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精简3篇】
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 篇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电力需求的增加,供电局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安全性,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值班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值班流程和应急处理等方面,探讨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值班人员的选拔和培训是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的关键。供电局是一个技术性较强的单位,值班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电力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在选拔值班人员时,应注重其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并通过面试、考试等方式进行评估。同时,值班人员还需要接受系统的培训,包括电力知识的学习、操作流程的熟悉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养等。只有通过科学的选拔和系统的培训,才能确保值班人员能够胜任各种复杂的工作任务。
其次,值班流程的规范化是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供电局的值班工作涉及到电力设备的监控、故障处理、用户服务等多个方面,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遵循规定的流程和操作规范。值班人员应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进行工作,并及时记录和上报相关信息。同时,供电局还应建立健全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值班人员之间的沟通顺畅,以便及时协调和处理各类问题。只有通过规范化的值班流程,才能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最后,应急处理能力的培养是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的关键。供电局的值班工作常常面临各种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天气恶劣等。值班人员需要具备快速反应和决策的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因此,供电局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值班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为值班人员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支持。
综上所述,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是确保电力供应连续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保障。通过对值班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值班流程的规范化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养,可以提高值班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因此,供电局应高度重视值班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为电力行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 篇二
供电局作为电力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值班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安全性。本文将从值班人员的素质要求、值班制度的完善和应急处理能力的提升等方面,探讨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值班人员的素质要求是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的基础。供电局的值班工作需要具备扎实的电力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在选拔值班人员时,应注重其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并通过面试、考试等方式进行评估。同时,值班人员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做出决策,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协调。只有具备较高的素质要求,才能确保值班人员能够胜任各种复杂的工作任务。
其次,值班制度的完善是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供电局的值班工作涉及到电力设备的监控、故障处理、用户服务等多个方面,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遵循规定的流程和操作规范。值班人员应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进行工作,并及时记录和上报相关信息。同时,供电局还应建立健全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值班人员之间的沟通顺畅,以便及时协调和处理各类问题。只有通过完善的值班制度,才能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最后,应急处理能力的提升是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的关键。供电局的值班工作常常面临各种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天气恶劣等。值班人员需要具备快速反应和决策的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因此,供电局应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应急处理能力。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为值班人员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支持。
综上所述,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安全性。通过对值班人员的素质要求、值班制度的完善和应急处理能力的提升,可以提高值班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因此,供电局应高度重视值班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为电力行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 篇三
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范本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供电局值班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保障电力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电力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三、电力安全生产的目标
