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通用3篇】
电业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篇一
随着电力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电业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功勋日益突出,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电业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电业局决定制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以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一、评选范围: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包括电业局内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各项目组,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包括电业局内部各岗位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先进集体评选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1. 工作业绩:集体在电力生产、供电服务、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
2. 组织管理:集体在组织建设、人员培养、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表现;
3. 创新能力:集体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先进个人评选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1. 个人业绩:个人在所任职务上取得的突出成绩;
2. 个人素质:个人在品德修养、职业道德、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表现;
3. 个人贡献:个人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的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1. 提名推荐:电业局各部门、分公司、项目组可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提名推荐,提名材料应包括基本情况、工作业绩、推荐理由等内容;
2. 审核筛选:由电业局评选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队,对提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入围候选集体和个人;
3. 公示投票:将入围候选集体和个人的信息公示在电业局内部,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电业局员工进行投票;
4. 综合评定:根据公示投票结果,评选办公室将综合考虑投票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最终确定先进集体和个人;
5. 表彰授奖:电业局将通过表彰大会、颁奖仪式等形式,向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四、评选原则: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实绩导向,注重激励榜样力量,注重推动工作创新和卓越发展。
五、评选周期:电业局将每年组织一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评选周期为一年。
六、评选效益:通过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可以激励广大电业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电业局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电业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篇二
电业局一直致力于提升电力行业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电业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电业局制定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促进了电业局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通过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得到了应有的荣誉和奖励,激励了他们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先进集体的评选主要考虑了工作业绩、组织管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充分肯定了集体在电力生产、供电服务、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先进个人的评选则主要考虑了个人业绩、个人素质和个人贡献等方面,充分肯定了个人在所任职务上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的突出贡献。
评选过程中,电业局注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评选工作由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筛选,并进行公示投票,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评选办公室将综合考虑投票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最终确定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表彰大会、颁奖仪式等形式,电业局向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激励广大电业工作者。
评选表彰的周期为一年,每年组织一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这种周期性的评选表彰活动,不仅能够及时激励先进集体和个人,也能够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电业局持续发展和进步。
通过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电业局进一步激励了广大电业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了电力行业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这种评选表彰办法的实施,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也能够进一步推动电业局的持续发展和进步。电业局将继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评选办法,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为电力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电业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篇三
电业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双先”)的评选、表彰工作, 对于培育企业精神,激励广大职工 的主人翁责任感,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随着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局对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严肃性,我局一年一度的“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统一由“双先”评比领导委员会组织领导,日常工作由电业工会负责处理。各类单项专业性的评先工作由职能专业部门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评选,报电业工会审核。
“双先”评比领导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委员:局长 局党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电业工会主席(常务)
委 员 :副局长 总工程师
二、评选的原则与要求
1、评选先进必须坚持民主的.原则,由职工群众充分讨论,反复酝酿,自下而上民主推选产生。要严格掌握条件,坚持标准,不勉强凑数,防止包办代替,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
2、评选必须体现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数据和主要事迹为依据,实现评选工作的数据化、程序化、科学化,使评选出的先进为广大职工群众所公认。
3、评选先进的目的在于树立学习榜样,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先进的根本标准,必须是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方面起到显著作用,能体现现代化建设的创新精神,要选树那些立志改革、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
4、“双先”评选、表彰工作一年一次。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国家财经纪律,领导班子作风正、团结好、纪律严、威信高。
2、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思想政治工作有特色,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文明建设成果突出。
3、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技术指标和工作任务,做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秩序井然、服务周到。
4、在推动改革,改善管理,挖潜革新,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关心职工生活方面成绩优异。
5、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
6、未发生人身轻伤事故。
(二)先进个人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勇于创机关报,在生产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效率高,关心集体。
4、在综合治理、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