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领用物品的规章制度【通用6篇】
仓库领用物品的规章制度 篇一
仓库是一个组织中重要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存储和管理物品。为了确保物品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仓库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领用物品的规章制度。下面将详细介绍这套制度的内容。
首先,仓库领用物品的规章制度应包括领用资格的规定。只有具备特定资格的人员才能领用仓库中的物品。例如,在企业中,只有员工、部门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才能领用物品。对于外部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获得领用资格。
其次,规章制度应明确领用物品的程序。领用物品应该经过正式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申请人需要填写领用申请表,并注明领用物品的种类、数量和用途。申请表必须经过上级主管的审批,并得到仓库管理员的确认后方可领用。领用人员在领用物品前需要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
第三,规章制度应规定领用物品的使用期限。物品的使用期限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定。一般来说,物品应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完毕,并及时归还给仓库。如果需要延长使用期限,领用人员需要提前向仓库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方可延长使用期限。
第四,规章制度应规定领用物品的保管责任。领用人员应对所领用的物品负有保管责任。物品在使用期间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领用人员应定期检查物品的完整性,并在使用完毕后归还给仓库。
第五,规章制度应规定领用物品的违规处理措施。如果发现领用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或保管物品,仓库有权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这包括警告、罚款、暂停领用资格或其他纪律处分。违规处理措施应公平、公正地进行,并遵循组织的相关规定。
最后,规章制度应明确领用物品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领用人员的物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通过监督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总之,仓库领用物品的规章制度是保障物品安全和有效利用的重要保证。规章制度应明确领用资格、领用程序、使用期限、保管责任、违规处理措施和监督评估机制,以确保仓库物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仓库领用物品的规章制度 篇二
仓库领用物品的规章制度是一个组织内部重要的管理措施,旨在确保仓库物品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下面将介绍一些规章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首先,规章制度应明确领用物品的资格和权限。只有具备特定资格和权限的人员才能领用仓库中的物品。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根据不同部门和岗位的需要来确定领用物品的资格和权限。对于外部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获得领用资格。
其次,规章制度应规定领用物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领用物品前,申请人需要填写领用申请表,并注明领用物品的种类、数量和用途。申请表必须经过上级主管的审批,并得到仓库管理员的确认后方可领用。领用人员在领用物品前需要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
第三,规章制度应规定领用物品的使用规范和期限。领用物品应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期限进行使用。物品的使用期限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定。一般来说,物品应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完毕,并及时归还给仓库。如果需要延长使用期限,领用人员需要提前向仓库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方可延长使用期限。
第四,规章制度应明确领用物品的保管责任。领用人员应对所领用的物品负有保管责任。物品在使用期间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领用人员应定期检查物品的完整性,并在使用完毕后归还给仓库。对于严重损坏或遗失物品的情况,领用人员应负有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五,规章制度应规定领用物品的违规处理措施。如果发现领用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或保管物品,仓库有权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这包括警告、罚款、暂停领用资格或其他纪律处分。违规处理措施应公平、公正地进行,并遵循组织的相关规定。
最后,规章制度应建立领用物品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领用人员的物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通过监督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同时,仓库管理员应及时收集领用人员的反馈意见,以不断改进规章制度。
总之,仓库领用物品的规章制度是保障物品安全和有效利用的重要保证。规章制度应明确领用资格、领用程序、使用规范和期限、保管责任、违规处理措施和监督评估机制,以确保仓库物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通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可以提高仓库物品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仓库领用物品的规章制度 篇三
第一条: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集团总部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第三条: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
3、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
4、部门常用易耗办公用品月用量标准见附表。此标准为暂定数,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进行合理调整。
5、每月22日前,由各部门将次月《易耗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填好(常用易耗办公用品不得超过每月用量标准),经部门经理初核,中心总监或副总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交采购部统一采购。
6、发放时间:每月1-2号(如遇假期,顺延)。其余时间一般不予办理办公用品的领用手续。
7、领用方法:由各部门文员按发放日期统一到办公用品仓申领,填写《领料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仓管员按《易耗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发放,若部门领用超出需求计划的,须经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方可发放。
8、部分办公用品(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新原则,传真纸领用时须以中间纸交换。
9、电脑耗材品(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总经办电脑部经理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方可领用,申领时须依旧换新。
10、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对于节俭成效突出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扬。
第四条:未列入耐用及易耗办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领,按集团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仓库领用物品的规章制度 篇四
