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为了保障公共场所的卫生与安全,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了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
卫生许可证是一种由政府颁发的证明,证明该公共场所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只有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才能开展经营活动,否则将受到处罚并被关闭。
首先,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根据卫生许可证的要求,公共场所必须满足一系列卫生标准,如设有洗手间、提供清洁饮用水、保持场所干净整洁等。这些要求能够确保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为人们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消费环境。
其次,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也能够加强公共场所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只有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才能开展经营活动,这意味着政府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一旦发现公共场所存在卫生问题,政府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责令整改、处以罚款甚至关闭公共场所。这种管理制度的存在,能够迫使公共场所严格遵守卫生标准,提高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保障公众的权益。
此外,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还能够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在门口或醒目位置必须公示自己的证件,让公众了解该场所对卫生的重视程度。公众在选择消费场所时,会更加倾向于选择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场所,以确保自己的健康安全。这种市场机制的作用,能够促使公共场所更加重视卫生问题,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公众的需求。
综上所述,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举措。通过该制度,能够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还能够促进公共场所的发展和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为了保障公共场所的卫生与安全,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了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
卫生许可证是一种由政府颁发的证明,证明该公共场所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文件。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才能开展经营活动,否则将受到处罚并被关闭。
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的实施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获得卫生许可证之前,公共场所必须接受政府的卫生检查和评估。政府会根据卫生标准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评估,包括场所的清洁度、设施的完好程度、饮食安全等。只有达到卫生标准的公共场所才能获得卫生许可证,这就迫使公共场所重视卫生问题,提高卫生标准。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安全、卫生的消费环境。
此外,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还能够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政府有权对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以确保其仍然符合卫生标准。一旦发现卫生问题,政府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责令整改、处以罚款甚至关闭公共场所。这种监管和执法力度的加强,能够迫使公共场所严格遵守卫生标准,提高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还能够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在门口或醒目位置必须公示自己的证件,使公众了解该场所对卫生的重视程度。公众在选择消费场所时,会更加倾向于选择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场所,以确保自己的健康安全。这种市场机制的作用,能够促使公共场所更加重视卫生问题,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公众的需求。
综上所述,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举措。通过该制度,能够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还能够促进公共场所的发展和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 篇三
1、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场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泳客应持健康证入场,患性病、伤寒、痢疾、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严禁入场游泳。
7、室内泳场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8、更衣室、淋浴室和卫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排水畅通,设置有效的独立的排气装置。卫生间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9、应有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泳池水游离余氯应保持在0.3-0.5mg/1,必须备有余氯检测设施和有检测记录。必须配备专兼职水质净化、消毒员。
10、在泳池入口处,必须分别设有强制性淋浴池和浸脚池。浸脚池宽度与走道相同,长度不少于2米,深度不低于20厘米,游离余氯保持在5-10mg/1,须4小时更换一次。
11、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 篇四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 篇五
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要保持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
十一条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 篇六
为更好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本单位的自身管理,不断提高本单位的卫生水平,保护广大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卫生许可证及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牌要悬挂在醒目处。
二、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随时清扫地面废弃物,并有专门容器存放。
三、应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及消毒药械。
四、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在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清面时要戴口罩。
五、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脸巾应清洁,每客用后应清洗消毒。
六、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等顾客用品用具用后应消毒。理发工具应采用无臭氧紫外线消毒。清洗消毒后的工具应分类存放。
七、对患有头癣等皮肤传染病的顾客要有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八、配备机械通风设施,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九、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