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鉴定部门(最新3篇)
危房鉴定部门 篇一:提升危房鉴定部门的作用和重要性
危房鉴定部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构,它的作用是对危险房屋进行评估,确保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本文将探讨危房鉴定部门的作用以及如何提升其重要性。
首先,危房鉴定部门的作用是发现并评估危险房屋。在城市化进程中,一些老旧房屋可能存在结构问题、安全隐患等,这对居民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危房鉴定部门的任务就是对这些房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确保居民的生命安全。
其次,危房鉴定部门的作用是保护居民的财产安全。危险房屋存在很多潜在的危险,如漏水、火灾等,这些问题都可能给居民的财产造成损失。危房鉴定部门的工作就是通过评估房屋的安全性,提醒和教育居民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保护他们的财产安全。
然而,目前危房鉴定部门的作用还不够突出,需要进一步提升其重要性。首先,应该增加危房鉴定部门的人员和设备投入。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危险房屋数量不断增加,需要更多的人力和资源来满足需求。同时,应该加强对危房鉴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准确判断房屋的安全性。
其次,危房鉴定部门应该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房屋安全涉及很多方面,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等,危房鉴定部门应该与这些部门进行密切的合作,共同推进房屋安全工作。只有各部门之间充分合作,才能形成合力,提高危房鉴定的效果。
此外,危房鉴定部门应该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居民普及房屋安全知识,提醒他们关注房屋安全,并告知他们如何预防和处理危险情况。只有居民有了足够的安全意识,才能主动采取措施,减少危险房屋带来的风险。
总之,危房鉴定部门在保护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要发挥其最大的作用,需要加强人员和设备投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并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只有这样,危房鉴定部门才能更好地履行其职责,确保城市居民的安全。
危房鉴定部门 篇二:危房鉴定部门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性
危房鉴定部门在城市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及时发现和评估危险房屋,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本文将探讨危房鉴定部门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建议,以进一步提升其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首先,危房鉴定部门的重要性体现在它能够及时发现和评估危险房屋。在城市化进程中,一些老旧房屋存在结构问题、安全隐患等,给居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危房鉴定部门的任务就是对这些房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确保居民的生命安全。
其次,危房鉴定部门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它能够保护居民的财产安全。危险房屋存在很多潜在的危险,如漏水、火灾等,这些问题都可能给居民的财产造成损失。危房鉴定部门的工作就是通过评估房屋的安全性,提醒和教育居民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保护他们的财产安全。
然而,目前危房鉴定部门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还有待提升。首先,应该加强危房鉴定部门的人员和设备投入,提高其工作效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危险房屋的数量不断增加,需要更多的人力和资源来满足需求。同时,应该加强对危房鉴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准确判断房屋的安全性。
其次,危房鉴定部门应该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房屋安全工作。房屋安全涉及很多方面,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等,危房鉴定部门应该与这些部门进行密切的合作,形成合力,提高危房鉴定的效果。
此外,危房鉴定部门还应该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居民普及房屋安全知识,提醒他们关注房屋安全,并告知他们如何预防和处理危险情况。只有居民有了足够的安全意识,才能主动采取措施,减少危险房屋带来的风险。
总之,危房鉴定部门在城市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及时发现和评估危险房屋,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然而,要进一步提升其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需要加强人员和设备投入,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并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只有这样,危房鉴定部门才能更好地履行其职责,确保城市居民的安全。
危房鉴定部门 篇三
危房鉴定部门
危房鉴定部门大冶市还地桥镇松山村刘雁翅湾4户村民家房屋发裂一事有了最新进展。17日,其中一户村民刘新军拿到大冶市房屋鉴定办公室的鉴定结论,他家房屋被鉴定为D级即最严重级别的危房。
今年6月17日,本报以《大冶一村庄4户房屋出现裂痕》为题,报道了大冶市还地桥镇松山村刘雁翅湾刘新军等4户村民家的房屋出现不同程度的发裂现象,这些村民为此非常着急,担心房屋会突然垮塌。
大冶市房屋鉴定办公室对刘新军的房屋鉴定结论是:房屋承重结构构件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栋危房,危险级别为D级。
根据中国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D级即最严重级别。大冶市房屋鉴定办
公室同时建议:刘新军家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已不适宜居住,人员和财产都应积极避险。刘新军等村民希望相关部门能关心他们的安危。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1 引言
1.1 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 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1.3 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4 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1.5 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2 危险构件鉴定
2.1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构件单位
1 基础
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
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
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 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3 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
4 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重庆、武汉、哈尔滨、 大连、沈阳、广州、西安市建委,国务院各部委:
根据(84)城科字第153号文, 由我部委托重庆市和锦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共同编制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经审查, 批准为部标准,编号CJ13-86, 自一九八六年九月一日起可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试行。请各单位在试行中认真总结经验, 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并随时函告编制单位,以供将来修订时参考。
附:一、《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1引言
1.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 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1.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1.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2危险构件鉴定
