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用6篇】
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学校也逐渐引入了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和软件系统对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优化,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首先,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学校管理的效率。传统的管理方式通常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投入,而且操作繁琐,容易出现错误。而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实现自动化、集中化和规范化管理,大大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浪费,提高了管理效率。例如,学校可以利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学籍信息、成绩信息、考勤信息等,减少了繁琐的手工操作,提高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其次,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提升学校管理的水平。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持和分析,帮助学校管理者做出科学决策。学校可以通过数据分析软件对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师的教学质量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信息化管理制度还可以提供实时的监控和反馈机制,帮助学校管理者及时了解学校的运行状况,及时调整管理策略,提高管理水平。
再次,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提升学校的服务质量。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提供在线服务平台,方便学生和家长查询和办理相关事务。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学校网站或手机APP查询课程表、成绩单、考勤记录等,减少了繁琐的人工查询和排队等待,提高了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同时,学校可以通过信息化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家长和学校之间的沟通平台,方便及时沟通交流,解决问题,提高学校的服务质量。
最后,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提升学校的竞争力。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引入可以提升学校的现代化程度和竞争力,吸引更多的学生和优秀的教师。同时,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提升学校的声誉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学校的竞争力。
总之,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引入对于学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和竞争力,学校可以更好地适应信息化时代的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和服务。学校应该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和优化,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智能化。
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迅猛发展,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日益成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是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优化,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实现教育教学目标的科学化和智能化。
首先,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学校管理的效率。传统的学校管理方式通常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投入,而且操作繁琐。而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实现自动化、集中化和规范化管理,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浪费,提高了管理效率。例如,学校可以利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学籍信息、成绩信息、考勤信息等,减少了繁琐的手工操作,提高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其次,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提升学校管理的水平。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持和分析,帮助学校管理者做出科学决策。学校可以通过数据分析软件对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师的教学质量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信息化管理制度还可以提供实时的监控和反馈机制,帮助学校管理者及时了解学校的运行状况,及时调整管理策略,提高管理水平。
再次,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提升学校的服务质量。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提供在线服务平台,方便学生和家长查询和办理相关事务。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学校网站或手机APP查询课程表、成绩单、考勤记录等,减少了繁琐的人工查询和排队等待,提高了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同时,学校可以通过信息化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家长和学校之间的沟通平台,方便及时沟通交流,解决问题,提高学校的服务质量。
最后,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提升学校的竞争力。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引入可以提升学校的现代化程度和竞争力,吸引更多的学生和优秀的教师。同时,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提升学校的声誉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学校的竞争力。
总之,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引入对于学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提升服务质量和竞争力,学校可以更好地适应信息化时代的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和服务。学校应该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和优化,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智能化。
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三
一、学校的计算机要指定专人管理,负责人要管理好计算机,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和相关软硬件的安装、管理。负责人要服从学校微机网络小组的管理。
二、为了保障文件、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以保障信息正常交流。
三、教职工和学生要正确使用和操作计算机,以免因操作不当而损坏机器。不会使用者,要向其他会使用的同事和信息技术任课教师请教,不得盲目操作。使用发现故障或损坏,要及时报告给该计算机的负责人,负责人要查明情况,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得应报告给学校。
四、学校的计算机是为办公和学习而设,教师可以在网上备课、查阅资料、打印资料等;学生可以使用计算机进行学习。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禁止玩游戏和观看影碟,发现一次对相关人员处以警告。
五、教职工和学生要爱护机器,保持室内清洁,及时擦好电脑桌,清除灰尘。电脑桌禁放化学药品、水瓶、水杯,禁止使用计算机时吃食物。特别注意防尘。避免阳光直射计算机,如遇强雷雨天气禁止使用计算机。
六、各使用计算机的部门,下班前要关好窗,锁好门,以防被盗。
七、计算机的负责人应及时对重要数据作好备份并作好标识。
八、计算机的负责人应定期用杀毒软件对磁盘作例行检查,并用系统工具整理硬盘。
九、计算机出现软硬件故障,必须及时向负责人报告,由专人维修,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手维修,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按其损失照价赔偿。
十、严禁使用外来磁盘,如一定要使用,必须先杀毒,再使用。未经学校批准,计算机禁止外借和外来人员使用。
