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店管理制度(最新3篇)
零售店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零售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零售店管理制度成为了保持竞争力和提高效益的关键。一个良好的管理制度可以帮助零售店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量。本文将从员工管理、库存管理和客户管理三个方面探讨零售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员工管理是零售店管理制度中的核心环节。一个优秀的员工团队是零售店成功的基石。良好的员工管理制度可以帮助零售店吸引、培养和留住优秀的员工。首先,零售店应该建立完善的招聘渠道和选拔机制,确保雇佣优秀的员工。其次,零售店应该提供良好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员工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此外,零售店还应该建立公正的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其次,库存管理是零售店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合理的库存管理可以帮助零售店降低库存成本、减少滞销商品、提高资金周转率。首先,零售店应该建立科学的库存管理模型,根据销售数据和市场需求合理预测和规划库存。其次,零售店应该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管理系统,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及时供货和货物品质。此外,零售店还应该建立严格的库存盘点和报废制度,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仓库的整洁有序。
最后,客户管理是零售店管理制度中不可忽视的一环。良好的客户管理制度可以帮助零售店了解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加客户忠诚度。首先,零售店应该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更新客户信息。其次,零售店应该进行市场调研和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需求和反馈。此外,零售店还应该建立忠诚客户计划,通过会员制度、积分兑换等方式激励客户,增加客户粘性。
综上所述,零售店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效益和保持竞争力至关重要。良好的员工管理、库存管理和客户管理制度可以帮助零售店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量。零售店应该重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满足客户需求。
零售店管理制度 篇二
在竞争激烈的零售行业中,一个科学合理的零售店管理制度是保持竞争力和提高效益的关键。本文将从员工培训、售后服务和市场营销三个方面探讨零售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员工培训是零售店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一个专业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员工团队是零售店成功的基石。良好的员工培训制度可以帮助零售店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提高服务质量。首先,零售店应该建立完善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机制,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和职责,提供相应的培训内容和方式。其次,零售店应该注重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培养,通过实操训练和岗位轮换等方式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此外,零售店还应该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学习动力和积极性。
其次,售后服务是零售店管理制度中不可忽视的一环。优质的售后服务可以帮助零售店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加客户忠诚度。首先,零售店应该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流程,确保及时响应和处理客户问题。其次,零售店应该加强员工的售后服务培训,提升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此外,零售店还应该建立客户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改善服务质量。
最后,市场营销是零售店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有效的市场营销可以帮助零售店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加销售额。首先,零售店应该制定明确的市场营销策略和目标,根据目标市场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销售促销活动。其次,零售店应该注重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了解市场动态和竞争对手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市场营销策略。此外,零售店还应该加强品牌建设和广告宣传,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
