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经典6篇】
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
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指非营利组织、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性质的机构所制定和执行的财务管理规定。这些机构虽然不追求盈利,但同样需要进行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以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下面将从财务管理目标、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四个方面来探讨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首先,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是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以实现组织的宗旨和社会责任。这些机构的目标主要是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在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上需要更加注重效益和效果。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机构在资金筹集时注重透明度和合规性,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在资金使用方面,机构应根据自身的宗旨和需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遵循经济、安全、效益的原则,确保资金的最大化利用和最佳效果。
其次,预算管理是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能够帮助机构合理规划和控制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机构制定年度预算,并进行详细的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编制应考虑到机构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合理分配各项支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同时,机构还应对预算执行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调整预算,保证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第三,会计核算是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会计核算能够帮助机构了解和掌握资金的流动和使用情况,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机构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机构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并进行审计和监督。同时,机构还应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会计错误和违规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最后,财务报告是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成果和沟通工具。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报告要真实、准确地反映机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帮助公众了解机构的运营情况和财务健康状况。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机构加强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读性,提高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以增强公众对机构的信任和支持。
综上所述,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财务管理目标、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四个方面都有着独特的要求和规定。这些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帮助机构合理配置和使用资金,确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和对社会的持续贡献。同时,这些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以适应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财务管理需求。
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三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最好配有兼职会计。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四
一、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公司管理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设置公司财务部,内设财务会计,出纳员,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企业财务工作。
三、公司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对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进行登记。
四、公司财会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
五、本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和银行结算办法,建立现金管理办法。
六、财务部对各种应收款及预付款加强核算、管理,控制限额,确定回收时间,确保企业管理循环和周转及时清算和催收。
七、严格流动资金管理,确定最佳现金余额,避免现金闲置,保证现金安全。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坐支现金,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用现金结算,其他结算必须用转帐结算。
八、公司职工有困难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公司给予不超过个人二个月的工资为借款依据,并且及时还清借款,否则下次不予借支。
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五
1)本局内财务实行集中管理,行政经费由区财政局结算中心统一核报。局内不准设立银行账户;不准自行收费;不准违规私设“小金库”;不准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担保。
2)本局内一切经费开支和资金往来,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实行局长按有关财务规定“一支笔”审批。
3)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购或政府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由办公室经办进行政府采购。
4)各种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并注明开支事由,上述三项不全者不予报销。所开支的原始票据,原则上必须使用由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
5)出差或购物需借用公款,应填写《借款单》,报局长审批后方可借款,事后及时归还。未经批准,财务人员不得办理借款手续。
6)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未经局长批准不得随意调度资金。财务印章和有关票据管理要按规定分开保管,必要时归入保险箱。
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篇六
1、本组织的经费均由理事会统一管理,具体由理事长、秘书长、财务理事长负责统筹,养殖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2、需用资金时,无论数目大小,必须向理事会申请,由理事长、秘书长、财务理事长审批。
3、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款项有权拒绝受理,任何人不得刁难和阻碍。
4、单位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申请,理事长审批后购置。
5、报销发票,必须由经办人签字、理事长签字后,会计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严格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6、客户来本组织办理业务,确需就餐的应经理事长批准,具体业务科室人员方可安排就餐。
7、对上级批准的项目经费,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用、借用。
8、秘书长和财务理事长要定期核对账目,定期向理事会汇报。账目要具体、清楚,各项经费开支要注明去向、负责人和日期。
9、为使账目明确,监事长要定期组织监事会人员查帐。
10、每年初,财务理事长应根据上年开支情况和本年度活动计划,作好经费开支预算,报理事会审批。
11、本制度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本组织章程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