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精简5篇】
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一
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学校作为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重要场所,安全管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其中,危化品管理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维护学生和员工的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能够保障学生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学校内存在着各种危险品,如实验室中的化学试剂、校园周围的危险气体等。这些危险品一旦管理不善,就会对学校的师生造成潜在的威胁。通过建立危化品管理制度,学校能够规范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理流程,确保师生在接触危化品时不会受到伤害。
其次,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能够保护环境。危化品的不当使用和处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例如,化学废液的随意排放、危险物质的误泄等都会对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影响周围的生态环境。通过建立危化品管理制度,学校能够加强对危险品的监管,规范危险品的处置流程,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此外,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能够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危化品广泛应用于化学、生物等实验教学中,是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重要手段。然而,如果缺乏有效的危化品管理制度,学校实验室中的安全隐患会增加,学生在实验中可能会面临更大的风险。通过建立危化品管理制度,学校能够确保实验室环境的安全,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实验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综上所述,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能够保障学生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保护环境,还能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应该高度重视危化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加强对危险品的监管和培训,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运行。
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二
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是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讨论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首先,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不够严格。一些学校在制定危化品管理制度时,存在规章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力等问题。例如,一些学校的危化品管理制度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无法提供有效的指导;另外,一些学校对危化品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危险品的管理存在漏洞。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是,学校应该加强对危化品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确保规章制度的完善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学校应该加强对危化品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执行力度。
其次,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的监管不够严密。一些学校在危化品管理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危险品的管理存在盲区。例如,一些学校没有建立完善的危化品储存登记和盘点制度,无法及时了解危险品的使用情况;另外,一些学校对危险品的监管缺乏跟踪和检查,导致危险品的管理流于形式。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是,学校应该加强对危化品的监管,建立完善的储存登记和盘点制度,及时了解危险品的使用情况;同时,学校应该加强对危化品的跟踪和检查,确保危险品管理的有效性。
此外,一些学校在危化品管理中存在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一些学校的师生对危化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安全意识,容易出现安全事故。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学校应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对危化品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对危化品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师生的技能水平,增强他们的安全保护能力。
综上所述,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规章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力、监管不够严密、安全意识不强等。针对这些问题,学校应该加强对危化品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加强对危化品的监管,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以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运行。
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
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
第三条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第四条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化学物品的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
4、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5、危险品的领取,要经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
第五条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六条各使用部门在处理废弃危险品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危险品。
第七条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本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四
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部及经贸办《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是指: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晶,
第二条:所有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各专用场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领导具体分工管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必须根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性质,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征得公安、环保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装置与设施。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贮罐,必须采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和防爆电器设备,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私自乱接电源和违章、违规使用电
第五条: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同品种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并不可超量储存。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持道路畅通。
(二)化学试剂危险物品保存时要避免混存。不同灭火性质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在同一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同存炸药不得与易爆物品同存一处;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
(三)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暴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贮存。
(四)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的场所应安装可靠的避雷设施,并定期进行避雷效果检测,确保不发生因雷击而引发火灾和爆炸。
第六条: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后凭证上岗。保管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认真贯彻安全、防火责任制;
(二)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贮存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的登记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作出详细记录;
(四)为防止发生差错,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送、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公安保卫部门应定期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遵循下列要求
(一)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贮存与使用要严格分开,严禁在贮存场所直接使用化学危险物品;
(三)科研、生产中使用保管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学生不得单独进行。
(四)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有严格的数量控制,审批人、发料人、使用人。
第八条:严禁在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如果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将化学危险物品全部搬到安全可靠的地方后,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用火证明,才能使用明火。
第九条:工作人员离开化学危险物品场所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化学危险物品贮存的库房内禁止有人居住。
第十条:在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应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与安全法规,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主管单位可申报给予表彰、奖励,对于不负责任、违章操作的,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依照法律、制度给子处罚。
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 篇五
根据上级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钥匙分别由化学教研组长和实验员分开保管)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5、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6、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见国家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