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保证电力正常供应,防止和杜绝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四、安全管理
1、认真落实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农电安全生产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2、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和工作负责制、工作许可制、工作间断转移制)和“三措书”等制度,在供电所施工工作之前会同供电所工作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查勘,参加
供电所的工前会,严格审查工作票、三措书及标准化作业书,对工作票等的内容填写不完整,安全措施不齐全等问题须指出并立即改正,杜绝供电所走形式主义,对工作安排不合理的地方也要立即指出,施工工作现场严禁供电所无票作业,严禁违章操作,如施工工作现场不按照工作票内容进行,安全措施做的不齐全的,必须当场指出,严重的必须严令施工工作马上停止,将安全措施作齐全以后再恢复工作,并立即上报农电科安全主管,事后予以通报批评和考核,这样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确保农电工作的安全。3、每月不定期参加供电所安全分析例会,参与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监督检查供电所落实安全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安全考核工作。
4、负责双流供电局农电设施的保护,组织供电所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规和电力行业的规章制度,组织和检查供电所对供电区域内的其他电力设施如变电站、输电线路、光纤等开展辅助性的看护和保护工作,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经属地供电所上报后要立即到现场进行查勘,及时加以制止并上报农电科生产主管。
5、负责对农电每年的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成都电业局和我局春、秋安大检查的文件精神和安排,制定我局农电的检查确认表、资料统计表、线路排查表等,全程追踪检查供电所的自查,收集供电所的检查确认表、检查总结、缺陷统计和缺陷处理情况,在农电科生产主管的领导下,检查供电所的春、秋安检查整治情况,配变、线路的现场规范,消缺情况,现场与内部资产是否相符,A8系统生产资料的录入与运用,主要是生产基础资料的录入,工作票管理、缺陷使用和材料库的建立使用,工器具管理在A8内的运用等作为重点检查。对工作不得力的供电所将进行考核,同时纳入年终考核。
6、负责供电所每年专项安全整治工作以及平时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将检查情况纳入考核。
7、负责组织供电所每年不定期的在各所辖区内开展宣传国家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安全用电知识和安全用电常识的普及的活动,如安全用电进学校、安全用电进社区等活动,并制作一些宣传资料如宣传画册、宣传光碟等,尽量提高宣传面,切实提高老百姓安全用电水平和电力法律知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有效防止农村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8、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农电事故调查,供电所发生事故后,经供电所上报,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详细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经过,并上报农电科安全主管,参与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杜绝供电所隐瞒和虚报事故,尽快接洽物资部门解决处理事故的材料问题,使供电所尽快消除事故所带来的缺陷问题,事后进行事故分析,总结事故教训,上报农电科安全主管,并和运维中心固定资产管理专责接洽事故带来的损失和资金问题。
9、不定期参加供电所组织安全学习,研究安全工作,并传达国网公司、省公司、成都电业局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提高人员素质。组织职工、农电工进行相关规程的学习。并不定期组织考试,强化供电所职工的安全意识。
10、根据我局农电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配合农电科生产主管和运维中心生产管理专责制定我局农电年度反事故措施和计划。
11、每月收集供电所的缺陷月报,根据缺陷月报,对供电所的重大缺陷进行现场查勘并上报农电科生产主管,对10KV以上的缺陷需告知生技科,通过查勘明确消缺所需要的材料,同物资部门进行接洽,解决材料后组织供电所进行消缺工作,对紧急缺陷,经供电所上报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供电所进行消缺,并立即上报农电科安全主管,缺陷消除后,进行现场查勘,收集供电所的缺陷消除报表,完成缺陷的闭环工作。
12、负责对供电所的安全工器具室、生产工器具室、备品备件室进行管理,检查供电所安全工器具台帐和周期试验记录是否建立完善,组织安排供电所试验周期到期的安全生产工器具进行校验,对供电所的工器具和备品备件进行必要的配备和补充。(具体办法详见工器具管理办法)
13、每月不定期抽查供电所的抢修值班室,对抢修值班人员值班情况和优质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对接电话不是用普通话、抢修值班人员不穿工作服、不挂工作牌、到达抢修现场不在规定时间之内、抢修不使用报修卡等现象进行严厉的考核,对抢修值班室脏、乱、差等现象和无交接班记录、抢修工器具不齐、杂乱等现场进行指正。
14、负责监督检查供电所做好交通、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供电所车辆必须有专人管理,每次出车须开派车单,并由所长签字同意方可使用,供电所设一名兼职消防员,参照供电所消防管理办法,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15、组织供电所定期对专变客户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通知尽快客户进行清理,督促做好安全用电工作。
16、每年进行安全工作总结评比,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程、制度,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隐瞒事故者应是其情况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两票管理
1、供电所现场工作结束后,应对工作中使用的工作票、“两措书”、停电申请进行整理登记,按工作项目分月统一装订。
2、已执行、作废的和未使用的“两票”,均应分别存放,按序号装订,不得遗失,已执行及作废的“两票”均应保存一年。
3、应定期对照缺陷记录、线路检修记录、设备修试记录,检查有关“两票”的执行情况,做到“两票”的闭环管理。
4、供电所每周安全日活动时,应检查分析本周“两票”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应有相应的整改措施。
5、对以上情况,应每月不定期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上报农电科安全主管。
6、每年不定期开展供电所工作票评价工作,对存在工作票不合格较多的供电所进行考核。
六、培训考试
1、供电所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工作。
2、负责组织农电每年的按规考试、农电安全生产“五种人”考试。对考试不及格者,予以一次补考机会,再不合格者,进行严厉的考核,并待岗三个月。
3、负责组织农电每年的技能培训及同成都电业局考试培训中心的接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