2.1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构件单位
2.2.1基础
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
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
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2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2.2.3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
2.2.4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2.2.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6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2.3.1地基、基础
2.3.1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 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 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2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 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3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 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2.4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
2.4.1柱、墙
2.4.1.1柱产生裂缝,保护层部分剥落, 主筋外露;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 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2.4.1.2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或伴有保护层剥落。
2.4.1.3柱、墙产生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高度的1/100。
2.4.1.4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 其破坏面超过全面积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少。
2.4.2梁、板
2.4.2.1单梁、连续梁跨中部位,底面产生横断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 或其上面产生多条明显的水平裂缝,上边缘保护层剥落,下面伴有竖向裂缝; 或连续梁在支座附近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或在支座与集中荷载部位之间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或斜裂缝。
2.4.2.2 框架梁在固定端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或产生交叉裂缝。
2.4.2.3简支梁、连续梁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挑梁根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
2.4.2.4捣制板上面周边产生裂缝, 或下面产生交叉裂缝。
2.4.2.5预制板下面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4.2.6各种梁、板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2.4.2.7各类板保护层剥落,半数以上主筋外露, 严重锈蚀,截面减少。
2.4.2.8预应力预制板产生竖向通裂缝; 或端头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长度达主筋的100以上的。
2.4.3屋架
2.4.3.1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 且下弦产生裂缝大于1mm竖向裂缝。
2.4.3.2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2/100。
2.4.3.3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
2.4.3.4端节点连接松动,且有明显裂缝。
2.5砌体结构构件
2.5.1墙
2.5.1.1墙体产生缝长超过层高的1/2、 缝宽大于2cm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2.5.1.2梁支座下的墙体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5.1.3 门窗洞口或窗间墙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竖向裂缝或水平裂缝。
2.5.1.4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5/10
0(三层以上,超过总高的0.7/100),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2.5.1.5风化、剥落,砂浆粉化, 导致墙面及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平均达1/3以上)。
2.5.2柱
2.5.2.1柱身产生水平裂缝, 或产生竖向贯通裂缝,其缝长超过柱高的1/2。
2.5.2.2梁支座下面的柱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
2.5.2.3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三层以上,超过总高的0.5/100)。
2.5.2.4风化、削落,砂浆粉化, 导致有效截面削弱达1/5以上(平房达1/4以上)。
2.5.3过梁、拱
2.5.3.1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 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2.5.3.2筒拱、扁壳、波形筒拱,拱顶母线产生裂缝;或拱曲明显变形;或拱脚明显位移;或拱体拉杆松动,或锈蚀严重,截面减少。
2.6木结构构件
2.6.1柱
2.6.1.1柱顶撕裂、榫眼劈裂,柱身断裂。
2.6.1.2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 柱脚达1/2以上,柱的其他部位达1/4以上。
2.6.1.3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6.1.4明显弯曲,曲背产生水平裂缝。
2.6.2梁、搁栅、檩条
2.6.2.1中部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产生水平裂缝,其长度与深度分别超过构件跨度与构件高度的1/3。
2.6.2.2梁产生超过跨度1/120的挠度, 搁栅、檩条产生高度1/100的挠度。
2.6.2.3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2.6.2.4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6.2.5榫头断裂,支座松脱。
2.6.3屋架
2.6.3.1支撑系统松动失稳,过度变形, 导致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4/100。
2.6.3.2上、下弦杆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产生明显的弯曲变形。
2.6.3.3上、下弦杆因腐朽变质, 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2.6.3.4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6.3.5主要节点,或上、下弦杆连接失效。
2.6.3.6钢拉杆松脱;或严重锈蚀, 截面减少达1/4以上。
2.7其他结构构件
2.7.1土墙
2.7.1.1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
2.7.1.2墙体风化、 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或有墙脚长度的1/4,其受潮深度达墙厚。
2.7.1.3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 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2/3。
2.7.2混合墙、乱石墙
2.7.2.1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2.7.2.2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 其深度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
3危险房屋鉴定
3.1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3.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储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3.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