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最新3篇)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篇一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是高校教育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规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行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文将从学籍管理的目的、主要内容以及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学生的学习权益和教育质量。通过学籍管理制度,学校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学习中的问题,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同时,学籍管理制度还可以监督学生的行为规范,维护校园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其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档案管理、学生考勤管理、学生评价管理等方面。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档案管理系统,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学生考勤管理是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制定明确的考勤制度,要求学生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确保学生的学习效果。此外,学生评价管理是学籍管理的重要手段,学校可以通过考试、考核、测评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学生的优点和不足,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学和辅导。
最后,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管理体制应建立有效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学校应设立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划、实施和监督。同时,学校还应建立学籍管理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转。
综上所述,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在高校教育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学籍管理制度,学校可以规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因此,学校应重视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实施,不断完善学籍管理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篇二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是高校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学生的学习和行为,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本文将从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性、管理措施以及管理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学校通过学籍管理制度,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提供针对性的辅导和帮助,促进学生的学习成绩提高。同时,学籍管理制度还可以规范学生的行为,维护校园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其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管理措施包括学生档案管理、学生考勤管理、学生奖惩管理等方面。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生档案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学生的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档案更新。学生考勤管理是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制定明确的考勤制度,要求学生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确保学生的学习效果。此外,学校还应制定学生奖惩管理办法,对学生的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最后,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可以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通过学籍管理制度,学校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行为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教育质量。同时,学籍管理制度还可以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总之,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是高校教育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学校应重视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实施,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只有通过学籍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才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篇三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 实行学籍管理分级责任制
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既教育局依据省市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教育科通过中心校间接管理全市农村小学学籍;各镇乡中心校安排专职人员(小学教研员)负责所辖小学学籍的验章、管理。
学校由教导处负责学籍的管理工作。
二、 严格学籍管理权限和手续
省、市教育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校一定要严格执行。
(一)入学
依据省市文件,学校接收新生入学时应首先认定该生是否属于学校服务范围,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既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统一,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地户口薄、房产证明到就近小学报名登记入学。教育局和各小学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学生身份,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接受,一经查出违反规定入学者,一律清退。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原居住地户口薄及以上证件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登记借读。
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学生入学后,由教育局按上级规定统一为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借读生建临时借读学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乡镇学生学籍号由中心校统一编排。
(二)转学
1、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者。学生转学必须提供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有效票据)。
2、转学手续办理程序
A、由乡镇小学转往城区小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B、乡镇之间相互转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转入校所在地中心校审批。
C、外地转入我市的需持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住房证明到教育科审批。
D、由我市转往外地的,需持转学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对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经中心校或教育科审批的学生,接收学校核实无误后应在三日内安排学生入学。
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原学校和所在地中心校不得开具转学证明。未按规定审批,各中小学不
得私自接收学生转学。转学在每学期初开学两周内办理,除工作调动或住址迁移等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不予办理。
学生转学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无特殊情况,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三)借读
学校原则上不收借读生。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照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对符合在我市借读条件的学生,一律安排在教育局或中心校指定的学校借读。
1、借读条件
借读学生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就业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要对借读学生登记造册,建立借读学生学籍,同时报教育科备查。
2、手续办理
借读学生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暂住证、就业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学校开具的借读证明信到教育科审核盖章;乡镇之间小学借读的到乡镇中心校审核盖章。学生借读应在学期初办理,并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3、借读学籍的管理
借读生可把学籍表带到借读学校,以便填写学生成绩、评定、奖惩情况。但原学校要保留学生借读证明,保留好借读学生学籍。借读生要回原学校进行毕业、升学考试。
(四)休学和复学
学生确实因伤病不能坚持上学,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收据、住院病历复印件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经学校调查后由学校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开具休学证明一式两份,乡镇小学到中心校审批。
休学时间以一年为起点,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因病休学期满后,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对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应批准其复学,并编入相应的年级就读,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须续办休学手续,连续休学不得超过两年。学生休学要严格掌握,一般不得超过同年级学生总数的3%。
三、 努力实现学籍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为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特强调以下几点:
1、全市统一编排中小学生学籍号
严格按《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号码编制使用细则》的有关规定编排学籍号,中小学生学籍号由14位数字组成:
第一、二位为唐山代码“02”;第三、四位为县(区)代码,迁安为“26”;第五、六位为入学年份代码,取入学年份的后两位数字;第七、八、九位为学校代码;第十位是学校类别代码,小学为“0”、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位为学生代码,从0001开始编排。各校一定要连续编排,不得留空号。
2、统一时间、统一方式注册学生学籍
每年9月份完成中小学学籍验章和新生学籍的建档工作。为及时掌握学生的变动情况,实行中小学生学籍变动情况月报制度,小学以镇乡中心校为单位。
3、加强领导,严肃认真的抓好学籍管理工作
各级各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必须由专人负责本校学籍管理工作,把握好客观政策,对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统计准。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管理混乱的单位,市局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