办法(制度、规定、规程等)”。文件内容分章、条编序,不同章节,条序顺延,全文不能有重叠条序。条目下有层次序数时,分段编排,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第十一条 规章制度的编号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完整编号格式如下: 公司类别-内容分类-分类序号-文件版本号说明:公司类别:汽运公司(代号qy);
内容分类:参照第三章相应内容;
分类序号:规章制度在某一门类的序号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代表该文件在该类制度中的顺序,一般根据发布时间排序。每类内容从001-999;
文件版本号:是文件更新修改次数的记录,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1-99顺延,代表文件整体重新制定和校验的次数。 第十二条 管理制度的内容原则上按照以下次序进行拟定:
一、 第一章为总则,包括制定本制度的办法、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定义等内容。
二、 第二章为管理职责,包括本制度所涉及到的职能归口部门和相关负有责任部门的相应职责内容。
三、 第三章为管理要素分类,主要对制度中明确的管理要素进行分类说明。
四、 第四章为管理程序,主要对履行制度的主要管理程序进行说明。
五、 第五章为工作标准,主要是对制度的执行提出相应的工作标准和奖惩标准。
六、 第六章为附则,主要规定制度的生效时间、解释部门、与原制度的关系等内容。
七、 对于制度中其他需要进一步说明或是需要特殊说明的,可插入以上章节中单列章节说明,次序顺序下延。
第五章 管理程序
第十三条 规章制度经起草部门起草后,交由综合办公室初审和校验,最后经公司经理部批准后下发。
第十四条 规章制度通过公司文件通知形式发布,涉及职工权益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或组织机构、部门职能调整和业务调整时,适时对相应制度进行修订或废止。
第十六条 公司各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为制度贯彻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该制度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宣传、贯彻、培训、监督、执行。
第十七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导、考核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经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规章制度管理办 篇六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
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
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
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
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
十二、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组协助。
十三、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
2、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3、撰写草案;
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十四、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6、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十五、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基层企业和员工代表征求意见。
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
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组审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1、是否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
2、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
3、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4、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组送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组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二十三、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组。
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3、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4、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5、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三十、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1、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2、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一次乐捐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