综上所述,零售店管理制度对于保持竞争力和提高效益至关重要。良好的员工培训、售后服务和市场营销制度可以帮助零售店提升员工素质、增加客户满意度和销售额。零售店应该重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满足客户需求。
零售店管理制度 篇三
零售店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 总 则 第二章 ------ 聘用制度 第三章 ------ 薪资制度 第四章 ------ 考勤制度 第五章 ------ 服务制度 第六章 ------ 奖惩制度 第七章 ------ 解职制度 第八章 ------ 调职制度 第九章 ------ 考核制度 第十章 ------ 福利制度 第十一章 ------ 电脑管理 第十二章 ------ 制服管理 第十三章 ------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使本公司职员了解并遵守相关劳动人事作业规定,特制定本劳动者管理规则手册。 第2条:凡与职工有关的招募、任用、调动、晋升、工作条件、工资、奖惩、休假、考绩、福利等均叙列在内,适用于本公司内所属从业人员。包括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及临时人员。。
第3条:本管理规章实施细则,得由总经理视实际需要而修改或订定之。 第4条: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章办理。本规章如有未尽事项,应依照各相关公文、备忘录及有关之规定办理。
第二章 聘用制度
第1条:人员增补之申请程序
一.人员增补的审核决策依本章第七条之规定办理。 二.申请单位需填具〈异动综合申请表〉,申请递补,并于说明栏内说明需求人员之条件,经申请单位最高主管核准后转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科(以下简述人事单位),核备或转呈核定。
第2条:人员招聘
总公司视人力状况需要不定期招聘人员,由人事单位统一办理。 面试时由申请单位之主管主试。 第3条:试用
一.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但有特殊情况者得缩短或延长之。 二.试用期间该部门主管需对其加以辅导,并考核其工作绩效。 三.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任用: 1.记小过(含)以上处分者。 2.职累计达二日者。
3.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四次以上者。 4.月事假、病假累计达五日以上者。 5.试用成绩不合格。 四.试用期间如因工作成绩不佳或无法胜任所担负工作者,得由试用部门会同人事单位签报,权责主管核准后,随时通知停止试用并通知其离职。
五.试用期间如品性欠佳或能力不合格者,本公司可随时通知其离职,其薪资发给至离职之日止。
六.试用期间被停止试用之员工无条件接受解雇并不得请示任何遣散费和各项补助费用。 第4条:正式任用
一.单位主管应于试用期满一星期内填〈异动综合申请表〉申请调薪并说明原因,经单位主管签核后转人事单位转呈核定。
二.试用期满经审核可正式任用后,由人事单位依其学历、经历,核定该员工之薪资,职位及服务部门后公告之。
第5条:凡有下列情形者,本公司将不予任用: 一.无户籍或身份证明。
二.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者。
三.档案未能如期调入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未申诉正当理由者。 四.通辑在案或刑事判决尚未执行者。 五.亏空公款或营私舞弊有案者。
六.经体格检查有法定传染病或体检不合格所任工作者。 七.本人所填面试单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第6条:报到
新进人员依通知向人事单位报到,依规定办妥报到手续方能到职,逾期未报到者的取消其任资格。
一. 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出具下列资料: 1.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2.各种专业职照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就失业证原件 5.毕业分配报到证
6.脱离原单位之证明(正本) 7.试用期协议书
8.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 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出具下列资料查检: 1. 暂住证、务工证(外来人员) 2.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3. 各种专业执照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4. 身份证原件
新进人员于到任后须缴交上列之资料,若未缴齐者其当月薪资不发放。 第7条:人员之增补任免晋升降职依下列权责,呈请核准。
第8条:各项职务之代理期限均为一年。一年后,公司根据代理干部的工作情况给予转为正式干部或撤销代理职务。特殊情况可延长或缩短。撤销代理职务的员工将按照享有代理权之前的待遇给予恢复。
第9条:公司需延用经理级以上专业人员,由人事单位呈总经理核准。
第三章 薪资制度
第1条:本公司员工薪资项目 一. 基本工资 二. 津贴 1. 加班费 2. 干部加薪 3. 职务加薪 4. 技术加薪 5. 伙食津贴 6. 出差津贴 7. 地区津贴 8. 专业津贴 9. 特别津贴 10. 特别津贴 11. 交通津贴 三. 奖金 1.全勤奖金 2.年终奖金 3.绩效奖金 4.业务奖金
四. 伙食津贴、地区津贴、特别津贴、交通津贴以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由总公司分别对待,不做统一规定。 第2条:本公司员工每月实得工资总额原则是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并努力使工资额位于行业中上游水平。 第3条:工资之发给
