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优秀3篇)
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 篇一
第一篇内容
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
尊敬的全体教职工:
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权益保障,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特制定本章程,旨在规范工会组织的运作和职责,确保工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一章 工会组织
第一条 工会组织是由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自愿组成的,依法行使工会权益的组织。
第二条 工会组织设主席团、委员会和工会会员大会。
第三条 主席团是工会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团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和决策,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和工会会员大会。
第四条 委员会是工会组织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其他委员组成。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助主席团制定决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五条 工会会员大会是工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工会会员组成。工会会员大会有权选举主席团成员和委员会成员,审议和通过工会章程的修改和重大事项,监督工会组织的工作情况。
第二章 工会权益
第六条 工会有权代表教职工与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并提出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要求。
第七条 工会有权监督学校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八条 工会有权组织开展教职工的职业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教职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九条 工会有权组织开展体育、文化和娱乐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三章 工会经费
第十条 工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学校拨款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 工会经费用于支持工会组织的正常运作、组织活动和开展工会服务项目。
第四章 工会纪律
第十二条 工会会员应遵守工会章程,支持工会组织的工作,履行工会赋予的职责。
第十三条 工会会员不得损害学校和教职工的利益,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 工会会员有权提出对工会组织工作的批评和建议,但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不得损害工会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工会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工会会员大会的审议和通过,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工会章程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工会委员会制定。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 篇二
第二篇内容
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
尊敬的全体教职工:
本章程是为了加强学校工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而制定的。以下是本章程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工会组织
工会组织是由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自愿组成的,依法行使工会权益的组织。工会组织设主席团、委员会和工会会员大会,主席团是工会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委员会是工会组织的执行机构,工会会员大会是工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章 工会权益
工会有权代表教职工与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并提出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要求。工会有权监督学校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工会有权组织开展教职工的职业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教职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工会有权组织开展体育、文化和娱乐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三章 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学校拨款和其他合法收入。工会经费用于支持工会组织的正常运作、组织活动和开展工会服务项目。
第四章 工会纪律
工会会员应遵守工会章程,支持工会组织的工作,履行工会赋予的职责。工会会员不得损害学校和教职工的利益,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工会会员有权提出对工会组织工作的批评和建议,但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不得损害工会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第五章 附则
工会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工会会员大会的审议和通过,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工会章程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工会委员会制定。
以上是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的主要内容,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够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共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
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 篇三
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2016」
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制定了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2016】,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文清实验学校工会章程【2016】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赣州市章贡区公有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文清实验学校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和章贡区教育工委领导,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3.学校工会要认真贯彻新时期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4.学校工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第二章 基本任务
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委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董事会的协商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尊重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共谋学校发展。
3.组织教职工开展献计献策、岗位练兵、教学能手竞赛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4.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法规、业务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5.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
6.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7.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三章 工会组织建设
1.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时召开,代表大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
2.校工会委员,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
3.校工会设工会主席一名,委员4名,工会主席由校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教育工委批准。
4.校工会要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工会委员协助主席工作。
5.校工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大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校工会要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
6.发挥网络管理的优势,建立互联网络“工会互动平台”,设立主席留言板和在线提案征集系统,提高工会工作效率。
第四章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1. 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的讨论。
2.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监督工会工作,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作人员。
4. 对学校办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批评,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工会给与保护。
6. 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基本义务:
(1)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纪律。
(2) 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
(3)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 维护学校的团结稳定,向危害学校和教职工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助合作。
(6) 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第五章 工会与党、政的关系
1.校工会组织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校工会组织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要履行民主手续,并报上级工会批准;教职工的呼声、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校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应向上级工会报告。
3.校工会对贯彻上级教育工委的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并向党组织汇报,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4.校工会要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维护学校行政的指挥权威,积极向行政反映群众的呼声和建议,宣传和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
5.在学校行政决定有关教职工切实利益的问题时,校工会应参加研究,提出意见,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经费
1.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学校应给工会活动提供经费支持。
2.校工会的财产、经费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
3.工会经费应依法管理和合理使用,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育工委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委员的审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