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最新3篇】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篇一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变得尤为重要。教师是培养国家栋梁的重要角色,他们的职业道德规范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建立起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非常必要且迫切的。
首先,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应强调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教师是学生的榜样和引路人,他们的教育水平和专业素养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成果。因此,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同时,教师还应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以适应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求。
其次,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应强调教师的良好师德和职业操守。教师是育人的重要角色,他们的品行和行为直接影响到学生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因此,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和崇高的职业操守,做到言行一致,言传身教。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关心和关爱学生,给予他们充分的关注和帮助。同时,教师还应严守教育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侵犯学生和同事的权益。只有具备良好师德和职业操守的教师,才能够真正起到育人的作用,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最后,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应强调教师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感。教师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肩负着培养人才、传承文化、建设社会的重要任务。因此,教师应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教育改革,为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做出自己的贡献。教师应积极关注社会热点和教育问题,深入了解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学生的成长需求,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综上所述,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坚守良好的师德和职业操守,肩负起社会责任和使命感。只有这样,才能够培养出更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时代人才。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篇三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收集的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供大家阅读参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997年8月7日修订)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意见稿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