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使用管理制度【优质6篇】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篇一
矿灯作为矿山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工具之一,对于矿工的安全和工作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一套合理的矿灯使用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下面将从矿灯的选购与分发、使用和维护等方面,介绍矿灯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
首先,对于矿灯的选购与分发,应确保选购的矿灯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防爆、防水、防尘等功能。矿灯的分发应根据矿工的工作岗位和需要进行合理的分配,保证每位矿工都能获得一款适合自己工作需求的矿灯。
其次,对于矿灯的使用,应制定明确的使用规定。矿工在佩戴矿灯时,应确保矿灯完好无损,电池电量充足,并正确佩戴矿灯,并根据矿灯的使用说明进行正确操作。在矿灯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避免矿灯与易燃易爆物品接触,防止出现意外情况。矿灯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最后,对于矿灯的维护,应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定期检查矿灯的电池电量、防水性能和防爆性能等,确保矿灯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正常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并记录维修情况。同时,还要确保矿灯的存放环境干燥、通风,并防止矿灯受到冲击或挤压,以免影响矿灯的使用寿命。
总之,矿灯使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矿工的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至关重要。在制定矿灯使用管理制度时,应注重选购与分发、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矿灯能够正常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矿灯使用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矿工的安全和工作效率。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篇二
矿灯作为矿山工作中必备的工具之一,对于矿工的安全和工作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使用和管理矿灯,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矿灯使用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将从矿灯的选购与配备、使用和维护等方面,介绍矿灯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首先,对于矿灯的选购与配备,应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和要求,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矿灯。矿灯的品牌和型号应经过认证,具备防爆、防水、防尘等功能。根据矿工的工作岗位和需要,合理配备矿灯,确保每位矿工都能获得一款适合自己工作需求的矿灯。
其次,对于矿灯的使用,应建立明确的使用规定。矿工在佩戴矿灯时,应首先检查矿灯的完好性和电池电量,确保矿灯能够正常工作。在佩戴矿灯时,要注意正确佩戴,避免矿灯与易燃易爆物品接触,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在矿灯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矿灯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矿工的安全。
最后,对于矿灯的维护,应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定期检查矿灯的电池电量、防水性能和防爆性能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或更换。同时,还要确保矿灯的存放环境干燥、通风,并防止矿灯受到冲击或挤压,以延长矿灯的使用寿命。
综上所述,矿灯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矿工的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在制定矿灯使用管理制度时,应注重选购与配备、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矿灯能够正常工作,并不断完善和改进矿灯使用管理制度,以提高矿工的安全保障水平和工作效率。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篇三
为保证井下职工合理使用矿灯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对每批矿灯使用时间进行登记注册,标明第一次上灯时间,使用中间有任何异常情况及时。
二、对所发现充电不足,亮灯时间不够的矿灯及时收回修理。
三、对于其他原因造成矿灯损坏的,对用灯本人进行处理后要及时修理。
四、每周对充电架进行检查,每月对充电架进行拆开检修,并随时处理问题。
五、对矿灯共性问题要及时联系厂家整改并返厂检修,并对矿灯及时进行检验。
六、对矿灯检修工要定期培训学习,提高检修工技术水平。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篇四
一、公司矿灯由机电队统一管理发放,要做到帐、卡、物三对照。
二、职工领出矿灯后,要随身携带、不准随便放置或倒置,不准用灯线提灯,不准敲打和碰撞,不准拆卸零件和打开灯头。
三、严禁将矿灯私自拿出矿外、送人、听收音机和室内照明等非生产使用。严禁用矿灯放炮。
四、私自将矿灯送人和无故丢失、无故损坏者照价赔偿。因公或事故损坏者,经安检部门和队证明方可酌情处理。
五、灯牌不准转借他人。灯牌丢失,应立即与充电房联系,由队开出证明方可补发。
六、私自开启灯锁、闭锁螺丝和灯头,造成矿灯损坏者,按损坏程度赔偿。
七、升井后,应立即将矿灯交充电房。超过两小时不交者,灯房人员有权查问;超过六小时者,要向矿调度室汇报。长期不交造成矿灯损坏、不能继续充电者,照价赔偿。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篇五
1、矿灯各部件要齐全、完整、紧固。灯线不破损,进出口线连接牢固,密封良好。
2、矿灯要保证开关灵活,接触良好,灯不眨眼,不灭灯。
3、矿灯要实现牌板管理,一人一牌一灯,统一编号,“对号入座”,使人、灯、牌对号,矿灯与充电架对号。
4、升井后的矿灯,值班人员要将矿灯擦洗干净,认真检查矿灯是否明亮,零部件是否有缺损。对需要维修的矿灯要及时维修,不准影响下班继续使用,矿灯完好率应保持在95%以上。
5、矿灯应完好,如有电池损坏、亮度不够、灯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损等情况,严禁发出。发出去的矿灯,最低限度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6、使用矿灯人员,应爱护矿灯,严禁拆开、敲打、撞击。领灯时,要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如有缺陷,可要求灯房修理或更换。出井后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整无缺、无损伤。使用中如发生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值班人员说明。
7、灯房管理人员对损坏或丢失矿灯,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报机电科批准执行。
8、对矿灯房充电工配备齐全必要的保护用具。矿灯维修工按照矿灯的完好标准,每周对每盏矿灯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灯房值班人员在每次换班后两小时,必须把没有交灯的人员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篇六
1、矿灯房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标牌。
2、外单位参观人员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必须有机电管理人员陪同,否则不准入内。
3、检查和参观人员,要认真填写登记簿,并填上带领人的姓名及出入时间。
4、机房内不准有明火,工作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措施。
5、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光线要充足,使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要存放整齐,禁止机房内放其他物品。
6、机房内要配备防火用具,灭火器、砂箱、且水源要充足,使用灵活可靠。
7、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脱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