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经典6篇)
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篇一
项目经费管理是一个组织或机构在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控制和监督的一种制度。一个有效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可以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提供透明和可靠的财务信息。本文将介绍一个典型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并解释其重要性和实施步骤。
首先,一个有效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应该明确规定项目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资金来源可以包括政府拨款、捐赠、贷款等,而用途可以涵盖项目的各个方面,如人员工资、设备采购、培训费用等。制度应该明确规定不同来源资金的使用条件和限制,以及各项支出的预算和审批程序。这样可以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分配,避免浪费和滥用。
其次,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应该设立相应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岗位,负责项目资金的核算、报销和监督。这些机构和岗位应该具备相关的财务知识和技能,能够熟悉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财务管理机构应该及时记录和核对项目的资金流动情况,确保各项支出符合规定,并提供透明和可靠的财务信息。
另外,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应该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防范和控制项目资金的风险。这包括制定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以及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监督和审计。通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资金的风险问题,可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避免资金浪费和损失。
最后,一个有效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完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监督机制可以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和监察等,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并提供监督和评估报告。评估机制可以对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推动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综上所述,一个有效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保障。它能够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提供透明和可靠的财务信息,防范和控制项目资金的风险,以及监督和评估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一个好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可以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为组织或机构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篇二
项目经费管理是任何一个组织或机构在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之一。一个科学、规范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的成功实施和后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监督等方面,探讨其对项目实施的影响和价值。
首先,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是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的前提。一个好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应该明确规定项目资金的来源、用途和使用方式,以及资金的审批和监督程序。它应该考虑到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避免浪费和滥用。一个科学、规范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可以增加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其次,执行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一个好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应该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岗位,负责项目资金的核算、报销和监督。这些机构和岗位应该具备相关的财务知识和技能,能够熟悉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执行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可以确保项目的资金流动情况记录准确,各项支出符合规定,并提供透明和可靠的财务信息。
另外,监督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的执行是保护项目资金安全的重要环节。一个好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和监察等,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监督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资金的问题,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合规。同时,通过监督和评估,可以发现制度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推动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综上所述,一个科学、规范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对于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和后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提供透明和可靠的财务信息,防范和控制项目资金的风险,以及监督和评估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一个好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可以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为组织或机构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因此,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是任何一个组织或机构必须重视和努力实施的任务。
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篇三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养学生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团经费为社团会员集体财产,社团一切正常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并在本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运行;社团会费全部用于社团活动,而非社联或个人;
第三条校级社团经费由大学生社联收取,院级社团经费由各学院社联收取;院级社联与社团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请参照本经费管理条例;
二、经费来源
第四条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委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来源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五条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六条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记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金额、时间等。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将会费总额连同收缴记录先在社联备案,再由社联上交经费管理机构,并给各个社团建立单独账户;
第七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向社会请求赞助等方式获取经费,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园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各社团所获商家赞助之经费,必须先在社联财务部登记备案,再将赞助款交至社联财务部,社联财务部统一上交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累加入相关社团经费;
第八条社团承担的大型活动(时间较长、所花费成本较高、影响较大),经社联研究决定并报团委讨论审批,可酌情给予一定的拨款资助;
第九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活动经费;
三、经费管理
第十条各学生社团至少设立财务专管人员(非社团负责人)一名,进行社团财务活动以及账务登记,以便明确各项资金去向。所有财务都应账钱分开,收支两条线。每月至少向社联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大学生社联的检查。所有学生社团经费统一管理。采用预先申请借款使用、经审批同意后,事后凭票冲账的方法使用经费。各社团指派一名社团干部负责社团账目的记录,社联财务部记录好各社团财务账目,以定期向社团和社联对账。各社团要形成以社团负责人为中心的财务小组,开支合理透明节俭、票据真实有效、相互监督。
第十一条活动经费审批,按月或按活动项目,在社团提交活动经费申请交由大学生社联财务部后,由大学生社联财务部向经费管理机构借支,各社团必须以月或以活动项目为周期为单位持现金余额和有效发票到大学生社联财务部冲账,社联再按发票到经费管理机构冲账;
第十二条社联财务部、各社团相关负责人均要建立独立的账簿,记录社团经费收支情况。账簿记录格式必须规范,第一列记载本项经手的日期,精确到年月日。第二列记载发生本项收支的事由摘要,第三列为收支金额,最后为结余金额;第四列为经手人签名,有发票的需附上发票;
第十三条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票据原则上是发票,且应注明日期、摘要。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有审批人,经手人(至少2人以上经办)签名。如遇特殊情况无发票,对收据或自制凭证必须写明情况,并由经手人,负责人和证明人签字后方可入账;
第十四条经费使用情况定期(一般为每月月末)向广大会员公布,含收入、支出金额,支出项目和事由,原始凭证等,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五条社团应全力配合社联财务部和策划部对其经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审核(定期与不定期审计相结合),审核完后向广大会员公布审计结果;
