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用6篇】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显,对环境保护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为了解决环境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各国纷纷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一套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多种手段的综合体系,旨在规范和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首先,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来规范环境保护行为。法律法规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和保障,它们对于环境污染的防治、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环境的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比如,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明确了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其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还通过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来引导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政策是指国家、地方政府针对环境保护问题所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包括环境保护目标、政策措施、经济激励等方面内容。政策的制定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来引导企业和个人的环境行为,比如对环境友好型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对环境污染企业进行罚款等。政策的实施可以通过监督检查和评估来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保证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最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还包括各种措施的制定和执行,以解决具体的环境问题。这些措施可以是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等,旨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等。比如,我国对于重点污染行业实施了严格的排污许可制度,要求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才能获得排污许可证;同时,还实施了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政策,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经济模式。
总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保护环境的法律、政策和措施的综合体系,对于规范和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各国应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设,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各国纷纷采取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来解决环境问题。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一套综合性的制度体系,涵盖了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多种手段,旨在规范和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于保护生态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法律、政策和措施,可以规范和引导人们的环境行为,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完整。
其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关系。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制定环境友好型产业政策、推动清洁生产、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等措施,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于实现全球环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来解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通过国际合作和多边机制的建立,可以促进各国在环境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实现全球环境治理的目标。
然而,当前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方面,制度的执行力度和效果有待加强,一些企业和个人对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不够认真,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另一方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也面临一些困难,比如如何平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如何解决环境治理的跨界问题等。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各国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只有通过有效的制度保障,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篇三
1、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文件教育, 树立“环保”意识,自觉地遵守“环保”规定。
2、施工驻地及施工场地尽量少破坏既有植被,在对施工期间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成后给予恢复和防护,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环境绿化。
3、驻地及施工现场卫生设施齐全、布局合理,专人负责管理、清扫。
4、采取措施不压缩、不侵占、不污染河道,保护水源,树木、植被,按设计指定地点弃土。
5、施工期间不占用道路施工、堆放物料、搭设建筑物,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泥浆不流出场外,并按环保要求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不带泥行走,污染路面。
6、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促进施工生产。
7、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委员会的作用,广泛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进行驻地环境卫生大扫除,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8、施工临时道路、运输道路和施工现场,经常洒水整修,防止扬尘,污染农田和环境。
9、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操作人员要配耳塞,同时注意机械保养,降低噪音的声级。对距居民区150米以内的施工现场,限定施工时间。
10、对地区性病疫防疫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篇四
一、校园环境卫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体现,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良好的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
二、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乱画。
四、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保持全日整洁干净。并定期安排搞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
五、建立班级卫生责任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
1、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扫,安排在下午放学后完成。
2、各班包干区每日一小扫,分别安排在早自修或下午第四节课后完成。
六、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1、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由各专业部负责主持。
2、各班公共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各专业部组织学生会干部进行,并及时公布。
3、每周卫生大扫除的检查评比由各专业部负责,并公布检查结果。
七、实行奖惩制度
1、检查结果作为优秀班集体评比条件之一。
2、对有意违反学校卫生制度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篇五
1、成立集镇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集镇卫生进行全面管理。
2、实施“五统一”。即:统一组织保洁专业队伍、统一配备垃圾箱,统一指定固定垃圾堆放点,统一规划垃圾填埋场,统一实施门前三包。
3、农户所有垃圾倒入自家垃圾箱内,保洁人员负责每天拉运,并倒入指定垃圾填埋场。
4、集镇主要维护街道,公共场所每天由保洁员保洁一遍。
5、集镇管理领导小组及专职卫生监督员要搞好保洁工作的督促及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
6、对专业保洁人员实行有偿聘用,各农户每月适当交纳一定的费用。
7、在户外的所有牲畜要在统一规划下,到指定地点,集中饲养管理。
8、对集镇内的所有公共场所,垃圾堆放点,饲养场所组织定期消毒。
9、所有经营商户不得占道经营,所有农户不得乱搭乱建,乱写乱画,所有建筑材料不得占道使用。
10、各农户要认真搞好院内、屋内、厕所卫生;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洗脸、勤饮水,勤通风,保持清洁环境,并搞好除“四害”活动。
11、对违犯本制度规定的农户和保洁人员,集镇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必要的处罚。
12、本制度由集镇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确定。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章 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 公司各单位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环境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 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 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 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 设备机动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公司绿化队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供销处对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 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 公司企管人事处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 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 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 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 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 各生产单位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第二十条 各单位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二十一条 公司生产厂区及厂界绿化应以净化和绿化为主,兼顾美化,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树种,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种植方式,扩大绿化面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应结合督察室每年邀请环保局监测部门来厂进行监测,持续改进,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职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 焦化厂、炼铁厂、炼钢厂成立安环科,设置专职环保员,其他各单位要有兼职的环保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对各单位环保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定期组织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五章 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筹建部门申请,督察室、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设计管理处、安全科、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未经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九条 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三十条 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三十一条 公司各单位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一份备案。
第三十二条 对于公司内新购买的放射性物品,必须报安全环保处备案。对于废弃放射源不得私自处理,上报安全环保处后,由使用单位或购置部门负责返回生产厂家或送往国家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备案,并经职业卫生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不得随意更换岗位。
第六章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一、逐步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安全环保处根据政府规定的排污总量进行分配管理,各生产单位在排放口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总量。
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环保处环保科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申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申报表见附件一《污染物排放申报表》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四、各单位必须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五条 防治废气、烟粉尘污染
一、各单位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二、禁止在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单位有责任教育其职工遵守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