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四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我校教育信息化的步伐,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努力创设一种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人人参与、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根据我校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
二、常规量化考核细则
1.关注太平镇博爱学校校园网站建设,坚持每天至少浏览1次校园网站网页(5元/期)。
2.关注游仙教育和体育网站等相关教育网站,每天至少浏览1次(5元/期)。
3.登陆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xxxx.com.cn,完成规定学时的学习,能够使用电子政务平台系统上传、下载文件,进行网络培训学习合格(5元/10学时)。
4.积极参加市、区、校组织的网络教研培训活动,自觉主动参加交流研讨,每学期不少于1次(15元、10元、5元/市、区、校次或期;获奖10元/次)。
5.班主任负责校园网站班级主页的建设与更新工作,每学期至少更新(5元/次)。
6.教研组长负责校园网站教研组主页的建设与更新工作,每学期至少更新1次(5元/次)。
7.校级以上骨干教师每人要有自己的博客空间(5元/次)。
8、学校中层、校级干部每天登陆太平镇博爱学校校园网站xxxcom上传管理类文件(5元/次)。登陆游仙区教育体育局公文传输系统,完成上级各部门对应的工作(5元/期)。
9.每位教师要有个人教学综合应用空间,在空间中开展资源建设、备课、课件、理化生科学实验、论文、教学日志、教研成果等网络交流活动(各功能室纪录2元/次;理化生科学音体美图书计算机多媒体资料,10元/期)。
10.每位教师每学期按照学校要求在学校网站、学校FTP空间上传资源(5元/次)。
三、评价奖励办法
1.教育信息化考核小组负责考核此项工作。
2.考核小组将随机检查教师的信息化工作,完成教育信息化任务的,将在本学期的绩效考核中奖励80元。
3、学校每学期评选出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80%人次,奖励20元/人期(获奖教师每期不超过100元;未获奖教师每期不超过80元)。
4、男教师年龄55岁以上,女教师年龄50岁以上,确定基础为60元。
5、教育信息化科研成果获省、市、区的奖励或推广,奖励80元、40元、20元/期。
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五
信息技术中心机房存放有学校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设备、各类应用系统及信息资源,并为校属各单位提供教育、科研应用服务器托管服务。为安全有效管理机房,保障学校的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房管理人员日常行为准则及保安制度
1、机房管理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中心主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技术科科长具体负责机房工作。
2、除机房管理人员外,其它任何人未经许可严禁进入机房,外来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机房开展工作。机房管理人员指:持有机房门禁卡或钥匙并赋予相应管理权限的人员。外来人员主要指:校属各单位托管服务器系统管理员;各软硬件厂商、集成商相关技术人员;机房施工人员;外来参观人员等。
3、出入机房注意锁门,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最后离开机房或最后下班的管理人员必须仔细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
4、未经中心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门禁卡、钥匙、保安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接或透露给其他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保安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5、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开展工作期间,机房管理人员应按照各自的分工密切跟随,从旁协助,相互配合完成工作,并全面负责其行为安全。因故无法在现场随工的,机房负责人应安排其他管理人员代替随工。
6、任何机房管理人员都有义务保持机房环境整洁,严禁在机房范围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等,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地板和其他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工作过程中留下的工作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7、机房管理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定工作电脑、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
据妥善保存等等。
8、接到机房管理系统报警后,机房负责人以及管理人员须立即查实报警原因,如果不能远程处理的,应尽快到现场处理。
9、因违反制度或工作不负责造成相应事故的,按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二、机房外来人员行为准则
1、外来人员在机房操作期间,要服从机房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果发现电源、网线等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否则发生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2、外来人员应遵守机房规章制度,严禁挪用他人设备,不得随意开启其他机柜门与触摸他人主机线缆等,不得损坏机房内的物件,否则后果自负。
3、外来人员向信息技术中心借用的工具、仪器等应按时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外来人员在机房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安全,如需高空作业必须使用梯子等工具,严禁攀爬机架,且不得碰撞机房设备和各种线缆,否则后果自负。
5、外来人员在机房中请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任何个人财物的损失,信息技术中心概不负责。
6、外来人员在机房操作期间,不得随意允许不相干或不认识的人进入机房,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7、外来人员有义务保持机房环境整洁,严禁在机房范围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等,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地板和其他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工作过程中留下的工作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三、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1、机房管理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2、机房管理人员应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3、机房应有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施设备。
4、不得在机房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5、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6、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7、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8、机房管理人员对个人用电安全负责,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
9、机房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
10、最后离开机房或最后下班的管理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关闭照明用电,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11、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炙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12、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中心领导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13、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四、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1、机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程,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2、任何人都有义务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不得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中心领导批准。