一. 职工的工资定为当月十日、二十五日发给,如遇节假日顺延一天。特殊情况可由当地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酌日发给。新进员工自上岗日起薪,离职员工自实际离职之日起停薪。停薪留职人员在其复职后的第一个领薪日向财务部领取当月工资(含奖金)。 二. 未与公司交接工作或未办理正常手续离职者,其当月工资不予了放。 第4条:新进员工依学历叙薪等级标准 一、应聘储备产品经理、店长
二、应聘储备店长以上、产品经理以上职级人员之起薪按照其经历、学历、资深等条件由总经理定夺。
第5条:公司各项加薪明细表 一. 按级别区别的职务加薪明细
二、管理区别的干部加薪明细 三、财务部人员的加薪明细 四、说明
1.主任以下职务不予代理
2.代理期间,因有实行代理职务之责任,有相关职务加薪。 3.储备干部仍在培训及考核中,不享有相关之职务加薪。 第6条:薪资等级
一、员工薪资等级共分为八级 二、 计算薪资
例:甲员工等级为八级,按薪资职等明细表知其薪资为770元。 三、员工改薪均参照资职等薪资表。
第7条:职工有缺勤纪录的,按下列规定减发工资 一、 基本工资与津贴
1.请事假和旷工的扣除请假天数的基本工资及按照比例扣除各项津贴与加薪,不足全天的以半天计算。
2.请产假并在公司规定之合理范围天数内的,按照基本工资的60%支取,并享有全额的职务加给或干部加薪,但不享有各种津贴。
3.婚假、丧假、年休假的不扣薪资和各种津贴。 二、 全勤奖
公司设
全勤奖金为50元。1.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旷工交不得支领全勤奖。 2.有迟到、早退的扣除全勤奖。 3.旷工者不得支领全勤奖。
4.正常补休、调休、年休假的照常支领全勤奖。 第8条:加班加点费之规定 一、 加班加点费的条件
1.干部级别以下之员工。 2.在公司指定的加班时间内工作。
3.在加班时间内没有请假、迟到、早退等之缺勤状况。
4.由公司指派需限时完成的工作或实际工作状况需限成的工作。 5.每月例行之公事不列入加班加点范围。
二、 人事单位统一核算,转呈财务部门在员工薪资内发放。 加班费的计算 平常加班 月基本工资&pide;25.5天&pide;9小时×实际工时×150% 特殊加班 月基本工资&pide;25.5天&pide;9小时×实际工时×200%
每周六、日工作的门市员工,公司给予相等时间的调休。不得支领加班费。 每周六、日工作的总部员工,公司给予相等时间的调休。不得支领加班费。 法定休假日参加工作的员工,公司给予相等时间的补休。不得支领加班费。 第9条:调薪之规定:
一、 本公司员工(公司及分店)之调薪除全公司计划之调薪外,平时将不予调整(试用期满成为正式员工经认定可以调薪者除外)。
二、 本公司有特殊贡献或经营管理有特殊绩效者,得由所属单位签报人事单位后转呈总经理核定。
三、 凡年满六十岁(含)以上之员工不再调薪。 第10条:年终奖金之规定 本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余,提拨年终奖金给编制内的正式员工,其分配方式由董事会决定之。如有发布年终奖金,以本薪和干部职加为计算基础,其它薪资部分不列入计算。 第11条:试用期间之起叙:
一、 新进人员无经验者,依基层薪资起叙。
公司新进人员有经验者,以其使用职位次一级试用,试用期满调回原级职。
例:甲员工是中级业务员任用,其试用期间之职称即为初级业务员而支领初级业务员薪资,试用合格后方调整为中级业务员而支领中级业务员之薪资及职加。 二、 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定夺。
第12条:工资计算自上岗之日起算,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服务日计算,离职者付给至离职日。
第13条:调薪。公司为激励员工奋发图强、不断上进,并和员工保持良好的凝聚力,所给予一定之物质上的奖励。 第14条:调薪之时间
每个工作年度的年底。由人事单位汇整员工一年的出勤状况,业绩表现,奖惩情形,月考核表,职教评定及各部门主管之意见。做出调薪计划,于下一年度的第一个工作月开始实施。
第15条:调薪方法
调薪以考绩为计算基础。每个员工的基本分均为一百分,参照各个项目的扣分与加分数,计算出员工本人的最后得分。并按照等级分数标准,评出每个员工在这一年度之工作表现等级,比照本章第三十一条执行。 第16条:加分与扣分 一、 出勤
迟到1次----扣3分 早退1次----扣5分 事假1天----扣2分 病假1天----扣2分 旷工1天----扣20分 二、 奖惩
警告1次 ----扣3分 表扬1次 ----加1分 训诫1次 ----扣10分 嘉奖1次----加10分 小过1次 ----扣20分 小功1次----加20分 大过1次 ----扣30分 大功1次----加30分 三、 个人业绩 实际销售金额&pide;规定销售金额=年业绩达成率(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为整数)
例1:某员工08年个人业绩指标为20万,其完成了17.5万,其当年达成率为17.5&pide;20=87.5%≈85%
例2:某员工08年个人业绩指标为20万,其完成了25万。其当年达成率为25&pide;20=125% 四、扣分标准: 年业绩达成率×100-100=扣分数
扣分数为负值,列为计算:扣分数为正值时,其分数不列入计算。以例1为例: 88%×100-100=12分。此员工08年业绩考核扣12分。 五、店长、主任的个人业绩基数为“本薪×20倍/月“
六、兼职加工的员工其业绩基本数为原有基数的百分之六十。 例:某员工本薪800元,其业绩基数为800×12=9600,本人又兼职加工则业绩基数为9600×60%=5760/月 第17条:调薪等级
注:连续2年丁等…开除
连续3年丙等…开除
第18条:考核等级之限制如下,但情况特殊经专案呈总经理批准者不在此限。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优等级: 1.全年有事、病假纪录。
2.全年有迟到、早退、旷工之纪录。 3.全年有1次个人月业绩纪录未达标。 4.年业绩达成率不及100%。
5.全年有警告(含)以上之纪录。 6.全年有上班天数未达295天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甲等级 1.全年有迟到、早退之纪录达3次者。 2.全年有警告(含)以上之纪录达3次者。 3.全年有2次月纪录未达标。
4.全年有事、病假纪录达3日者。 5.年业绩达成率不及100%。 6.有旷工之纪录。