第十六条经费管理人员更换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将本所经管的工作全部交给接管人员,由负责人及部分会员代表监督交接。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原会计账簿,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新老负责人交替,离任负责人应接受离任审计。同时必须在大学生社联处有交接职位的纪录;
四、经费使用
第十七条社团经费使用的原则是必要、合理、节俭,最大可能地服务于广大会员,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非法手段使用社团经费;
第十八条经费的主要用途包括社团宣传费、组织各项活动的费用,必要用品购置及表彰费等。不得将社团经费公款私用及用于社团成员小范围等不必要开支;学生社团的支出主要包括:
(1)活动支出
(2)办理会员证、会徽支出
(3)其他支出
第十九条社团经费日常零星开支(尤指日常购买相关物品、耗材等)50以下(含50元),需社团负责人审批;50元以上200以内(含200元)的,需经社联财务部审批,并填好相关表格作好记录。200元以上需填好相关申请表格,经由社联财务部交予校团委审批;
第二十条经费结余应自动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第二十一条各学生社团会员如对所在社团的财务有疑问,可向社联财务部反映,由社联财务部统一核查给与明确答复。大学生社联定期对学生社团财务的核查情况给予评分,评分结果将作为社团等级评比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第二十二条社联委托社联策划部和财务部对其经费取得、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进行通报。审计结果进行与该社团及主要负责人的奖惩挂钩,作为评选“十佳社团”、“十佳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等荣誉的依据。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社团部将对其进行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撤消相关社团干部的职务,并通报到所在院系,并按学校相关条例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属于大学生社联;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公开、合理、经济、有效”的原则,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武汉船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须设财务部,做好本社团财务预算与决算,积极配合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做好财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监督,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社联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财务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的财务审计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 各学生社团必须根据此制度制订本社团财务管理条例,且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以自筹为主。各社团可通过收缴会费等渠道自筹经费,鼓励非商业经营性的社会筹资。未经批准,不得接受或使用境外捐资。
第五条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严格按照《武汉船院学生社团赞助管理办法》执行,且必须向社联登记、挂靠单位和团委报告接受及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六条 社联在每年9月统一组织各社团招新收取一次会费,最高不超过25元,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管理单位和团委审批,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七条 社联每年收取各学生社团会费的30%作为管理费用,每学期学生社团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社团年会费的35%,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单位、团委审批。
第八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并通过注册的活动,经费开支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要做到专人管理、帐目清楚,定期向会员公布财政情况并每月接受社联财务部审计。
第九条 学生社团换届或更换经费管理负责人之前,社联组织对其进行资产和财务检查并监督做好结算交接工作,结算情况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三章 财务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根据学期注册活动计划填写《活动预算表》,经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审批通过后可以到社联领取活动物品。原则上活动物品统一购买领取,若另有需求经过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同意,可自行购买,需接受社联财务部每月审计;若活动所需证书,需在《活动预算表》中注明,由社联统一打印。
第十二条 活动预算只涉及活动开展费用,适当开支交通费,奖品最高价值50元,统一使用桶装水或开水,其它费用不予开支。300元以上的活动,需由社联分管人员进行监督,活动后1周内接受社联审计。
第十三条 邀请外校参加比赛需收取或缴纳参赛费的需挂靠单位和团委审核。
第十四条 活动结束后5日内,将正规票据(手写涂改无效)、已审批的计划、预算交社联财务部(挂靠单位的社团上交实际发生明细或账目,以备审计),所有票据需经税务局查证有效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 活动实际产生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5%,报账完后的相关票据由学生社团挂靠单位保存。
第十六条 交通费可使用武汉通充值发票和公交车票,需注明人数及往返地点,其他费用原则上不予开支。
第十七条 下次申请活动经费应在上次活动经费报销完之后,否则不予审批。
第四章 财务监管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团委给予社团警告、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的处分,并可以责令撤销社团相关负责人的职务;情节严重的,对社团予以撤销登记:
1、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
2、不配合社联财务部审计的;
3、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的;
4、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
5、对各项收入不出具统一收据的;
6、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的;
7、决算超支严重的;
8、不按规定配备专门财务负责人的;
9、侵吞、私自处理社团集体资产的;
10、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社团资产严重损失的;
11、其他违反社团财务纪律的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学生社团活动注册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篇五
为加强社团管理,防止社团活动中出现不必要的混乱的局面,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经费公开化
社团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不断增加社团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的透明度。真正做到经费“取之于社员,用之于社员。”如违反本条规定,将直接追究负责人的全部责任。经费应用于社团活动的开展,活动经费预算应在社团例会上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二):帐目管理
社团必须要有本社团的正规帐本。收支情况要分项目记录清楚。要有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则,追究其责任。
(三):票据正规化
社团成员在活动购买用品时,必须要商家索取正规票据,或做帐时,不得虚开假的发票。虚报人民币金额或伪造票据。如发现违规,立即撤消当事人的职务,并追究其责任。
(四):拉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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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活动结余金额的处理
赞助经费应用于社团活动正常开展,任何社团不得以拉赞助来积累资本。社团活动结余的经费应记入社团帐本,用于下次活动的使用。
(六):帐目的清查
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对全校所有社团进行不定期的帐目清查。如有拒绝或抵触情绪或故意寻求理由拖延检查时间,并造成工作人员查帐困难者,管理委员会及时报告团委与挂靠单位,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七):活动的公开化
社团活动必须公开化、正规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以社团名义招收成员或开展社会活动。参与社会活动不能单独操作,谋取个人私利。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
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 努力争取上级支持,按省示范性高中标准配齐教学设备设施和专门功能室,逐步更新装备,实现教学硬件和手段现代化。
第二条 认真做好校产管理工作。各种设备设施由专人管理和保养,及时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如确实无法使用的,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要爱护公物,挖掘潜力,物尽其用。
第三条 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图书馆、网络管理中心、电教室、专用教室、电脑室及运动场地的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各类教学设备、设施要登记。使用各专门功能设施需预约,并指定责任人。鼓励和提倡教师充分使用现有设备和设施,提高效益。
第四条 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做到绿化、美化、净化、文化,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建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五条 学校经费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学杂费收入用于补充教育经费。
第六条 严格按省、市、县物价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收费,自觉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立收费项目。凡代收代支的项目,每学年结算并公布收支情况。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或助学金。
第七条 开展开源节流,增加收入。学校可按有关规定接受社会和个人捐资办学。
第八条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资金,用好管好经费。每年年初制定经费预算计划。重大开支要经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