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办法(推荐3篇)
会议管理办法 篇一
会议是组织内部沟通、协商和决策的重要方式,有效的会议管理办法对于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效果至关重要。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会议管理办法,以供参考。
一、会议筹备
1.明确会议目的和议题:在召开会议之前,组织者应该明确会议的目的和议题,确保会议的目标明确,议题清晰。
2.确定参会人员:根据会议的议题和目的,确定应参加会议的人员,并及时通知他们参会时间、地点和议程。
二、会议组织
1.制定详细的议程:在会议开始之前,组织者应制定详细的议程,明确每个议题的时间安排和讨论的重点,以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2.分配角色和责任:在会议开始之前,应明确每个参会人员的角色和责任,确保每个人在会议中有明确的任务和职责。
3.提前准备材料:组织者应提前准备好会议所需的材料,并将其分发给参会人员,以便大家提前做好准备。
三、会议进行
1.确保会议秩序:组织者应在会议开始之前宣布会议的规则和要求,并确保会议的秩序井然,避免出现干扰和混乱的情况。
2.充分发挥主持人作用:主持人应引导会议的进行,确保每个议题都能得到充分的讨论和决策,同时控制好会议的时间,避免会议时间过长。
3.留出时间总结:在会议即将结束之前,应留出时间对会议进行总结,梳理出会议的重要信息和决策结果,并将其记录下来。
四、会议后续
1.及时跟进:会议结束后,应及时跟进会议的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并将其通知到相关人员,确保决策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2.评估会议效果:组织者应对会议的效果进行评估,了解参会人员对会议的评价和反馈,以便不断改进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会议管理办法 篇二
会议是组织内部沟通、协商和决策的重要手段,而会议管理办法对于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效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一些高效的会议管理办法,以帮助组织更好地开展会议。
一、会议前的准备工作
1.明确会议目的和议题:在召开会议之前,组织者应明确会议的目的和议题,确保会议的目标明确,议题明晰。
2.制定详细的议程:组织者应提前制定详细的议程,明确每个议题的时间安排和讨论的重点,以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3.确定参会人员:根据会议的议题和目的,确定应参加会议的人员,并及时通知他们参会时间、地点和议程。
二、会议中的管理技巧
1.合理安排会议时间:在制定议程时,应合理安排每个议题的时间,确保每个议题都能得到充分的讨论和决策,同时控制好会议的总体时间,避免会议时间过长。
2.充分发挥主持人作用:主持人应引导会议的进行,确保每个议题都能有充分的讨论和决策,并控制好会议的进程和秩序,避免出现混乱和冲突。
3.鼓励参与和互动:主持人应鼓励参会人员积极参与讨论和表达意见,建立良好的互动氛围,促进信息的交流和共享。
三、会议后的跟进工作
1.及时总结会议结果:在会议即将结束之前,应留出时间对会议进行总结,梳理出会议的重要信息和决策结果,并将其记录下来,以便后续的跟进工作。
2.及时跟进会议决策:会议结束后,应及时跟进会议的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并将其通知到相关人员,确保决策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3.评估会议效果:组织者应对会议的效果进行评估,了解参会人员对会议的评价和反馈,以便不断改进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采取上述会议管理办法,组织能够更好地组织和管理会议,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为组织内部的沟通、协商和决策提供支持和保障。
会议管理办法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本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等例会,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会议,以及在重要来访或外事活动过程中组织的全所性会议。
不包括本所及所属各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会议。
第四条会议的'管理部门为所办公室,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协作
安排。
第二章会议召开原则
第五条本所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精简。大力压缩会议,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
(二)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三)务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科研、开发、管理和生产等重要部位,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可采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节约。会议要厉行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章会议安排
第六条本所例行会议均列入例会制度,要求按照例行会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组织召开。
第七条本所临时组织的会议,涉及本所有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会议所需材料、设备、器材、场地及时安排到位。
第八条本所各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会议,均须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提前7天报送所办公室列入会议计划。所办公室负责于每周星期五将全所各类会议统筹安排,编制会议安排表,印发到会议参加人员。
第九条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将会议主持者、议题、议程、与时间、地点安排报送所办公室,由所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十条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或会议内容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3天报送所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所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或更改正常会议计划。
第十一条凡需要所领导参加的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请示分管所领导,按分管所领导指示办理。
第十二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所办公室有权合并召开。对于准备不充分,或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所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十三条不定期会议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各部门会议不应安排在全所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部门会议服从全所会议,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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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会议管理
第十四条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
第十五条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所党组会议由所人事劳资处负责记录,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由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各部门召集的全所性专业会议由各部门派专人负责记录;全所性的行政事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记录。
第十六条会议原始记录应由会议主持人和主要与会人员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所属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或全所职工知晓的,可编制会议纪要,及时印发各部门。
第十八条会议材料的归档:各级会议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简报、照片、录像、领导讲话和题词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时归档。
第五条会议纪律
第十九条与会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和传呼机打到振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会前另行通知)。
(二)会议须限时召开,无特殊情况应按时结束。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严禁偏离主题,延误会议进程。
(三)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xx年3月1日起实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