3、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4、最后离开机房或最后下班的管理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状态下的消防安全。
五、机房硬件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1、未经允许禁止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
2、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配置操作,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的,必须在其他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准确的配置。
3、对会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硬件设备的更改。
4、对重大设备配置的更改,必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方可进行更改和调整,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设备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准备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
5、不允许任何人在机房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未经中心领导允许,也不允许带领、指示外来人员操作机房内部的设备。
6、机房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的,机房管理人员不得私自维修,须联系设备生产商。不属于信息技术中心所有的设施设备,机房管理人员不得参与维修工作,必要时可提供维修意见。
六、软件安全使用制度
1、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禁止在服务器上随意安装软件,需要对服务器上进行软件调试的,必须在其他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该软件进行准确的配置。
2、对会影响到全局的软件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软件配置的更改。
3、对重大软件配置的更改,必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方可进行更改,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软件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备份原有软件系统和落实好应急措施。
4、不允许任何人在机房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软件调试和操作。未经中心领导允许,也不允许带领、指示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对网络及软件环境进行更改和操作。
七、机房资料、文档和数据安全制度
1、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
2、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他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3、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必须妥善存放。外来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由机房管理人员代为查阅,并只能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
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 篇六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指导,以服务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以普陀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主要任务:
1、建立“信息公开”网上专栏:
在学校门户网站已有“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根据规范要求作适当修改,并更新、充实有关内容。
2、定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普陀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公开相关办学信息。
四、工作制度:
(一)责任制度
1、实行领导责任制。校长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2、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确定各个时期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交流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解决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3、各处室对外公开内容经本处室初审后,报校办公室和校长复审后公开。
4、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报送需公开的内容,负责人要把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初审关。
5、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审议制度
1、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负责对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办公室切实负起审核把关责任,督促有关处(室)及时报送学校信息公开信息。
3、审议坚持公开内容产生过程要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要民主、科学;公开的结果要真实、可信。
4、学校重大事项或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党支部大会研究审定,方可实施公开。
5、审议一次并做好审议记录,收集审议情况、存档备查。
(三)信息同步更新制度
1、要认真做好信息的上网和更新维护工作。主动公开信息在文件产生的第一时间上网,特殊情况的,最迟不超过30天。
2、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机构职责等,其它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要及时撤下。
(四)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
1、要求提供的学校信息属于本规定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政府机关承诺同意公开的外,应当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提供。
2、要求提供的学校信息属于本规定需要征求其它行政机关意见的,行政机关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
(五)备案制度
1、各处室负责人应及时将学校信息公开内容材料进行备案。
2、各处室负责人应及时将新的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经分管领导或审议小组审核后,进行备案,并及时对外公开。
3、各处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备案材料进行整理,按期送档案室归档。
4、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档案,指定专人保管。
(六)反馈制度
1、适时采取上门咨询、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
2、各处室负责人要定期进行信息反馈,及时反映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3、监察机关要认真受理效能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和反馈。
4、设立“学校信息公开”公开投诉电话,电话:xxxx,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考核制度
1、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每年对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该项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
2、上述人员在年终总结中必须对所承担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
3、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八)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据相关法律给相关人员予警告或行政处分:
1、工作人员违反《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应尽义务的;
2、不按规定向申请人提供应该提供的信息的;
3、违反规定收费的;
4、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第三方合法权益受损害的;
5、违反保密审查规定,未经审核,公开保密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