(一)凡列入公务用品采购范围内的物品,均执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品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采购后的公务用品,分别由各归口科(室)验收入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二)严格公务用品的核对,验收做到验质、验价、验量。凡不符合要求的要当场查明原因或予以退回。
(三)公务用品必须分门别类在固定位置摆放,做到美观、整齐,便于发放、检验、盘点、清仓。
(四)建立公务用品登记制度,采购入库及时登记,领用时必须填写领用登记单,及时销账,做到往来清楚,账实相符,同时,把好领用关。
(五)公务用品做到先进后出,用零存整,经常验收、整理,掌握领用、结存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向领导提出采购计划。
(六)回收的各类物资,均由相关科(室)注明成新,登记入库,纳入年报表,并予说明。
(七)年终进行一次盘点,编制物品进出年报表,及时送领导审阅。
(八)加强公务用品卫生和安全工作。采取切实的措施,确保用品完好无损,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仓库领用物品的规章制度 篇五
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和指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倡导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发放管理责任部门
办公用品发放管理统一归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到办公用品发放统一管理,统一配发。严控指标,厉行节约。
二、办公用品
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为:办公耗材、易损配件、办公家具等。办公耗材包含:笔、刀、纸、墨水、笔记本、复写纸、胶水、钉书机(针)等;易损配件包含:墨盒、硒鼓、U盘、鼠标等;办公家具包含: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
三、办公用品领用标准
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个人所需用品和部门所需用品。
(一)个人所需用品
1、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橡皮、文具刀、尺子、墨水、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胶棒)、钉书钉、回形针、大头针、燕尾夹、双面夹、橡胶手套等。
2、个人所需用品的领用标准
各部室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按规定标准领用,如有所需,另行申报。
各部室工作人员物品领用时要求做到交旧领新;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物品损坏,由个人负责。
(二)部室所需用品
1、部室所需用品包括:复印纸、打印纸、墨盒、硒鼓、鼠标、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
2、部室领用标准
部室负责人每月按需要和规定标准领用向经理申报。
四、其它规定
1、部室使用的办公家具桌、椅、文件柜等应由个人负责保管,公用文件柜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单位监督。综合办公室对在用办公家具负责统一检查管理,统一登记、存档。每年核对1次。
2、职工如有调动,所领办公用品不可随身携带,由接替人使用或由综合办公室收回;新安排或新调入的管理人员,提交申请方可办理领用手续。
仓库领用物品的规章制度 篇六
一、采购
1、学校物品(教育教学生活办公物品及教学用品等)采购,分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执行先请购、后采购,先入学校财产帐、后财务报销的制度
2、物品采购采用预报申领制度,每学期开学初由各处、室、办、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填写学校物品采购请购单,预报学期采购计划。要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金额等,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校长办公室。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
3、物品请购流程:⑴各处、室、办、年级组、教研组制定学期采购计划或临时采购计划,填写物品请购单。⑵物品请购单统一送交校长办公室汇总。⑶校办送校长室审批。⑷校长室同意后,交总务处采购经办。⑸采购物品验收入库。⑹物品请购人到保管室填写物品领用单或借用单,领取采购的物品。
4、总务处主任收到预报的物品请购单后,会同总务人员和财产保管员,清点库存物品,确定需要采购的物品清单。
5、总务处物品采购原则
⑴一般性的、急需的且金额较小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等物品的采购,采取就近采购。
⑵凡数量较多、金额在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一般性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学生生活用品、学习用品,采取定点购买统一结帐的方式,由总务处主任、保管员、财会人员共同选择2-3家交通便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价格公道、商品齐全的较大型的商店作为对口固定性采购单位。
6、专业性较强或选择性较活的物品采购时,请使用部门派出专业管理人员协同采购,以保证采购物品的质量。
7、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高度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做好采购工作,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以下几点:
⑴充分了解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规格、厂商信誉、价格等情况,择优择廉选购。
⑵实际价格超过预算价格20%以上的,应先请示后购置。
⑶没有严格的经济合同手续及负责产品质量的不购。
⑷有回扣金不折算冲减价格的不购。
⑸未经批准或批准手续不全的不购。
⑹计划外项目,经费不落实的不购。
8、在特殊情况下,经校长同意,可委托有关人员进行专项采购。
9、非常规性物品,特殊需要的物品,确需购置时需事先申请经费,待校长批准落实经费后,专款采购。
l0、所有采购物品,都必须经过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清点验收入库登记入册签名后,报校长签字同意,才能进行财务报销手续。
二、入库
1、所有学校采购的物品,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由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登记入册后方能领用。
2、所有入库物品,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帐册。按物品的价格分别入固定资产账、易耗用品账等。
3、总务处保管人员要定期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学校财产去向清楚,领用、借用手续完备。
三、领取
1、学校各部门所需物品,一律由总务处保管员负责发放。
2、一般性常规性物品,由申领人填报“物品领用单”,经总务处主任签名后到校务财产保管人员处领取。申领时,一律签名登记,写明领取时间、用途,必须归还品还需写明计划归还日期。
3、贵重物品、仪器、电器等设备的领用,必须由总务处主任签字,报校长批准,方可领取,使用管理人员签名登记负全责保管。
4、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徇私情,及时按标准发放物品,认真做好各类物品的入库、领用登记,所有“物品领用单”统一保存,以备查验。固定财产帐目必须永久保存,易耗物品每学期总清点一次,列帐备查。
5、凡领取必须归还的物品,至计划归还日期时(一般为一学期),应按时送还仓库,保管人员要严格检查是否有损坏、残缺情况,分情况上报总务处主任再报校长处理,发现情况不报,或未按时收还,则由保管人员负责。
6、如果遇领取必须归还物品的人员离职调岗或离校,则必须到总务处办理妥归还手续或移交手续,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遗失、损坏则应查明原因,照章处理。如因保管人员渎职未予追还,则由保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7、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应由借用人(校外单位借用本校财产必须持有单位证明)填写借用单一式二份,经校长、总务处批准后,方能出借,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财产借用凭单。借用人对借入财产应负经济责任,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所借财产用毕及时归还。
8、对违反财务制度甚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