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精简3篇)
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一
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维修和报废等方面的管理行为,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这种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单位的资产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提高单位资产的利用率和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首先,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单位的资产购置和使用。通过制定明确的购置流程和标准,可以避免因为个别人员的主观意识或不当行为导致的资产购置的不合理和浪费。同时,制定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可以确保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例如,制定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员工在使用固定资产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导致资产的损坏和浪费。
其次,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资产的保管和维修。通过制定明确的保管规定,可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好无损。例如,制定资产保管责任制,明确资产保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对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制定资产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定期检查和维护资产,及时发现和处理资产的故障和问题,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
最后,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可以规范资产的报废和处置。通过制定明确的报废标准和程序,可以避免因为过时和损坏的资产继续使用而导致的资源浪费。同时,制定资产处置管理规定,要求对报废资产进行及时和合理的处置,确保处置过程的透明和公正。例如,制定资产报废审批制度,要求对资产的报废申请进行审批,以确保报废的决策合理和合法。
在实施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应该注重以下几点。首先,制定制度的过程应充分调研和分析,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其次,制定的制度应与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不能一刀切,要根据单位的规模和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再次,制度的实施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效果。最后,制度的实施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之,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单位的资产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规范和优化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维修和报废等方面的管理行为,可以提高单位资产的利用率和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作。因此,单位应该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以适应单位发展的需要和要求。
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二
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单位固定资产是指单位长期使用、不易变动的资产,如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是单位正常运营所必需的重要资产,其管理对于单位的发展和运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规范和优化固定资产的管理,单位需要建立和实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首先,建立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需要明确制度的目标和原则。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目标是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作。制度的原则是规范、公正、透明和高效。通过明确制度的目标和原则,可以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其次,建立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需要明确制度的内容和范围。制度的内容包括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维修和报废等方面的规定和流程。制度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通过明确制度的内容和范围,可以确保制度的全面和系统性。
再次,建立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需要明确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制度的执行需要明确责任分工和权限,确保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制度的监督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等方式进行,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效果。
最后,建立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通过对制度的评估和改进,可以发现和解决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在实施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注重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其次,要建立健全相关的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为制度的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再次,要加强制度的执行和效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最后,要与单位的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和协调,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总之,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单位的资产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规范和优化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维修和报废等方面的管理行为,可以提高单位资产的利用率和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作。因此,单位应该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以适应单位发展的需要和要求。
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三
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管理分工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1资产管理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1.2.各机房网管负责本机房桌椅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微机中 心有统一管理与购置权。
1.3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2.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账、卡、物三相符。
2.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2.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2.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使用部门的职责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2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3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四、管理事项
4.1 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4.3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五、调拨转移
5.1 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 .1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 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5.2 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 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 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报废封存
6.1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 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 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 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 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 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 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 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
用。七、清查
7.1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 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7.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7.2.1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7.2.2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7.2.3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7.2.4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7.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7.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7.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7.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7.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奖惩
8.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8.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8.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
9.1本办法由资产部门会同财务部负责解释。
9.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