7.全年上班天数未达289天者。
三、凡有下列情列之一者,不得列入乙+等级 1.全年有事、病假纪录达7日者。 2.全年有迟到、早退之纪录达5次者。 3.全年有3次月纪录未达标。 4.年达成率不及90%
5.全年有警告(含)以上之纪录达5次者。 6.有旷工之纪录。
7.全年上班天数未达283天者。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乙等级 1.全年有事、病假纪录达14日者。 2.全年有迟到、早退之纪录达12次者。 3.全年有4次月纪录未达标。 4.年达成率80%以下。
5.全年有警告(含)以上之纪录达10次者 6.有旷工之纪录。
7.全年上班天数未达263天者。
第四章 考勤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章规定执行,特殊职务无法执行本章规定者,另行规定。 第二条:工作时间
一、每月的1日至30日(31日) 二、出勤与休息
员工出勤时间为每周一到周日的上午8:40-下午5:30,(每日中午12:00-13:00为午餐时间)。公休时间为店长安排报请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考勤方式
一、上下班以打考勤卡为准。
二、应亲自打卡,他人不得代打。否则代打人和委托打卡人均以旷工壹日论并记小过一次。 三、员工外出必须填写外出表。 第四条:考勤呈报
一、各分店应于每月1日下午6:00前,将上月的考勤结果报人事单位。 二、除节假外,超出1号呈报考勤表的单位主管记警告1次。 三、人事部门统计后,交总经理批阅,后转财务核发薪资。 第五条:异常考勤处理
一、 全勤奖: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及补休外,均无请假、旷职、迟到、早退人员得给予全勤奖50元。 二、 迟到、早退:
1.迟到:总部和各分店以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为准。每月迟到1次者,扣除全勤奖金50元,不扣除工资。每月迟到第二次者,扣除全勤奖金50元以外,扣除工资20元。每月迟到第三次者,扣除全勤奖金50元以外,再从工资中加扣50元,总共扣除100元。每月迟到第4次者,从基本工资中内扣100元。以此类推,无上限。
2.早退:在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非因公事提出离开公司者,视为早退。每月早退1次者,扣除全勤奖金50元。每月早退2次者。扣除全勤奖金50元以外,扣除工资20元。每月早退3次者,扣除全勤奖金50元以外,再从工资内加扣50元,总共扣除100元。每月早退4次者,从基本工资中扣100元。以此类退,无上限。 3.一次性迟到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薪资及全勤奖。
4.各店员工如因未签到、签退而被副经理或公司总经理下店巡查时发现,均扣掉该人当天出勤,每扣掉一次,将从该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100元,扣款无下限。 5.严重违反者,将参照本规章内的奖惩一章,另案处理。 三、 旷(职)工:
在规定上班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内,无故或没有事先申请给假而未到公司上班者。 1.上班不上岗或不服从安排,擅离职守。
2.一次性迟到、早退达两小时不满四小时者,以旷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当日津贴和全勤奖,旷工一天和三天薪资。
4.连续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给予解雇,取消各项福利及其他补贴,并应按合同规定做出赔偿。
5.年累计旷工达七日者,予以辞退,取消各项福利及其他补贴。
第6条:公司安排的上课、出差、公干等遇到迟到、早退、缺勤等状况比照正常上班之出勤处理。
第7条:加班
一、 职工因公司业务需要,配合公司工作,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者为加班、加点,其
区分如下:
申请加班的条件:
1.加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 2.加班:在工作假日及节假日之工作时间。
二、加班、加点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不满半小时之加班加点不列入计算。 三、加班、加点形式:
1.加班加点必须向所在部门主管提交申请,经批准方可。 2.由部门主管统指派。
四、 被指派加班、加点的员工,如因故不能加班、加点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如有违反一律予以记小过处分。
五、 员工加班、加点、按照本规章内薪资一章中的有关规定核给加班、加点费。
第五章 服务准则
第1条:店堂内行为规范
1.禁止店员上班迟到、早退。有事外出必须向店长请假,经批准方可。 2.禁止店员在店内聚众谈笑,相互聊天,在店堂内打逗,污言秽语。
3.禁止店员在店内互相议论其他同事之是非,及在顾客面前议论其他顾客或同事之是非。 4.禁止店员随意称呼同事,店员间必须直呼姓名,与店长交谈必须称呼职位。
5.禁止店员在店内吃除正餐外的任何食物。喝水、用餐必须到指定地点,特殊情况必须向店长请示,经批准方可。
6.禁止店员用公司电话办私事、聊天,接听电话无事即挂。(注:如果店员正在接待顾客,必须得到客人同意后,才可接听电话)。
7.禁止店员在店趴、靠柜台。迎接客人必须起立,客人没有坐下,店员不能坐。 8.禁止店员在店内吃早餐。店员上班进入店内必须立即更换制服,穿戴整齐。 9.禁止店员在店门口吸烟、聊天。
10. 禁止店员对外泄露公司营业额及公司机密。
11. 禁止店员之间相互抢业绩,给他人做业绩,互相询问业绩。
12. 禁止店员之间互相询问个人工资收入,及打探其他店员工资收入。
13. 店员必须时刻保持自己的制服平整、干净,仪容整洁(注:店员不能留怪异发型,不能染发,不能留胡须;女店员必须化淡妆,不能留指甲及涂指甲油,头发过肩者在店内必须扎起,不能留披肩发;不能穿凉鞋、拖鞋、布鞋或后跟过高的高跟鞋上班)。 14. 店员必须时刻保持自己卫生责任区的清洁,及店堂内的清洁整齐。
15. 店员必须严格按照唯尊公司的各项作业流程进行操作。用完样机必须放回原位,各项器材必须放回初始位置。
16. 店员必须熟知店内货物价格和各项活动方案,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向店长请示(注:如果店长不在,必须向上一级主管请示)不能擅自做主。
17. 店员必须听从店长指示,店长分配的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果店员有意见不能与店长发生争执,必须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申请。
18. 店员必须在下班后收拾妥当店内一切物品。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复原,及套好防尘罩,检查店内的水、电设施,确保无误后方可离店。
19. 店员如果有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建议或意见应及时向店长或公司人事部门提出,一经采用,按照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予奖励。
20. 店员间必须营造和谐的气氛,精诚团结,相互合作,积极进取。 21. 接听电话要使用规范用语:“喂,您好”
第2条:收银员工作制度
1.收款找零动作麻利,准确无误。对客人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使用礼貌用语:“收您**元”,“找您**元”,“请您拿好钱”等。 2.接、找顾客钱要使用双手。 3.保持收银台卫生区的整洁干净。
4.必须清楚整洁的记录各项账务,保存好各项账务。
5.每天早上必须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转交头天的门市单据,每日下班必须核对当天收入,保证无误后,应向店长汇报当日收支情况及必须将当日现金收入存入保险柜内。 6.接听电话必须使用公司用语“喂,您好”
7.及时完成自己的各种工作,做好各项传达工作。
8.不能向店员泄露个人业绩,保守公司及单店的财务机密。
9.协助店长做好店内的一切财务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汇报。 第3条:工程师工作制度
1.时刻保持工作区域的干净整洁,及时清洗,保养各仪器设备。 2.严格按照公司的验机流程进行操作。
3.验机前必须要对新机进行检查。开箱要事先讲明。
4.验机完成后,必须进行清理、说明,经过检验后,方可交给顾客。 5.验机工具用后必须放回原位,用完机器要随时关机。
6.必须及时完成验机的工作,不能后拖。遇到问题及时向当事人员反映 。
7.验机失败时,必须如实填写返库单,在当天交给库房入账,不能隐瞒、谎报。遇到问题及时向当事人员反映。
8.每日必须完成转天待取的机器及当日应该完成的工作,清整工作区,关闭仪器,确保一切无误后方可下班。
第4条: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1.进入公司上班,必须统一着工装,保持容貌整洁。 2.严禁迟到、早退、有事外出,需填写外出表 3.服从公司各项决定,严守公司机密。 4.绝对禁止接收厂商之不当馈赠。 5.随时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6.听从主管之工作安排,及时完成所接受之任务。
第5条 :各分店,门市主管权责 一、分店主任之权责
1.做好各种样机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店内的各种售后服务工作。
3.听从店长之工作安排,接受店长对其工作的监督、检查。
4.协助店长做好店内的管理工作,及时向店长汇报自己所作的各项工作,及所遇的问题。 5.严禁擅作主张,独自处理店内所遇之问题。 6.协调店内员工关系,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7.身为公司干部,服从公司的各项指令,一切行事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严禁作出任何有损公司行为之事。
二、分店店长之权责
1.安排好店内员工的各项工作及休息时间。 2.做好店内各项监督管理工作。
3.定期做好店内员工的各种专业技能培训教育。 4.管理好单店各种费用支出。
5.给予公司之必要的经营策划建议。 6.负责店内的各项维修和商品陈列工作。 7.严禁在库存管理和财务制度上徇私舞弊。
8.严禁在店员出勤、考核及资金分配上徇私情,不公平处理。 9.严禁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抵毁事实真相假报、谎报。 10. 严禁接受供货商之不当招待,礼物。
11. 严禁不经过公司同意,从供货商私自进货销售。
12. 严禁对店员打、骂等非人道待遇,或不调查清楚事实真相故意偏袒维护店 员。 第六章 奖惩规定 第1条:目的
本公司为激励员工士气,维持纪律,公司设立奖惩制度,以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对怠工违纪予处罚。 第2条:奖惩分类 一、 荣誉上之奖惩:
1.奖励:分为表扬、嘉奖、小功、大功及特别奖励五种。 2.惩罚:分为警告、训诫、小过、大过四种。 二、 实质上之奖惩:
1.奖励:奖金、加薪、奖牌及奖品等。
2.惩罚:扣薪、降薪、降职、免职、开除等。 第3条:奖惩方式 一、 奖惩之提报:
1.各店面一级主管向人事单位提报该单位员工之奖惩建议。 2.各店面主管之奖惩建议由直属主管提报。 3.经理理,副总经理由总经理审理。
二、奖惩流程:人事单位于接获奖惩建议时,应会同该单位主管参酌奖惩人平日表现并检齐具体事实资料后,专呈最高主管。
三、 奖惩经议决后,应分送人事单位及当事人并予公布。但情形特殊者不予公布。特殊情况可由总经理另案处理。 第4条:奖励规定
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事项经查验属实者,应予奖励。 一、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应予表扬: 1.每月工作认真负责,没有出现事故。 2.工作热情主动,受到同事肯定。 二、 有一列事实之一者,应予嘉奖:
1. 服务勤奋,全年未曾请假及迟到、早退者。
2. 应报各种文书报表如期抄送,全年未曾延缓或发生错误者。
3. 年度内在本岗位工作认真负责,没有受到警告(含)以上等处罚,屡次受到店内表扬者。
4. 维护团体荣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5. 领导有方,使业务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6. 参与求援工作,精神可嘉者。
7.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能为从业人员之楷模者。
8. 其他类似之行为者。
三、 有下列事实者,应予以小功:
1. 操守廉洁、品德良好、有特殊事迹应予表扬者。
2. 能善意检举其他人员之不正当行为,对公司有相当利益者。 3.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绩效者。
4. 参与灾变求援工作,主动积极,并处置得当者。 5. 其他类似之行为者。
四、 有下次列事实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1. 对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举报或阻止,使公司减免重大损失者。 2. 应付非常事变处置得宜,减免本公司重大损失者。 3. 对公司之经营与管理能发掘重大死角,并获改善者。 4. 因个人之服务社会公益形成舆论,造成公司良好名誉者。 5.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纳确有成绩者。 6. 其他类似之行为者。
五、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应予特别奖励: 1. 年度内记满两大功者。 2. 服务满十五年者。
3. 十年内未曾受警告以上处分者。 4. 连续两年特优考绩者。 5. 连续五年甲等考绩者。 每5条:惩罚规定
凡本公司员工违反下列事项经查验属实者,应予以惩处。总经理可视实际状况严重性而加重或减轻惩罚。
一、 有下列事实这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有不良嗜好,行为不检者。 2.浪费或迫害公务者。 3.违反公司《服务准则》,不思悔改者。 4.在公司内收听股票行情者。 5.或其他公司认定情节严重者。
二、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训诫: 1.公司公文执行不利者。 2.迟到早退每月超过三次者。
3.违反公司《服务准则》情节较重者。
4.对公司制度,上级交办任务,要求推广不利,造成管理混乱者。 5.办事拖拉或积压文件,影响工作处理时效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作伪证,制造事端者。
7.遇有意外重大问题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及时报告者。 8.言行失检,态度傲慢,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9.或其他公司认定情节严重者。
三、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工作懈怠误事,误时而致损失者。
2.经常迟到早退,或连续旷职达三日以上者。 3.违反公司《服务准则》情节严重者。
4.拒绝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督导或者无理取闹者。
5.利用公司设备制造私人物件或委托他人制造者。 6.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7.捏造不实报表,纪录或口供蒙蔽上级者。 8.或其他公司认定情节严重者。
四、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持有或吸食违禁药品者。
2.造谣生事挑拨是非,使公司蒙受重损失者。 3.服务恶劣,或与顾客发生争吵事件者。 4.接受与职务有关之不当馈赠者。
5.泄漏公司机密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声誉,接受厂商不当招待者。 6.酗酒滋事,打架或行为粗暴,扰乱秩序、胁迫公司同事者。
7.违反公司《服务准则》情节重大者。
8.擅离职守致使变故,或工作失职,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9.其他公司认定情节严重者。 第6条:奖惩累计规定
一、 表扬一次,奖励10元
年度内小功三次累计为大功一次。 年度内大功二次,得予特别奖励。 二、 惩罚:
警告一次,罚款10元
年度内受到训戒(含)以上的处罚者,不享有职位升迁及加薪待遇。 年度内小过两次累计大过一次。 年度内大过一次者,得予免职。 第7条:奖励金额规定
一、 奖励:嘉奖一次50元。 小功一次200元。 大功一次500元。
特别奖励按具体情况给予必要奖励。 注:嘉奖(含)以上的奖励由公司负担。 二、 惩罚:训戒一次,罚款50元。 小过一次100元。 大过一次200元。
三、 表扬、警告由店长掌控,每月底报公司人事课。嘉奖(含)以上的奖励和训戒(含)以上的处罚由各店长报公司人事课,经公司批准方可执行。 第8条:特别处理
一、 对于弄虚造假,骗取奖励的员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处分的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 贪污,侵占公款或财务,窃取或泄漏公司之机密者,胁迫公司员工,主管或暴力行为者,得送司法机关侦办。
四、 总经理有权视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特殊处理。 第七章 解职
第1条:除死亡为当然之解职外,本公司之解职区分为下列四种:
一、 退休:本公司之退休条例视实际需要另订之。 二、 辞职:
1.员工因病或事无法继续服务者,得以书面呈请上级核准,公司内部一切事项交接清楚后,方得离职,所有员工均须于三十天前提出离职申请。
2.申请离职的员工须于递交离职申请的一周之内到公司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不予补办,逾期者当月工资(奖金)视为离职者本人自动放弃,公司不再追发。
三、停职: 1.员工因病或事,超过规定期限或其他不得已之事故。得申请留职停薪,(期最长为三个月),公司亦得以命令行之。
2.员工有触犯法律之嫌,情节重大或被拘役者,本公司得令其停薪。唯有被停职之员工于被侦查终结被宣叛无罪时,一个月得申请复职,否则视为离职。 3.员工无法配合公司政策或屡劝未改进者,公司得命令其停薪。 4.员工无法胜任公司为之安排之工作者。
四.免职:员工违反规章情节重大,或年度内有有大过者,应予以免职,被免职员工之薪资,计发至发令日为止,并不得申请公司其他福利。
第2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停止职务。 一.因有案在身,尚未结案者。
二.违纪失职涉有重大嫌疑,尚未查者。
三.因故不能执行职务者,经判决无罪或查明无确实证据得以复职,视情况需要补发停职期间之薪资。 第3条:开除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予开除,案情重大者,送公安机关严办,并做违约赔款。 一、员工被记大过一次者。
二、对上级领导及其家属或其他职工施加暴力或有重侮之行为者。 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被拘役或劳动教养者。
四、在公司内聚众闹事,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或煽动怠工、罢工有具体事实者。 五、利用公司名义在外造谣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害者。 六、侵占公款、公物者。
七、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或未经许可擅自翻阅、抄录、翻印公司文件者。 八、伪造或盗用公司公章或者伪造公司文件者。
九、连续旷工达3天(含)或一年同累计旷工7天(含)者。 十、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十一、 未经公司允许,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或其他非法经营活动者。 十二、 对人事上必要性之调动未申诉正当理由,而故意不服从者。
十三、 有贪污,投机倒把,走私犯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之行为者。 十四、 按照公司(考绩)规定,未达标者。 十五、 试用期内被认定为不合格者。
十六、 个人档案未能如期送达公司的指定人才(劳动)市场,未申诉正当理由者。
第4条:凡经解职之员工应办妥交接手续,填写交接单,一切清点无误后,始得离职,否则财务部将不发给其当月薪资,其单位接收人和主管应付管理疏忽然职责,计申式一次。 第5条:解职后再复职之员工,前此之年资不予计算,并需经三个月之试用期始成为正式员工。
第6条:本章内其他未尽事宜,公司总经理有权做出相应处理。
第八章 调 职 第1条:调职与升迁
一、 人事单位及总经理依各单位主管所提出之申请,参酌其业务所需及人力运用之计划,予以调迁员工之职务或工作服务地点,除有正当理由的申请复议外,被调任之员工不可借故推诿。
二、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后,应立即办妥移交的手续,并应按照指定时间内到任新职。零售店管理制度 三、 调任人员应按照到任日期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三日不到任,经确认为旷职者,视同自动离职。产生严重后果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 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职前而离职时,其职务暂由其主管或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之。
五、 调任人员因调任所需交通费用,凭《人事调职令》而由新单位支付。 第2条:移交
一、凡经营下列各项事务者,于调职、离职时应将所执掌之业务及经营之财务详细列册一式三份,以办理移交手续。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及所有关于财务方面的事物。 2.仓储、资财、样机、财务及设备。 3.执照、戳记等。
4.图书、规章、文书等。 5.档案证件等。 6.重要经营资料。
二、 接任人员对于移交事项如查有遗漏或手续未妥时,应立即会同前任人员及监交人员会同核算,并于核结后立即补办完毕,前任人员如有补交事项,应依期限补交,不得拖延。移交清册核对无误后,由移交人、接手人、监交人签字,一份存移交人,一份存接收入,一份存档于人事单位。 第3条:升迁
一、 升迁途径:本公司员工之晋升分为两种: 1.职务之晋升:
专员 主任 店长 副经理 经理 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 2.业务员之晋升:
储备产品经理 二级业务员 一级业务员 高级业务员(技术师) 资深业务员(技术师) 三、升迁办法
1.按照职务之晋升人员均由总经理因各岗位人员情况,会同各部门主管意见后做出决定。 2.按照业务之晋升人员均比照本规章之考核一章办理。 第九章 考 核 第1条:目的
为促进工作质量及效率,使员工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除留职停薪尚未复职及试用未满期之员工外,其他员工均列入考核。
第2条:业务员与店长各科目单项考核内容(包含相关内容) 一、 商品知识:
1.公司主营产品的特点、产地、卖点、历史、促销信息等; 2.竞品品牌历史、产地、特点,价格、店面位置、促销信息。 二、 销售技巧:
1.礼仪、标准话术(接待顾客、送走顾客等)待客准备,打烊处理;工作前准备;成交要领。
2.如何应对不同类型的顾客;顾客抱怨处理方法及流程。
3.顾客行为与销售,售后服务处理,顾客抱怨处理及资料建档。 第3条:考核时间安排 每月份进行考核
每月的考核内容以当月培训内容为主,加入以前培训过的部分内容
第4条:考核通过之员工,由公司以公文形式通知公司内全体员工,并按照公文上面规定时间起,领取相应之职务加薪。 第5条:正式员工参加各单项技能考核成绩极差或在一个年度内多项不能通过者将影响年底调薪。
第6条:公司下发的重要资料,将以店内交接方式进行下发。 第10章 福利 第1条:礼金种类
一、 生日礼金:正式员工生日时赠送礼金60元 二、 结婚礼金
注:在公司工作期间领过结婚礼金的员工,再次结婚时将不享有此项礼金。
三、 生育礼金
注:1、员工配偶生育,按员工工级别提取礼金的斗数发放。 2、员工生育第二胎,将不再享有此项礼金。 四、 慰问金
享受范围:员工之配偶、亲生父母、亲生子女丧之者。 第2条:礼金发放形式
1.如果员工和其配偶均在本公司服务,其生育礼金、结婚礼金、慰问金,只得有一位员工提出申领。
2.除生日礼金在当月薪资中发放外,结婚礼金、慰问金均由营运部向财务部支领现金,再转交当事人;生育礼金待其本人产假期满复职后,持子女出生证明支领本金。 第3条:申领礼金之审核:
生育礼金,结婚礼金,慰问金之申领审核以员工提交的请假单和规定要求之证明为准则。证明出据不齐者,公司人事部门有权拒绝发给职工之上述礼金 生育礼金……………出具子女出生证明 结婚礼金……………出具本人结婚证 慰问金………………出具死亡证明
第4条:员工在留职停薪期间,将不享有各项礼金及保险待遇. 第5条:保险
一、 成为正式员工后,将按照员工工作所在地劳动部门规定的保险种类及基数给员工
保险。
二、 各种保险的具体起止基数,金额由公司发布公文通知。 三、 员工解职后,公司不再提供保险待遇。
四、 在未与公司交接清楚公司内部工作者,公司有权扣留其各种保险的凭据,至交清为止。
五、 员工档案未放在公司指定之存档地点,或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者公司有权拒上其保险。
第6条:未尽事宜,公司经以其他规定另行之。 第十一章 电脑管理
为了确保公司各部门用的电脑正常运营,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硬件 一、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店的电脑硬件配备为公司的固定资产,公司所有同仁都必须正确操作使用及维护,不可蓄意破坏。
二、各硬件设备(鼠标,键盘,显示器,打印机)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坏,由当事人赔偿。 三、机箱不得随意打开,机箱内的配备不得随意拆改。 第2条:软件及电脑内部资料
一、 除总公司在安装电脑硬件时所安装之电脑软件外,不可私自安装其它软件。如须安装业务上需要的软件,需获得总公司资主管许可,经批准才可安装。私自安装软件者记小过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如因私自安装软件而使公司蒙受有形或无形损失的,严重者可免职。 二、 公司电脑为商业事物专用,除此之外不可作其他用途,不可这装游戏软件,更不可在上班、下班时间性使用电脑玩游戏或其他用途,违者记小过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三、 电脑内的资料为公司重要资产,公司各部门为专人配备的电脑未经当事人许可其他人不可使用,违者记小过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四、 各分店除店长,主任及店长指定的电脑使用人员外,其他人不准使用电脑,违者记小过一次,并处以 100元罚款。
五、 如有故意破坏电脑内部资料,或盗取拷贝资者,视同偷盗,给予开除、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查办。 第3条:资料存档
一、 公司的电脑资料档案必须每个工人周备档一次,重要资料要做到立即备档。 二、 重要资料要设密保护,密码要交该区最高主管统一保管。 第4条:电脑保养
一、 每天开机后,扫描病毒。
二、 任何软体磁片使用前,都必须用扫毒软件扫过。 三、 按使用程序开关机器。 四、 定期擦拭机器外壳。 第十二章 制服管理
为了树立公司和个人的良好形象,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在工作时间,业务培训,各种例会等公司统一安排的活动内必须穿着整齐的制服,并配戴胸卡。 第1条:制服包括
男员工:长袖衬衣,短袖衬衣各两件;长裤2条、西装(上装)一件、领带一条、领扣和胸卡各一个。
女员工:长袖衬衣、短袖衬衣各两件,长裤2条,短裙两条、西装(上装)一件,领结一条,领扣和胸卡各一个。
第2条:新进员制服领取办法
一、新进员工报到时,自行购买衬衣2件,领取胸卡。
二、员工制服按报到时季节购买,西裤(短裙)需要按照公司要求自备。 第3条:制服要求
三、 除衬衣由员工自行购买外,西裤、西装,短裙均由公司统一提供样式,购买由员工自身购买。
四、 西装、西裤、短裙款式由公司统一规定。如员工没有按照公司要求购买制服,此员工将不予上岗,并以旷工论处。 第4条:制服报销办法
一、 新进员工,试工期结束转为正式员工后,由公司按照200元标准,每月提供西装,西裤(短裙)等补助费用20元/月,予以10个月补满。
二、 正式员工工作满一个工作年度后,由公司提供一条西裤/短裙。夏、冬两季提供长、短衬衣各一件。
三、 正式员工工作满两个工作年度后,由公司提供西装一套。 第5条:员工离职,应将公司发给的衬衣、领带(领结)、领扣、胸卡交还公司总务部门。衬衣、领带(领结)应洗净、熨干、否则总务可拒收,后果自负。与有物品缺失、损坏、染色需按照公司规定价格赔偿。所做西装西裤(短裙)由员工自留。
第6条:如员工制服在未到更换期发生损坏,丢失的应及时到总务部门购买(凭财务收款收据)。
第7条:相关物品价格如下:
领带:38元/条 衬衫:78元/件 胸卡:50元/个 领扣:4.5元/个 第8条:制服款式
西装(上衣)为单排两粒扣(最多三粒)开衩,不开衩、西裤为传统西裤左右各一个口袋,臀部各一个口袋(女员工西裤后面没有口袋) 短裙为连腰,不开衩,膝上一寸或过膝。
第9条:员工在应该穿着制服的场所,没有统一着装,应立即更换制服,所浪费的时间按照旷工论处。
第10条:正式员工上班所穿的制服没有按照规定款式制作,当日时间按照旷工论处,直至达到公司要求为止。
第11条:制服的尺寸,号码以各分店(各部门)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上报部务部门。制服的统计,发放,协调等管理均由总务部门负责。
第12条:总务部门组织做制服前,须列详细名单,数量报总经理核准。 第13条:领带、领结、领扣,每年一月份发放各一,不足一年不发放。 第十三章 附则 第1条:凡本公司之人事作业程序均应依本人事管理规章办理。如有疑义时得由人事主管解释应用。如有未尽事宜,需上报总经理补充修正。
第2条:本管理规章经由经营会议核定,交由总经理公布后开始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3条:本公司在本规章发布实施后,补充发布的规则,事项将以公文形式下发,与本规章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